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自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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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反目成仇

    一直躺在灌木丛中昏睡的许超、红音二人被响亮的广播声吵醒,当红音看到许超这个臭男人躺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顿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由于两人还处在灌木丛中,恐怖的音量瞬间震穿了他们的鼓膜,致使耳孔出血。

    “卧槽!你神经病啊!我招你惹你了!”许超捂着耳朵对红音大吼大叫道。

    “你说什么!你这变态!”红音大声回道。

    然而此时的两人早已双耳失聪,鉴于两人的特殊情况,索罗商会派出了救援队,打算将他们带回城里治疗。

    “Whatwasthatvoicejustnow?(刚刚那是什么声音?)”丁筱萌对着身旁的利兹说道。

    “Youshouldpaycloseattentiontothecurrentranking.We'reonlyfive!(你倒是好好关注一下现在的排行啊。我们才五分!)”利兹没好气道,他对那个怪声音完全不感兴趣,他和丁筱萌都只有五分,和前三名差的太多了。

    “Solong,Ican'tunderstand!(太长了,听不懂)”丁筱萌摊手道。

    利兹指了指丁筱萌胸口的分数又指了指自己的,然后激动道:“Onlytenpoints!(只有十分!)”

    丁筱萌撕开了一包零食,一边吃一边没心没肺道:“淡定,timeisstillearly。(淡定,时间还早。)”

    利兹一脸黑线地看着丁筱萌,心里悱恻道:你再这么吃下去,我们的粮食都撑不到明天早上。

    似乎是看出了利兹的心事,丁筱萌难得地宽慰了他一句:“Orwecancontinueintheevening,letyourbirdcontinuetosearchforothercontestants。(要不我们晚上继续,让你的鸟继续寻找其他的参赛者。)”

    “Thebirdswithnightvisionareveryfew。(拥有夜视能力的鸟类非常少。)”利兹回道。

    “Istherenooneonthisisland?(岛上一只都没有吗?)”丁筱萌不信道。

    “Ionlydiscoveredanighthawk。It'sababybird.Itcan'tevenunderstandmyorders。Let'sgiveup。(我就发现了一只夜鹰,还是只雏鸟,它连我的命令都听不懂。放弃吧。)”利兹无奈道。

    “Writeitdown。(写下来)”丁筱萌命令道。

    利兹无奈地叹了口气,又找了块石头在地上刻起英文来,随后丁筱萌花了五分钟的时间才理解了利兹的意思,嘴里嚼着零食,含糊不清地说道:“Letmehavealook。(叫出来给我看看。)

    利兹只好无奈照做,他对着天空吹了声口哨,过了好一会儿,一只羽翼未丰的夜鹰雏鸟摇摇晃晃地从远处飞了过来,虽然这只小夜鹰的体型非常娇小可爱,但它那双冷漠的漆黑眼瞳大大降低了它的萌系指数。

    “哇!Solovely!”丁筱萌欢呼雀跃道。

    利兹烦恼地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有气无力道:“Look,it'sbasicallyuseless,weshouldtakearestatnight。(看到没,它根本派不上用场,我们晚上还是休息吧。)”

    “Ok。Iwanttoplaywithit,it'ssocute!(好。我想和它玩会,它太可爱了!)”丁筱萌同意道。

    利兹有些诧异,丁筱萌这回居然一下子就听懂了他的话,难道之前的英语不好都是装的?不过他也没多想,眼下不是浪费时间想这些的时候,他朝周边吹起了口哨,大群的鸟儿被他招引了过来。他打算指挥附近的鸟儿为他们构筑那种可以供人睡觉的巢,争取在天黑之前完工。

    三小时过后,夜幕降临。

    整个太平洋的海水开始变得冰冷、幽邃起来,海浪在月光的映衬下缓缓蠕动着。此时的大海危机四伏,接近冰点的海水足以吞噬掉人的性命,更有一些危险的海洋生物潜伏在海水之中。

    偏偏在这个时候,一名打扮时髦的红发青年正在海面上一路狂奔,所到之处必定是浪花飞溅、水声阵阵,但凡有水滴溅到这位青年的身上时,都会自动被弹开,此人正是从本田景吾手中逃脱的国际通缉犯——金至鑫。

    这一路上他歇歇停停,离目标地点盘龙岛越来越近了,还好他来之前准备了一个航海定位器,不然他早就迷路了。

    突然,金至鑫停下了脚步,他连打了好几个哈欠,实在是困得不行。只见他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啊啊啊!好累啊,先睡一觉,明天再动身。”

    于是他盘腿坐在了水面上,拿出手机,换了张手机卡上去,发现竟然有两格信号,看来这里离陆地已经不远了,他突然一拍脑门,自言自语道:“对了,既然回国了,先给老爹打个电话好了。

    说罢,他拨通了一串号码,“嘟——嘟——”

    都城国际机场。

    刚刚下机的警神金珏突然接到了一通陌生来电,本想挂断,但他发现这个号码似乎是外国的,不禁犹豫了一下,选择了接通。

    “好耐唔联系了,老阿爸,还听得出你儿子我嘅声音咩?(海港市方言)”电话那头,金至鑫用阴阳怪调的口气问候道。

    听到金至鑫的声音,金珏不禁虎躯一震,情绪激动道:“死兔崽子,呢些年你死边去了!(海港市方言)”

    金珏的妻子程方圆这次也随同丈夫来了京城,正好就站在金珏身旁,当她知道这是他们失去音讯多年的儿子打来的电话时,情绪也跟着激动起来,很想从丈夫手里夺过手机,和孩子聊几句。

    可就在这个时候,电话那头的金至鑫突然口声一变,冷言冷语道:“你觉得,依家你还有资格管我咩?我唔系嚟和你叙旧嘅。今儿打电话过嚟就系想通知你一声,我回国了,请快点派人嚟抓我,不然我可要搞事了!嘟嘟嘟————(海港市方言)”

    原本还给夫妇二人带来些许慰籍的电话,就这样被对方无情地挂断了,金至鑫那明显带有敌意的话语让金珏的脸色一下子阴沉起来。一旁的程方圆看到丈夫铁青的面孔,顿时如鲠在喉。

    挂断电话后,金至鑫直接拔掉了手机卡,丢进了海里,换上了新的。不知为何,打了这通耀武扬威的电话后,他心情反而更不爽了。

    金至鑫原名金致国,出生于官宦世家,父亲是大名鼎鼎的警神金珏,母亲是燕南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父母给他起这个名是希望他日后能长大成材,致效祖国。然而事与愿违,金至鑫走上了一条截然相反的道路。

    四年前,海港市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事件,犯罪团伙携带了枪械并劫持了不少人质。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马组织警队将银行门外围堵得水泄不通。刚从警校毕业的金致国为了彰显自己的本领,要求带队组长允许他单独行动,并表示子弹对他起不了作用。

    尽管当时带队警官没有同意金致国的请求,但对方可是金警司的儿子,根本没人拦得动他,金致国单枪匹马闯了进去:

    歹徒们纷纷把枪对准了金致国,一个眼角带有黑痣的光头大汉冷笑道:“臭条,子,一个人过来送死呢?”

    金致国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态度嚣张地警告道:“咪拿枪对着我,受伤只会系你哋。识相点,把人质都放了,否则咪怪我唔客气。(海港市方言)”

    此言一出,群匪皆怒,连那些被劫持的人质都露出了惊愕的神情,那个光头大汉骂了句粗话,直接扣动扳机,对着金至鑫一阵扫射,“嘭!嘭!嘭!嘭!嘭!。。。。。。”,金致国毫发无损地坐在原地翘起了二郎腿,反倒是那位开枪的光头汉子身中数枪,浑身是血地倒在血泊之中。

    其他的歹徒各个面露惊惧地看向金致国,随后银行里面枪声不断,围在外面的警察各个面色凝重,担心人质们的安危。带头的那位警队组长更是慌得冷汗直冒:金警司的儿子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他可担当不起。

    谁知没多久,金致国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一脸得意地冲着大伙招手道:“罪犯都被我解决了,人质都没事!(海港市方言口音)”

    前来的特警部队成员不禁面面相觑,一个个都半信半疑的样子。金致国见大伙都不信,便让他们跟随自己到银行里面查看情况。

    事实也正如金致国所言,歹徒全被击毙了,被劫持的人质虽然全都完好,但一个个都面露惊惧之色,显然受到了惊吓。虽然这些歹徒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一个新来警队的实习警察居然杀性这么重,着实让人不寒而栗,金致国一人击毙十多名歹徒的壮举非但没能赢得他人的尊敬,反倒被同行们当成了异类。

    此事过后,原以为会被当作英雄对待的金致国惨遭撤职。不仅如此,由于他不服从上级命令外加擅自击杀歹徒,造成了不必要的伤亡,还被叫到了海港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刑事审判。

    当法院要判处金致国六个月刑事拘留的时候,金至鑫终于忍无可忍,当场发飙,当着所有人的面辱骂法官,遭到了现场警察的武力镇压。然而普通警察哪里是金致国的对手,金致国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伤了法官并逃之夭夭,无人可挡。事后金珏亲自带人去追捕金至鑫还是让他跑了,金致国连夜从海港市的港口走水路逃到了J国,并在不久之后被国际通缉。

    起初,金致国在J国身无分文,连吃饭都得靠偷靠抢,过着流浪汉一般的生活,直到他后来加入了一个黑帮组织,干起了杀人灭口的买卖,生活才有了好转。尝够了贫穷滋味的金致国从此改名金至鑫,从此只为金钱卖命,之后他又在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白夜,背叛了原先的黑帮组织,加入了隐盟。

    回忆起这四年的经历,金至鑫眼中的感情波动逐渐平息下来,他眼神忧郁地望向了浩瀚夜空,嘴角扬起了淡淡的邪笑,感伤地自嘲道:“现在这个样子倒也唔错。(海港市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