第三十三章 新生
我离开酒馆后,立马找了个旅店住了下来,心中仍有些惊魂未定。
“现实真是奇幻啊。”我躺在床上,把玩着那枚金币。金币上有着精致的花纹,栩栩如生的人面像,还刻了四个不知道哪国的文字。
“普拉纳......普拉纳......”我喃喃道。
我只在书上看到过,普拉纳是圣米里斯国内最大的商业之城,依靠着奴隶人口的贩卖起家,现在成为了最大的娱乐之城,旅游之城。
据说最繁华的生意就是领主举办角斗士决赛。
每个参赛的人都至少要选择一名奴隶加入队伍,然后参赛的队伍进行三场角斗,最后胜利的队伍可以让领主帮忙实现一个愿望,比如成为贵族阶级,拥有一生用不完的财富,娶一个美若天仙的老婆等等。
甚至可以向领主本人发起挑战,胜利者将取代旧领主成为新的领主。这样的规则之下,吸引了无数人参加这三年一次的决赛,为普拉纳带来无数的财富和名声。
“真是一座娱乐至死的城市啊,不知道琉华是否还安全呢?”我望着天花板,叹了一口气。
第二天,我去邮局写了一封信寄给琉原,并将我存放的物品都拿了出来。
我清点了一下,一把父亲送给我的匕首,一枚琉原送的戒指,一套干净的衣服,还有五枚银币,二十枚铜币,一件灰色的长袍,一块D级冒险家挂牌,一枚古怪的金币,不能说是一贫如洗,只能说是贫困至极。
“啊,钱啊,我好想要钱啊,太穷了。”我仰天长叹道。
“唉,算了,先去吃中饭吧,肚子都快饿扁了。”我低垂着头,像是挨了一顿打后的小狗。
我来到一家比较热闹的餐馆,花了十枚铜币,点了一份大大的煎饼,一边吃,一边注意听周围的议论声。
“嗨,你听说了吗?附近有家小酒馆里死了人,老板头都被砍了下来,血喷得到处都是,而且杀人的刺客也死了,好像是中毒身亡的。”
“啊,真的吗?昨晚我一点动静都没听见,这也太吓人了吧。”
“哼哼,我有位亲戚担任那里的守卫,我第一时间就知道,据说那个刺客来头不小,杀了一位贵族的子女,脑袋可值钱了。”
“我那位亲戚因为及时发现了那个刺客的尸体,还被上面奖赏了五十枚金币。”
“嚯嚯,这可真是天上掉钱袋子。”
好像跟我没有什么关系,我松了一口气,嘛,本来我也没做什么。不过可惜没有拿到他的悬赏,唉,好缺钱啊。
我吃完后找了一家洗浴店,花了五十枚铜币,泡起了热水澡。这家店是用一个大木桶装热水的,水面上还飘着一些花瓣,散发着清香。
“啊,真舒爽啊。”我全身都浸在热水里,我要将这半年来受到的恶气全部都冲刷。
这半年来,在野外杀过狼,在巨蜥废墟杀巨蜥,差点死在魔爪虎的口下,每晚都住在马厩一样的便宜旅店里,还帮那个大瘤子打扫了几天的卫生。几乎没怎么正儿八经的洗澡,全身都臭烘烘的,头发打结了,随便在身上一搓都是黑泥。
终于能好好地洗一次澡了,终于能安心地睡上一晚觉,我感觉我眼泪都快流出来。啊,好想回家啊,吃妹妹做的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妈妈温柔美丽的笑容,听着爸爸专业正经的剑术指导。
狗屎一样的米里斯城,我再也不想来这座城市了。
我清洗完全身的污秽后,换了我唯一的一套干净的衣服,抛下了我之前穿的肮脏得不成模样的碎布片,披上灰袍,腰间别好匕首,在小指上戴着琉原的戒指(里面的毒药已经用完),我迎来了新生。
按照之前的约定,我在老地方等琉原来,却看见一只青鸟在酒馆上方盘旋。
青鸟见到我后,围绕着我盘旋,我伸出手来,它便降落在我手上,啄了啄我戴在小指上的戒指。
这不会是琉原养的鸟吧?好神奇,它是怎么认出我来的?我有些疑惑。
青鸟的脚上绑着一个信筒,我打开来,拿出里面的信。
“艾尔,你的信我收到了,但抱歉,我现在无法离开学校,我送你的戒指上有一种独特的香料,可以让青鸟隔着较远就能闻到,今后你就把它带在身边作为传信工具,青鸟较为聪明,可以理解一些简单的指令,记得多喂它一些地黄。你去一家叫艾布森的储物阁,给他看戒指就能拿到我存放的东西,姐姐的事情还请拜托你了,真的拜托你了!”
感觉琉原好像在学校遇到了什么麻烦,但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但愿他平安无事吧。
我找到了艾布森这家储物阁,好家伙,琉原留给我的东西还真不少,十枚金币,两个小药瓶,一小瓶特制毒药。
他是怎么赚到这么多的钱的?不过有钱之后就方便多了,我可以直接雇用马车送我到普拉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