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无意淘到一座雕塑
暴雨过后,星河显现。
白朝伸着懒腰,他睡眼惺忪的从床上起来,毫无疑问这是他穿越以来睡的最好的一次。
幸好昨天晚上白术连夜将白之夜接走,否则哪怕是自己的亲爹,但一想到有遗体就在自己住的地方,想必是个人都睡不安稳。
“新的一天开始了。”白朝整理好心情,准备迎接这一天的早晨,这是他个人缓解情绪,保持向上心态的方法,以前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通常会想着一些快乐的事。
比如,为喜欢的学姐准备礼物,虽然因为穷,只能送插花书简表示心意。
又比如,在计算机比赛获得二等奖,得到母亲和朋友的夸奖,并得到奖学金第一时间给暗恋的学姐买一份较贵的礼物,虽然当时那位学姐已经有男朋友,但值得高兴的是她接受了礼物。
自从穿越而来后白朝总是不知觉回忆起前世,严格来说算是前世吧,毕竟穿越和重生小说大概都是这么描绘这种情况的。
白朝收回思乡之情,回到了一天早晨该做的事情中来,换衣,洗漱,吃早餐,当然最重要的是找到回家路!
经过这几天的活动,他愈发觉得自己的情感淡薄,当然不是对地球,而是对这个世界,以及……这里的家人。
或许是原主白朝的一生太过孤独,因为被白泽选中,从而过着没有人陪伴的日子……五年未见过父亲,却要求自己拯救他人……
“原主白朝自卑,沉默寡言,社恐,多年生活在宁古城,也就白术会来看看他,陪他最多的反倒是威廉和乔治两位西洋老师。”
白朝搜寻着原主的记忆,自从得知白之夜和白朝以及有五年没见时,他就一直在寻找与他有关的一切记忆,但很显然有关白之夜的记忆非常的少,少到像一位不生不熟的过去很久的友人。
至于原因?当然是因为他留下的那封信件……白朝想不明白为什么要给他,而不是给大哥白术?
亲情?愧疚?都不可能!信中的内容关联很大,甚至可能关系到白家的安危,如此重任无论从那方面看都应该交给这位真正的族长白术,而不是给白朝。
是让白朝独自解决?还是不想让他人知道?
白朝原本认为是穿越带来的记忆缺失,导致的对与原主相关人物的缺失。
毕竟是第一次穿越不了解……而后发现不是这样,只是因为和家人“不熟”而已。
白朝换好衣服,来到院子。
站在屋檐下,雨已经停了,阳光透过层层乌云照耀在院子了。
白朝深吸口气,雨水夹杂着泥土,湿润的气息扑面而来,甚至还带有淡淡的花香。
白朝余光瞄向了倒向淤泥中的梅花树,心中暗叹可惜。
他踩着湿泥,推门而出,来到一如既往的热闹街道,电轨公交,卖报的小男孩,街道的小商贩,在昨晚的暴雨下,这条街道依然焕发的勃勃生机。
不出所料,白朝刚出小巷就看见老胡辣汤的旗子,“这么早就来摆摊?”
白朝好奇的前去看看,不是为吃一口麻辣烫,只是好奇。
“哎哟,公子来了,快坐,快坐,想吃点啥?”老胡见到白朝没有犹豫,兴奋的将他拉到座位。
额……白朝有点烦,原本只是关心下老胡最近过的怎么样,现在反而要付费,但白朝又有点不好意思拒绝,于是说道:
“那个……老胡,有什么早点吗?”
“当然有,公子先等等,想吃啥?我去做。”老胡脸上洋溢的笑,皱纹如用了很久的砧板一样,粗糙不堪。
“额……只要是早上吃的就行,你看着办吧。”白朝尴尬的回答,显然还不适应老胡的热情。
“好了,那就让公子试试我新会的菜。”老胡挽起他发白破损的衣袖,熟练的和起面团。
白朝等待之余,看了眼他冷冷清清的摊位,与热闹的街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禁惋惜老胡一秒,“老胡看上去没什么生意,要不我帮帮他。”
白朝看了眼自己普通的劲装,只好作罢。
同时他还看见老胡的已经蜕皮的后颈有一条深深的红色勒痕,很像被人用粗麻绳勒住过脖子,令人感觉触目惊心。
随后老胡端上了一碗热腾腾面团子,里面撒着麻花,他兴奋的招呼着白朝吃。
白朝端起勺子,在老胡他那浑浊的眼睛注视下吃了一口……鲜嫩的肉糜混着荠菜,爽口而不清,鲜而不腻,荠菜很好的遮住了肉的腥味。
“嗯,很好吃!”白朝一边夸赞,一边吃着剩下的团子。
听到白朝的话,老胡也是眉开眼笑,想着在去多做几份给白朝尝尝。“公子,你既然喜欢,那我就去多做些,你先等着。”
“唉唉……等等,你先回来。”白朝拦住老胡,说起了伤口的事,“我想问问,你后脖子上的勒痕是怎么回事,你是遇到什么事了?”
老胡一听,摸了摸后颈,笑道:“没有这回事,公子你还记得前几日你说的要我去学堂卖粉赚钱的事吗?这时昨天拉车时候吊的脖子上的。”
“啊,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你去学堂卖粉赚钱?”白朝表示忘记了。
“当然了,你那时候说过这回事,说起来我还得感谢公子你,托你的福气,我赚着不少钱,家里的婆娘的药钱有着落了。”说完老胡握住白朝的手,不断说着感谢。
手上的面粉沾在了白朝的衣袖,白朝尬笑着收回,“不用谢,应该的。”
老胡也意识道尬尴,笑着道歉,“抱歉,公子,我弄脏了你的衣服……要不,这碗算我的。也算感谢公子你上次帮我赶走了那两个当官的。”
“额,钱还是要给的。”白朝拿出一枚十文面值的铜钱,给了老胡,并解释道:“那两人不是不给钱,只是忘了带钱而已,他们不是你想的那样横行霸道!”
老胡将钱推了回去,说:“那我也不能收,我还得感谢公子教我怎么做生意,公子你先用,我再去做些。”
“你开心就好。”白朝吃着肉团子,把钱留下就趁着老胡做菜时离开。
白朝在逛了一个多时辰,来到一条人烟稀少的街道,余光见的一处小巷内看到一群摆地摊的小商贩,摆放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物品。
白朝好奇的走进,扫视了一眼,小贩们都穿着褶皱但干净白布衣,脸上也没有老胡那种小商贩应有的推销热情,无一不都板着脸。
这里有……各种动物雕塑,骨头制作的笛子,口哨上面画着各色的花纹。
除了白朝,这里还有许多其他的买家,大多身着丝绸金边的华丽服饰,这也是让他好奇的点……
不知为何白朝突然想起小说的桥段,“说不定我可以在这套到什么宝贝……嗯,可以用‘灵觉’看一看。”
白朝眼睛变得雪白,发出微量的闪烁。
走着走着,白朝刚才也被几个商贩叫住,让他看看自己的商品,但白朝只是审视一眼就离开。
经过一段时间的走访和询问,白朝了解到这里是一处类似于小黑市的地方,来这里的卖家,大都是一些底层捕快和狱卒,卖的东西也都是从抄家的官员那里得的赃物。
白朝突的看见一座身穿道服,手握长剑,大约小臂高的石雕像,发散着青蓝色的灵性雾。
卖家是一个穿着宽大的黑色斗篷,蒙着面容,瞎了一只眼的中年男人,察觉白朝的正看着雕塑,于是用浑浊厚实的音调说:
“想买吗?只要十两钱。”
白朝察觉到男人的灵雾有些奇怪,原本普通人的灵雾是纯白的,但他的灵雾带有一点灰蒙蒙的感觉,不仔细看的话,让人很难察觉。
“十两可以,但你得告诉我一些这里的消息,比如是谁控制着这里,你们之后会在继续在这做生意吗?”白朝没有压价,大哥白术给的生活费很多,他刚才粗算了下约有二百两左右,十两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钱。
另一方面是他不知道这里有什么黑势力的存在,保险起见别惹麻烦的好。
中年男人顿了一下,说:“我可以先告诉你,这不是什么不能说的。”
“控制这里的是一个叫黄老爷的人,这里的大部分房字都是他的,除此外还有十几条这样的隐藏小巷。我们还会在做生意,但可能会换到其他地方。”
白朝拿起雕像,细细端详,问道:“这位是谁?”
男人回答道:“这位是蜀道山七仙尊之一的上玄星姜上玄,把雕塑放在家中每日上香可保富贵,扩运势……你到底买不买?”
要是真有效会拿出来卖,这不就是地球的财神爷吗?
白朝想了一会,拿出一张十两面值的票子在男人面前晃悠,说道:“在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买下。”
“快说!”男人有些不耐烦。
咳咳……白朝干咳两声,觉的对方这点耐心都没有,完全不像做生意的人。
他问道:“我看你们这卖的都是些小玩意,遇到的每个小贩都说他们手里的货是古董……既然都是从抄家官员那贪来的,有没有能找到有价值的东西。”
“这里的人大多是底层的狱卒和捕快,贵重的东西他们可不敢贪,如果被发现的话说不定回落个和贪官一样的下场。”
“在者如果真有古董之类的贵重品,他们大多会到黄老爷那里销赃,不会在这地,如果想找黄老爷,你就得沿着这条街走个一里路到鹅郎铺的掌柜就行。”
“好,多谢。”白朝付了钱,看了一眼地下其他东西,基本是一些小雕刻品,看着像凑数的。
他看了一会,确定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于是抱着雕塑离开。
见白朝离远后,那个蒙面斗篷男人也起身走了,但他好像忘了收拾摊位。
……
白朝推开院子的大门,看见白术正和一位白色束袍的年轻男子悠闲地喝茶。
白术见到白朝微笑的示意说:“三弟,快来见见叔父!”
此人正是白朝的叔父,白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