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盐湖文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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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苏梓辛的因果

    十六岁,高一学生,离家出走的苏梓辛已经在杨慎家里住了六个月了。

    六个月,生活很滋润,但他的心情并不愉悦。

    杨慎家是一个大别墅,家政方面都有专门的保姆和管家负责,也就是说苏梓辛做不了任何事,反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让苏梓辛感觉自己像个寄人篱下的蛀虫,尤其是当他知道自己的生活费和学费还是自己的老爹苏启明付得钱之后就更是恼火。

    为什么偏偏是你!

    念书的时候还好一点,苏梓辛和杨慎都住宿在学校,白天有学业忙碌,晚上的时间也会被学校榨干,回到寝室洗完澡倒头就睡,正好白天神清气爽地起床,全程无缝衔接,一点不耽搁。

    但现在放寒假了,苏梓辛成了个闲人。

    杨慎也不在家里,毕竟杨家家教很严,杨父又及其注重下一代的培养,因此年仅十六岁的杨慎便被拉到了他的办公室里,陪着他一起办公。

    寒假作业不多,生物之类的副科也就几张卷子,数学之类的大学科十几张试卷,但也就这样,寒假前他就做了一部分,放寒假了苏梓辛更是做不了几天就没了。

    他想帮杨家做点事,否则良心有愧。

    “伯父,能不能让我进您的企业打工?”

    晚饭后,苏梓辛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杨父半天没说话,苏梓辛毕竟是老友的孩子,就这样进了自家企业打工会不会不太好?

    而且,在杨父心里,苏梓辛早晚会理解并原谅他父亲的,所以苏梓辛早晚会继承苏启明的公司,如果苏梓辛要进自家企业的话,那要不要也跟在自己身边学着处理事务。

    但我那里都是机密啊!

    杨慎没考虑这些,他更关心苏梓辛本人:“梓辛,你为什么突然就想打工了?”

    苏梓辛面不改色:“想找点事做。”

    杨慎歪了歪头:“那你想做什么,到我这边来吗?”

    苏梓辛摇摇头,他并不想去做那些,并且他早就有了自己的打算:“我想进研究所,哪怕是打下手也好。”

    苏梓辛也不想让杨父为难,研究所里的秘密他看不到,也看不懂,更带不出去,大家都很放心。

    杨慎和杨父面面相觑,空气都仿佛安静了一会儿。

    最终,杨父敲板:“可以,我会安排。”

    研究所吗?这样也好...

    杨家的主业是药企,虽然这些年来也以主业为源头建立了不少医院,但药企依旧是核心中的核心,在新药的研究上,他们依旧走在路上。

    “什么风把老杨你给吹来了,都没事先跟我说一声。哟,这孩子是?”

    “哦,这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孩子,老张,这孩子我就交给你了,让他跟在你旁边看着,让他多学学管理方面的知识。”

    杨父勾着苏梓辛的肩头把他带到一个谢顶的胖胖中年人面前,轻拍着苏梓辛的肩,从西装的衣兜里翻出一包烟,递给了老张一根。

    老张笑眯眯地接过了烟,也没点上,眼睛被埋在褶子里只露出了一条缝,面容温和,中年谢顶给了苏梓辛一种可靠的感觉,总的来说是一个温和的大叔。

    “可以,交给我吧!”

    寒暄了一会儿,杨父也得回去上班,杨慎的培养还在路上,并不能独当一面,等到杨慎自己都能处理好一切,那杨父就能光荣退休了。

    临行前,杨父又拍了拍苏梓辛的肩:“加油干,小伙子!”

    杨父走了,老张便拉扯着两张椅子过来招呼苏梓辛坐下,笑容绽开如春风,和煦扑面:“我叫张泽,以后在研究所里叫我张所长就好,大家都这么叫。当然,私底下就称一声我伯父就好。小伙子,多少岁了,什么名字?”

    苏梓辛没来由地多亲近了老张几分,总感觉他就像阳光一样温暖:“我叫苏梓辛,现在寄宿在杨伯父家里,今年十六岁。想在研究所里找点事做。”

    苏?寄宿?老杨朋友的孩子?

    那个人的孩子啊!

    虽然新闻上的信息不多,但圈子里的人都多多少少知道点内容,尤其是这种狗血的事情,大家其实都挺感兴趣的,当作生活的调味剂冲散平时的苦闷也是极好的。

    “嗯,好!”

    老张点点头,面上笑容依旧:“那你跟伯父说说,是想学着做研究还是学着做管理呀?别听那老杨头的胡话,年轻人就该走自己选择的路,儿孙自有儿孙福嘛!”

    他多多少少有点反骨!

    苏梓辛没有回答,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老张却还以为是这孩子在担忧什么,张口道:“我跟你说啊,选择很重要,别管社会和他人怎么想。首先你选择的东西自己要喜欢,否则之后越干越累,一遇到烦躁的事情就薅头发,你看我,才几十岁就谢顶了。就是因为当年被家里裹挟着做管理。一处理人际关系就感觉头疼,但现在无所谓了,没头发让我薅了,我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当然,你和我不一样。”老张指了指苏梓辛和自己,像个慈祥的老师:“不是每个人都能和自己和解的,有的人很犟,就是不肯向现实服输,能有天赋和机遇、又靠努力将生活难题一个接一个地摧枯拉朽地击败,过得顺风顺水也就还好。但更多的人是没有那个天赋,也没有那个机遇的,这群犟种在面对挫折后大多就沉寂下去了,一辈子浑浑噩噩,把过错推给现实,推给别人。但说到底还是自己没能力和现实扳赢手腕,自己又不服输。”

    “可恶!如果我当时这么做就好了!都怪家里人不给我支持!都怪家里人当初逼着我选择这条路!我当时要是没听,选择我自己喜欢的就好了!”

    老张喝了口水,轻轻地把杯子放在办公桌上,声音很小,就像主人一样温柔:“不是说你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路就不会有挫折,而是因为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你会自己说服自己,自己给自己找理由支撑着你一直走下去,至少比起别人帮你选路,你会更开心!”

    “好了!”

    老张一拍手,结束了自己的话语:“把话说回来,研究所里的工作其实也就两个方向,要么研究,要么管理。小伙子,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吧!”

    但苏梓辛犹豫了,他只想帮杨家做点事,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纠结道:“我能都做做看吗?”

    老张无所谓地耸耸肩:“当然,都可以!”

    于是,苏梓辛在这里度过了往后每一个寒暑假,他选择了科研,因为他实在不愿意处理人际关系。

    在高三上学期结束后的那个寒假,基于苏梓辛过人的天赋,他在研究所诸多科研工作者的共同培养下,在化学与生物的领域已经有了独当一面的能力。

    虽说是药企,但其实很多东西他们都在研究,不只是人类,动物也在他们的研究范围内。

    用粗俗的话来讲:苏梓辛学会了养猪的理论知识,虽然没实操过。

    ...

    “老杨,你今天来找我是为了什么?我家那个小子给你添麻烦了吗?”

    老友来临,苏启明自然是好茶伺候,轻抿一口,先清苦后回甘。

    细想一下,那小子现在应该快高考了吧。可惜,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他了,即便是过年他也不愿意回来。

    唉!

    苏启明在心底哀叹一声,或许只有到了自己躺在病床上的那一天才会见到他吧。

    杨父笑了笑,一想起苏梓辛心里就高兴,就在前年,苏梓辛认了他当干爹。而这个干儿子也是相当的争气,已经开始在研究所里负责带新人了,听说他还准备和新人团队一起做一个大项目,好像是关于白血病的。

    这件事他没管,因为被杨慎抢走了,他说这个项目预算不高,不劳他费心。

    这两小子!

    糊弄谁呢?

    不过也无所谓了,让他们撞撞墙也好,反正也经得起造,现在他们野心小,吃了亏。以后有更大的野心的时候才会三思而后行。

    “我那干儿子哪哪都好!只是...”

    杨父皱皱眉,他今天确实是为了苏梓辛来的。

    凭心而论,苏梓辛很完美,有天赋,会努力,有自己的想法而不盲从于人,可以说除了交际圈子小以外没有任何问题。

    可偏偏...

    杨父轻抿一口茶便不再喝了,他不喜欢苦茶。

    “梓辛告诉我,他想学法!”

    茶杯落下,瓷器碰撞发出了“锵”的一声,可见杨父的心理并不平静。

    苏梓辛也跟着放下茶杯,面带疑惑、不明就里:“学法不挺好的吗?”

    杨父摇摇头:“不,我看得出来,他喜欢的是生物和化学,他喜欢研究,甚至于会为了一个结论整宿整宿地翻资料、查论文。到了查不到的时候他会选择自己动手做实验。你或许不知道,他已经写了差不多有五篇学术论文了。”

    “像这样的科技宅男,他会去学法吗?他有必要学法吗?明明他要的东西都要找我们报备,我们会告诉他那些东西是拿不到的!他有什么必要去专门学法!”

    杨父叹了口气,眼皮下沉:“或许,时间并没有冲淡他的仇恨。他的母亲和妹妹被你在外面找的小三捅死了。现在她疯了,被保护在精神病院里。他要学法,去找漏洞!”

    对于这一点,苏启明也没有办法,他犯了一个不该犯的大错,即便这几年来不断的唉声叹气也改变不了任何东西,他甚至都已经好几年没见过苏梓辛了。

    “由着他吧,我阻止不了的。”

    高考结束,苏梓辛和杨慎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学同一个专业:法学!

    同年,苏启明向该学校捐赠了一栋教学楼,同时要求校方给苏梓辛安排一间个人实验室。

    校方同意了。

    时光荏苒,苏梓辛不知不觉就已经大二了,关于白血病的研究也持续了两年,其耗资早就超越了当初苏梓辛报上去的预算八十倍,要不是杨慎义气,一直在其他方向尽可能地节省,不断地转经费过来硬撑,这项目早就被杨父叫停了。

    不过昔日带出的团队依旧气势汹汹,因为实验已经步入尾声,之前的数据告诉他们,他们的成功率很高!

    ...

    “世界上很多动物都不会得白血病,可偏偏人类以及极少数的脊椎动物会有这个病。难道这是一种进化病?越是高等的动物越容易患上这个病吗?”

    “这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但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开始考虑这个病的源头。这个时候,我们突然想到:世界上的动物源自于同一个祖先,这也就意味着人类不能免疫白血病一定是因为某次进化”

    “或许是因为当时突然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疾病,我们的进化后的祖先活了下来,但代价便是不能再免疫白血病。”

    “我们考虑了两种可能:一、该性状被扫进了基因垃圾堆,从此不再发挥作用。二、该性状由多个基因控制,为了免疫那场未知的疾病,我们的祖先在进化时改变了其中的某个或多个基因。从此,免疫白血病的性状失效!”

    “根据对比相当基数的能免疫白血病的动物和人类的基因,我们最终确定了是第一种可能。”

    “之后,我们面临抉择,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个选择。其一,想办法重新令该基因生效。其二,简单粗暴地使用基因编程技术拼一个基因组出来。”

    “第二种方式被我们放弃了,选择了第一种。”

    “历时两年,我们披荆斩棘、披星戴月,六百多天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今天开始了临床试验!”

    “诸位,不要紧张,不要担忧,难道直到今天为止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的吗?我们应该感到兴奋,我们的过往从未今天这样耀眼,我们的价值将在临床试验成功的那一刻展现地淋漓尽致,我们的名字都将在史书上名垂千古,光耀门楣!”

    ...

    演讲结束,给大家打完鸡血的苏梓辛立马跑路了,回到自己的寝室,坐在椅子上,脚都在发抖,双手合握,嘴里默念:“一定要成功,一定要成功,一定要成功...”

    苏梓辛前脚刚回来,杨慎后脚就跟着回到寝室了,见到苏梓辛如此,不经一笑:“我还以为你不紧张呢?在台上侃侃而谈的样子多帅呀!怎么一回来就萎了?”

    “啧!”

    苏梓辛咂咂嘴,双手按在膝盖上强制不让它继续抖,可身子还在打着哆嗦,眼睛兴奋地瞪大,抱怨道:“不是说好了你来演讲吗?搞得我还得临阵想词!”

    杨慎拉着椅子坐到苏梓辛身边,手抵着桌子撑住脑袋,偏过来看他:“我就是一个给钱的,他们是你带出来的团队,我上去给他们做总结打鸡血算怎么回事?”

    苏梓辛滋着嘴,凶狠地剜了杨慎一眼。

    杨慎置之不理,自顾自地说到:“临床试验对象的名单我拿到了,是一对父女,和咱俩还挺有缘。女的我们认识,是我们那位休学了两学期的同学:庄浅曦。”

    “庄浅曦?好熟悉的名字。但想不起来长什么样子了。”

    苏梓辛想了想,没想起来这个女孩的脸长什么样。

    杨慎叹息,果然如此,苏梓辛不关心陌生人。高中的时候还好,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苏梓辛好歹能记得班里所有人的名字。

    可一到了大学,呵呵!

    这个除了专业课以外其他课一节都不上的家伙可是完全不在意人际关系的,一门心思全钻到实验室去了!

    “军训的时候她在另一个方队,你往右看看到的第一个女孩就是她...算了,你肯定想不起来。”

    杨慎不打算在这个话题上多费口舌,无奈的道:“听说一开始只是庄浅曦的父亲得了白血病。庄浅曦家里很忙,所以由庄浅曦得自己隔三差五地去照顾她父亲。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染上了白血病——明明白血病不传染来着。”

    “但是庄浅曦的父亲却十分愧疚,即便医生几次三番地告诉他他女儿的病和他没有关系,可他哪里接受?一直在埋怨自己,认为是自己的过错才让女儿也患上了这种病。人呐,情绪一不好,身体也就跟着垮了,原本还能撑更久的身子骨一下就不行了。”

    “庄浅曦的母亲知道了这件事后晕了过去,可这又引发了高血压,住进了ICU里差点没救回来。”

    “这一下子又导致庄浅曦自己也撑不下去了,双亲突然病急让她也慌了神,所以就一直哭一直哭,直到晕了过去,等她醒过来的时候连从床上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左脚踩右脚上天了属于是。”

    最后,杨慎站起来给自己倒了杯水,说得他都有些口渴了:“他们没办法,反正都等不到骨髓移植了,索性就动用些人脉找到了我们,办好所有手续过后准备死马当活马医。”

    苏梓辛双手抱头后仰,感慨道:“两条人命啊!”

    杨慎纠正他:“不,是三条!也不对,是五条,咱们花了多少钱你不知道吗?要是不成功,老爹绝对会扒了咱俩的皮!”

    ...

    临床很成功,杨慎松了口气,虽然扒皮是挺夸张的,但如果失败了,挨一顿毒打却是肯定的。

    成功后,病人想要见一见自己的恩人,但苏梓辛拒绝了,杨慎没办法,只好自己上了。

    “咚咚咚!”

    “请进!”

    推开门,杨慎进入了病房,这是间普通的病房,与其他病房必没有什么两样,里面摆着两张病床,左边躺着形同枯槁的中年男性,右边躺着面色苍白如纸的年轻女孩,即便现在是病体,也依旧难掩她的绝世风貌。

    好美!

    杨慎呆了一瞬,但毕竟在老爹身边培养了几年,基本的养性功夫还是有的,也就是仅仅一瞬便不再多看。见两人有从床上坐起来的样子,立刻过去将两人扶住,劝道:“别这样,两位大病初愈,还是躺着比较好,不要勉强自己。”

    “不行!恩人站在面前,我们哪还有躺着的道理。”

    明明庄浅曦都被劝住了,可中年人依旧不肯躺下,硬是要勉强自己坐起来。杨慎没办法,只能是帮着搀扶,解释道:“我可不是你们的恩人,充其量只是算作他老板,是个出钱的。而救你们的是我兄弟,也是庄浅曦的同学。”

    中年人有些气喘,爬起来着实耗了他不少力气,上气不接下气道:“小曦的同学,你们认识?”

    “对啊!”杨慎转过去看着呆滞的庄浅曦,笑道:“快有一年没见了,庄浅曦同学。给你们做出治疗方案的是苏梓辛,在大一军训的时候,他站在你左边方队的最右边,你转过头就能看见他。”

    “有点印象,好像是个长得算可爱,但看上去很冷的男生!”

    庄浅曦还很虚弱,连声音都透露着娇弱。

    真的好美啊!

    等等!

    杨慎突然想起了苏梓辛学法的目的,然后又微笑着看了一眼庄浅曦。

    假如,假如苏梓辛恋爱了,那他会不会就不会再想着去干那些事情了!

    庄浅曦突然问道:“那个,他没来吗?”

    杨慎摇摇头:“他很忙,虽然这个项目已经完成了,但他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整理资料。”

    庄浅曦突然挣扎了起来,努力地从被子里伸出手抓住了杨慎的衣角,恳求道:“请帮我,对他说声谢谢!”

    杨慎想了想,轻声细语道:“如果是想说谢谢的话还是亲自去比较好。”

    说着,杨慎从裤兜里翻出手机,点开图库,第一张就会杨慎一家人和苏梓辛的合照,那是苏梓辛的生日的时候拍的。

    杨慎指了指那个脸上抹着奶油的青年:“喏,这就是苏梓辛,别认错了。”

    然后手指一划,翻到了下一张,那是杨慎偷偷拍的,是苏梓辛一个人在实验室做实验的照片。

    低着头认真做事的苏梓辛,很帅!

    至少庄浅曦在两眼泛光!

    ...

    一个月后的早上。

    杨慎早早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梓辛,今天陪我去买衣服,顺便也给你买几件。中午顺便在外边儿吃顿饭!”

    而苏梓辛现在还迷迷糊糊地,头发乱糟糟,两只眼睛都还没完全睁开。

    “哈?”

    “哈什么?快点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