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妖之我能召唤地虎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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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卫雨晴

    天色破晓,金光冲破云层,洒在茂密的树林上。

    浓雾几乎在一瞬间被驱散,原本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感觉,演变成了甲光向日金鳞开。

    城隍庙中,叶浔将要离开,他与白霜儿也要分离。

    一夜的畅谈,让两人都吐露心声,更是隐隐有相互吸引的感觉,但叶浔深知他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必须离开。

    “天亮了,该走了。”

    白霜儿心中有些不舍,她缓缓起身,来到叶浔身旁,轻声说道。

    “叶公子,你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人类,和其他人任何人类都不同,能遇见你我很开心,希望我们以后还有机会再见。”

    叶浔微笑着点头回应,“会再见的,和你交谈我也很开心,这件衣服就当做我送你的纪念,作为我的第一个妖朋友,我会铭记,希望你也不要忘了有我这么一个人类朋友。”

    “不会的。”

    叶浔伸出小拇指,放到白霜儿面前。

    “这是我们人类约定的一个小方式,小拇指相勾,约定达成。”

    白霜儿也学着叶浔,伸出小拇指。

    然而,当她的手指与叶浔想接触的一刹那,她突然感觉浑身如同触电一般,心跳扑通扑通的,在快速跳动着。

    “我这是怎么了?”

    白霜儿有些呆呆地看着与叶浔触碰的手指,浑身如同触电一般,一股莫名的感觉让她心神荡漾。

    “这难道是人类所说的爱?一见钟情?”

    白霜儿的心在强有力的快速跳动,如同撞钟,一股让莫名的感觉占据了她的内心,此刻她升出了想要跟随叶浔离开的想法。

    而叶浔却拉住白霜儿的小拇指,一边晃动一边说着。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们这个约定可足足有一百年,等我有时间了,我会再回来的。”

    “我等你。”

    叶浔露出暖心的笑容,犹豫一番,还是一把抱住了白霜儿的身体。

    一股幽香袭来,他怀中的身体,柔若无骨,散发着温热。

    而白霜儿更是脸色羞红,如同熟透的红苹果一般,大脑更是一片空白,不知道要做何反应。

    她虽然修行三百余年,但大部分都是在族中,见过的人类少之又少,如今遇到叶浔,那颗沉寂许久的心似乎产生了悸动。

    一旁的白狐模仿着人类,她用前爪捂住眼睛,通过缝隙看着娇羞的白霜儿,露出了一个拟人化的姨母笑。

    叶浔脑袋埋在白霜儿耳旁,低吟沉声说道。

    “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保重!我会回来看你的,走了。”

    说罢,他便直接转身离开,等到白霜儿回过神之时,叶浔已经消失不见了。

    “今日见君思不离,愿君孤单,骄阳做伴,我等你回来!”

    白霜儿痴痴的望向叶浔离去的方向,久久不能回神。

    一旁的白狐倒是露出了一个好奇的目光,在它的心中,或许还没有爱的概念,只感觉既然两个人如此投机,又为何分开,一直在一起不好吗?

    它不能理解,人妖终归殊途。

    ……

    离开了城隍庙,叶浔一心投入茂密的森林之中。

    看着手中的地图,想要离开这座辽阔森林,还需要越过一座大山,走上官道,最终到达永和城,这才算完全脱离了夜雾森林的范围。

    “永和城,看起来有些熟悉啊!”

    叶浔沉眉思索,“想起来了,之前那几个贩卖孩童的人,说的就是将孩子卖到永和城,我记得好像是一个叫季延平的人。”

    “城主之子,势力必定是极大的,以我现在的能力,仅仅凭借地虎铠甲,想要和一城之主斗,还是有些困难,这件事还是暂时不要去管了。”

    收起地图,叶浔加快速度赶路,夜雾森林诡异,他要在天黑之前找到栖身之所。

    只是,想要找一个,像城隍庙那样不被浓雾侵蚀的地方,着实困难,走了许久,依旧没有任何发现。

    浓雾的覆盖严重影响了他的行进速度,白天不仅要赶路,还要寻找庇护所,一心二用,一天下来,根本走不了多远。

    走了许久,叶浔感觉到饥肠辘辘,只能停下来修整。

    他坐在大树下,升起了一堆篝火,将一只肥美的野兔架在火上炙烤。

    随着火焰的升腾,不多久那野兔便滋滋冒油,发出诱人的香味。

    “还没有找到能够过夜的地方,难道真的要穿着地虎铠甲硬抗吗?这夜晚的浓雾大大拖延了我的行进速度,按照这个速度,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片森林。”

    叶浔心中盘算着,他静坐在大树下,面色凝重。

    而当他回过神,准备去拿炙烤的兔子时,却发现,一个穿着青色裙袍的少女,正蹲在一旁,津津有味的吃着。

    她看向叶浔,笑呵呵的打了一个招呼,随即又咬了一口手里滋滋冒油的兔子。

    “手法不错,就是没有辅料,如果加上辅料的话,一定是一道美食。”

    少女丝毫不顾及美感,大口大口的撕咬着,就像是饿死鬼转世,仿佛好久没有吃过饭一样。

    “你是什么人?”

    叶浔微微皱眉,随即一把将那少女手中的野兔夺了过来。

    “这是我的东西,谁允许你吃了,想吃自己去抓去。”

    “哎哎哎,你干嘛呀?”

    “哼!小气鬼,不让吃就不吃,本小姐还不稀罕呢!不就一只兔子吗,给你!”

    少女直接从怀里取出了一锭银子,扔给了叶浔。

    “这是一锭银子,买你一只兔子,这买卖你血赚,怎么样?”

    叶浔手里拿着那一锭银子,心中倒是微微惊讶,这少女一看便是富家子弟,随便出手便是一锭银子。

    要知道,普通人辛辛苦苦劳作一年,也未必能够赚够一锭银子。

    “看来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富家子弟,不过也好,我之后进入城池还需要钱财支撑。”

    叶浔看向面前的少女,暗暗邪魅一笑,“说不定能够敲诈一番。”

    他当即便把手中的兔子还给了少女,语气也变得自来熟,笑吟吟的说道。

    “小姐一看就是富家子弟,不知芳名?”

    少女有些鄙夷的看了叶浔一眼,随即又咬了一口兔子,慢吞吞的开口说道:“卫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