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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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人祸(上)

    一顿肉,又熟睡一天,足足睡到日上三竿,伸个懒腰,感觉充沛的力气又回来了。把左腿翻过来看,伤疤已经结块痂,只要不长时间剧烈运动,就不会渗血。

    爬上树,把自己滑翔机的破布衣服裤子扯下来,一阵缝补,加上狼帽狼夹克,刚好一套。

    夏根粉没丢,硬木棍也没丢,柴刀放土里两天,有些锈迹,得磨了。钱也没丢,400枚铜板用布包裹的,挂在树上。其它的,都丢的差不多了。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出发!

    几个日夜轮转……

    秦福是农民,很懂耕田和四季。秦泽刚开始也是农民,也很懂耕作。但后来就转行了,和秦勇秦斌组成猎人小队,没事就去山上游一圈。

    猎人这个行业自己虽然不熟悉,但好歹摸索一两年,小小的捕兽陷阱还是能轻松发现的。

    有捕兽陷阱代表有什么?有人!而且有人居住!真是不枉自己辛辛苦苦走出来,终于遇到人味了,口水都在流,眼睛都在哭。

    那狼骨,熬的都没味了,吃菜,脸都吃绿了。想着有白米饭,步伐已经开始加快,寻找熟悉的痕迹,开始下山。

    ……

    小关村今天所有人聚在广场,大家齐乐融融的布置酒席。台上的老人,脸上笑开了花。只见两个壮汉扛着一根扁担,扁担上吊着一只大肥猪。

    “今天我郑家,八脉单传的小孙儿满月了!哈哈哈!而且,今天自己那个破落二子,也找到属意的姑娘,我高兴,请乡亲们吃席……”

    “恭祝老村长二喜临门……”

    “祝老村长之孙懂事聪明……”

    “老村长啊,那俩娃定是很配……”

    下面吵吵闹闹,洗碗的洗碗,切菜的切菜,几个老人坐在一起,开始吹起村长的过往。几个妇人坐在一起,哪家娃娃有没有结婚一清二楚。几个大汉坐在一起,各种颜色满天的飞。

    新郎站在村口,一家家送上自己的礼物,有送铜板的,有送碗筷的,有送锅盆的……反正大家吃一顿,村长家又会给自己送回来。

    新郎已经二十了,但看身高,还没十二岁的秦泽高。他躬着腰,一家家亲戚喊着,迎了进去。

    我的出现引起小波动,大家没有多惊慌,只是好奇。

    我送出十个铜板,比别人一两个的铜板要多很多。客人捧场,不来闹事,那绝对最高礼迎,自己被安排到村长和几个老人的桌。

    新郎名叫郑勋,是村长的二儿子,今年已有22了。他大哥叫郑功,是村里的郑郎,又高又帅。郑勋本人就差了,矮了一点,因为少时又贪玩,晒得黑,没有多少姑娘喜欢。

    就几年一直磨,磨到隔壁村的一个寡妇愿意嫁给他,带一女孩。

    秦泽洗了把脸,坐在桌上,大家只要知道你纯属过来吃饭捧场的,该忙自己的就忙自己的。

    秦泽看新郎忙碌,了解一些颜色知识。首先,前世电视上演的寡妇可怜,没人要什么的,纯属瞎扯。

    古人最重传承,寡妇生孩子经验熟啊,很多人追求寡妇,一是生孩子夭折率小,二是经验好。除非太过丑陋的寡妇,正常的,都是不缺人要。

    等新郎郑勋休息一会了,我找到他,他一见到我,就给了我20个铜板!

    郑勋小时候贪玩,很是崇拜仗剑江湖的人生。送20枚铜板,前是还礼,后是私人给的,他想听故事。

    我低头沉思,看着周围已经站满的人,咳了咳嗓音。

    “各位父老乡亲,我行走江湖多年,凭的是什么?是手上这柄快刀,话说从前有一座山,名叫摩拜佛山……”

    ……(省略5000字)

    “当时,我的腿已经被白皮怪物抓了一道伤。”

    露出左腿:“我自知若是倒下,必死无疑,绝地反击,手起刀落,两个白皮怪物被我砍了头。”

    “从天明杀到天黑,直至杀到黎明揭晓,从山底杀向山顶,杀到这边,杀惧了这些白皮怪物……”

    “行走江湖,凭的是快刀吗?不!是一股血气!没有这股血气,遇到白皮怪物就逃,凭什么行走江湖!”

    众人:“好!!!”

    秦泽心里默默计算,至少三天白面大米肯定供足了。瞧把郑勋这小子激动的,恨不得跟自己出去闯荡。

    但闯江湖哪有这么容易,自己一路上生死不知几回,有时饿的趴在地上干嚎,没有人理。可秦泽就愿意过这样的生活,或许有一天他会后悔,那就等后悔再说。

    婚宴摆三天,头一天要准备,秦泽运气好,赶上第一天前饭。众人对红包更感兴趣,于是只有自己一人在狼吞虎咽。

    村长绝对是地主阶级,瞧这饭,虽然白米饭不多,但够自己吃。虽然大多数是素菜,荤菜里肉也少,但争的人少,又有新郎一战群戚,下饭。

    吃饱喝足,就想躺平,新郎显然不会放过任何有面的机会。去接新娘,想让我当伴郎,我不想掺和这个麻烦事。人家是主,礼是够的,饭菜足的,不去,抺不开面。

    于是也就去了,苦中作乐,多了解些人文景事,以后吹的时候多点真实。

    比起秦家乡百里八乡,小关村是十里八乡,人烟味要多一些。

    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抬着大花轿,敲锣打鼓的宣示今天有人迎亲。郑勋佩着大布红花,骑着牛,看着很高兴。

    从一闲汉嘴里听说,那寡妇可不得了,年轻时候,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水美人,追的人可多了,郑勋他哥郑功就是其中之一,可惜人家喜欢,选了另一个。

    没想到世事无常,当年他哥没追到,倒让他弟弟追到了。

    我眉毛一挑,看着骑在牛上嚣张的人,各种十八禁小故事在脑海里倒处飞,写出来都要犯法那种。

    我问闲汉那个寡妇选的谁,闲汉脸色一肃:“食狼勇士张大郎,十八上山猎捕大狼,听说遇到三只,打死一只,打跑两只。”

    前两个月,进了山,遇了野豕王,至今只找到一条断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