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仙侠,实际大杂烩的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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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2章 加入小队以及狼人阿斯麦

    “呜呼!!”一群“囚徒”中,唯一的那位漂亮女士伸着懒腰欢呼,丝毫不在意因为大幅度动作而在破烂衣服上泄漏的春光,“终于出来了,还以为要死了呢!”

    “咳咳,小姐,注意形象。”她身后的护卫故作咳嗽提醒道。

    美女这才注意到刚刚自己给一众男人大饱口福,连忙规矩下来,俏脸微红,不好意思地笑着。

    而气氛,也恰到时候冷场了……

    不过也是,大家被折磨了那么久,谁还有多余的精力说话啊,都想好好休息。

    林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率先打破沉默,走上前去:“喏,还你剑。”

    他说话的对象是和护卫一样的壮汉,也正好符合林云对使用这种重武器的人的第一印象。不过万事皆有可能,果然那男人笑着摆摆手道:“很感谢您的出手相助,但这柄剑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不是你说剑的名字叫……叫什么狂岚来着。”林云一脸震惊,然而男子的话更让林云震惊。

    “它叫钢格尼尔,不叫狂岚飓风。”

    卧槽?我失忆了?林云有点不相信,而且冈格尼尔……冈格尼尔……那tm不是冈格尼尔之枪吗!您确定这样取名字不会遭到天谴吗?哦也对,这儿没有北欧神话。

    似乎是知道林云在想什么,男人叹了一口气,沉重地说道:“是钢铁的钢,虽然他们并不是这个世界的神明,但名字也挺好听的,后面也就流传开了。嗯……这柄剑呢,是希娜斯的武器,我被抓直到醒来后,身边只剩下这个咯。”

    “那为啥你之前说是狂岚飓风?”林云问道。

    “哦,是我搞错了,因为我也是用的巨剑。”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把剑就暂时交给你保管了吧!希望你能帮忙找到它的主人,这可是一柄有灵智的武器,一般人还使不了呢!”

    这就又接了个支线任务?林云直呼上当了,只是搭了几句话就整出这么多幺蛾子,吓得他都不敢再继续聊下去了。至于希娜斯,据描述是一米五的个子,短头发,身材是前平后翘,平时没事都爱穿着那身盔甲,似乎是怕别人发现她胸小的事儿,哦对,还经常板着张脸,唯一有辨识度的是左锁骨上的一道长到后背腰部的刀疤,不知道是怎么搞出来的。

    嘛,用科尔西里威的话来讲:“你一聊就知道了!”

    一边,美女似乎和她的两个护卫谈好了,另一位护卫林云很好奇,但也仅限于好奇,一般老大是女人,手下多少也会有一个女人照顾生活起居,那个很是俊俏的奶油小生很有可能是一个假小子,或者女扮男装。不过,话也不能说太满了,万一真是男的呢。

    “你好,我叫朱娅,你有兴趣加入冒险队吗?”朱娅伸出手,抛来橄榄枝。

    林云快速地握了下手以表尊重,本来团伙作案他是拒绝的,一个是自身能力的暴露,还有个就是理念上的冲突,但是她实在是太对xp了!有一句毫无原则的话叫做:“只要妹妹长得好,三观跟着五官跑”。

    加入吗?那是肯定的,但不是现在。

    “有,但现在可能有些麻烦,我要去处理一下。”林云点头。

    “什么麻烦?既然你都答应了,那我们就算是一伙的了,有啥事跟我说,我给你摆平。”朱娅拍拍胸脯道,只能说不愧是贵族家的大小姐吗,手段杠杠的。

    “你还是我救的呢!”林云摇头拒绝,“那个狼人迟早是个祸害,不如这样,你帮我去雷克城搬救兵吧。”

    “唔……”提到狼人,她确实怂了,犯不着送命,但这个好不容易邀来的便宜队员扭头又跟那种恐怖的家伙杠上,还叫她去搬救兵?这……诶?不对啊!本小姐才是队长啊!怎么这家伙还发号起指令来了?想到这儿,她不满地轻哼了一声,不过又舍不得好不容易招来的小弟,最后还是点头答应了。

    临走前她又不放心地回去和林云确认了一下,要知道,之前那些家伙都谈得好好的,结果一看到队徽就跟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转眼间就对她敬而远之。

    “说真的?”

    “嗯,真的。”

    林云点头,大家都是“心怀鬼胎”。

    戈特村——

    (xx地点/xx时间/xx描述词+破折号就当转场了,没分割线感觉都挤一起不太好看)

    回到戈特村,林云推开旅店大门,此时阿斯玛正老实地坐在大厅做早上的祷告,但看样子又好像知道他要回来一样。

    哦对了,这个世界是有教派的。

    “是你,冒险家大人,你没事吧?”眼见客人来了,阿斯玛也无所谓继续那有没有用的祷告了,毕竟没见过神给他送钱来呀。

    “阿斯玛,还这么客气呢,你我都是熟人了。”林云笑着坐下,抛出一枚金币。

    转眼间,热乎乎的饭菜呈上桌,是林云钦点的烤羊,这年头,尼尔森王朝里的小屁民们会用点魔法不是什么特别惊讶的事情,相反他们收成好点,能多交点税,能多屯点粮,你不剥削,我不造反,看起来和谐极了。

    (xdm,忘了之前写的设定了,这里吃书咯,现在关系如下:尼尔森王朝>雷克城>戈特村)

    旅店的生意很惨淡,阿斯玛平时也会养羊种地自给自足,所以这会儿他坐在离林云较远的位置,正打算发呆。

    林云招了招手,阿斯玛靠了过来。

    “魔物都已经消灭了。”林云说道,“至于你们村子里传说的鬼雾,也不过是几条机灵点的狗在作乱。”

    鬼雾,晚上才会出现,据说走进鬼雾的人回不来了。

    这不废话!阴影猎犬全程盯着呢。但实验需要这么多人口,为什么迟迟没有对戈特村下手?林云想,原因有三:

    一、毕竟是年年交税刷存在感的村子,这些组织再邪恶,也不能玩得过火,把自己撞到枪口上。

    二、近些年由于勇者讨伐失败,反倒激起魔兽的躁动,不少人因为战争流离失所,失踪点人,想必上面的官老爷也不会费大力气来查吧?

    三、组织里一定有和这个村子相关且关系特别好的人存在,这个人的地位还不低,他出面保住村子里的人,组织同样也可以利用这一点,诱引冒险家,两全其美。

    嘛!林云现在可以用一句最婊的话来说:“只可惜遇到了我!”

    “啊……啊……”阿斯玛听得这个消息有些出神,最后幽幽地冒出一句,“您可真厉害呀!”

    林云吐掉骨头,继续语不惊人死不休地说道:“而且我还发现一个很可怕的东西!想知道吗?”

    想知道吗?想!吃瓜谁不爱啊,阿斯玛明白林云的话匣子到这儿停了,肯定是想要他表现表现。

    而林云呢,他自以为这么故作神秘,能诈一下心里有鬼的阿斯玛。

    面对又端上来的一份烤羊排,林云很想骂娘,但又没办法,这算是他蠢,还是阿斯玛天真,还是这人装得真的够深沉的!不过事已至此,林云只有顺驴下坡,把他准备诈阿斯玛的故事继续讲下去。

    邪恶组织,杀手,疯女人,狼人,疯狂的实验……诸多信息冲击着阿斯玛的大脑,他惊呆了,一边感叹着不愧是冒险家大人,简直酷毙了,一边又担心那个在林云口中“落荒而逃”的狼人会不会伺机报复戈特村。

    砰!

    “你在敲桌子吗?”林云问道,刚转头吐骨头,没注意到阿斯玛的动作,说实话,他讲故事的水平和作者的水平一样稀烂,但架不住有人爱听啊,有人捧场啊!林云三两句就讲嗨了。

    “不是他,是我。”一楼的里屋走出来一个不认识的年轻人,一边赔笑,一边提着潲水桶往外走,“大人,真是不好意思,刚刚不小心踩滑了。”

    哟,您不知道您这时候出来很可疑吗?尤其是提到“落荒而逃”那四个字的时候。林云眼神复杂地瞅了他一眼,故作嫌弃地往一旁挪了下凳子,本想诈一下阿斯玛,没想到把正主气出来了。

    “哥,你伤已经好了吗?这事儿我来干吧!”阿斯玛连忙上去,但被他口中的哥拒绝了。

    “你去忙你的吧!”阿斯麦笑着说道,但林云越看越像挑衅,“好好招待冒险家大人,别怠慢了。”

    是怕我对阿斯玛动手吗还是?林云没有多想,自己又不是阴谋家,哪来这么多脑细胞,于是乎,他抓住阿斯玛的手,叫他过来。

    “你还有个哥哥?”林云严肃地问道。

    “是。”阿斯玛有些紧张,他得罪不起,“那个……冒险家大人,我哥前些日子打猎给野猪拱伤了腿,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呢!您,您可千万别怀疑他,他连房间都没出去过,肯定跟那些没关系!”

    阿斯玛很怕,怕林云给官老爷说,说他哥私通邪教,即便是莫须有的罪名,也得被剥一层皮。

    “你别这么紧张,你越紧张呢,我就越怀疑。”林云呵呵笑道,在阿斯玛眼中颇有威胁性。

    “好,好……我不紧张。”阿斯玛点点头,但身体依旧紧绷着。

    接着林云又追问阿斯麦是不是和阿斯玛一间屋,他说是;好,伪造不在场证明是吧,林云接着问阿斯玛有没有起夜的毛病,他回答有,阿斯麦总是躺在床上睡得很香;嗯……那就问问受伤的事儿嘛,结果一听,好吧,打猎的地方和邪教基地完全南辕北辙。

    啧,快没招儿了。但林云也不恼,而且看阿斯玛的脸色,再问下去就得闹翻了。于是他便继续和阿斯玛说起了之前的故事,甚至编得添油加醋,目的就是为了缓解阿斯玛的情绪,以及激一激阿斯麦“脆弱”的“小”心灵。

    里屋——

    “艹!这狗逼犊子……”阿斯麦进了里屋,气愤地想要捶桌子,可动静又太大了,举着个拳头砸也不是,收也不是。

    “想报仇吗?”面具男,寒叶博士,举着一小管白色试剂摇了摇,“最新的,赌赢了,他死你活,赌输了,反正你也难逃一死。”

    阿斯麦看着试剂,犹豫不决。他是一个特别谨慎的人,从林云旁敲侧击都没法揭穿他的面目来看。最新实验品,要知道在以前,博士拿来时,从来说的都是“实验品完成了”……

    “嘛,你也知道,现在是特殊时期。”寒叶博士温柔地笑道,拍了拍他的肩膀,默不吭声地走了。

    “再说吧……”阿斯麦也扭头走掉。

    旅店内——

    “抱歉了冒险家大人,失陪一下。”阿斯麦不好意思道,顺便招呼他弟弟朝旅店外走去。

    羊圈旁——

    “你一会儿有没有事?”阿斯麦不好直说叫阿斯玛“滚”远点的话。

    “没,没有……”阿斯玛不明所以。

    “我寻思呢之前留下的陷阱应该有收获了,你呢就去看看,回来后再弄几道菜,再好好招待下人家”阿斯麦说完,又见阿斯玛有点犹豫,知道他想听小故事,连忙严声厉色地批评道,“冒险家大人事儿办完了,怎么着明天就得走了,你也这么大个人了,怎么那么不懂事呢,唉!”

    阿斯玛果真上套了,思前想后,分析利弊,点点头就走了。

    又回到旅店——

    林云哼了一声,看着阿斯麦的背影,毫不客气地问候道:“人都走了吧?”

    阿斯麦走路的动作一怔,缓了好久,才憋着一张不是臭脸的丑脸回过身来讨好道:“那个,冒险家大人,您在说什么呢?”

    “别装了,装得大家都难受。”林云可惜地看了一眼没吃完的烤全羊。

    “有什么事,你tm就说!”林云很意外,阿斯麦竟然没嚷嚷着杀了他,这算是食言了吗?

    “你前两天不是想杀了我吗?怎么,怂了?”林云跷着二郎腿,抱着怎么能让阿斯麦生气就怎么来的语气对峙道。

    “我怂你妈!”好嘛,阿斯麦也是个暴脾气,“老子巴不得把你千刀万剐。”但很快又冷静下来,寒叶博士给他药剂说明什么,说明他胜算不大!以他谨慎的性格,杀个锤子。

    “怎么不动手了?”林云摊了摊手,“是不是发现弄不过我,想跪下来求饶呀?”

    艹!!我TM!!!!阿斯麦很想弄死这家伙,但是他真的特别谨慎啊!这个性格多年来一点没出过岔子,习惯,已经刻到骨子里了……熬了一天,再加上寒叶博士给的药剂,这反而促成了他不自信的因素……不,是毒药!

    “唉可惜啊,要是帕德梅-罗兰知道,肯定会骂你懦夫。”林云换了只腿翘二郎腿,“不过嘛,人死了,你连享受被骂的资格都没有。”

    接着,林云又翻来覆去地羞辱阿斯麦,一大傻子,不知道在憋什么大招,既然你不动手,那我肯定要多在嘴皮上占点便宜了,尤其是帕德梅罗兰这个名字,每一次出现,无疑是在挑逗阿斯麦的神经,直到他忍受不了。

    至于为什么林云不主动出击,这不是拖延时间等援兵嘛!

    ……

    最后,两人还是如愿以偿地打起来了。

    这是林云头一次亲身经历狼人变身完整过程。和《暮光之城》里的不一样,阿斯麦先是全身上下浮现出灰色的,应该称做魔纹的东西,接着才是身体膨胀,不过后面就没有什么骨骼啊这种朝着狼的方向变化的镜头,反而更像特摄片里的假面骑士一样,出现一层狼人的虚影后,渐渐变为实体。

    嗯,好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