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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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浪子回头金不换

    古时候文州城,一个年轻小伙叫林文海。虽说长得高大魁梧,可他好吃懒做,尽干些偷鸡摸狗之事。

    话说林文海的父亲林辉,是一个厨师,厨艺了得。

    俗话说“人学百艺好藏身”,林辉为了让儿子将来不会饿肚子,逼着儿子学厨艺。

    虽说林文海悟性很高,短短数年,便能做出各式各样的美味佳肴;可惜他太懒,而且爱面子,总认为当厨师丢人。

    林辉去世后,留下不少积蓄,从此林文海坐山吃空,再加上认识了不少狐朋狗友,久而久之,染上不少恶习。

    几年后,林文海将积蓄挥霍一空。

    为了填饱肚子,他开始小偷小摸起来。

    有天,林文海身无分文。

    眼看着肚子呱呱叫,他寻思着进城偷点钱。

    路过秋月酒楼,突然一只黑狗跑出来,而黑狗脖子上套着银镯子。

    林文海有了心思,原来他盯上了银镯子。若能偷走银镯子,定能换几两银子,够自己一阵子吃喝玩乐。

    可那时人来人往,他怎敢在闹市对黑狗下手呢?

    没办法,林文海只好跟在黑狗后面,一路尾随着至偏僻的小巷子。

    环顾四周,确认没人后,林文海扑了上去,一把抓住黑狗的尾巴。

    黑狗受了惊吓,张嘴咬了过来。

    林文海躲闪不及,手臂被咬了一口。

    见自己受伤了,他恼羞成怒,捡起一块石砖狠狠拍打黑狗。

    很快,黑狗被活活打死。

    随后林文海取走银镯子。

    可他回头看了眼黑狗,见黑狗长得又肥又大,扔了实在太可惜。

    想着自己好些日子没吃肉,于是他将黑狗藏到一处树林,等天黑时偷偷背回家。

    第二天早上,林文海杀狗炖肉。

    没一会,他做了一盘可口的狗肉。

    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时,突然秋月酒的老板郑小亮破门而入。

    看到桌子上的狗肉,郑小亮一把拽拽住林文海的衣袖,气愤的说道:“我养的那条黑狗,是不是被你抓走了?”

    不好了,狗主人找上门来了。

    “郑老板,你无凭无据,莫要血口喷人。”

    郑小亮想将林文海暴打一顿,可他确实没有证据。

    没办法,他只好愤怒的离去。

    哪知过了两日,林文海感觉自己身子不适;被黑狗咬伤的部位,伤口竟呈暗黑色。

    他顿时感觉不妙。

    晚上林文海头昏脑胀,伤口越肿越大。

    一时间他后悔不已,不应该贪吃抓了黑狗。

    为了保命,他打算找郎中,可摸了摸口袋,竟只有一文钱。

    思来想去,林文海有了办法。

    原来他认为,是郑小亮家的黑狗咬伤自己,如今自己出问题了,当然要找郑小亮负责。

    想到这,林文海厚着脸皮来到郑家。

    为了要赔偿,他承认自己杀了黑狗。

    郑小亮气愤不已,他没想到林文海如此无耻,抓了他家的狗,还要他拿钱治伤。

    于是,他笑了说道:“林文海,你口口声声说是我家黑狗咬伤你,你有何证据?”

    林文海一冷,黑狗就是证据,可黑狗早已被他吃进肚子。

    就这样,林文海被撵走。

    可刚走没几步,突然晕倒在地上。

    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陈郎中家。

    陈郎中告诉林文海说,说当晚是郑老板背他过来治伤,还结清了医药费。

    顿时,林文海感觉无地自容。

    待伤势痊愈后,他去郑家负荆请罪。

    没想到郑小亮不仅原谅了他,还想着他厨艺不错,招他为厨师。

    就这样,林文海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两年后,经郑小亮介绍,林文海娶了罗氏为妻。

    从此,夫妻俩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