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湖御飞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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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只是个客栈老板

    回到了书房,习惯性的进行了今天的做题练习活动。每当在这个时候他总是有一种感觉,自己就好像是梦回学生时代,每天晚上自己在家上晚自习一样。

    等到窗外的打更人敲着梆子路过窗前的时候,王尘照例嗑药,喝茶。同时拿起来书桌上的银首饰。

    精美的盒子里放着一个银步摇。这是帕兹勒他们部落新推出的一种首饰,按照王尘的记忆,在上辈子这种首饰好像就是从北方游牧民族传到中原的,没想到这里也差不多。

    之所以买了这个。是因为这个如今在永宁城还比较少。王尘想着是既然送了一回礼物,那干脆送个新鲜的好了。

    上文提到过,林如烟平时虽然穿戴这种东西的机会不多,但是她绝对不少有。起码两个人从认识到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几乎没看见林如烟身上的首饰重复过。

    小心的收起了首饰,王尘又拿出来三枚银币。三枚银币的背面刻着一个西域人的人头,翻过银币的正面上面则刻着一只展示翱翔的雄鹰,而雄鹰下方的五角星,是这三枚银币的主要区别,价值最高的是五颗星,二等的是三颗星,面额最小的是一颗星。

    当时看到这个的时候,王尘便直接开口问帕兹勒买不买。后者倒是也很大方,直接送给了他一套。按帕兹勒的说法,这玩意儿是他们西域使用的货币的仿制品。本身含银量不高,就是给消费多的顾客的一个添头。相当于纪念品。

    王尘下意识的用平时把玩暗器的手法,让这三个银币在手中不断的上下翻飞。就像一个在练习纸牌魔术的魔术师,时而将银币藏起手中,时而又让三个银币看起来只有一个。

    他之所以要开口问帕兹勒要,就是因为,他想起了之前在金友福当铺的地下仓库里,他曾经见到过这个东西。想到这里,三个银币中的一个从右手上忽然消失,在左手上悄然出现。

    是那枚五颗星的银币。

    在桃花源里,那个刺客在死之前告诉王尘,当初二黑的死并非他所为。王尘当然是不愿意相信一个刺客的证言,可是当初金友福的案子本身就有疑点。

    二黑死之前嘴里发出了一个“pang”的音,可这并不一定就指的是庞明辉。当初之所以会判庞明辉,主要的证据便是庞明辉出现在了旧码头的仓库,而仓库里就放着的有金友福当铺中的宝物。

    但是那个时候,仓库中不只是庞明辉,还有许多其他的鉴宝师。他们都在帮着楚鸠他们找一个宝物。如果我们单纯的将庞明辉的身份只锁定在鉴宝师的上面,而非当铺的伙计呢?

    和其他的鉴宝师一样,庞明辉或被那群人胁迫,或被利益打动。于是和他们聚拢在一起,帮助楚鸠他们达成某种目的。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想下去,再结合刺客死之前的话,那杀死二黑的凶手就呼之欲出了。因为当时在场的除了他王尘和刺客之外,只剩下金友福一人了。

    王尘手里把玩着银币,目光下意识的投向了金家当铺的方向。原因呢?为什么他要杀死二黑?二黑究竟看到了什么?总不能是他金友福自己搬空了自己的宝库吧。

    不是说没有这种可能。他当然也可以,或者说他这样的商人必然会有种种算计,可是如果是他动的手,又为何要请自己来查案呢?对于当铺来说,金库被盗是伤及根本的大事,如果生意还想继续做下去。那就绝对不能传扬出去的。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件秘密知道的人越少才越安全,他怎么就能保证,王尘半夜不会说梦话,把这事抖搂出去?

    还有宝物,王尘打开抽屉,拿出了那个藏在暗格中的半块铁丹心。楚鸠他们又为何要抢夺这些宝物呢?

    长长的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王尘不再瞎想,这里是永宁城,有大燕律法。出了命也应该让朝廷去办。虽然王尘混了十多年江湖,但是他依旧不觉得替天行道是个好主意,如果这个世界上大家都做暴力执法者,以暴制暴,爽是爽了,可问题永远只会越来越多。硬币有两面,暴力执法者永远也是最大的罪犯。

    他不想独自一人扛起所有,去做黑夜骑士,用恐惧维护公平正义。他只是一个长乐街的小老板。

    朝廷有刑部和风雨阁,永宁城也有京师衙门。要是官老爷找上他,如实汇报便是了。这事儿就算另有隐情也不是他这个江湖草莽该管的,江湖儿女江湖事。太深入朝堂可就是你自己着了相呀。

    王尘站起身来,走到一旁。烛光下,王尘的影子开始一遍遍的将银币向墙上丢。三枚银币被他用不同的手势方法丢出,又通过念力回到手上。这样的练习一直持续到了快天明的时候。

    这是他对自己暗器功夫退步了的惩罚。

    丢了一晚上的银币,王尘第二天自然没能起来。于是早上吃饭的时候,后厨的饭桌上只有王尘和樱桃坐在一起喝着米粥。至于其他人自然是早早的忙活了起来。郭怀民在后厨主持大局,霍斩云帅帅的检查着客栈,招呼者伙计们干活。而呂济才手中的算盘则噼里啪啦打的飞起。

    还有牛三,这位有轻微洁癖的乞丐也被王尘招到了客栈,帮霍斩云分担了一部分工作。担任“大堂经理”一职。他本就在金银帮当过领导层,自己又是个洁癖,当“大堂经理”自然是轻轻松松。有他在,客栈整体的干净程度明显提升了个档次。

    一旁喝米粥喝的满头是汗的樱桃,正张着小嘴,奋力的和肉包子作斗争。许是小时候实在是饿怕了,如今樱桃在吃东西的时候,总是给一人种不遗余力的感觉。怎么说呢,有这样的人在身边,谁都会生出要多吃一碗饭的冲动。

    把小菜往樱桃的面前推了推,王尘的眼中有些无奈,但更多的是心疼到最后也只是劝道:“你慢点吃,别噎着。别的掌柜的管不了,但我保证在这里绝对没人和你抢饭。”

    樱桃抬起塞满食物的脸,圆溜溜的眼睛弯成月牙,红润的嘴唇上闪着油光。好不容易把嘴里的吃食咽下去。王尘还以为她吃饱了,没想到,她的小手又盖在了王尘面前的那个包子,对着王尘甜甜的一笑,随后软软糯糯的问道:“那我抢别人的饭行吗?”

    ?????

    哭笑不得的王尘最后干脆又去后厨拿了一笼,虽然他隐隐觉着樱桃好像确实吃的有点多,不过孩子嘛,正处于长身体年纪多吃一点也不是坏事。

    什么你说樱桃的年纪在古代已经可以家人了?不可能,在王老板这里起码得等到成年,你知道多少妙龄少女就是因为年纪太小嫁了人,结果在生孩子的时候出问题的?

    大不了咱家樱桃以后不嫁给那些迂腐的读书人就是了。有什么是比家人健康更重要的?

    直到樱桃有干掉了三个包子,她这才心满意足的摸着鼓起来的小肚子,软软的摊在了椅子上。

    可能是得控制一下,王尘眼神中埋着惊讶,这样下去,樱桃不会先变成西瓜吧。

    喊住了跳下凳子要出去玩的小姑娘,王尘是给了她一个任务:让整天在永宁城瞎晃悠的樱桃给他去搞了一套投壶的玩意。昨天在帕兹勒首饰店玩这个游戏的时候,给了他一些灵感,今天想要完善一下。

    樱桃一边大喊知道了,一边给王尘留下了个蹦蹦跳跳的背影。

    这边樱桃刚刚离开,后厨的窗户突然从外面被打开,一跃而进的林如烟有些惊讶的挑了挑眉看着他。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片刻后,她便很正常的走到了刚刚樱桃坐的位置,淡定的接过了王尘手中的包子,抢先一步获得了食物的享用权。

    卡姿兰大眼睛下面是黑黑的眼圈,平时一直保持着干净整洁的官袍上面也满是灰尘。束起马尾的头发有些散落,鬓角几根发丝垂落在脸颊,映衬着对方的皮肤显得更加的洁白。在王尘的眼中,略有些随意的样子反而增添了一丝生活气,让他感觉很舒服。

    只不过和樱桃一样,即使她在吃饭上终究是没有樱桃那么“酣畅淋漓”。看上去秀气很多,但是可以看出,她同样很饿。

    今天这是怎么了?大早上的尚书府不管饭?还有你又不是贼,干嘛扒后厨窗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