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悠悠苍天,临其凰鸟
灵祝内心抓狂,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脸,眯起的眼睛像一把弯刀,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这里的情形与帝都的情形比起来,只能算是开胃菜,毕竟在这里犯错不会危及生命。可是自己的徒弟吃不吃得消,还要看他自己,厚着脸皮忍忍就过去了。
现在也只能忍了......
江狐看到师父如此尴尬的笑,有一种危险之感,只觉得若是无法解决眼前的事情,事后她少不了给自己穿小鞋。想起刚才师父一见自己,就咬着自己耳朵说,别丢了她的脸面。
师父果然是师父,就是有先见之明。
“师父,我要不要和他们斗诗啊。”他咬了咬灵祝的耳朵,轻声询问。
“你?......”
灵祝听罢愣了愣。
的确,他有他大郎的诗词可以借用。
好吧,脸都不要了,但面子必须要!好歹是他亲哥的诗词,现在拿来应急,这也不算偷盗吧。
看来,也只能用那首桃之夭夭了。
可是,这首桃之夭夭仿佛就是少年为自己而作的,心中万分不舍。这首诗如同是自己的珍宝,是为属于她一个人的诗词,可是现在,不得不拿出来分享了。
灵祝蹙了蹙眉,花容微微黯然了。她凑到江狐耳边,也开始咬江狐的耳朵,看得众人怒发冲冠,血气上涌。
“师父你说什么?”
女孩万分不舍,舌头似乎捋不平了,说话也支支吾吾的,江狐还是第一次见到师父说话吞吞吐吐,像一个害羞的邻家女孩,面容娇好羞红,显得极其可爱。
可江狐不解风情,一脸懵逼,完全听不清楚。
“就是那首......桃之夭夭......你就上去吟一段,琴不会弹便不弹了。”
这种场合还真有些棘手,倒是可以厚着直接拒绝,但过后徒弟得到名声算全毁了,必定会沦为笑柄,成为众人口中的乡巴佬。想到这里灵祝就有些蚌埠住了。
徒弟沦为笑柄,这不是打师父的脸吗,一想到这消息传回帝都,那自己岂不是也成笑话了。想到被高府的人啪啪打脸,师徒两人被火潮上下耻笑,还是做出了取舍。
就让徒弟吟唱那首自己最喜爱的,桃之夭夭。
江狐本就打算给师父长脸的,便点头答应下了参加游戏。
所有参加比赛的人都摩拳擦掌,看着江狐的眼神是赤裸裸的嘲讽和不屑,宴会充满了火药味。
江狐则是炸药的导火线,无辜且极其危险。
文斗相比武斗更加新鲜,也更加扣人心弦,毕竟武斗十分残暴粗鲁,实力悬殊鲜明,而文斗则具有文艺性,也更具有不确定性。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斗谁赢谁输还要靠长公主说的算,谁赢得她的青睐,谁就是赢家。
至于长公主之徒江狐,谁都不会觉得他这个乡巴佬能做出诗词。
为了避免过于尴尬,江狐被排在众人的最后面,第一个上场的是高府的长公子高程,为人谦和儒雅,是高府公认最有才华的年轻一代。
青年男子优雅的抚琴,笑容儒雅淡然,眼睛时不时瞟到灵祝身上,眸中充满了爱慕之情。
“青山流水千里客,月影陈酒尽余杯......”
琴声袅袅,如泣如诉。
陈词潇潇,朗朗上口。
众人纷纷惊叹,
他们从未听过这首诗词,恐怕是高程临场发挥,这里既是影月城,且玄月也刚刚升起,两全其美,高程的诗词水平可见一斑。
诗词体现的是客从远方而来,在月影城宴请客人,众人把酒言欢的场景,描绘的有声有色,最后还赞美客人绝美动人,希望能长久留住客人在此居住。
一曲作罢,余音不绝于耳,让人不得不赞叹此人的文艺功底,厚重且稳如老狗。
“好,好啊。”
众人纷纷鼓掌,灵祝也不吝夸赞了几句,的确有点水平。众人一听连长公主都夸赞,便扬言此诗歌必定是众人当中最好的。
这诗词如同当头棒喝,高程静静坐在舞池下面,闭着眼睛沉浸诗词的意境之中,一动不动,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无人上前接位。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竟有些踟蹰不前。
毕竟人家实力摆在那里了,谁先上去谁就是丢脸啊。
江狐排在最后隔岸观火,神态自若,心中暗想,这算不算误伤队友?
反正伤道友不伤贫道就成。
排在第二的高翔也是爽快,自知以自己的水平和大哥比,必败无疑,迟疑片刻之后,便端起酒杯自罚了一杯。
但排行老三的高庆就不乐意了,俗话说某件事第一个人做能给人留下印象,显然大哥已经抢了那个最大的风头,二哥自罚一杯酒也引起了长公主的注意,自己若是学二哥,恐怕只会沦为笑柄。
诗词文艺可以输,但气场不能输,高庆算是年少气盛的类型,接过大哥交出的古琴,高程拍了拍高庆的肩膀,眼神略带讽刺,含义不言而喻,好像在说:你要出糗了。
果然,
高庆的诗词底蕴一般,弹琴的功底更是和高程没法比,差距一听便知,简直是云泥之别。
但青年人年少轻狂,为博得长公主的眼球,众人使出浑身解数,一一演奏了自己最得意的曲目诗词。
直到那名兰儿上场的时候,气氛才有些变化。
“这是高家高兰儿......”
“她可了不得......号称影月城第一美人,是影月城第一天才,还是才女,年仅十五岁......”
周围的观众开始躁动,就连老太君也咬着灵祝的耳朵说起了悄悄话,江狐竖起耳朵,隐隐听见些许夸赞之词。
“别看她平时娇弱,性格可倔了呢,诗词歌赋样样精通,也是个修炼的好苗子,公主殿下,若是您收下兰儿......”
老太君苦口婆心说着话,灵祝只是笑,并没有接话。
悠扬的琴声开始响起,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女孩是众人心目中的才女,给予的希望程度很高,而她也用悠扬婉转的琴声,回应了在场期待的观众。
琴声如同春风沐雨,使人心旷神怡,声音如同活了过来一般,伴随着阵阵清风,萦绕在众人的耳朵久久不散,比天上的月光还要柔和,比杯中的醇酒还要暖人。
江狐也沉浸其中,悉心聆听,心中不禁暗暗感叹,这人的修为一定十分高深,竟能用原力控制声音,让在场所有人为之陶醉。
“悠悠苍天,临其凰鸟......”
金口一开,让人感觉大气磅礴,如同凤凰翱翔天际降临大地。
声音变得高亢,琴声变得急促,似乎在与命运作搏斗,在与敌人做厮杀,铿锵有力,如临枪林箭雨,如闯千军万马,直取敌将首级,上天下海,逍遥自在,莅临高山之巅,大有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气势。
“......悠悠苍天,归我其凰。”
声罢而琴止,现场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就连江狐都快炸裂了,这女孩竟然能做出如此气势浑宏的诗词。
悠扬婉转的歌喉温柔动人,诗词让人热血沸腾,这九曲回肠的琴术,更是令人心生敬佩。女孩看起来柔弱娇羞,没想却是心性极高的,这首诗词竟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气势,着实了得。
“好!”
洪亮娇美的嗓音打破了现场所有人的沉思,灵祝举起酒杯,笑容如沐春风,轻启红唇:“兰儿妹妹好文采,这首诗词算得上一首好诗了,本公主敬你一杯酒。”
众人反应过来纷纷叫好,随着灵祝起身喝酒,但现场只有老太君笑不出来。原本是想求长公主收下高兰儿当徒弟,而她却当众叫高兰儿妹妹,看似给足了面子。
但......给面子无用,
给实力才有用啊!
方才已经探过长公主的口风,她也只是笑而不答。若是收下高兰儿为徒,高家才有望回到帝都,才能重振家族,回到从前的巅峰。
老太君缓缓落座,面如土色。
不过现在可没人注意她的脸色,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灵祝和高兰儿身上,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接下来,
少年少女们自认无人能及高兰儿,纷纷举起酒杯,输的心服口服,只有几个少年心中不服,进入舞池,献了丑,只能徒增笑料罢了。
众人心中无比默契,眼神交流可以说明一切,就要到长公主的徒弟江狐了,这人夺了千万青年才俊的念想,如同杀妻夺子毁人希望,着实该死。
灵祝乃是火潮的长公主,帝国的第一天才,原界的天之娇女,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是万众瞩目的天才公主。
怎么就看上了这个乡巴佬呢?
众年轻才俊,无不悲愤交加。
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他们的心情,那就是好白菜让猪给拱了。
一会儿,只要他出了丑,便一定要好好耻笑一番,再大肆宣传,让其贻笑大方,方解心头之恨。
灵祝在朝堂混迹多年,这些年轻子弟的心思她一看便知,知己知彼便稳如老狗,虽然说江狐的那首诗词不是他的,但还是能够上的了台面的,只希望他别怯场就好。
“江狐师侄,到你了,师叔十分看好你,哈哈哈。”
高峰起身提醒,目光略带嘲讽,笑容略带玩味,他是十分乐意看到江狐出丑的。
火潮的天才少年千千万,长公主徒弟的名额,怎么就被一个野小子给占了,心中略带惊奇与不解。
不过也好,
天龙山国师府的弟子虽然少,可核心弟子的实力却是极其强横的,单单一个长公主,就胜过数万军队了。
长公主收了一个没背景没地位的徒弟,对于他们文宗来说,也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