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变:劫后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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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胜利之酒(下)

    “你的计划很成功啊,小镇的僵尸看来没剩几只了,我在街道上吼了几声也没几个敢来找我。”克莱尔说着,一边在背包里挑选美酒,最好是适合林阳喝的。

    “是吗,我倒是没想过效果会那么好。”林阳倒不是谦虚,巨大的警报声响起时,他只是觉得不能就此作罢,如果两人落荒而逃,后果有可能不堪设想。

    现在想来,如果林阳和克莱尔放弃火攻尸群的计划,一股脑地逃了,那就意味着千余的僵尸会堵在离避难所不远的小镇边上,两人也就失去了重要的战略位置。

    豪宅离进入小镇的十字路口比较近,如果尸潮在那活动,他们即使开车也不好冲出包围,更不要说进入小镇了,能不能逃出生天都是个问题。

    两人也许只能放弃避难所和好不容易找到的车子,从树林逃跑……在物资匮乏、深不见底的森林里,背后还时不时会有僵尸顺着他们的气味不停追踪,两人能不能活命都得打个问号。

    警报响起的那一瞬间,就是决定生死的时刻,如果两人不管不顾地逃了,也许还能苟活一阵,但很可能就是棋差一招,导致劣势恶性循环,最终万劫不复。

    好在,他们选对了,而且坚持到底,直到取得胜利。

    克莱尔看中了一瓶色调深厚的酒,但从瓶中倒入酒杯后,那酒水却清澈透亮,颜色也变得浅显,好似它的色彩有一部分化为了空气中的香甜气味。

    还真让克莱尔说对了,林阳确实是第一次喝酒,拿高档的白兰地一点办法没有。

    对第一次喝酒的人来说,尽管味蕾非常敏感,陈酿的白兰地也并不刺辣,口感顺滑同时回味无穷,非常适合作为新人的入门酒。

    但是过于甘醇舒畅的味道却让林阳只敢小口小口地抿,他似乎担心自己喝醉,然而迷醉已然顺着柴火气,灌满了避难所,沁人心脾。

    “唉,可惜没有冰块,也没其他材料调鸡尾酒,你实在喝不了就放着吧。”克莱尔倒不是败了兴致,而是觉得自己现在的酒吧实在太简陋,配不上好酒和顾客。

    林阳也不是真的喝不了,确实有些不习惯而已,于是他转移话题到:“克叔,你怎么知道镇长藏了东西呢?我觉得二楼那些展品各个都价值连城啊。”

    “确实,相比那些玩意,我们手里的只能算便宜货吧?但正是如此,那老头才会藏起来,嗝,因为这才是他真正喜欢的东西,他藏在了豪宅小花园的地下。”克莱尔一边喝着酒,一边抚摸那柄巨剑的十字护手,看得出他们已是老相识。

    “为什么?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才应该拿摆出来吗?”抿酒之余,林阳晃了晃玻璃酒杯,晶莹剔透的金黄色液体通透出不知道是林阳通红的脸庞,还是避难所四溢的温暖火光。

    “你还年轻,不懂这里面的门道,真正有钱有势之人的喜好是不会公之于众的。”克莱尔又小酌一杯,他原本是个酒吧老板,酒量应该不差,今晚却喝了几小杯,语气便有些醉了。

    林阳自然不解,印象中,有钱人大手大脚地花钱,不就是为了显摆自己可以随意满足任何爱好的力量吗?

    “嗯,我这么说吧,有钱人当然也分好几种,但是有钱又有权的人,大抵上就那么几个。”

    “像是这个小镇的镇长,我们这些开店的都得去打打交道,也有可能是和他的秘书,总之,绕不过他。”

    “因为只有他,才有能力把那些管地租的、管物价的、进出口的、打广告的等等等等大拿给联系起来,你的店才会生意兴隆,经久不衰,仅靠顾客的口碑是做不成百年老店的。”

    “和这些家伙打交道,明面上靠的是人际关系,实际大家都知道,最后还是利益交换罢了,最简单和直接的就是送送礼物,这只是第一步,但也很重要。”

    “所以这个时候,你不会想让别人知道你真正喜欢的是什么,而是要努力拔高自己的‘身位’,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用便宜的酒水就能打发,那未免太掉价。”

    “最重要的是,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爱好,对富人来说,公开的爱好就不能算是爱好了,就算公开,也只是小圈子的享乐而已。”

    “所以到最后,他们进一步享受的,不过是把别人玩弄于股掌的感觉罢了,例如说‘哈哈,那家伙每次都拿那么多宝珠来,其实我只要一点酒水就够了’类似的。”

    “唉,不知道给你说这些,以后还能有什么用,当个有的没的故事听听算了吧。”克莱尔又添几杯,看起来喝了很多,却只不消半瓶而已。

    林阳倒是听的挺起劲的,在克莱尔的助兴下,他总算喝完了浅浅的一杯,好像有些体验到‘喝酒’是个什么感觉了。

    “这柄双手巨剑也一样?是他的爱好?”

    “对,而且不止是爱好,他还能亲手造出一把来,我小时候不明白他哪里搞来的,毕竟镇子上也没有铁匠,他买的那些收藏品也不过是装装样子的东西,是让人以为他不懂行的马虎眼。”

    “直到我今天回到那里,四处搜查,才发现了花园底下有个隐秘的酒窖,不,不止,那还是个铁匠铺。我们下次就去哪儿吧。”

    林阳嘴巴半张,眯着眼睛,半醒半醉,乐呵呵地说着:“果然活得久一点就是好啊,能懂那么多东西。”他好似从酒水的迷香中更加坚定了自己活下去的欲望。

    “也不是,我小时候就和这帮人来来往往了,毕竟我父母也是那样的人,把人摸透了,自然会搞懂的。你看,那老头不是都舍不得扔掉我酿的酒嘛……”

    林阳有些听不到克莱尔最后说的是什么了,两人畅饮半宿,也终于吃了些至少下得去口的食物,便再次沉沉地睡去。

    在这末世,安稳的睡眠比千金白银更加珍贵,没有理由不享受它。

    次日,两人还是睡到了中午,这次换成克莱尔睡过了,看来他确实喝了不少。

    林阳感到自己打嗝时,还能传出一股浓缩了很多苹果的酸味,这味道从自己喉咙里出来,倒也变得不是那么难闻了,不过既然暂时不缺水了,漱漱口还是没问题的。

    来到避难所外洗漱,林阳感到自己的身体意外的轻盈,活动自如,他拆掉脚上的绷带,伤势居然差不多回复了。

    “这能好得这么快?”林阳诧异,又随意摆动了一下双腿,似乎确实并无大碍。

    自己这两天身体的恢复速度确实有点奇怪。

    毫不夸张地说,林阳的小腿由于没有装甲保护,挣脱僵尸时被剜去了几块肉,伤口既深又大还长,两人都以为这伤没个十天半个月是好不了的。

    但是林阳只睡了两晚,那恐怖的抓痕就只剩下浅浅的长条伤疤,看上去颇有几分野性。

    更不要说除了昨天,大灾变每天林阳都在狂奔,却每次没睡多久,自己就恢复了精神。

    每次中午刚起床,身体酸痛到走路都费劲,晚上却又能和僵尸继续跑拉力赛……

    “人的适应力真的有那么强?”

    洗漱完,林阳掏出手机,默默把自己的情况记录到了‘异常生物学’的笔记里。

    “也罢,既然死人都那么异常,那活人也变异一些也不奇怪吧?”林阳粗浅地结论,打了个嗝,便让问题暂时随着酒气释怀了,毕竟大灾变至今,遇到的事情就没有不成谜的,手机里都写了长长的几页了,多一个也没什么。

    虽然伤已经不太影响行动了,但大病初愈还是不要一个人乱跑吧,林阳坐在避难所外的一块石头上,整理大灾变的笔记,也算是散散自己的酒气。

    整理笔记时,林阳也发现,除了大灾变本身的各种问题和情报,要找的东西还是挺多的,例如洗衣服的地方,能长时间用的灯,凿开墙壁的镐子……看来不能只着眼大而空的问题,要干的事情还很多。

    没多久克莱尔也醒了,但他似乎不太精神。

    “呜,酒吧老板居然会宿醉,真丢人啊。”他一边自嘲一边来到外面醒酒,推开门才发现林阳就坐在一旁。

    “你怎么坐在这,差点踢到了。咳呕,你哪个伤还是不要乱动,好好休息就行了。”克莱尔一急,差点吐了出来,赶忙跑到一边的树脚下。

    “伤已经没事了哦。”

    “怎么会,前天跑回来的时候我都吓了一大跳,那伤口可开不得玩笑。”靠着树缓了一会后,克莱尔也坐到了林阳旁边。

    “可是你看,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啊?”

    “这,怎么可能,你小子除了有夜视还能快速长肉吗?”

    “不知道,但以前我应该不是这样的吧。”

    “以前……是指大灾变之前吗,你不会也变异了吧?”克莱尔的‘也’,指的是林阳和僵尸一样发生了某种变异吗?

    “谁知道呢,也说不准吧?”林阳也有些担心,毕竟再怎么想,正常人受重伤并不能那么快恢复。

    “我不是说变成僵尸那样打不死的啊,我也觉得自己最近的精力出奇得好,无论有多累,差不多睡一觉就又能跑一天了。”克莱尔倒是说出了林阳意料之外的事情。

    克莱尔年轻时也算磨练过自己的身板,但是人到中年,经常和酒水作客,又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体力却比林阳还好才显得奇怪。

    “是吗?你一说我倒觉得没什么啦,死人都能动了,活人跑得快点算什么。”看到克莱尔并不介意自己的异常,林阳也就完全释然了。

    “是啊,你看,才说了一会感觉就差不多醒酒了,我们吃点东西吧。”确实,克莱尔相比刚出来时精神了不少,以前要是酒喝多了,没个一两天是好不了的。

    两人留下满是酒味的避难所,一起坐在外面吃饭。

    树林环抱,清爽凉快,风轻轻摇晃着高大的树木,阳光穿过树枝抚慰地面的小草,热闹但不恬噪,宁静又不空洞,两人久违地不用担心下一顿吃什么,也不用硬逼自己咽下难吃的食物。

    “一会我们就过去?你的伤真的没问题吗?”

    “放心啦,你看,不是跑跑跳跳一点都不耽误吗。”

    “好吧,要找的东西不少吧?那我们开车过去,正好也得找找给车充电的地方。”

    “对了克叔,我还得学学怎么开车呢。”

    两人于是简单准备,便再次出发前往小镇,只是和往常不同,他们不再需要畏畏缩缩地等到晚上。

    经此一役,两人才真正具备了在大灾变中活下去的条件。

    无论是因为幸运、勇气、还是某种先见之明,他们正确的战略执行,为自己打下了生存的空间和时间。

    随着时间拉长,不同的战略导致的不同结果才会渐渐揭晓。

    因此,不久后所有人都会同意,一边和僵尸打消耗战又一边撤退是愚蠢的。

    好在两人的果敢战胜了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