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我穿越成了器灵
繁体版

第十七章

    神剑在吸收那个类似于浮云的东西时,她竟然听到了里面传来类似于娃娃的声音。

    还在不停的蛊惑着她。

    神剑的表现明明要比那个娃娃强的多的多,按照这种来看。

    神剑肯定有非常不一般的东西存在,只是可能还没有苏醒。

    但自己叫大人肯定没有错,提前讨好,万无一失。

    韩雪儿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夏诚看出来了韩雪儿这个老六的想法,也没有反感,被拍剑屁的感觉还不错。

    韩雪儿回到了沙甲城,找了一个长期的住所住了下去。

    “最近一段时间杀的人有点多了,尤其是那团东西,煞气变得更重了,我需要调整一下自己体内的煞气。”

    感知到自己体内的煞气开始不受控制,韩雪儿自语道。

    决定先调养一段时间。

    为了防止周围的邻居怀疑,还特意找了份守夜的工作。

    匆匆两个月的时间过去。

    韩雪儿体内的煞气已经全部清除。

    这段时间里,每逢韩雪儿去九九七工作,夏诚就测试自己的技能。

    他尝试过了,按照目前的等级,最多可以爆发相当于筑基三重的战斗力。

    并且......不持续。

    这才是关键的问题,还是需要努力升级,让自己更强。

    “咚咚咚......”

    门外突然传出来了几道脚步声。

    嗯?!

    门外有脚步声,难道是韩雪儿带人回来了?

    夏诚正疑惑。

    砰——

    一个瘦小的女人手里不停鼓捣着什么工具,没一会,啪的一声门被打开。

    身后还跟着一个高壮的女人,不耐烦的开口道。

    “我说花子,这普通人家里能有什么好东西,按我说,咱们还是去偷大户人家的,油水多。”

    “你懂个屁啊!”瘦小女人低声骂了一句。

    “就咱们两个这背景去偷大户人家,被别人抓到了那是得剥筋抽骨。”

    “偷这种普通人家的小户就不一样了,这种小户虽然说油水少,但是都没有什么实力和背景,基本上是普通人。”

    “咱们来偷他们家,就算是被抓着了,最多咱们逃走,如果对方比咱们还弱,还是个男人的话,那咱们还可以......嘿嘿嘿......”

    “稳赚不赔,懂不懂?!”

    高壮女人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开始寻找值钱的物件。

    夏诚见到两人顿时一乐,没想到这俩家伙还挺有脑子的。

    知道偷大户可能会死,偷普通人家没有成本。

    一阵翻箱倒柜以后,这时高壮的女人在床底翻找出来了神剑,立刻惊喜道。

    “发财了,发财了,发大财了!”

    高壮女人把神剑带到瘦小女人面前。

    “这把剑只看剑品,至少是玄器!咱们把这一件玄器偷走的话,下半辈子生活就完全没问题!”

    瘦小男人吐了口唾沫,搓了搓手。

    “要是真的话,咱们真的可以发财了!”

    “不过一般有玄器的都不是一般人,住在这里的可能是某个苟起来的老六,万一咱们卖出去被对方认出来了可就不好办了。”

    “这个问题不大,打造玄器的材料本身就很难得,咱们把这把剑给融了,卖材料,虽然说少赚点,但是稳妥呀!”

    瘦小女人笑眯眯的说着,伸出手准备拿起神剑。

    可还没等她有所行动,突然一道剑光,直接斩断了瘦小女人的手臂。

    噗呲一声,断臂应声而落。

    “啊!”

    “这剑......会自己动!”

    高壮女人紧握住剑柄,想要过来控制住夏诚,被一道剑光斩杀。

    哎——

    夏诚叹了口气。

    实战的效果还是不够好,时间不长,还不能完全自主行动。

    现在,夏诚不想让韩雪儿这个老六知道自己会自主行动。

    甚至连会说话的事情,也没有告诉韩雪儿

    于是示意瘦的女人紧握住自己。

    “这是......这是认自己为主了?!”

    瘦小女人惊讶的看着神剑,大喜。

    “果然,我母从小就告诉我,我是天命之子,算命的也和我说,我在三十岁的时候会遇到惊喜,今天我正好满三十岁!”

    “哈哈哈,现在看来果然如此,放心吧,你跟着我,以后绝对不让你受苦的!”

    瘦小女人伸出手紧握住剑柄,可下一秒,自己人头落地,死不能瞑目。

    惊喜了吧?

    夏诚吐槽了一声,还真想把他送进融火炉重造?

    不过这也让他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尽量不能暴露出来自己有自主意识,还能自主行动这件事情。

    要不然,说不定什么时候被人抓住,回炉重造研究。

    .........

    半个时辰后。

    韩雪儿回来看到自己住所的场景,吓了一大跳,急忙捡起神剑。

    “还好没丢,要不然的话,就完了!”

    看到房间凌乱,韩雪儿明白了自己家是进贼了,还翻出了神剑,准备带走。

    不过两个人似乎是因为分赃不均产生了矛盾,自相残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