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的忏悔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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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消失的黑山羊

    村里闹鬼!

    自打立夏以来,阁老坟这个小村子便不太安宁了,闹鬼的言论更是在人群中愈演愈烈。

    什么看见一身黑的人拖着明晃晃锁链在村里的小路上走,什么晚上听到人整夜的啼哭,什么一排排的人像行尸走肉一般跳动着走。

    有鼻子有眼的,越传越邪乎!

    确实!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除了聒噪的蝉鸣以及树叶簌簌作响的声音外,仔细听来,闷热的夏风中还真夹杂着铁链晃动的声音以及阵阵的呜咽声,让人闻之便心头一紧不寒而栗。

    尤其是今天,在阁老坟大祭即将开始的前夜,祭品中那只最为重要的黑山羊,丢了。

    顶顶丢了,这可是大事!

    村民们给这只从出生就早已判定死刑的黑山羊起了个名字,顶顶!因为只要有人从它的面前经过,挡住了它晒暖的阳光,这只黑山羊就撩起后腿蓄力,用头上的角使劲冲撞任何一个敢于冒犯它的人,村民们也不计较,总是带着怜悯的眼光戏谑的看着顶顶。

    顶顶才一岁,在羊的世界里也是个小孩儿,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从顶顶一出生开始,就已经被选定为了今天大祭的祭品,它需要做的只是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张开嘴就有新鲜的草,健健康康的活到一岁,然后在大祭的高台上当着上百个人的面被开膛破肚。

    阁老坟上上下下,从老至幼上百号人无人不知晓大祭的重要性。有哪个人会跟一个注定一年之后就要死的畜牲较劲呢?

    可能顶顶也知道自己的重要性,故而在村里更是嚣张跋扈无人敢惹,至于它昨个啃了谁家的麦苗,今个踩了谁家的花生,就算是村长来了都只能捏着鼻子忍下。

    没人喜欢顶顶,除了李老头。

    李老头是顶顶的主人,打了一辈子光棍,就像没人喜欢顶顶一样,也没人喜欢李老头。李老头在村尾自己搭了个木棚子住,夏不遮雨,冬不避风,还做了个简易的木栏养羊,顶顶就是其中的一只。

    今天一大早,他就觉得不对劲,之前每天早上开圈放羊,顶顶都是踩着其他羊的头冲在第一个,而今天,所有的羊都跑光了也不见顶顶出来,一眼望得到头的羊圈里也不见顶顶黑色的身影。李老头揉揉自己白内障的眼睛,按说羊圈里就这一只黑羊,就算自己眼睛再不济也不至于黑白不分啊?

    明天就是阁老坟大祭,该顶顶发挥大作用了,顶顶却消失了,这畜牲还能提前知道自己明天要挨刀了不成?长翅膀飞了?李老头显然不相信,他从来没见过长翅膀的羊,就算是长翅膀了,顶多就是自己再多吃一对儿烤鸡翅,不对,应该是烤羊翅才对。所以他坚信,顶顶一定是跑出去了。

    李老头想到这里摇摇头笑了笑,露出焦黄的牙齿。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他找了整整一个上午都没找到顶顶,他眉毛拧成了麻花,诚惶诚恐的深一脚浅一脚挪到村长家门口,用手轻轻按着村长家的大门,见村长出来,李老头满脸讪笑的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散花牌香烟,在裤子上蹭了蹭手上的灰,从烟盒里小心翼翼的抽出一根递给满脸肥肉的村长,“村长大人,俺听说明天不是得拉顶顶过去祭祖吗?”

    满面油光的村长的年纪比李老头的要小,看着李老头沾满羊屎皱巴巴的手递来的香烟,再看看那盒廉价的散花牌香烟,村长摆摆手拒绝了李老头的眼,不耐烦道,“是嘞!赶紧今黑喂饱它!最后一顿了,以后想喂都没机会喂了。”

    李老头闻言不由得心虚,执意把烟发到村长手里,村长眼见李老头的脏手就要挨到自己了,立马从李老头的手里接过那只香烟,只不过没有放进嘴里,而是夹在手指中,双手背在后腰,他疑惑的看着面前的李老头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李老头与村长对视,心里越发心虚,每一年大祭用的都是李老头养的黑羊,顶顶的重要性他可比谁都清楚,他扑捉到村长眼里的不解,立马打哈哈,“中中中,那是肯定的!那那那,村长大人你说明天祭祖要是换成白羊会不会更好点?白羊好啊!俺养的白羊比顶顶肥一圈呢!”

    村长本来没正眼瞧李老头,听完他这一番话,把后腰的手抽出来,用那支李老头刚发给自己的烟指着他的头正色道,“李老头,你别给我耍什么花样啊!明天必须是黑羊,必须是顶顶,要是明天你没把顶顶牵过来,我就把你绑在大祭的高台上宰了!赶紧买滚蛋!”李老头被踹了一脚,连屁都没放一个,一溜烟跑了。

    村长把手里的香烟扔到地上踩了两脚,扭头回去了自己的三层小别墅。

    李老头这会儿恼的很,再找不到顶顶,明天拉到祭坛上被开膛破肚的可能就是自己了!所以找到顶顶这件事,迫在眉睫。

    他头顶一块看不出颜色的破布,赤裸着上身,腰下用鞋带勒着不知是从哪里捡的灰裤子,裤腰很肥,彷佛下一刻就要从干瘦的李老头腰上脱落,带着强烈膻味的风从他宽大的裤管飘来,脚上一双黑色的粗麻布鞋,鞋也有些年纪了,前面开着口子。

    “啫!啫!啫!”

    李老头穿街走巷的扯着嗓子叫喊,一边费劲的摇着手中的矿泉水瓶子,瓶子里约莫装着半瓶弹珠,弹珠在狭小的瓶子里相互碰撞发出穿透力极强的清脆声响,这是李老头的独门秘籍。只要摇动这个瓶子,不管是哪只羊,不管它跑的再远,不管它性子多烈,都得乖乖的回到羊圈,就连顶顶也不例外。

    有人说这个声音就类似于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声音,谁不想回家吃饭呢?刘易不想。

    刘易今天要去自杀。

    刘易今年十一岁了,每天晚上他都会跟奶奶挤在一起,一张小床,两个被窝。天花板上已经缠成一团的的蜘蛛网上没有蜘蛛,屋外的蟋蟀也不会跳进屋子里,披着坚硬黑色外壳的屎壳郎也不会爬进房间,但他就是不敢自己一个人睡。

    但是今天晚上,他连晚饭都没吃就跑出去了,奶奶炒了刘易最爱吃的土豆丝,还有下午刚烙好的菜饼子,黄色的玉米面裹着绿油油的马齿苋菜,菜饼子个头有刘易的脸那么大,上面刷上奶奶自己熬的辣椒油,刘易之前每天晚上都能吃两个!

    但是今天刘易一点都吃不下,他穿着自己最喜欢的白色运动服,和白色运动鞋就从家门跑出去了。

    刘易的家里最东边最为宽敞的一间房,家具已经被拉走的差不多了,只剩墙面上一张端端正正挂着的结婚照还没来得及取走,那是刘易的爸爸和后妈,他们手牵手,深情对视,背景是数不清的红色玫瑰,照片的前面则是散落一地的狼藉。

    半个小时前。

    “你要带上那个拖油瓶,我就回娘家了,老娘才不跟你在这浪费时间!”刘易的后妈彩凤尖锐的声音从那间屋子传出。

    刘易的爸爸刘容的声音也随着响起,“什么拖油瓶!那是我儿子!我能把他自己一个人扔在乡下?”

    彩凤听到这话就像被点燃了一样,声音越发尖锐,“那你跟你儿子过去啊?说好了就咱们一家三口搬到城里!现在你给我突然变卦?非要带上刘易?行!有他没我们娘俩儿!我们走行了吧!”东边的屋子里传来收拾东西的声音,动作烦躁粗暴,不时有玻璃落在地面被打碎。

    好像这些动静就是故意整给房间外的人听的。一家三口,说的是彩凤和刘易的爸爸刚生的孩子,也就是刘易同父异母的弟弟,刘天赐。跟刘易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他是那个多余的人。

    奶奶像是没听到一样,在厨房里自顾自的忙活,爷爷则在地里干农活还没回来。能说给谁听?

    只能是蹲在墙角偷听的刘易,他穿着洗干净的白色运动服和白色运动鞋手里捏着自己收拾好的行李,说是行李,只不过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买衣服送的塑料袋装着几件破衣服和一双人字拖。

    其实大可不必偷听,彩凤的声音在家门外都能听的一清二楚。刘易更想听听他爸爸的话,他生怕错过刘容的每一句话,刘易相信爸爸,因为刘易总是考一百分,每当这个时候,刘容就会嘴角叼着烟,斜着眼睛看着刘易,“行,我儿子真是遗传我的聪明了,马上你爹就带你去城里,到时候给我考个清华北大啊!听见没?”

    他给刘易承诺了,自己的爸爸还能骗自己不成?

    东边的房间逐渐安静,白色的烟雾从窗户飘出,一根烟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了。

    “那我跟小易商量商量?毕竟我答应过小易了,彩凤你别生气了啊!那就咱一家三口呗!你先上车吧。我跟小易再说说。”

    沉默。

    墙里墙外皆是沉默。

    许久屋里终于传来声音。

    彩凤抱着用太空被裹的严严实实的刘天赐,踩着小高跟鞋哒哒哒的猛的拉开木制房门,瞥了一眼蹲在窗户下满脸失落的刘易,门也不关,头也不回的走了。

    刘易学习很好,语文最好,老师每次都夸他阅读理解做的好。他知道爸爸要跟自己商量什么。

    刘易失魂落魄的倚在窗下,眼睛通红溢满泪水却倔强的不肯流出一滴,他才不想让彩凤看到他哭呢!要是彩凤看见了,肯定会笑话刘易的吧!肯定会跟刘容说你那儿子一点都不坚强,咱们不要不坚强的孩子。

    他特意穿上了自己认为最好看的衣服,那套白色运动衣可是为了学校合唱团求奶奶了半天才买的。为了今天这个日子,刘易不知道准备了多久,甚至在小伙伴面前专门做了告别,“以后,我就跟我爸去城里了!以后我每天都能吃汉堡,吃鸡腿还有薯片呢!城里有大超市,可不像咱村里那零食铺一样!薯片,辣条,雪糕成多了!你们要是来城里了,没准儿还能看见我呢!”

    不知多少小伙伴向刘易投来羡慕的目光,顿顿吃汉堡,还能吃上鸡腿,还有从来没见过的大超市!这对于从小在阁老坟长大的小孩儿来说,连想都不敢想,做梦都不敢这么做。

    为此,甚至刘易还私下偷偷练习普通话,小伙伴们都骂他,“刘易你装什么洋蛋呢?在村里还说普通话!”他不想被城里的新同学瞧不起,听说城里人都说普通话。

    可是现在,这一切好像都没有意义了。

    屋里传来动静,刘容踩灭烟头,清清嗓子踢拉着拖鞋准备出来。刘易不想亲耳听到刘容将要说的话,无非就是,“过一段再带你走。”“等你考一百分了我就接你。”“你弟弟还小,晚上容易打扰你睡觉。”之类的话,他们一家三口要去当城里人了,自己就要留在阁老坟,默不作声的做好自己多余人的角色。

    狗屁的承诺。

    刘易不知哪来的一股子力气,从墙边站起来,胡乱抹了抹眼睛扔下手里紧攥的塑料袋就往门外跑,卷起一阵呛人的灰尘,跑出门外,一辆蓝色的江淮大卡车就停在门外,彩凤就坐在副驾驶上,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和刘天赐的哭声掺杂在一起,格外难听,刘易双眼血红,仰视着彩凤,彩凤居高临下的看着刘易,眼睛里流露出诡计得逞的得意,嘴里还蹦出三个字,虽然嘈杂,但是刘易根据口型还是看出了彩凤说的是什么。

    “拖油瓶!”

    彩凤很漂亮,刘易当然知道,否则刘容也不会在刘易才一岁多的时候就干脆利落的甩掉刘易的亲妈转而娶了彩凤。彩凤自己也知道自己漂亮,她丝毫不顾及别人的目光,努力的展示着自己的妖艳和美丽。总是在傍晚时分,日落未落还留有余辉时,村民们都捧着碗在街上晃悠着吃饭,她则抱着刘天赐坐在家门口的石板上,尽情的让路过的人驻足夸奖她的儿子刘天赐生的多么俊俏,而她好像全然看不到那些人的目光全在她若隐若现的胸脯和白花花的大腿上流转。

    刘易突然觉得彩凤此刻是那么的面目可憎,她像是白骨精一般,外皮是美丽动人,皮下却是渗人的白骨。

    他低下头不再看,拼命的向前跑着,耳边传来刺耳的风声,咚咚咚急促的心跳声清晰可闻,好像心脏不在自己胸口,而是在自己耳边。

    他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里,他不想回家。

    自己只是个没人要的孩子罢了。

    弟弟才一岁就可以有那么多的玩具,自己已经十一岁了,连个像样的玩具都没有,他唯一的玩具就是一根笔直的木棍,刘易从树下捡到的,他经常拿着那节木棍来打掉路边的花和草,就像是电视剧里武功高强的盖世大侠手中的剑一般,每把剑都有自己的名字,他的木棍也不例外,刘易给他的木棍起了一个自认为很酷的名字叫做,“打狗棍”!

    只不过刘易从来没用他来打过狗。

    爸爸出去串门,也总是抱着弟弟,那辆蓝色江淮大卡车,刘易也从来没有上去过,他做梦都想摸一下驾驶室里的皮椅和方向盘,但是彩凤不允许,可是彩凤自己却经常抱着弟弟坐在车里。开家长会的时候,其他同学来的都是爸爸妈妈,只有自己是爷爷奶奶,他们尴尬的坐在教室,与其他家长格格不入。别人都是跟爸爸妈妈一起睡,可是刘易自打记事起就跟奶奶睡,别人爸爸妈妈都会带着他们去逛超市,出去玩,自己从来没有去过。

    刘易本以为他们是一家四口,可今天才知道原来是一家三口。

    他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爷爷奶奶终究不是爸爸妈妈。

    他要离开了,自己死掉了,就不会难过了,就不会是多余的那个人了。

    天色渐晚,绿色的树也变成黑色,树杈横七竖八的撕开天空,树叶随着微风慢慢摇曳,路上已经提前撒满了黄色的纸钱,隔几步就有一户人家屋檐上悬挂着两个白色的灯笼,薄薄的白纸灯笼上或多或少的都写着字,笔锋吃满墨汁,抑扬顿挫,力透纸背,仔细看来是一个一个的人名,“高平、高铁柱、高让、高礼、刘家宝,刘德礼......”

    那些都是死人的名字。

    灯笼里的烛火被微风吹动,土路上一明一暗,随处可见的水坑如一面镜子般映照着血月,家家户户门窗紧闭,街道上空无一人,没人愿意在这个时间出门,明天就是大祭了,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

    可能下一个大祭,刘易的名字也会被写在白纸灯笼上悬挂在他的家门之上。

    阁老坟的习俗,农历五月十五祭奠先人。准确来说,是发生那件事之后才形成的习俗,否则,这不过年不过节的祭奠哪门子的先人。

    那件事是整个阁老坟都无人愿意揭开的伤疤,是整整五十五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