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我写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脑子里忽然跳出灵感,有时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的原型,有时候是一句意境绝美的诗,有时候是一个非常新颖的观点。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大抵就是,这个念头出现的那一瞬间,肾上腺素拉满,思维完全陷入一种难得的空灵状态,同时解锁孤芳自赏状态,什么马尔克斯,海明威,黑塞,余华,莫言,陈秋实之流,通通不在话下。待我把灵感付诸笔端,所谓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这个奖,那个奖,通通都是我的囊中之物。如果借用打游戏的话来说,那时候的状态就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挑五都不再话下。
第二个阶段,是等颅内高潮自嗨过去之后,就开始看着妙手偶得的半句诗发呆,看着琢磨出来的故事原型发呆,然后乖乖地给余华、莫言、马尔克斯、陈忠实、张爱玲各位老师一一道歉——刚才我的嘴脸太猖狂了,给各位赔个不是。只不过,既然夸下海口,就要硬着头皮写,于是又要去读书,做笔记,写读后感,模仿茨威格,模仿毛姆,有时候也模仿意林、读者,甚至是大冰,还有一些网文的写作风格。对于所有的写作者,模仿是他们走上写作之路的第一步,毕竟不是每个人一开始就拥有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事实上,很多人一开始连基本的流畅写作都做不到,他们写的东西,要么太刻板,像是文件,要么语句蹩脚,网络风格太浓,口语化太重,只不过也正常,专业化分工的社会里,大家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就好,不需要具备太强的中文写作能力。模仿得久了,揉的风格多了,有时候会拼凑出一堆诡异的怪物,有时候,作者就会在各种风格中找到自己写作的风格和方式。这就好比,我们最开始来到世上,都是一张白纸,在家庭的教育,社会的耳濡目染之下,变成一个符合社会规范的人,美国的土壤中长出美国人,中国的土地上生养中国人,英国的水土养育英国人。只不过,即便接受了太多的环境影响,到一定拥有自我意识的年纪,人还是会拥有不同于家庭成员,不同于地域,不同于国家的性格,因而这时候,我们称其为独一无二的人。写作这个行当,也是一样的。
只不过,即便是读了很多书,写了很多读后感,可是真正开始去写作的时候还是会举步维艰。倒不是故事构思不好,也不是人物描写欠佳,更不是不够旁征博引,写作的第一步,将脑子里的东西准确生动的转述出来就是一件难事。有时候,即便看似成竹在胸,腹稿打了好几遍,可是真正诉诸笔端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也不满意,哪儿也不满意,有时候好不容易憋出一句奇巧的话,却一点儿不适合语境。
而跨过第一步,还有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巴拉巴拉,一直到写完,写完还要修改,反反复复,就和程序员修改错误一样,一个一个比对检查。只不过,bug可以修复,而写作有时候却越修越错,越改越矬,整到最后还不如初稿。这种情况,想必做设计的人最懂了,好不容易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出草图,你满心欢喜递给客户时,他又挑肥拣瘦,这不满意,那儿不满意,于是为了挣那几文窝囊废,你就耐着性子,一边骂娘,一边修改,结果最后客户却觉得,还是原稿最好。那样的心情,是无法言说的,因为那时候,再有素质的人,也很难不把客户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只不过,设计师可以骂客户,可是写作的人,只能骂自己,怪自己菜,怪自己笨,怪自己没天赋。
第三个阶段,是与自己和解。写完一个故事,哪怕遣词造句再差,其实写完的那一刻也会有一点儿突然松了一口气的感觉,这种感觉和高考结束,高中三年时光戛然而止一样,有一瞬间的怅然若失,怎么就结束了,可是也就是一瞬间,如果叫他再来一次,肯定是打死也不愿意的,已经逃脱了,自然不会再返回去。接着就是重读,一个作者,自己永远是第一个读者,如果写的东西,自己都看不下去,那么别人估计也很难看下去。重读是一种自我欣赏和自我批判结合的过程。一边极高的审美告诉自己,我写的还是不够精彩,如果能再好点儿就更好了,很多地方还是有瑕疵,甚至是大的差错;一边一种自我满足告诉自己,做的已经很好了,起码坚持下来了。这跟上了大学后重新回忆自己的高中时代,毕业之后追忆自己的大学年华,行将就木的时候反思自己过去的一生如出一辙,我有做的不够好的地方,有愚蠢的地方,犯过错误,闹过笑话,摔过狗啃屎;也有过短暂的高光,一张奖状,一段美满的恋爱,一个坚持了挺久的爱好,一张美丽的照片。做完这些,就是去迎接下一篇稿子,直到再也不写,或者再也写不动为止。
写这本书,就完整地经历了这三个过程:大一年级的时候,我忽然想要写一部书,纪念我逝去的高中生活,记录一下我大学的新鲜经历,于是乎《胡言》诞生了。待到大二,出于一种表达想法的愿望,我忽然很想写一些讽刺小说,讽刺一些我看不惯的人和事,以及表达一下我的态度。之所以只能讽刺,一方面是我的写作水平在《胡言》的简单调教下,我个人认为已经具备了写小说的能力,另一方面是我个人在现实生活中说话,没啥人听,于是只能在网络上当个键盘侠,写写东西,发发牢骚。于是,《嘲讽》就这样迎来了出生。
写作《嘲讽》的时间跨度很大,从20年6月份,到24年3月份,将近四年,横跨了我大二到大学毕业进入工作的第一个年头。四年里,我的写作风格一直在变,有时候,一篇文章变一个,有时候一段时间换一个,很难保持统一性,可能写作的感觉会随着心境和阅历的变化而变化吧。
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序言,所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从前,中国有鲁迅,如今,中国有胡某人。我就是带着肃清文化界,整顿文坛的任务来的,什么这样奖那样奖赶紧给我准备好送上来,不要劳烦我亲自去娶。是的,目中无人,狂妄自大,可见一斑。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炫技表演的成分过重,一点儿不够真诚,所以分享给同学看的时候,他们纷纷表示看不懂。
之后,我便开始怀疑自己的水平。我把自己的序重新读了一遍,还是觉得怎么读怎么高尚,一点儿问题没有,肯定是他们太肤浅的问题。这也暴露出了我的特点:我始终是把自己当成第一读者的,也就是说,我的书大部分都是写给我自己看的。可是,我又写出来了,发表到电子平台上,让其他读者去看,又没有照顾到他们的阅读习惯。这就造成了一个矛盾:我到底是写给谁看?思考了很久,我最终还是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主要还是写给自己看的,可能是给之后的自己看,也可能是写给经历过这段时光的自己看。至于其他人,如果真的感兴趣,他们会看的,不感兴趣,也就算了。毕竟,我不是写网文的,我不需要让读者看得爽,我也不必求着他们每个月送给我月票。因为写作终究只是我的一项爱好,一项证明我活着,是个会思考的人的爱好,而非职业。职业需要卑躬屈膝,点头哈腰,需要放弃清高,需要一切以顾客为主,读者就是我的爹,可是我不需要。我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事业,我可以不用写作养活自己。因为,职业写作的人,十个里面有九个都是乞丐,跟学画画的一毛一样的,就连鼎鼎大名如梵高之流,都是生前穷困潦倒,死后才美名远扬。只不过,对我来说,那种死后尽享哀荣的事情,除了给猎奇记者和吃瓜群众增加一点儿谈资,一点儿逑用没得。当然,如果无心插柳柳成荫,这书哪天火了,我也是乐意的,毕竟顶级畅销书作家,如韩寒,郭敬明之流,尤其是后者,虽然风评一直不怎么样,但是版税挣得是比谁都多啊!
写作的时候,其实灵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可能是上课发个呆,灵感就来了,路上看见个美女,灵感也来了,摔了一跤,灵感也来了。灵感这事儿吧,谁也说不准。对于那些写作技艺很纯熟的人来说,灵感可能可遇不可求,一有灵感,身体便不受控制自己落笔成言,然后一气呵成,文不加点,经典铸成。对于我这种人来说,灵感就是说来不一定来,但是来了就来一堆,每一个都很精彩,简直让人挑花了眼。只不过,我总结了获取灵感的一些方法:首先就是要细致地观察生活,体察一切细微的变化,这是锻炼自己的观察能力。灵感来源于生活,这句话是没错的。另外就是,要多增加自己的人生体验,去旅行看大海,看高山,去城市街道穿行,去夜店听白天沉寂的人们在酒精、香烟、噪音和荷尔蒙的环境里撒野,去图书馆看书,去咖啡店看小情侣斜靠在对方肩上……这是两种挺好的办法,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接下来就是动笔。动笔是真的很累人的一件事情。一本50万的书,就拿陈忠实的《白鹿原》打个比方,我看书速度不快不慢,大概半个月就看完了,而陈老先生足足闭关写了四年多,又经由各位编辑修修改改,删减增补,最终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才和大家见面。至于连载小说就更不用提了,一个作者玩命写了十多年,结果读者一两个月就看完了。所以说,对于读者来说,一本书可能就是花一些时间看别人写的一个故事,所以有人一年能读好几百本书,上千万字。而对于一个作者而言,即便是打字,这么多字都要打上好几年。所以,再高产如巴尔扎克,一年也写不了365本书。水一篇小作文,或者心得体会,或者会议记录,诸如此类的文章,倒是十分容易,我一个小时能写三五千字。写一个短篇小说,可能就得花一周左右的时间,才能写好。这种写好,只是说讲明白了这到底是个啥事儿,至于写成欧亨利或者莫泊桑,则是技术问题,还有天赋问题,堆时间,是没意义的。而写作又最废脑力,所以作家才喜欢干两件事情:一件是睡觉,因为休息是对大脑最好的保护,用脑过度和体力劳动过度一样疲惫,而且吃饭还不一定能恢复。另一件是旅行,我们经常看到作家各种旅居,一种是清幽舒适的环境适合写作,另一种是他们需要时刻身体走着,这样才能找到写作的感觉。以前的人,写作用纸笔,所以写起来,要么费墨水,要么费纸。前者是写的多,改的多;后者是丢的多,撕得多。现在的人写作基本是电子化了,倒是不怎么占内存,但是一直盯着屏幕,眼睛也容易累,脑子也容易累。而我写一会儿,可能就会去刷会儿短视频,一刷刷一个小时,然后再回来写十分钟。上学期间又各种事儿:课外运动,上课,写论文,实习,找工作,参加活动……所以,其实我真正写作的时间不多。只不过,这是世界的常态,真的很难完全集中所有时间去做一件事情,或者不是很难,是一个人根本没法只做一件事情。
很多次,其实不太想写了,一方面自己写的是在太垃圾,另一方面,写完好像也不知道有啥意义。思考这种问题,就跟思考,我活着有啥意义一样,想不明白。不想是不可能的,这种东西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想多了吧,自己脑袋又容易宕机。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无聊,不想看书,不想说话的时候,只要写点儿什么,心情就会好一点儿,真写出几个好句子,做了一个好比喻,也会由衷开心一会儿,虽然那种感觉稍纵即逝,可是却让人怀念。这就好比,我踢一场足球比赛,助攻了别人一个,或者踢进一颗一样让人感到快乐和满足。后来,我知道了,那就是成就感。虽说,那不是得诺贝尔奖一样的荣誉感,可是这种成就感,却是我在其他人多地方得不到的,所以也就显得珍贵了。这可能就是人吧,纵使其他方面平庸得要死,甚至很垃圾,可是只要有一两个兴趣爱好,或者特长,就会立马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擅长的事情,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所以,人一辈子,一定要有一两个兴趣爱好,这样即使平庸一辈子,可是也会辉煌那么一两个瞬间。
写完的时候,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里在想,终于写完了,卸下了一个很沉重的包袱,以前写完一篇,就会有下一篇,现在写完一本,可能下一本就要等一些时间了。终于可以歇一歇了!我还不是太想想下一本的名字,因为以我过去的经验,当我想出它的名字,就代表我必须写,不写不行,而一写就不知道啥时候停下来。我毕业了,没太多时间做一件很耗费精力的事情,因为生活需要我去解决一些当前主要的矛盾。只不过,这不会是我最后一次写作,想要我封笔,除非哪天写不动了,不然是不可能滴,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写呢。有时候,真想有个可以植入脑子里的芯片,能够把我所有的思考一下子全部转化成文字,这样的话,就算是叫我写一万本书,我也乐此不疲。可是,感觉不太现实,一方面,写作是一个沉淀的艺术,芯片读取的也不过是一瞬间的灵感,还是需要时间雕琢的。
此外,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嘲讽》想要表达些啥,这个其实序言里写了一部分,就是表达我对社会一些问题的看法,以及对一些现象的关注,这符合我传媒专业的学生的身份。另外最主要的,其实就是输出一些我的意识形态。之所以没有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而用意识形态,这是因为一般小说也好,散文也好,它表达态度的方式更多是通过塑造的人物,或者抒发的情感,《嘲讽》这部书里确实也有一部分是用这种方法的,所以我还做了一些批注,方便对这本书感兴趣的人更好的理解我的意图。只不过,从《一场漫无目的的漂流》开始,我就是直接在输出我的价值观,而这种几乎具象化的三观输出,我觉得还是用意识形态来形容比较贴切。因为它没有太多的故事性,大段大段的对话,不是我对自己说的,而是我想对读者说的,我想要读者知道的,没有任何掩饰的。因为很多时候,文学作品立足于呈现一种现象,表达一些故事,塑造一些人物,让人们从中感悟一些东西,获得一些审美价值,可是这样的结果就是,大家开始各种解读,以至于众说纷纭,没有答案。这固然是文学作品的一大魅力之一,可是,对于我而言,这种隐晦的东西不符合我心直口快的毒辣风格,于是我该骂直接骂,丝毫不掩饰,也直接表达我对很多问题的看法。所以,《漂流》用了最简单的类似灵魂对话的方式,写了我对艺术,对写作,对商业,对政治,对哲学,对人生,对爱情的看法。把这些东西全部集中起来,就是我的意识形态,也就是价值观念。我始终无法和所有人完全地深入思想上交流,所以这种方式其实也算是一种让别人认识我的方式,而我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重新剖析自己,重塑自己,最终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认同。
不过,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聊:譬如我最喜欢的足球问题,体育问题,以及文学问题中的殖民主义审美啊,女性主义问题的各种细分啊,各种社会现实以及其背后的各种社会因素啊之类的。我想,我以后如果有空,应该会添加进去,没空的话,也就将就了,因为一个人是没有办法写完所有东西的,捡点儿主要的就行了。
最后,感谢在我写作路上给我支持的朋友,也感谢每一位给我思想上启发的人。灵魂是逐渐充盈的,而非生来就定型的,这本书呈现的我的想法,以后或许会变得不一样,但是至少现在来说,大差不差的就这些了。
最后,也感谢过去的这四年时光,这是一段疯狂又普通,撕裂又成长的时光。
最后,祝你幸福,因为幸福是人类最高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