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于我为什么不树立自己聪明过度,而适可而止
在人生的前十几年里,我一直致力于让别人服从我,并且倾慕我的才华。
但是随着我长大,我发现杨绛那句话说的真对,如果希望别人喜欢你,要适当展露自己的错处。
然而,就像“福在丑人边”一样,人们喜欢不具攻击性的人。如果一个下属太聪明,直接感到威胁的便是他的顶头上司。他会想,我平时有没有压过他。
于是,我经常选一些不太让人记得住的梗,不犯原则性问题的梗。开玩笑让大家接受我。
其实,只要我选择梗。不管是不是原则性问题。便证明我已经放弃成为一把手了。
因为一般选择一把手,都会选不怎么滑稽的人。
但是,重要的是,我会控制自己梗的滑稽程度。既不是最有笑料的人。
如果打分的话,我选择给我的玩笑打滑稽分“20分”。而那些被玩死的人,估计滑稽分都在“80分”往上。我一旦发现我被人戏谑过头,马上会中正起来。义正辞严的不让别人开我的玩笑。
有时候,我会用诡辩论曲解我的玩笑。来避免可能的危害。
在日常交往中,我一般不敢诋毁作家。因为我怕我的智商,一句话把作家怼变态了。
再者说,如果说作品是牛顿的果实,谁也不知道最大的果实什么时候落,落在谁头上。
这就是作家们的惺惺相惜吧。
正如我担心我性格不好,会变态一样。我同样担心我把性格脆弱的文人,怼的找不着北。
说实话,作家都不怎么坚强。
在对待市井人士,我会巧妙地隐藏起酸腐气,尽量亲民一点。
不和烂人申辩。因为越描越黑。
有时候,烂人就和疯狗一样。申辩不重要。重要的是赶紧避开。
这时候,疯狗的拳头就像打在了棉花上。正如张飞扔鸡毛一样。无处着落。
在这个世界上,我很怕被冠上“最”字标签。例如,我不喜欢最搞笑,也不喜欢最中正。
如果硬要我说一个“最”,那便是《最不喜欢“最”的人》。
其实,郭敬明发行过一篇《最小说》。然而我并没有想攻击他。因为小说本身就内涵广阔。
而不是单一维度没有回旋余地的性格标签。
最小说,本来在我的眼里就代表最多元,最开阔。
但是,话又说回来。只有一种情况,我可以接受“最”的广泛使用。就是在提神的时候:“我最喜欢这个片子啦。”说实话,只有在无脑的提神中,人们才广泛的使用“最”。
“我最喜欢这个片子啦。”
“我最喜欢这道菜啦。”
“我最喜欢这种说法了。”
“最”字的广泛使用,不是极度示好,就是极度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