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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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狐

    时光流转,韶华水逝,转眼间十年过去了。

    这十年,对于有些人是一成不变的得过且过,对于有些人却足以脱胎换骨。

    十年后,天下也不再十年前的天下。悄悄崛起许多小门派,发展势头迅猛,不容小觑,大有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架势。

    也有当年如日中天的门派,渐渐衰退,如强弩之末,心有余而力不足,眼看地位要被取代,朽木难支大厦,数代基业不可逆转地走向没落,只能听天由命。

    每逢十五,栖凤镇的男女老少早早吃完了晚饭,走出家门,伸长脖子齐齐望向长街尽头,仿佛在等待什么,一个个脸上的表情既期待又兴奋。

    人常说熟悉的风景再美看久了也会腻,但是栖凤镇这道可人的风景却是让人百看不厌,恨不得时时刻刻近在眼前。

    残阳如血,眼看就要日落西山。人们的表情开始变得有些焦急起来。

    因为根据这些年的经验,他们盼望的每个月能得见一次的美景,这个时候应该出现了。

    十年来风雨无阻,绝对没有过什么意外,所以今天同样应该也不会令人失望,对吧?

    正当人们望眼欲穿的时候,栖凤镇的街头,一抹赤红的身影翩然从霞光中走来,霎那间,昏暗的天地亮了。

    这道身影在众多灼热的视线迎接下,带着万道光环由远及近,人们的呼吸也开始随之变得困难起来,有的人甚至忘了喘气。

    有的人张大了嘴忘了合上,口水不知不觉从嘴角流了下来,很快打湿了衣襟。

    这是一个尚未及冠的绝色少年,一头乌黑的头发用一根红色丝带束起。

    不必看脸,单单这满头黑发随风飘起,便足以令人心痒难挠,恨不能伸出手去摸上一摸,是不是手感像想象中那般丝滑柔顺。

    连每一根发丝都是自带魅惑的风情,让人更加迫不及待想看看他的脸,是不是比一个月前更加美丽了。

    虽然明知道看了之后心脏有可能承受不住,还是中了邪发了疯似的想看,以解一个月未见的视觉饥渴。

    要知道这三十天天天面对着身边那些丑得不堪入目的人,眼睛都要瞎了。若不是还得留着两个招子每个月的今天还有用,早就难以忍受的恨不能自己动手把眼珠子抠出来扔了。

    其实那些人长的很正常,只是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这妖孽啊,害死个人,硬是拔高了栖凤镇居民对审美的要求,而且是高到不能以凡人的标准衡量比较的程度。

    每次惊鸿一瞥之后,要茶饭不思地苦捱一个月,才能再见他一面。虽然辛苦,但人们甘之如饴,活着总要有寄托,生活才有希望不是吗?

    看清少年的脸,抽气声此起彼伏地在街道两边响起。这少年身份特殊,大家不敢明目张胆大刺刺地盯着他看,便找点事假装一边忙碌,一边斜着眼睛抓紧机会偷瞄,生怕漏了一眼,感觉多看一眼便是多赚了一点,少看了一眼就象别人欠了自己几吊钱没还似的,心疼得要吐血。

    卖肉的屠夫在磨刀石上有一下没一下磨着已经闪亮刺目的杀猪刀,包子铺的老板用蒸布巾来回擦拭蒸笼。明明是竹子制成的东西,似乎不蹭出铜铁的亮光誓不罢休,所以他家的笼屉更新的特别快,再结实的竹器也架不住这么摩擦,都包浆了。

    平时很少抛头露面的大姑娘小媳妇老太太,从八九岁到八九十岁的,有的手里拿着针线活,有的抱着已经睡得沉沉的奶娃娃,有的拿着一把鲜嫩翠绿,根本没有一片叶子需要择摘的菜,齐刷刷坐在街道两边店铺或者住户门前假装忙碌。

    听说为了抢到视野好的最佳位置,有人已经出价到二十两银子了。

    那些位于好地段的无良商家看出商机,在自家店铺门外摆起桌子,贩卖茶水瓜子零嘴小吃,每个月这一天的价钱比平时翻了十倍不止仍是供不应求。

    有人更是索性长年包下临街商铺最靠街边的座位,就算平日不来也不怕浪费地先预订下来,以免到时抢不到好位子。

    为了防止商家占道,亭长派人在街道两边画出红线,张贴告示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越过界限,违者严惩不贷,这才遏制住商铺无限扩张的态势。

    如果不加以管理,那些人怕是要把桌子摆到大路中央去了。

    此刻,害栖凤镇鸡飞狗跳而不自知的罪魁祸首正端着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无辜地走在栖凤镇街头。

    看着镇上人满为患异常热闹的景象,心中暗自感叹还是这里繁华啊,别看镇子不大,天都快黑了街上人还这么多,简直比他去过的很多大城大郡还要热闹。

    这妖孽一身红衣,衣袂随风飘飞,走动之间似一团猎猎燃烧的火,令人目眩神迷。

    尽管栖凤镇的居民对如此惊艳的情景已经习以为常,每见一次还是忍不住心跳加速呼吸困难。偏偏这要人命的家伙对自己造成的杀伤力毫无察觉,一边疾步向前走,一边愉快地向大家打着招呼。

    稍后镇上的郎中有的忙了。

    张绝世脚步轻快地走在栖凤镇的青石街上。

    自从十年前花解语把小七带回来,便开始以培养他作为龙隐客栈的接班人做为目标。

    果然不出花解语所料,她的师父梅敬王对她带回来的小七十分满意,第一次见面,喜爱的程度就超过了她这个相处多年的徒弟。

    虽然这个结果是她意料之中且期望的,看着师父的注意力这么迅雷不及掩耳般毫无保留地全部转向小七,还是忍不住有些嫉妒吃醋。

    尤其是看到师父给小七的见面礼竟然是护心珠,花解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可是师父的心头之物,花解语垂涎了许多年,无数次撒娇耍赖软磨硬泡都没有到手的东西。

    一见面,与小七可爱而乖巧的无邪眼神一对视,梅敬王的心立刻融化成一汪水。本来要责罚花解语自作主张收徒,顷刻间便转怒为喜,变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巴不得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小七面前,毫不犹豫地把天下人梦寐以求的至宝护心珠拿出来送给小七。

    天理何在啊,她花解语十多年的朝夕相伴,竟然比不上一个初次见面的小屁孩,这叫她情何以堪啊!

    花解语无数次揽镜自顾,摸着自己还很年轻的脸,还是那么美那么媚那么娇,然后一次次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隔代亲?只能这样解释了,不然她心里不平衡啊。若不是看看镜中自己的脸依然如故的美得颠倒众生,还以为自己因为太过操心而导致人老色衰讨人嫌了呢。

    唉,喜新厌旧,人之常情,人之常情,不怪师父。

    这也说明小七的魅力无法抗拒,充分证明了自己的好眼光。小七得师父喜爱也是一件好事,她的计划可以顺利进行,只需好好调教于他,自由之期指日可待。

    想到这里,花解语振奋精神,一扫失宠带来的失落郁闷。

    光顾着吃醋了,差一点忘了正事,她的初衷不就是找人替自己扛下所有吗?现在事情达到预期,可喜可贺,终于可以心无旁骛地与墨蠡那个家伙专心斗法了。

    可恶的墨蠡,还有可恶的一线天,你们给我等着!

    小七很成器,努力又刻苦,在她与梅敬王的精心调教下,小小年纪便可独挡一面,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架势。

    十年之期未到,梅敬王便放手把龙隐客栈的全部事务交给小七去打理,自己选了一处山青水秀的好地方隐居,偶尔云游四方,过上了梦寐以求的闲云野鹤生活,好不逍遥自在。

    托小七的福,现在花解语也可以不用打理龙隐的事务,师父默许自己可以把担子交给以前叫小七,现在叫张绝世的徒弟全权代表,自己回到花花世界的大本营栖凤镇,隐藏行迹,愉快地做起了自己喜欢的事情。

    张绝世只需每个月回来象征性汇报龙隐的状况一下即可,谁叫她现在还是龙隐客栈的挂名老大呢。

    姜还是老的辣,想必是当年她带小七回来时,师父便已经看穿她的小心思,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既然她志不在此,不必勉强,何况小七天资过人,比她更合适继承龙隐客栈。

    如果当年梅敬王先遇到的是小七,恐怕就没花解语什么事了,师徒缘分有可能都不会存在。

    张绝世每次回来都会顺便带点他从天下各地搜罗到的好东西,孝敬一下她这个对他恩情比天高比海深的师父。

    看,多么美好的师徒关系。

    花解语无数次为自己当年的英明决定佩服自己。

    她这些年在这方面着重教导,全力灌输下,张绝世把报答师父这个信念根执于心,执行得赴汤蹈火,不遗余力,每月必回栖凤镇。

    托花解语的福,栖凤镇的男女老少月月可以大饱眼福,在殷殷期盼中过得幸福又满足,快乐的源泉就是张绝世。

    顺便交待一笔,这十年间天下风云变化莫测,有些事情出乎意料,总是时不时会带给人不一样的惊喜或者惊吓。

    花解语收徒的初衷是想摆脱龙隐的束缚,全力搞好花花世界,打压一线天,有朝一日把一线天踩在脚下一雪前耻,扬眉吐气地当上天下第一情报王。

    谁知事情发展走向让她想都不敢想的方向。

    她与这一线天之主墨蠡这对昔日的仇人,在多次明争暗斗交锋中,竟然由互相看不顺眼,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互相越看越顺眼,看对了眼,惺惺相惜,成了一对欢喜冤家。

    花花世界与一线天也顺理成章地化敌为友,由敌对状态变成了友好联军,结成了牢固坚不可摧的盟友,一统天下,强大到无可撼动。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怎么会这样?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多少回花解语看着身边熟睡人的那张俊脸一次次问自己。

    明明之前看了就讨厌的,没有任何变化的同一张脸,为什么现在越看越爱,一日比一日痴迷看不够呢?

    会不会他为了赢过自己,小人卑鄙地偷偷给自己下了蛊啊,不然一向洒脱随性的自己怎么可能甘心被一个人套牢?

    每每想到这里,花解语就不甘地忍不住伸出手想捏住那张可恶的脸,狠狠地扯一下泄忿。

    可是每一次手伸出去,不知怎的都不由自主变成迷恋地轻轻爱抚。

    然后,那个被惊醒的男人便微微睁开眼,露出一抹又邪又坏的浅笑,温柔地伸臂将她揽回怀中。

    闻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独特的清香,花解语乖乖束手就擒,又一次不由自主沦陷。

    罢了,就当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吧,何况这救命恩人还长的赏心悦目,自己勉强不算吃亏。

    想到这里,花解语伸出手,回抱住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能让自己心甘情愿付出一切的男人。

    本来以为全天下没有人能打动她那颗极度挑剔的心,却没有想到最不可能的人偏偏成了那个独一无二的例外。

    沉浸在爱河中的花解语收敛了争强好胜的性子,与墨蠡斗智斗勇也变成了互相切磋共同进步的性质,二人的相爱相杀成了日常打情骂俏的一种方式,一种专属于两个人另类的表达爱的方式,并乐此不疲。

    可是一旦面对外人的时候,马上转为一致对外模式。一个花解语已经足以称霸天下,再加上一线天这个坚强可靠的盟友与后盾,试问还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以卵击石,挑战花花世界?

    外人并不知道一线天与花花世界已经暗中结盟的事实,很多人甚至仍然以为花解语与墨蠡的关系还是水火不容呢。

    也难怪,身为天下最大的两个情报组织的头,如果连自家的秘密都保不住,让人轻易得了去,怎么统领庞大的地下暗线?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如何让其他人信服?

    曾经有不知道二人关系的花解语的仇家找上墨蠡,想让他出手相助,解决掉花解语。

    结果此人连一线天的大门都没走出去就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早就想铲除的祸害,自己送上门来,倒也省事。

    且不说花花世界的敌人就是一线天共同的敌人,单凭那货自作聪明滔滔不绝地提供数条阴损毒辣的奸计,眉飞色舞地讲述如何去害花解语,每一条都足够他死一百次的了。

    不知死活的东西,死不足惜。

    让他死的更快的原因是,那货说到兴起时居然想到了花解语曼妙的身姿,绝世的容颜,话语之中控制不住把脑海里意淫的画面描述了出来,结果作死地一脚踩断了墨蠡的底线。

    本来墨蠡想再听他说一会儿,戏耍他久一点,想看这货还能提出什么可笑的计策让自己再笑一会的,没想到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居然敢编排花解语如何以色侍人的污言秽语,带着猥琐的表情唾沫横飞地边说边流口水。

    虽说当时墨蠡并不在意所爱之人昔日那些轰轰烈烈的传闻,但是那一夜床上那抹触目惊心红色还是意外让一向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他神情变了。

    原来阅人无数的自己竟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自己是被她百变的性格,狡黠的心思,洒脱的作风,不让须眉的气度所吸引,忽略了她的性别把她当成有趣的对手,经常与她斗智斗勇能为无聊的生活增添无穷乐趣。

    尤其是花解语高傲不服输倔强的样子激起了他的胜负欲与征服欲,所以总想逗弄她,难为她,想看她如果机智化解,与自己见招拆招,为自己带来刺激与惊喜。

    他抢花花世界的生意,一次次挑战花解语的底线,无非是千方百计想引起她的注意。

    这种游戏不知从什么时候变了质,从一线天与花花世界之间的较量,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想让花解语记住自己这个人。

    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对这个臭名昭著的狐狸一样的女人起了别样心思。

    他以为比起那幅好看的皮囊,他着迷的是花解语独一无二的心性,所以他不在乎那些传言。

    结果花解语给了他一个天大的惊喜。

    花解语是个宝藏,值得他以命相守,任何想伤害她的人,都不必留在这个世上了。

    非善类,死有余辜。

    那个人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临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这种垃圾不配活着,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