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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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睡到深夜才醒,醒了之后呆呆地看了四周很久很久,但没开灯,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

    在学校的时候我也总是这样,在寂静的深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却又固执的不肯多吃一颗安眠药。

    这算是什么呢。

    躺着,睁着眼静静地往上看,没看见天花板上亮着的灯,入眼的只是几块床板。

    路灯的光亮从阳台那边的窗户照进来,长廊外暖黄色的灯也开着。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很害怕。

    我不怕走夜路,我只怕那条路,没有尽头,需要我一直走下去。

    胆小鬼根本没有那种勇气。

    我只能祈求时间能快一点,再快一点,最好是跳过一年,两年……

    其实我最希望时间快进到所有爱我的人都不爱我的时候,或者是快进到我能不爱所有人的时候。

    斟酌着落笔,却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了。

    记得刚复习那一年的冬天就挺冷的了。

    冬天天黑的早,亮的也迟。我早上去学校的时候,四周也还是黑漆漆一片,看不见什么东西,但能闻到不远处飘来的桂花的香味。

    之后又有一段时间下了雨,绵绵不断地,一直下个不停。

    在雨水一直落个不停的那段时间,从不远处飘来的桂花香味更浓了。

    我还是记得的,那段时间我真的很喜欢往外面跑。那一年,北屿其实很安定。”

    哪怕是下着雨,我也会撑着那把透明的伞出去在四周漫无目的地乱逛。

    真的没什么想法,纯纯是乱逛。累了就在屋檐下坐着,有时候是买块炸红薯,有时候则是拿根糖葫芦,边吃边看那毛毛细雨被风吹得到处飘。

    如果有车辆驶过,那就能借着亮着的大灯看清雨丝的模样。

    那种感觉挺好的,只是每次我都吃不完那块炸红薯,有点亏而已。

    那段时间雨不停的下,又刮风,气温骤降,北屿某处的鱼,居然被冻死了大半。

    所以我讨厌冬天。

    因为讨厌寒冷,所以就会格外珍惜在冬日中归来的暖阳。

    那年我还有力气,只要一出太阳就喜欢找个地方待着晒太阳。我跟小区里那只流浪三花猫一块晒过好多次太阳,遇见的次数多了,我就会忍不住去想:为什么我不是一只猫。

    可能是受那只三花的刺激吧,那段时间我总是跟周边的人说:“我好想当一只猫啊!要是有人养,喵喵叫就有饭吃。要是没人养,大不了去翻垃圾桶。实在sui瘟,就是猫命不保。”

    有一个朋友的答复最好玩,她说:“你要是一只猫,我养你。”

    这个答案是我没想到的,因为她很懒很懒。

    我玩笑似的回答:“你都是三餐并作一餐吃,跟着你,三餐饿两顿。”

    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她那时候说的话很认真。“虽然我不靠谱,但如果你真是猫,那也不至于饿到你。”

    今晚我出去了,逛了几个地方,买了两双鞋。挺乐意出去逛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走路,莫名其妙。

    当然,也去吃了甜筒。冬天很适合吃甜筒,因为不容易化开。夏天的时候,没咬两口,就化了。

    今年六一的时候,我还跟河马去吃了根甜筒。即使那天我们要值日,即使她还去找老师拿了作文大纲,出校门的时候,瞧着阳光正好,榕树繁茂,又看见其他班的学生抱着老师发的玩偶。

    我鬼使神差地问她“今天是六一诶,儿童节。要不要去吃冰淇淋!?”

    她停了一下,用玩笑似的口吻说“你请是吗?”

    “三块钱的甜筒我暂时还请的起,六块的圣代免提。所以去不去?”

    “去,你请客那必须去啊!”

    所以我们坐在榕树下的路边,啃完了那根甜筒。

    那时候被剪短了的头发,现在已经再次长成长发了。

    我想起了假假,却一直没去找她,好像找不出什么理由,也没什么借口。

    又想起了另一个在北屿就读,却又退了学的同学。

    我跟她在复学后的两年里都没什么交集,但到毕业前夕,我早上老是四处钻去买早餐,她让我帮忙带饭,才勉强算是有了些交流。

    开始其实好好的,欢天喜地的去报道。

    后来,啧。

    前段时间,退学了。我问她,她说是宿舍问题,也不知道是她被办了,还是她把别人办了。

    她的性子,估计只是被别人欺负的份咯。

    就感觉,世界上正常人挺少的。

    以前总认为,傻缺是少数,但当我走去了其他地方,遇到了更多的人才发现,自己的教养有多好。

    不留在北屿,跑外地去读书,其实是个明智的选择。

    留在北屿或许是好的吧。

    我在北屿待累了,很累很累。过往的经历,曾经的回忆都压得我喘不过气。

    所以我离开了。即使我知道接受新环境的过程会很漫长,我还是义无反顾的走了。

    我想了很久很久,想了好几年,也费了很多精力,才有了离开的勇气。

    花了三年的时间去尝试离开北屿,期间的艰难险阻已经不重要了,值得被反复提及的是:我如愿了。

    如愿的离开了北屿,去到了另一个城市,独自一人的活着。

    如果在那座城市,我又积攒了足够多的勇气,那我还可以走得更远。如果不行,那我就回到北屿,回到这个三面沿海的小半岛。

    我也想过的,去更南边的地方。

    比如普吉岛,比如斯里兰卡,再比如墨尔本……我很喜欢墨尔本,我有一段时间总是抑制不住地去想:如果我能够拥有随时飞往墨尔本的勇气和资本,那我的世界里,是不是就能永远没有冬天了。

    在北屿过完夏天,就奔去墨尔本等待春天的到来。墨尔本的夏日走到了尽头,北屿雪白沙滩边上的夹竹桃便迎来了新一轮的花期。

    永远永远,都没有我惧怕的寒冬。

    我也想过要前往更北边的地方。

    比如去看天下第一的山水,比如去满是梧桐的南京城,再比如去东三省堆一个比我还大的雪人。

    ……

    我有一种预感:来年的春天,会很暖和。

    我很讨厌北屿,却又最喜欢它。

    喜欢北屿繁春时从榕树上吐丝吊在半空的虫子;喜欢北屿漫长的夏日;喜欢北屿街头上每一个路过的游人;也深深喜欢着这座一点也不好的城市。

    学校旁边琴行老板的那只猫很黏人,比猫咖里的猫还会撒娇。每到放学的时间段,它就会蹲在门口,隔着玻璃冲路过的学生叫唤。

    绝大多数学生会停下脚步看看它,或者是做出些怪诞的表情,惹得它叫个不停。

    在那段时间里,我总是会跟哭哭鼠进去看它。

    老板总是“小麦小麦”的喊它,所以开始我一直以为它是叫“小麦”。它从来不应,只有老板敲碗放饭的时候,它才会过去。

    能看得出老板其实很想刀了烧麦,因为它只有饿了,想干饭的时候才会想起老板,别的时候,只会对着外面的学生撒娇。

    用老板的话说就是:“它很会装的,跟猫咖里面的猫一样,都不怕人。你们一放学,它就蹲在那叫了,平时就躺着睡觉,都不理我。”

    “烧麦”这个名字的由来,我也问过老板。老板说,这是之前养它的小姐姐起的。

    后来哭哭鼠也养了只猫,买的时候好像才几个月大,是一只蓝猫。起名作“糯米”。”

    琴行斜对面(过了马路),有家花店叫“早春”。我一直都觉得这个名字起的好,早春早春,早到的春天。

    后来我在文章中写下:我听北屿的老人说:北屿的冬天很短,只要那十多天的寒冷过后,便能算作早春。

    花店的旁边些,是家奶茶店。那家店的茶特别特别香。

    奶茶店没什么特别,有意思的就是,那家店,学生的话能便宜一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