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混血精灵
“要去看看嘛,魏斯洛大人!”
“可以的,诺曼男爵。”
在诺曼男爵的带领下,一行人往林中空地走去,到了现场后。
恐鳄已然倒下,在山头上时,魏斯洛感觉恐鳄不过是一只大一点的蜥蜴,可当它真正躺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却又是另外一种感觉,庞大的身躯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那暴虐的气息。光看一颗脑袋就有三四米高。
不等魏斯洛感慨,一大批人穿着哨站营地衣服的人来到了恐鳄旁,用各种工具将将恐鳄那扇铺般大的鳞甲剥离。一块块血肉被分割,血液也被收集储存在罐子中。
这里的情形就像一个露天的屠宰场,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诺曼大人,这么重的血腥味,你就不担心会把别的野兽吸引过来吗!”
“自然是这样,那我们就得抓紧时间了。”
诺曼男爵指向了旁边的一片灌木丛,一群灰狼在灌木丛中来回游荡,但又畏惧恐鳄身上发出的暴虐气息,不敢靠近。
洛间山脉中,除了魔兽之外,更多的还是大量的普通野兽,虽然力量并不强,但是这些野兽却能吃魔兽的残骸。
这些魔兽的血肉里,都带着一丝淡淡的魔法之风,对所有的生命都有很大的作用。
一名战士类的超凡修炼到越后面需要的营养补充就越多,特别是四级以后,一般的肉类已经无法满足战士一天的需求,所以一天下来,就只能靠着魔兽肉来维持训练的消耗了。
对于在洛间山脉里生活的野兽,也是如此,蕴含着魔法之风的血肉对于普通野兽来说也是大补,那一丝丝的魔力气息,会让猛兽的身体变得更加强壮,精神变得更加亢奋。
如果野兽吃了足够的蕴含魔法之风食物,那么它们的体质就会发生变化,变得更加强大,同时存在一定概率开辟出精神之海。
野兽的精神之海被开辟出来后,就可以释放魔法,但是不同的野兽也会因为食用的血肉的魔法之风属性不同,以及自己品种的不同,可以释放的魔法也完全不一样。
而这种野兽,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魔兽。魔兽的拥有一种独特的魔法-血脉魔法。这种魔法不需要学习各种复杂的魔法知识,也不需要在精神之海中构建法术模型。
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会被外界的条件,以及自己的血脉发展所影响,随着自身实力的提升,觉醒各种法术。
这种法术非常的魔幻,可能昨天还没有,但是随着实力的增强,第二天你再见的时候就学会了一个新的法术。
在都灵帝国中也有这样子的存在,一般冒险者们称他们为“术士!”他们的祖先或是父母跟高阶种族结合后诞生的。
他们的后代,继承了父母双方的天赋,也拥有了强大的血脉。
血脉的力量会随着他们长大而觉醒,觉醒后的术士们可以从传承的记忆中获取各种知识和法术。这些法术就像与生俱来一样。
“走吧!”
魏斯洛跟诺曼男爵招呼了一声,一行人骑着马离开。
这里的血腥味太重了,只是处理的这一小会,周围就有不少猛兽在虎视眈眈,伺机而动。
魏斯洛倒是没有什么担忧,不过他发现树林里有三四只魔兽在一旁窥视,都是一些一二级的魔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在不断增加。
现在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了,今天是没有时间回到哨站城堡了。因此,几人商量了一下,还是选择在巡林客的营地中过夜。
在返回的途中,魏斯洛跟诺曼聊起了那位被龙息直接击中的巡林客总教官。
在交谈中,魏斯洛对巡林客的总教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总教官名叫拉克·莱斯,来自西南方的琥珀大森林,是一位半人半精灵的混血精灵。除此之外也没听他提起过其他事情。
琥珀大森林是木精灵的地盘,虽然说也是属于都灵帝国的领地,但是跟弯月领这种还是有着非常大的差别。
在七百年前的大征服时代,都灵帝国从原本一个大陆东面的一个北方国家,发展到了现在,已经成长为一个地域数百万平方公里的超级帝国,而那个时候,木精灵王国也是被打败后,才依附于帝国,成为帝国的一部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木精灵逐渐复兴,对中央的的统治越来越不满。中央为了安抚木精灵,宣布让木精灵自治。
因此琥珀大森林成为了帝国境内最大的一个自治领地,甚至木精灵的领袖可以加冕为国王。
在大征服时代后,人类跟木精灵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多,木精灵不仅在美术与魔法上拥有极高的造诣,而且在外貌与审美观上,与人类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在帝国的统治下,木精灵和人族可以通过婚姻来繁衍出自己的孩子,这样他们的孩子就成了混血精灵,也就是人类常说的半精灵。
直到几十年前,一切都发生了改变,新一任的木精灵王是一名纯血的种族主义者,将那些原本生活在大森林中的混血精灵全部驱逐。
因此拉克·莱斯一个半精灵出现在弯月领并不奇怪,他早在十几年前就来到弯月领,最早的时候还在洛间山脉附近做冒险者,后来得到了诺曼男爵的赏识,才加入了格鲁的哨所。
巡林客这支部队,就是由拉克·莱斯一手建立起来,原本诺曼男爵打算让他来出任巡林客的营地团长,不过被他婉拒了,他只作为总教官负责营地内的训练事务。
巡林客使用的魔法箭矢制作方法就是由拉克·莱斯带来的,“藤蔓之雨”这种大型组合技,更是在他的指导下进行演练。所有这些都表明,拉克·莱斯的来历一定不简单。
夜幕降临,营地广场上点燃篝火,巡林客们的人三五成群在一起喝酒吹牛。魏斯洛坐在一张由整块原木制成的桌子上,享用着营地厨房送来的一份肉排。
肉排是今天猎杀的丛林恐鳄的后颈肉,再配合各种香料煎煮,最后端到魏斯洛面前。魏斯洛用刀叉切了一块,送入口中,开始慢慢的咀嚼起来。这是一种他从未吃过的美味,肉质软嫩弹牙,再配合着各种香料,口感更是丰富。
魏斯洛瞥了一眼和自己同一张桌子上,全身缠满了纱布,如同一个大粽子般的总教官拉克·莱斯。不过看到此时拉克·莱斯正大口大口地吃着肉排,想来也不会出问题。
魏斯洛很欣赏拉克·莱斯,觉得他是一名不可多得的人才,有意将其收入麾下,所以魏斯洛在返回的途中,试探性的问询诺曼男爵。诺曼男爵显然是明白魏斯洛的小心思,但是他也不想放走拉克·莱斯这个人才,就把皮球踢给拉克·莱斯。
酒过三巡,魏斯洛端着一杯葡萄酒来到了拉克·莱斯身边。
“莱斯阁下!”
拉克·莱斯看到魏斯洛过来,正要打招呼,却被魏斯洛给拦住了,拉克·莱斯现在这样子裹得跟个粽子一样,可不敢让他再乱动。
两人闲聊了几句,魏斯洛直接开门见山,问拉克·莱斯愿不愿意加入城堡为自己效力。
原本魏斯洛以为,哪怕拉克·莱斯不愿意,也会先考虑一下,没想到拉克·莱斯直接拒绝了,表示自己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自己也很享受现在的生活,并不想离开。
既然这样,魏斯洛也没有勉强,聊了几句后离开了,不过临走的时候,他跟拉克·莱斯说了一声,如果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来找他。
次日
魏斯洛一行人离开了营地,返回格鲁哨站。
虽然这次没有招募拉克·莱斯这个混血精灵,但是巡林客的魔法箭矢,魏斯洛还是非常感兴趣的,于是便找到了诺曼男爵,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在经过商榷后,虽然诺曼男爵表示无法将制作魔法箭矢的方法卖给魏斯洛,但是可以卖给魏斯洛魔法箭矢的成品,每支魔法箭矢需要10枚金币。
“真贵!”
魏斯洛吐槽道,要知道魏斯洛组建新军装备铠甲一套只要八十枚金币。能购买一副铠甲的钱却只够买十支魔法箭矢。现在回想起来,巡林客猎杀恐鳄的战斗,那哪是用魔法箭矢啊,简直就是用大把大把的金币,将恐鳄砸死了。
现在魏斯洛有理由怀疑,那场狩猎哪里是狩猎啊,简直就是一个武器展示,来寻找目标客户的啊。
不过买还是要买的,一支魔法箭矢在战士的手中,威力相当于弱化版的二环法术-荆棘缠绕。也就是帕拉塞尔苏斯送给自己的那个镯子,镯子上就铭刻着荆棘缠绕这个法术。
原本,魏斯洛是想要留着自己使用的,后面学会了那部没有名字的冥想法后,他就觉得这手镯自己就不那么重要了。就把这个镯子送给了卡琳妲。
自己导师送给自己的这个镯子是一个相当优秀的魔法道具。一般魔法道具都需要有精神力的人才能使用。
但是这个镯子只要戴上,即使你没有精神力,也可以使用。
在经过魏斯洛跟诺曼男爵的反复商榷后。魏斯洛以领主的名义,从格鲁哨站购买五千只魔法箭矢,价格是五个金币一支。这笔交易总价值25000枚金币。
本次交易分为五次交付,格鲁哨站要在一个月内交付城堡500支魔法箭矢。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格鲁哨站可以分四次交付剩下的魔法箭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