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时空的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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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抹斜阳的余光照在他的脸上,那是一种很耀眼的光,把眼前的景象粉饰成金黄色的光,他讨厌的光,他走在班级队尾,走向校门,回家的方向是日落西山的西边,他背着沉重的书包,用他瘦弱的肩膀,脚步稳重。他的书包一直很沉,他喜欢把教室里自己书桌里的书全部装进书包里,带回家,带是带回去了,但不一定会看,可他就是想带着它们,他认为那些是他的宝贝。他曾经单纯善良,热爱学习,每一个符号、汉字、数字、单词都值得思考,可单单从书本中学到的远远不够,他总要走在路上,有时与人交谈,那些滚瓜烂熟的知识却仿佛忘了他。他想错了,人这一生需要受到一些束缚,保持清醒,直线前进。在这剩余的时间里,他为此做好准备,去迎接未来的美好与残酷,而不是一遍遍回顾那无聊的过去。即使未来并没有完成或实现什么,他也心甘情愿在此刻做出决定,执念一生。他开始思考他的价值在哪,怎么实现,他在等那一刻。或许一直无价值,却也过了一生。他不得不为他的年少无知买单。他就是那样的后知后觉,日后回忆时才知道什么是快乐,什么是悲伤。

    那天,他去上学,他小学二年级,穿反了裤子,也许是因为起得太匆忙,害他被同学们嘲笑。夏天要走的时候,瓢虫特别多,占满了窗户玻璃,他捉下一只又一只,直到惹怒了它,放出臭臭的油才放走它。他刚开始只是为了见见很长时间没见的朋友而聚在一起,没想到几人决定去玩麻将,他只玩过几把,还没摸透其中的奥义,玩的时候又慢又总问这问那,紧张与兴奋充斥着他。之后吃饭,来了几个女生,是朋友的朋友,说实话,他已经好久没和女生接触了,想走又走不掉,只好默默低头吃自己的食物。他在等说话时机,如见缝插针一样难,还不如等着被问话,他一直不喜欢主动。饭后去了KTV,他不敢在众人面前唱歌,在众人劝导下,他勉强点了一首歌,唱的时候进来一个出去打电话许久的女生,对他说:“咦,你唱歌啦?”他嗯一声,继续唱着,其实他自己心里清楚,他是自己的歌迷。

    烈日下,他走在田间小路,路旁有各色的小野花,走着走着,竟然遇到一条蛇横在路上,很细,不算长,他忘了惊吓的喊叫,屏住呼吸,身体僵在那看着,发现蛇一动不动,敌不动,他不动,等了十几秒,他趁蛇不注意,赶紧从旁边溜走了。他一直觉得蛇有灵性,遇到蛇不算坏事。乡间的路上安静得很,走了很远,只有他一个人,偶尔有辆汽车驶过,他自觉站在路边避让,当车驶过,这条路又成了他的舞台,他又跳又唱,欢乐无比。河里的水夏天清澈,冬天结成乳白色的冰,后来的日子,河水越来越少,令他难过。他曾蹲在自家屋前的洗衣石上,那块洗衣石板很大,他玩着玩着,一直瘸了腿的小鸭子顺着水流下去了,他看见了刚想用手抓,却摸个空,湍动的水流把小鸭子快速地带到下游,它挣扎着的样子令他久久不能回神。他听大人说这只小鸭子出生时便是残疾,养也养不活,只好扔掉,他纯真的内心在那时还不能理解。白羊座热情奔放又富有艺术气息,这是他人格的两面。他安静地坐在音乐教室弹钢琴,会有女孩趴在窗台边偷偷看他,他天使般的侧脸清纯明亮,带有无限美好,男生手停音落,笔直的身躯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出教室,阳光刺眼,用手挡着然后向楼梯走去。走出校门,来接他的是爸,开的车是人力车,他在同学们面前展现的高冷突然转变成了对爸的亲切。回到家中,妈刚做好饭,有他爱吃的炒鸡蛋。饭桌上,他把当天学到的知识、遇到的新鲜事、感受到的快乐一五一十地告诉爸妈。饭后妈洗碗,爸抽烟,他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做作业,他的小屋不大不小,布置简单,一张床,一张电脑办公桌,一张老板椅,一个日光灯管和窗台上的两盆花,四面墙白得无暇,没挂任何海报或画作,他喜欢简单干净,他的书桌更是干净整齐,很多来找妈做缝纫活的顾客都参观过他的书桌并称赞有加。

    妈在家中开了一个缝纫店,所以家里总有一些线头,时而粘在衣服上,时而粘在头发上,但妈尽量保持他小屋的清洁。他也爱干净,定期用抹布擦去小屋里的灰尘,哪怕只有薄薄一层。那是曾经的他,十年后的他开始觉得麻烦,不再在乎细枝末节,个人卫生也变得邋遢。他买过很多书,大多数与文艺、爱情有关。买书虽然花钱,但那是他唯一觉得物有所值的花销,他能从中学到点什么。他真的很难过,没当他想起高四时,他曾站在学校三楼教室的窗前,偶然看到爸蹬着三轮车在路上拉客,他看见了爸,爸没看见他,他努力的样子让他心疼,从那时开始,他变得坚韧又脆弱。乌云密布,太阳隐匿,他背着书包漫步在路上,这是他旅行的第十天,走过两个小县城,眼前的景象和出发时没什么区别,兜里揣着仅剩的五十几元钱,考虑下一步的谋生方式,在地下人行道吉他卖唱值得一试,可惜他不会吉他,他只想唱,也没有音响设备和麦克风,看来不投资的生意还是不好做。说起这次旅行的原因,很简单,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不是没有工作,而是他太挑剔,有任何他不满意的地方,他都直接走人,他想起了他看过的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人,突然有一天,他为了他的画家梦想抛妻弃子,远走他乡。他想他已经是个成熟的人了,他也要去完成自己的使命,至少他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他看到路上和他擦身而过的孩子们背着书包去小学,中学,补习班,他感叹时光匆匆,从学生走向社会要适应好一阵,他带着一个梦想,和随遇而安的心在城市中漂泊,可路越走越长。

    他突然想去少林寺看看,出家人的生活是否如他所愿。只是想想,从小受到家庭根深蒂固的教育观念,让他在规划好的人生路上不敢东张西望。他还是得去上班,在工厂里做一个技术员,比爸的工作轻松了,这些年的书还是没白念。他在酒吧里当驻唱歌手,见了不少世面,胆子大了些,钱包鼓了些。下班回到出租公寓,有一丝头疼,在黑黑的楼道里,用钥匙开门,捅了半天没捅进去,结果门开了,一个女生开了门,还有女生脚下的一只猫,他脑袋一热,才发觉自己因为刚才胡思乱想走错了楼层,他忙说对不起,赶紧溜走了,身体走了,可耳朵还留在那,等待一句骂声或摔门声,可是很安静,直到他进了门,空气中一直有一种尴尬的安静。他放下吉他,脑海里还不断浮现那个女生的模样,简单,他唯一的形容词。他在这住了一个月了,从来没见过她,其实其他人他也没见过,或者见过了没任何印象。他的公寓不大不小,自己一人住,很孤单,却让他自在。他看了一眼手机,已经十一点了,他习惯睡觉不超过十一点,于是刷牙后关灯睡觉了。第二天早上的闹钟定在7点,他起床刷牙洗脸,叠好被子,下了一袋方便面,吃完后收拾好书包,锁上门下楼。当他走到下一层的时候,他昨天开错了的门突然打开了,突然四目相对,他微笑点头,扭头准备离开,身后传来声音,“嗨,同学,可以帮个忙吗?”他站住,缓慢地回头说了一句“什么?”然后绷紧神经等待回答。“这有一个破旧的沙发,我准备扔掉,可是很沉,你帮我抬一下呗?”他长这么大,还没学会说不,说了一声“好”,于是走上楼梯抬起沙发的半边,移到门外,两人用了好大的功夫才把沙发移到楼下。期间两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流,除了眼神。扔到了垃圾箱旁边后,他喘了两口气,听她说了一句“谢谢”,回了一句“不客气”,转身离开了。去上班的路上,行人不多不少,公交站离小区不远,但是等649公交车需要一段时间,公交车十几分钟的路程,只要两元钱,是他的生活方式。

    他的工作是化工厂里的技术员,和他大学的专业对口但是非所爱,他不得不带着热情去工作,没人逼他,是他自己逼自己的,在大学毕业前的某一天,他突然醒悟,已经过了五十岁的父母这些年原来为他付出这么多,他决定以后的日子要把钱尽量存起来,给父母花。即使不能成家,他也做到最好,尽他作为儿子的义乌。这些年来,他朋友很少,聚会很少,和女性说话的机会更少,他像个出家人,在物欲横流的复杂社会里孑然一身。他坚持着这一原则,直到那个女生的出现,和他见过的那些女生都一样,又好像不太一样。难道是最近太丧了?他敲敲脑袋,想让自己清醒一下,可能是很久没和父母通话了,一个人的生活,时间久了,确实会憋屈。这年头,一家一个独生子女,生了男孩,当妈的也把他当女孩养,生了女孩也当男孩养,所以做孩子的,两种性别的角色都要入戏。活得越久,道理明白得越多。生于所困,死于理想。一个人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就应该怎么做,即是适应的本能,也是平凡的向往。太阳落山了,气温一下子降了下来,他躺在冰冷的床上,双脚冰冷,思考自己的人生,思想紧绷着,身体并不放松。一个人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应该都用在思考人生上了,连考拉这种一天睡二十个小时的动物也会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发呆,剩下两个小时吃东西。世间有三种人,活在昨天的人、活在今天的人、活在明天的人,想来想去,又觉得不止三种,昨天、今天、明天的排列组合都有可能。他再也闻不到那种香味,那是小学课本的书皮发出的香味,是劣质的化学染料附加的浓厚气味,是再也不会把鼻子贴在书皮上面闻到的气味。

    他躺在地板上休息,胸膛随着呼吸起伏,表情自然放松,眼睛看着天花板,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始终牢记着,做人不可以忘本,哪怕他自己承认他是个废物。想哭就要大笑。他选择一种方式去麻痹自己,介质不是酒精,是把注意力放在别的事情上,越是忙碌,越是什么都想不起来,难过的、快乐的、愤怒的都忘了,他的每一天都很充实,他不敢让自己静下来,毕竟,忘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时候,最重要的不是此刻拥有,而是曾经经历过。在某一个时间点之前,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从那以后的每一天,睁开双眼,清醒,归零。他的习以为常在别人眼中很可笑。后悔这种事没法让他看清前面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