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笔作
这道天堑之中最不缺的,就是一年四季从未断过的风。拥有最高智慧的卡斯马族人,将风能利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每一栋建筑都与数十个风轮融合在一起,风格很是奇特。而每一个风轮都有其独立的作用,譬如一个管着室内通风,一个管着烧炉淬火。所有的屋子都紧贴着石壁建立,但屋与屋之间看不见一道桥梁,因为这里的风急,软桥摇摆不定,而实桥又占地太多,因此,这里的卡斯马族人但凡出门,就必定踩着那特殊的飞行器具。
木子云不知道自己来这里的意义是为何,便向那位卡斯马族人问道:“这‘风之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除了各式各样的的古物,再没有什么值得修行者们前来探索的东西了。”
木子云自然是不信的,却也不急,铃铛有些奇怪,同为卡斯马族,她家乡四兽域中的卡斯马组可不是这么平易近人的。片刻之后,众人飞入了千丈之深,正瞧见一座高约十五丈的水车,可这里并没有河,是风在推动着木扇,而车下绑着数十条管道,通过一个方盒之后,便合拢到一起,令人不解的是,风带动着水车,而木扇推动了底下的机关,产生的某种气浪亦或者其它普通的物什,通过那个方盒之后,立刻有了能量的反应。只要风不停,那能量就没有干涸的时候。
卡斯马族人说道:“如果非要讲究的话,那个鹤盒就是这里最珍贵的东西了,它能够将自然之力转化为我们可以使用的能量。”
休兵嘲笑道:“啊?哈?就那么点能量,但凡会修行的,打个坐的功夫,就能聚集十多倍吧,你自己不也有所修为,难道还靠拿东西?”
卡斯马族人回道:“修行,只是一条捷径,我们想要了解的,是有关自然的规律和发展。风为什么会往这里源源不断地灌入,太阳为何从东出,至西落,生灵为何要经历生死,自然中的雷、火、水、云等等,是从何而来,如何而造的,这些才是我们所热衷之事。”
木子云听后只平静地抬起手掌,片刻后,天空劈下一道雷电,而后冷道:“这种事情,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价值吗?”
谁料卡斯马族人带上了一只青色的皮手套,轻轻松松便将木子云手上的雷电引了过去。
众人还以为它也懂得雷法,没想到,它只能引,却不可用,那万钧雷流在两侧石壁上狂轰滥炸,十几息时间后,才停了下来。
杜小月不解道:“你们是拥有最高智慧的种族,为何要把精力放在这些无用之事上呢?想要了解或得到力量,直接修行不就行了?”
卡斯马族人摇了摇头,说道:“把时间浪费在那种谁都可以做成的事上,太可惜了,我们研究了十几年,发现世间不同能量可以相互转化,如果创造这个世界的并不是神,而是自然本身呢?就算是神,那么谁又创造了神呢?万物的出现和变化都是有迹可循的,我们将一尺左右的雷电所拥有的能量当作最小的雷能值,叫它一‘卡斯’,那么如果我们能研究出一‘卡斯’雷能需要...”
“停停停”铃铛赶紧打断它的话,说道:“不想听!”
卡斯马
族人看着铃铛,半会儿后,叹了口气,苦笑了一番,好似是看透了一切的高人,对庸俗的世人深深的无奈。
风筝问道:“您之前说过,能来到这里的,都靠着‘缘’,这一点,您能否为我们解读一下呢?”
“风之乡没有值得你们留恋的东西,你们是从凰都来的吧。”
“哦?”木子云倍感意外,回道,“你怎么知道?难道你们还研究算运之法?”
卡斯马族人指了指自己的大脑袋,回道:“推断而已。从三十年前,就没有生灵来过了,因为这里真的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但凰都存在的时间,比风之乡还要悠久,所以这里的秘密,这只有凰都人才能知晓了。”
“果然有秘密”铃铛笑道,“就知道老爷子不会让我们白来,快说说,这里有什么好东西吗?”
卡斯马族人说道:“风之乡是‘笔作’文明的遗址,而风之乡的秘密就是,‘笔作’文明的创造者——笔作,至今还活着,他是吃了野生长寿花,诞生在上个时代末尾的人类。”
一语惊呆四座,休兵喊了句:“老妖怪啊!”
卡斯马族人继续解释,而众人也知晓了笔作的故事。
笔作曾是群神时代末尾人族一位天资卓越的少年学者,因自小热爱自然规律,而厌恶修行,所以独辟蹊径,专要炼造便利的器具,来为人们提供便利。某日,在风之乡天堑之中,笔作发现了超远古时期,人类文明的遗址,虽然几乎没有一样物什还看得出原样,但那些风化了的石片上的线条字符,深深吸引住了笔作。
自此笔作划地为乡,建立了文明。然而规则时代来临之时,给”笔作“文明带来了毁灭,致使笔作数十年的研究成果毁于一旦,笔作从此意识到了修行在这片弱肉强食世界里的重要性,而之后阴差阳错误食长寿花,令其获得了永生的结果,更是让笔作对自然及规律的研究是否还有意义产生了怀疑。
从此,笔作便离开了风之乡,开始尝试修行,然而修行难有封顶之时,无尽的寿命,令其愈感乏味,因此他选择将自己冻结在雪原之中,沉睡了数百万年,而在一百年前,他破冰重生,也重新开始研究自然及规律。五十前,风之乡迎来了卡斯马族人,拥有超绝智慧的卡斯马族人也天生不喜修行,喜好探索万物规律,以掌控所有规则,常年的相处,令笔作完全接受了卡斯马族人,并与之共同研究自然规律。而风之乡的风力器具,也都是二者共同的研究成果。
笔作的研究在某一领域已经登峰造极,然而越探究自然的真理,其发展就越发的近鬼神,笔作遭遇瓶颈,倾尽所有,却再无法前进一步,因此,他陷入了消极,选择去云游四海,将近二十年都没有出现了。
卡斯马族人说道:”你们的缘不是与我们相连,而是与笔作老祖连着的,笔作老祖曾选择一块陆地,对陆地上的人族生灵命运研究了一千年,得到的结论是,世间真的存在着某种时刻跳动和改变着的自然规律,人类称其为缘分,而老祖称其为‘神梢线’,笔作老祖已经推断出了‘神梢线’十之七八的出现规律,但剩下的两三
分无论怎么验证,都是无律可循的,只能将其推给鬼神。笔作老祖在二十年前离开的时候就说过,根据他对缘的算法,下一次来到风之乡的一定是二十年后的凰都人。”
说到此,其实众人心里也有数了,笔作对于自然规律研究的精神,的确令人佩服,但他过于较真了,其实他对缘的算法,正是世间的算运之法,甚至根本比不上,类似于风筝对道的“金丝线”的观察,一根线牵扯着一个结局,风筝也可以通过一根线头,来找到未来的“缘”点。
可换个角度想,木子云一行人其实也根本理解不了笔作的思想和行为。打个比方,木子云可以轻易毁灭一座城池,那是因为他不仅修行到了钟黎之境,更是拥有三种元素能量,对于凡人来讲,他就是神。可若是一个没有任何修行经历的凡人,就扔出了几个瓶瓶罐罐,也轰轰烈烈地炸毁了一座城呢?不需要去历练生死,只需要一小部分知识和对自然规律的理解,凡人也能够征服自然。修行的手段可能传四代,却很难传四十代,四百代,但刻在书本上的知识,却能够存在很久很久。如果利用一条规律,或者一种算法,就能让天空落雷,大海倒飞,那为何还要疲于修行呢?而笔作也正是对修行世界积怨极深的反对者,他认为,没有修行和神魔的世界,才更适于生活。
铃铛问道:“既然如此,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笔作老祖吧。”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太感谢了!”卡斯马族人终于回到了正题,他们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个磁铁球笼,里面还装着两个紧贴着的小铁球。卡斯马族人用一根铁丝绑在一个铁球之上,接着快速的抽动,两个小球被带动着在磁铁球笼里不断的摩擦转动。
众人本以为铁球会摩擦出火花,可没想到的是,球笼上竟出现了电光,紧接着电流爬满了球笼。一阵烧灼气味冒出,紧接着砰的一声,铁丝断裂,还是木子云无惧雷电,亲手抓住了笼子。
卡斯马族人说道:“笔作老祖走之后的二十年,我们终于研究出了一种规律,磁铁和铁器能够以某种方式产生电流,算法我们粗鲁的推论出来了,如果条件足够的话,应该能达到雷电的水准,这可是跨时代的大发现,我们急切的希望笔作老祖来给我们指点啊。你们既然是笔作老祖提到的缘,那就一定能找到他。请带上这东西,还有...”
卡斯马族人又端来了一块石片,是亘古时期留下来的化石了,这正是笔作老祖留下的信物,只有拿着这个,才能找到笔作。
“他长生不老又怎样,一个凡人,找起来也...”木子云有些不悦,好像此行对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帮助,他又想开启锦囊了。
谁料卡斯马族人说道:“我不是说过,老祖曾经入世修行过吗?他不会亲自出手,但你们也可以求得他的指点啊。”
“哦?他很强吗?”铃铛关切道,“到珑人之境了吗?”
卡斯马族人淡淡回道:“笔作老祖沉睡了数百万年,其实就修行了几百年而已,实力...是半神,你们凰都的翟秋子,在他面前撑不过多久的,应该会被瞬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