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湖御飞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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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兼听风雨

    永宁城风雨阁

    坐落在落雨胡同的风雨阁是这几年新开的一个朝廷机构,也是如今燕王朝第一个摆在明面上直接向皇帝负责的特务机构。

    风雨阁一开始只是大理寺下属的一个办案组,起初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搞定永宁城金银帮的事情。永宁城乃是天子所在,除了天下第一大帮的丐帮,基本上是不存在江湖势力能把手伸进城中,不然一群上天入地的武林高手隔三差五来一场永宁之巅或者为父报仇,皇上天天晚上也就不用睡觉了。

    至于丐帮为什么能出现在永宁城,那皇帝就该问问自己为何治下仍有乞丐了。况且丐帮向来不惹事,朝廷自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这金银帮不同,起初它也只是一个小的流氓团伙,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小事。帮主“旱地蛇”李武人,号称自己有帮众数百,八大金刚。其实也不过是一群喽啰。

    直到几年前金银帮的副帮主“虎狼拳”刘奔虎鬼迷心窍睡了帮主的小妾。又怕事后败露,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砍死了帮主,并将凶器塞在了小妾的房里。

    第二天,大家发现帮主失踪,八大金刚当然带着喽啰翻天覆地的寻找。刘奔虎起初也跟着出工不出力的混了几天,直到八大金刚出现分歧,开始出现有几个想要自立门户分家的声音,整个金银帮也即将崩盘之际,刘奔虎一举把那小妾拱了出来。

    小妾也是极其倒霉,一开始听到李武人死了,自然也是紧张万分。八大金刚几次三番想要向她问话,她都闭门不见,只是这刘奔虎刚刚和她上了床,小妾下意识的以为二人尚处于蜜月期,开了房门。谁曾想会落到这般下场。

    刘奔虎砍死了小妾,联合几位金刚杀掉了那几个想要自立门户的主,之后又提拔了几个喽啰任新的金刚。旧金刚认为他愿意替老帮主报仇,有情有义愿意跟着他。他又给了新金刚和下面的喽啰一个上升的可能。自此金银帮改李姓刘。换了旗帜。

    执掌了帮派之后,刘奔虎的胃口也是越来越大,从一开始的偷鸡摸狗变成了拦路抢劫,从一开始抢平民百姓,到后来一些达官显贵也被他们“照顾”。他们甚至胆子大到劫一车官银!

    而更恶劣的是,金银帮的内部突然有了许多高手,其中不乏一些臭名远扬的家伙,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加入了金银帮,让奉命缉拿他们归案的捕快没了性命。自此百姓人人自危,长乐街都变得没有那么热闹了。

    金银帮的事情越闹越大,最后传到了皇上耳中,皇上勃然大怒,钦点大内高手组成专案组解决金银帮。

    刘奔虎却是愈发嚣张,叫嚣说:金银帮高手如云,定要这些人也有来无回。可是有了皇权的做保,大内高手们又都是心狠手辣的主儿,雷霆镇压之下不过几天,声势浩大的金银帮被攻破。

    而“虎狼拳”刘奔虎之前也也不过是虚张声势,喊出话后,想要转移专案组的注意力自己则早早偷跑,但最终还是被掌毙于逃跑的路上,全尸都没留下。

    此事之后,皇上也意识到了光靠普通捕快解决不了这些武林好手,于是专案组的结构没动,独立出大理寺,大内高手撤走后,又广招人手,专门用来对付那些有武功的江湖大恶。同时有监察百官,传递民声的责任。替皇上捕风捉影,兼听风吹草动,是为风雨阁。

    此后,风雨阁大力肃清燕王朝的黑道势力。有皇上做靠山,那些即使在朝中有保护伞的家伙也同样死了不少,皇上更是一举抄了好几个大员的家。

    自此,名声大噪。

    衙门里,林如烟坐在一旁,漂亮的眉毛皱在一起,看着祥鱼客栈伙计递给她的纸条。上面写的正是洛子凯告诉王尘青州有人私自开矿的事情。

    片刻后,林如烟抬头,认真的看着伙计,“你们掌柜的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这要是谎报,可是大罪!”

    伙计倒也机灵,赶忙说道:“这是我们掌柜的好友命缺钱大侠说的,命缺钱大侠为人正直想来不会骗人,且此事也骗不得人,到时候风雨阁的诸位大人一看便知。”

    林如烟也知道是这个道理,采矿非同小可,痕迹无论如何都会留下,这件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好了,你且先回去和你们掌柜的说一声吧,这件事我知道了。”说罢掏出几块碎银递给伙计,伙计顿时喜笑颜开,笑呵呵的走了。心想这未来的老板娘不愧是大家子弟,出手就是不凡,掌柜的眼光不赖!

    林如烟看着王尘写的字条,面色凝重。今天王尘虽然帮着林如烟抓了贼,但只限于武力上的帮忙,其他的事情他一概不知。可是林如烟却知道,今天那个轻功顶好的大盗偷东西的目标正是王爷府的一件小铜鼎。

    又是铜……

    第二天一早,洛子凯带着自己的娘子来到了祥鱼。洛子凯的娘子看上去到是一位大家闺秀,秀气十分。而且常年的病痛折磨,让她的皮肤显得多了几分苍白,不时低下掩面轻咳的动作,显得更是杨柳扶风,我见犹怜。着实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王尘和对方打了声招呼后,便让樱桃带她上楼。而洛子凯则简单交代了几句,便急吼吼的跑出来客栈。

    大概又是去挣钱了吧……

    这边刚刚说完,门口,一个胖胖的身影推着一个轮椅缓缓的出现在了客栈的门口。轮椅上,少女带着花季的笑容,向王尘挥手。可爱的俏脸上不见一丝阴霾。可惜就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姑娘,双腿却失去行动。

    而后面那个胖胖的人,正是少女的哥哥,王尘口中的隔壁老金,金友福。两个人来的目的也很简单,试吃王尘即将在客栈推出的新菜。

    “尘哥,这次准备请友乐吃什么好吃的呀?”金友乐看着和自家哥哥一块将自己和轮椅抬上楼的王尘说道。

    王尘呵呵一笑,“请你们吃猪肉!”

    “猪肉有什么好吃的,那么大一股膻味。”金友乐不太理解了。其实小姑娘碍于脸皮没有说完,猪肉不仅膻,而且骚。

    此时的猪肉确实如此,味道难吃至极,不管如何烹饪,那股难闻的味道始终除不掉。这也让刚来到这个世界的王尘感觉很诧异,自己原来的世界,猪肉并不是如此呀。

    后来,本着捉弄段无涯的念头,王尘想给他来一桌膻骚宴,在偷偷把羊肉换成猪肉的过程中发现,原来这个世界的人没有给猪阉割过。

    没有阉割过的猪,终日打架,脾气暴躁,更不容易养胖。膻骚味也是因为此。只是这事很快就因为段无涯的一顿竹笋炒肉让王尘抛在了脑后,如今开了客栈,才又想起了。

    于是他偷偷的在城郊圈了块地,雇了屠户阉了猪,搞了一个小养殖场。如今第一栏的猪已经出圈,王尘又叫后厨做了几天研究,让他们努力把红烧肉,炖肘子等菜做出来。今天就是验收成果的时候了!

    一盘盘猪肉菜被端上了桌,三个人都吃的满头是汗,金友乐更是从一开始矜持且犹豫的试探,到最后吃的满嘴流油。

    抚着自己吃撑的小腹,金友乐眉眼弯弯,对王尘竖起大拇指,“真香!”

    金友福同样有些吃多了,端着茶碗喝着茶汤。他敏锐的商业直觉告诉他,王尘只怕又要大赚一笔了。

    想到这里,金友福放下茶杯,对王尘拱了拱手,“王老弟,今天我来你这不光是喝喝酒吃吃饭,却是有一事相求啊。”

    看对方如此认真,王尘也坐直身子,“大家都是邻居,谈不上求,只要我能帮上忙的,我一定帮。”

    “有万里长剑这就话,我就踏实多了,实不相瞒,我的当铺,遭了贼啊。”

    王尘的脸色顿时怪异了起来,又是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