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参谋现身
回到大厅内,狂赞一屁股坐到了他的钢铁王座中。
这里听不到外面的风声,但他头顶的玻璃天花板上,还时刻能望见沙粒流动,那代表北风依旧没停歇。
“毒风刮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猛哥一定会继续搜索的,”狂赞心想,“但酷爷就不一定了,这个混蛋可能会找个地方躲起来偷懒。”
酷爷桀骜不驯,即便是跟着狂赞,他那份别扭劲儿也一如既往。能让他归顺实属意外,他对狂赞的前任很忠心。
考虑到酷爷在游骑帮里颇有威望,卑比一直劝说让狂赞留下他,但狂赞心里始终有些不自在。
游骑帮三百多号人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圈子,其中以酷爷为首的一波人势力最大。这个小头目颇有用人之道,把手下训导的服服帖帖。
狂赞不介意手下们搞小团体,但他介意对自己有威胁的潜在目标。
他一直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让酷爷“意外”死在外面。
但手底下的能人太少,如果自己再干掉一个,他只能派一些没脑子的弱智上位了,就像帝泣那样的弱智。
“一定得把那个叫盐粒的小子弄过来…哪怕把比赛的分成提给他一部分。”狂赞打定了主意,“但少不了要跟他干一架,得让他知道我的厉害,这样他才会服气。”
狂赞正想着要怎样收服盐粒,门口的一名手下突然跑了过来。
“老大!卑比先生回来了!”
“天杀的老瘸子!他可回来了!”
狂赞喜出望外,救星终于来了。
他的手下们更高兴,卑比来了之后,意味着狂赞能变得像个正常人了,他不会再动不动就把人揍的血头血脸、半死不活。
没了卑比的狂赞像头发怒的狮子,卑比则是个驯兽师。
大厅外传来了一阵引擎轰鸣声,也只有卑比敢直接把汽车停在狂赞的宫殿正门前了。
几分钟后,一个穿着灰色防风衣的瘦子走了进来。
那人一瘸一拐,右手架着一根排气管改装的拐杖,身形伛偻,手背上的皮肤开裂发黑,像烧焦的树皮。
“卑比!你这个卑鄙的老北鼻!”
狂赞大声喊着参谋的名字,他张开双臂,大步向前走去。
“你去了多久?我感觉有几百年了!跟那群王八蛋谈判需要那么长时间吗?”
卑比停下脚步,等着迎接狂赞的拥抱。
“谈判没耽搁太久,路上被沙尘暴耽搁了些日子。”
卑比的声音轻柔动听,这是个年轻的声音,但他却拥有一脸衰老的容貌:满头稀疏的灰发,可以直接看到他粉色的头皮;眉毛斑白,额头上皱纹纠葛,皮肤松弛,看上去至少有六七十岁,但他那双淡蓝色眼珠观察事物的眼神却明朗清晰。
“我就知道!”狂赞一把搂住卑比细弱的身躯,“要是没有那场该死的沙尘暴,你早就回来了!”
卑比从狂赞壮实的双臂中挣脱出来,然后说:“我听说竞技场那边出事了,腹首熊死了,是吧?”
“是的…一个叫盐粒的小子干的。他妈的!天杀的外地人!不懂规矩的小杂种!我已经派人追踪他了,等找到他…”
狂赞故意停顿了一下。
“你打算拿那小子怎么办?”卑比追问。
“我想让他给我们干活。”
卑比点了点头。
“你的决定很正确--没有了腹首熊,我们的竞技场就没法正常运转,必须得塑造一个我们自己的明星选手。既然那小子把帝泣打败了,那作为补偿,他来为你效力,很合理。”
狂赞咧开大嘴,哈哈一笑。
旁人的赞美无足轻重,但卑比的赞美总能让他心情愉悦,谁都喜欢聪明人的夸奖。
“调查过那小子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卑比抬头望着天花板,双手按在拐杖头上问到。
“跟在帝泣身旁的那俩人说过,盐粒身旁还有个女的。”
“那女的好像是他姐姐。”
“有人见到,他们在比赛后上了一辆重型卡车。”
“车厢封闭,黑色的卡车,几乎是全新的,非常漂亮!”
“他们连比赛的奖励都没拿,竞技场的人说,他们只要了二等奖,一枚净水滤芯。”
手下们一句接一句的回答,这些信息对狂赞来说是也全新的。
之前他只知道,一个叫盐粒的年轻人干掉了腹首熊,他的搭档是一头凶猛无比的大鳄鱼,就这么多。他对细节方面并没有太多追求,而且那几天他很恼火,手下们生怕惹祸上身,不敢跟他汇报太多。
但卑比不一样,他不会漏过任何细节。
“所以…我们要找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男一女,驾驶着一辆黑色的重型卡车。好像并不是很难找,这都是短时间内没法让人遗忘的关键词。”
卑比用拐杖点了一下地板。
“谁去搜索他们了?猛哥,还是酷爷?”
“全都去了,我让他们分头去追,还有三十个骑摩托的哨兵。”
“哪个方向?”
“谁知道他们往哪里跑了?我让他们去了南边,沿着公路追,总能找得到痕迹…”
“他们不会沿着公路走的!”卑比打断了狂赞的话语,“竞技场的比赛结束后,他们立刻就离开了,对吧?我想他们应该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才选择了马上逃跑。得了第一名,却不等拿齐奖励就离开,这不对劲。”
“我也是这么想的。”狂赞随口胡说道,他压根就不知道这些信息,但在卑比面前他必须维护自己理智健全的形象。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小子会下死手…可能是事前他并不清楚帝泣的底细。但他事后一定后悔了,”卑比一边说着,一边用拐杖点着地板,“所以他们逃跑的路线未必遵循常理,沿着公路追什么也找不到。”
“那该怎么办?过去四天了!他们不会跑了吧?”狂赞开始着急了。
“他们走不远,”卑比自信的说,“你忘了沙尘暴吗?他们的卡车再好,也没法在沙暴中赶路,他们一定是等沙尘散尽后才走的,也就是今天中午。”
“没错!”狂赞重重拍了下巴掌,“这就是为什么要你来当参谋!”
“我们现在就走。”
说完,卑比转身朝门口走去。
“去哪?”狂赞没反应过来。
“勇斗竞技场,得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这样才能猜出来他们要去哪个方向。”
“可我已经派人过去了。”
“等不及回报了,我们亲自去,用最快的摩托。”
卑比显然非常热衷参与到行动中,好像这样能证明右腿残疾的他比帮派里那些四体健全的人要强。
“可这样一来一回,会耽搁时间。”
“总比不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走,胡乱追击要好,至少我们可以弄清他们的去向。”
“对!而且我们的大马力摩托一定比他们的重型卡车要快!”在卑比的帮助下,狂赞终于理清了思路,“去叫四十个人,再准备好车辆,马上出发!去勇斗!”
负责传令的帮众立刻戴好防护面具,向大厅外走去,将狂赞的命令传递给下面的人。
现在留在汽车城内的帮众依然有将近两百号,但大部分都是负责建设竞技场的,配发的子弹数量并不多。
传令的几名帮众才不管这些,狂赞要求四十人参与行动,他们就喊四十个人,标准是:见到谁算谁的,哪怕已经干了一上午的苦力。
因为缺乏组织性,加上平日里懒散惯了,所以过了十多分钟,才陆续把人手凑齐。
召集手下的空档,狂赞和卑比站在大厅门口的玻璃门前,聊着这几天发生的事。
“谈判的事情怎么样?”狂赞问。
“很顺利,他们是一群讲道理的人。”卑比回答说,“你不能因为有分歧,就总想着用枪解决问题,你看,谈判是有用的,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免去一场兵戈,很划算。”
“但我们早晚要干掉他们,对吧?”狂赞充满惋惜的说。
“当然,狂赞,当然。”
卑比死气沉沉的脸庞突然泛起了活力,他细小的双目精光大盛,狂赞的问话让他看了一幅图画:
烈焰肆虐城镇,哀嚎的人在逐渐倒塌的废墟中四处逃命,身上还燃烧着…而他就静静的站在一旁观赏,怎么看也看不够。
“我们最终会干掉所有人,只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卑比舔了舔干涩发裂的嘴唇,用略带着魔的语调说。
“然后掌控这片土地,所有的资源、所有人生或死的权利,都归我!”
“都是你的,狂赞,全都是你的。”对于如何控制狂赞,卑比驾轻就熟。
“勇斗竞技场,死!泔水镇,我要点了那个地方,然后在城镇废墟上再建一座属于我的宫殿!”狂赞恶狠狠的说。
“还有那个‘电器骑士团’…他们全都得死!不再有什么谈判了。下次,我要把他们的电器商城拆了,让他们亲眼看看,我是怎么烧掉他们的堡垒的,然后再把他们全都碾死在车轮底下!”
狂赞的黑名单上有不少目标,他深信自己可以把上面的对象逐一干掉,就像拿笔在他们的名字上划一道横杠那样简单,只要有卑比在旁辅佐。
他是个瘸子,又老又丑,手无缚鸡,卑鄙无耻、内心阴暗,而且对干掉跟自己毫无利害关系的无辜者有超乎寻常的狂热。但他很聪明,他的计划总是对的、贴合狂赞的口味,每项计划都能触到狂赞的心尖儿上,而且每次实行起来都管用。
狂赞的前任就是很好的例子。
就像无数在戈壁流浪的孤儿一样,狂赞记事起自己就在陌生的荒漠中,身边被一群跟自己命运相同的人围绕。他也跟他们一样,乞讨、偷窃、抢劫,用任何手段只为保证自己活下去。
然后首领出现了,他威风凛凛的骑着那辆三轮摩托车,从一群极品流氓中招募了狂赞。
十多岁的狂赞第一次摸到了枪,那玩意儿让他觉得自己不再是个怂包,他的胆量一下提升到了那个年纪不该有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