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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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娇妻私奔

    古时候江海城府衙,有一个叫宋俊的男子,四十岁,在衙门当捕快。

    说道宋俊,从小跟着叔叔习武,练就了一身好本事,可惜一直没遇到伯乐,导致他无法施展抱负。

    为了生计,宋俊只好摆摊卖鱼,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由于挣钱不多,再加上家中还有一位年迈的母亲,所以一直未能成家。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

    母亲去世后,他依然孑然一身。

    直到有天,新任陈知县去街头体察民情。

    那时,陈知县简装出行,只带了两名随从。

    哪知,路过集市时,被一个小偷盯上。

    小偷得手后立马离去。

    不料,宋俊拦住去路。

    小偷掏出匕首刺过去。

    可在宋俊看来,这点三脚猫的功夫,根本不值一提。

    仅仅一个回合,小偷被制服。

    陈知县见宋俊身手不错,于是招他进衙门当差。

    从此,宋俊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在衙门当差数年,宋俊深受陈知县赏识。

    一时间,不少人纷纷讨好巴结。

    那年,宋俊四十岁,娶了罗凤仙为妻。

    话说罗氏年方二十,长得貌美如花。

    自从宋俊娶了娇妻后,众人羡慕不已。

    刚开始,宋俊乐开了花。

    可日子久了,他开始发愁了。原来这罗氏,精力实在太旺盛,几乎每晚缠着宋俊;而宋俊一把年纪,有些力不从心。

    再说,宋俊不解风情,只晓得抓罪犯;慢慢的,罗氏心有不悦。

    那天,宋俊去外地办差。

    刚走没一会,一个年轻货郎吆喝着卖酒。

    当时,罗氏正在前院散步。

    她抬头一看,只见那年轻货郎,长大高大魁梧,极为壮实,而且还挺英俊。

    越看越上眼,于是罗氏灵机一动。

    “这位小哥,我家相公喜欢喝酒,我买一桶酒”

    货郎一听,赶紧抱着一壶酒走来。

    此时,罗氏上下打量此人。

    好一个英俊的小伙!

    见妇人紧盯着自己,货郎一时羞红了脸。

    罗氏见状,噗嗤一笑。

    本来一壶酒五文钱,可罗氏硬是给了一两银子。

    从此,每隔半个月,罗氏会从货郎那买酒。

    一来二去,二人混熟了。

    原来货郎小哥叫潘雨豪,已卖酒为生,尚未成家。

    很快,罗氏有了心思。

    那天,潘雨豪又来卖酒。

    罗氏将他领进屋后,竟扑入怀中。

    潘雨豪早已垂涎罗氏美色,如今罗氏主动送上门,他可不会错过机会。

    从那日起,每当宋俊不在家时,二人便会私会。

    三个月后,罗氏说道:“潘公子,虽然你我两相情愿,可偷偷摸摸不是办法?要不这样,你带着我私奔,这样我们就能长相厮守”

    潘雨豪一听,觉得这主意不错,于是卖了老宅,连夜带着罗氏前往江州。

    这边,宋俊回家后,发现妻子不见踪影。

    四处寻找,却毫无消息。

    大约十日后,罗老汉来了。

    得知女儿失踪数日,罗老汉却怒斥,定是女儿遭遇不测,而女婿有嫌疑;若宋俊不给一百两银子,他便去衙门告状。

    宋俊向来耿直,他本来没加害夫人,如今老丈人趁机敲诈,他更是气愤,说道:“女婿又没做亏心事,你告状便是”

    罗老汉一听,气得还真去报官。

    陈知县一听,愣住了。自己最器重的手下,竟有杀人嫌疑。

    意识到事关重大,他即刻将宋俊缉拿归案。

    可陈知县也不糊涂,如今罗氏不知生死,仅凭罗老汉之言,怎能草率结案?

    不过,为了安抚罗家人,陈知县只好将宋俊关入大牢。

    一晃八个月过去了。

    罗氏杳无音信。

    此时,在江州的罗氏,潘雨豪二人,正在为生计发愁。

    原来二人私奔后,到了江州租了房,便开始吃喝玩乐。

    很快,银子花光了。

    潘雨豪见罗氏姿色不错,要将她卖到青楼。

    当他和青楼老板谈价钱时,在外偷听的罗氏,吓得连忙跑路。

    此刻,无家可归的罗氏,只好厚着脸皮回宋家。

    到了江海城,一打听才知,宋俊竟被父亲送入大牢。

    顿时,她慌了。

    这下,闯出大祸。

    想到这,罗氏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没想到,还没出城,便被衙役抓住。

    经过一番审问,罗氏这才交代私奔一事。

    后来,潘雨豪被缉拿归案。

    最终真相大白,宋俊无罪释放,罗氏和潘雨豪犯私通之罪,各自杖罚五十大板;罗老汉诬陷他人,杖罚二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