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踪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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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连乞丐都尚且不如

    “你以为我想啊,玄星阁的那人,动手可是不留全尸的啊。”

    “好了,害怕能有什么用,先回去制定作战计划吧。”

    众多弟子都心不甘情不愿的返回门派。

    在湛州的酆旭钦四人,因为天已经黑了,所以段庆臣三人已经熟睡了下去。

    酆旭钦只身来到大街,来到一个人的身前,揦开了脖子,顿时血液汹涌流出。

    “虽说四人的血让我的伤势恢复的太慢,但是总比没有的好。”将无双也感受着死尸的血的美味。

    “行了,总不能吸食活人血吧,他们可是会变成僵尸的。”酆旭钦不断的吸食着。

    “变成僵尸很好啊,至少你能组建一个僵尸帝国,成为众僵尸之王,我们僵尸的能力,可不比他们差,再加上身体的强硬度。”将无双似乎对自己的身份很引以为傲。

    “拉倒吧,变成僵尸,就会四处的吸食人血,到时候,可就大乱了。”酆旭钦说道。

    “那倒是,不过,我现在已经开始怀念以前的日子了,你想不想吴菲啊?”将无双似乎是想起了不好的事情。

    酆旭钦停止了吸食,吴菲?“吴菲?我不是想她,只是关心,朋友的关心知道吗?”

    酆旭钦又开始了吸食,“关心?也是,你们只是朋友,当年她的吻,真是甜蜜啊。”

    将无双说到这,酆旭钦直接呛到了:“你感受的到?”

    “当然,放心只有一次而已,因为当初她直接亲你的时候,我还在你的体内,你感受到的,我也感同身受,但是她一个吻,我可是始料不及,而后,我就直接退出了你的大脑,所以,接下来我就感受不到了。”将无双说道。

    “你既然怀念的话,以后回去了,你要不要去吻她?”酆旭钦不屑的说着,而后又开始了吸食的工程。

    “不了,我知道你不在乎吴菲,你最在乎的是于家的那丫头,放心好了,我不会跟你抢,左拥右抱尽享美人之福,多好。”将无双确实对女色不感兴趣,所以干脆成全了酆旭钦,左手一个,右手一个。

    酆旭钦直接不理会将无双,开始了下一个人选。

    本来酆旭钦可以瞬间吸食数百人的血液,可是,这需要运用大量的灵力,这容易被段庆臣三人发现。

    这一夜,总算是过去了,酆旭钦仅仅吸食了一半,只不过此时的酆旭钦的战斗力,有了一些增长,只要过了今晚,似乎就可以越过尸王的门槛,成为五行金甲尸。

    酆旭钦吸食了血液,所以一夜未眠也并没有感觉到劳累,大早起就装作刚睡醒的样子。

    只不过,酆旭钦就是吃不下去饭,吸食了一半的血液,没被撑死就算好的了。

    四人坐在饭桌上,这不得不说,常御风不仅是武艺好,就连厨艺都那么好。

    三人都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可是却唯独酆旭钦一点都吃不下,因为酆旭钦太撑了。

    “干嘛不吃啊,嫌做的不好?”常御风对于自己的武艺与厨艺是非常的骄傲的。

    对于一名厨师而言,有人评论自己的厨艺不好,无非是吸取教训,改良做的更好,有的就是气愤,因为厨艺代表了他的一切,当然,这也不怪这个厨师。

    厨艺就是厨师的骄傲,厨师身份的肯定与自信,有人说不好吃,他没有改良,而是气愤,这也就怪不了厨师了。

    常御风就是这种人,对于自己的厨艺很有自信,就是太骄傲了,对于别人的评判,就是不屑。

    “没有,我就是吃不下,肚子疼。”酆旭钦捂着肚子:“我回去躺会。”

    “他还没吃呢,就肚子疼?”段庆臣以为酆旭钦肚子疼是因为饭菜的原因。

    “你这什么意思。”常御风可是听出了段庆臣的话中之意。

    段庆臣见到常御风怒狠的看着自己,就直接大口大口的吃着饭。

    “你这么狼吞虎咽的,小心你跟他一样。”常御风说着,段庆臣就直接被小米粥中的饭粒噎住了。

    这么一天,各大门派都在本派进行着作战会议,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不惜任何代价,都要拿回传承秘籍。

    又到了夜晚子时,酆旭钦又开始了吸食血液。

    因为吸食血液,酆旭钦假装闹了一天的肚子,可不能被他们发现,自己吸食人血。

    对于酆旭钦来讲,变成僵尸之后,自己就不用吃饭了,但是以防别人怀疑,就只能融入普通人的生活,吃饭这个事,吃多少都不会饱。

    更不会感到闹肚子,毕竟将无双可不是浪得虚名。

    就在酆旭钦吸食最后一人的时候,酆旭钦听到远处有一人的叫声,是恐怖害怕的声音,是一个女人,所以酆旭钦就丢下手中的人,开始走向那人的方向。

    酆旭钦见到那女子,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切,为什么她会来这。

    只见此女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害怕的忘了逃跑,瘫软的坐在地上,开始向后方退了去。

    酆旭钦眼见眼前卷缩成一团的女子,已经确定了来人,正是于家的于昱娥。

    酆旭钦不明白,为什么她会来这?酆旭钦向着那于昱娥走去。

    于昱娥害怕的低头哭了起来,就连逃跑都忘了,准确的说,不是忘了,而是她,走不动了。

    酆旭钦只见于昱娥的脚上,全部是血泡,鞋子都烂了,血泡在地上,地上都是血。

    酆旭钦眼见于此,只感受到心疼,就如同心在滴血。

    终于,酆旭钦走到了于昱娥的身前,酆旭钦只见到于昱娥将头埋在双膝只见,埋头哭的很惨。

    酆旭钦蹲下,看着眼前痛哭流涕的于昱娥,于昱娥感受到眼前有人,所以惊慌的抬起头来。

    生怕是什么妖魔鬼怪,又或者是诈尸。

    就在于昱娥抬头看清眼前的人之时,也顾不上此时的容貌了,直接抱住了酆旭钦。

    于昱娥来到此地,不就是因为寻找酆旭钦吗?走了这么远,可是几百公里,她一个姑娘家,可见是昼夜不停的走了几天?居然变成这样。

    而且脚下的血泡,可见,脚磨成了什么样,一个姑娘家,居然变成了这样。

    于昱娥因为找到了酆旭钦,所以立刻抱住了他,生怕他再走,可是才刚刚注意到此时自己的模样,就松开了酆旭钦,自己用烂掉的衣服,遮挡住自己的容貌。

    不是因为于昱娥丑,再说,于昱娥长得也不丑,非常之漂亮。

    于昱娥就是因为自己此时的狼狈,又脏又臭,比一个乞丐还尚且不如,所以,就不想酆旭钦见到眼前的自己。

    酆旭钦扒开于昱娥的双手,可是于昱娥就是垂死挣扎,生怕酆旭钦见到自己狼狈的样子。

    酆旭钦用力的挣脱开于昱娥的双手,迅速的抱住了她,于昱娥想要推开酆旭钦,可是就是推不开。

    可是,对于酆旭钦来讲,无论于昱娥变成什么样,酆旭钦都不会嫌弃。

    “我终于找到你了。”于昱娥也不管自己的样子了,直接就抱紧了酆旭钦。

    酆旭钦也因为于昱娥变成了这样,也深深的心痛。

    “找到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