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伯谦心中焦急,想要返回“汇英楼”寻找,也知道自己都把那里霍霍够呛,这时候回去岂不是自投罗网?若不去,那珠钗价值连城,自己如何向那黄衣女子交代?若是直接撒丫子就溜了?那岂不是成了无信无义的小贼?这一晚睡的不踏实,翻来覆去的琢磨,到早晨随便吃点粥饭,下了决心,向店家问明南街口方向,慢慢走去。
沿路打听赫连府上,问的人都是一脸惊讶神色,待按照指引走到一看,果然是高门大户,气象不凡,找到管门的说了要卖皮货的事,那门馆笑道:郎君果然是信人,家主人昨日就已差人吩咐过了,郎君随我进去。
伯谦随他穿过几层内院,所经屋宇楼阁无不精致华丽,伯谦看这些门饰泛着金色,道路上铺的居然都是玉石,又见府里处处有人把守,人人剽悍威武,心中惊叹,想自己哪里到过这等富丽堂皇的所在?不免自惭形秽。
来到内殿门首暖阁中,却无人在内,那门馆脸上的神色极为恭谨,躬身禀道:“主上,卖皮货的郎君到了。”说了这句话后,垂手站着,连透气也不敢使劲。
等了好一会,只见屏风后面走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来,向伯谦福了一礼,说道:“主上刚归家,正在沐浴更衣,请郎君稍待。”发付门馆自去,请伯谦进屋安坐椅上,又奉上热茶,举止甚是恭敬。
伯谦见她一张鹅蛋脸,乌丝垂肩,身上穿的不知是甚么绫罗绸缎,腕上戴着金镯,这等装饰华贵的小姐,却来服侍自己,不由的有些㤯迫。
低头看装茶的杯子,是盏青色的瓷杯,样式华贵,杯水之中飘浮着嫩绿的茶叶,清香扑鼻,知道价值不菲,心想:瞧她穿着华贵,谈吐不俗,看这样竟然只是此间丫鬟之流,这个赫连府果然不凡。
心中思索,打量四周,见厅内高悬匾额,写着“凝气静心”四个大字,窗前一张桌子上放着文房四宝,还有几卷古藉。
东山墙悬宝剑一口,中间一张大八仙桌中堂一幅满江红,写道:烘炉锻炼神冰铁,磨琢青峰光皎洁,天罡躬自动铃錣,萤火亲身添碳屑,棱棱神将按天律,隐隐星辰依斗列,名重干将与莫邪,利过纯豪与巨阙。”
诗末题了一行小字:“夜观紫金锥风,洵神物也,杂录以赞之,都郡赫连丹朱。”
伯谦书法是不行的,但幼时也随冯氏练过字,别人书法的好坏倒也识得一些,见这幅字虽笔势开阔,然颇有妩媚之致,显是出自女子手笔,只道是那黄衣女子所书。
他没读过多少书,但这词句含意并不晦涩,一诵即明,心想:“赫连丹朱?这女子叫这个名字么?看这词句似乎是在夸什么宝剑宝刀之类的利器,其中又隐含着些修炼的深意,想来这黄衣女子也颇不简单。
坐的片刻,那黄衣女子身着宝蓝绸衫,自屏风后转出,手中轻摇折扇,掩不住一副雍容华贵之气,上前行礼,朗声道:“壮士果然信人,恕来迟,见谅见谅”
伯谦急忙立起还礼道:山野之人粗陋,脾性桀骜,姑娘雅量照顾,感激不尽。
那女子也客气两句,分宾主坐下。
伯谦将竹筐打开说道:姑娘,我这也没有上好的皮货,只有这三张自己打的狐皮,请姑娘品鉴可否中意。
先把白色狐皮拿出铺在桌上,这女子一见这张狐皮,皮毛洁白,遍体无杂,心下欣喜,说道:这毛皮却是罕见,我也只在宫里看到过,不想壮士这里竟然也有。
伯谦又把青色皮毛拿出铺在桌上,这女子仔细打量,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只是毛色艳明,柔软轻薄,触手极为柔软,遍观全部,赫然发现毛皮上居然没有箭口,心道:毛皮上没有伤口,必然是从口中或者眼睛射入方能杀得,原以为此人神力无双,不想箭术也是如此惊人。
伯谦又从背篓中取出团好似燃烧的火球样物事,这女子正奇怪时,伯谦已铺在桌上,就见这块毛皮全身毛色火红,像涂了一层油彩,动荡见闪动着华丽的光泽,竟然是一张红到极点的艳丽狐皮,
这少女轻轻一摸如缎子般细腻狐皮软毛,低头仔细打量,越看越是惊奇,想到:难道真是火狐?此物往来如风,最是狡黠难寻,前几年有幸遇见,出动千人御林军围捕,还是被它溜了,现在居然就被眼前这人,如此轻描淡写的把皮铺在自家桌上?
心道:竟然是一件难得难求的宝物,嘿嘿,还道自己金钗价值千金,以试人心,不想这人身怀异宝,到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
抬起头来,眼光秋波流慧,肤色白腻无瑕,伯谦见她容颜娇媚,不由转过眼睛,不敢再看,
这少女嫣然一笑,赞赏之心更甚,道:“壮士所奉上的狐皮罕有,实为极品,当值白银三百两,不知意下如何?”
伯谦一呆,急忙推辞说道:区区几张狐皮,却哪里值这些?姑娘却给的多了。
这少女道:值得值得,壮士能猎的如此罕有的火狐,当也是豪杰,不知高姓大名?
伯谦道:姑娘谬赞了,在下刘伯谦,家住隐雾山,常年已樵猎为生,只是山中平常的樵夫,如何当的豪杰二字?
又说道:这红狐狸确实狡猾,又纵跃如飞,藏在隐雾山深处约百里的一处崖头,当时也是大费周折才猎杀的。
这女子微微一笑,施礼说道:小女子赫连明玉,还的多谢刘兄的这几张好皮货,过两日欣贵妃寿辰,我却有趁手的礼物相送了。
又道:刘伯谦?你这名字却像是东边汉人的姓氏。
伯谦道:是是,在下父母原是中原人士,当年因缘巧合下来到此地,我却是自小在这里长大的。
赫连明玉双目流转,看着伯谦道:早间看刘兄力降奔马,现在又能猎杀如此珍贵的火狐,不知学的什么高明武功?
伯谦摇头道:幼时随家父学了些拳脚,哪里会什么高明武功。
说话之间,旁边伺候的那小丫鬟端上一个满是银两的托盘,放在桌上,又献上茶来,赫连明珠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道:“刘兄,这几张皮货却是罕见,若是给的少了,却显我为人不坦荡。
将托盘一推,道:“刘兄,你点点,如数目无差,我等钱货两清”
伯谦道:“哪用清点?”,坐着欲言又止。
赫连明玉微微一笑道:刘兄品性高洁,小女子佩服,摊开手掌,说道:既然银货两讫,还请将昨日珠钗还我”
伯谦见她手如白玉,心中微跳,一听此言,脸上登时微红,说不出话来,一时间手足无措。
赫连明玉收回手掌,说道:“小女子的珠钗却是几代家传的,万金不换,刘兄可不能不还”。
伯谦深鞠一礼,道:“这这,唉....实在难以启齿,昨日小姐给的珠钗,却不慎给丢了”
看到赫连明玉一双妙目惊诧看着自己,更是羞愧的无以复加,道:“昨日在汇英楼跟人起了争执,厮打起来,那珠钗想来是那时候不慎丢失的。”
赫连明玉“哼”的一声站起,道:“刘兄需知道大丈夫一诺千金,怎能如此言而无信?”
伯谦无言以对,诺诺半响,道:“确实是在下的不是,此事多说无益,单凭小姐处置”
赫连明玉端起茶重重一放,对旁边那侍女道:“去查清楚”,那侍女应声出去交代,赫连明玉斜看伯谦一眼,径自转过屏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