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人间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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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我们和解吧1

    路一白第一次见我时,跟身边的同学说,林小七以后一定是我老婆。

    那是2003年,我13岁,他14岁。

    我是转学生,初来乍到,倍感陌生,路一白非常自来熟地向我介绍各种情况。

    班上有什么事情,他都罩着我,就连放学,也会喊我一起去公交站。

    我们两家是完全不同的方向,但他每天坚持把我送上17路车,才转身离开。

    爱情就像路边的藤蔓,不经意间,悄悄爬满心底。

    后来某一天,路一白送我去车站,路上人很多,他说了句话,我没有听清,误以为他要牵我的手。

    我的脸一下红了,但还是很自觉的把手放在他手里。

    他愣了一下,然后紧紧地攥住,再也没有松开。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懵懂的初恋小时光。

    那时的天很蓝,感情也很纯真,我们形影不离,约好了考同一所高中。

    他每天五点起床,走路到我家,然后陪我坐清晨的第一班公交车。

    17路的公交车师傅,见证了我们这段青春岁月。

    多年后,当我带着一儿一女乘坐17路时,师傅竟然认出了我,笑着说:“那会你还在读书,现在孩子都这么大了,孩子爸爸还是当年那个小伙子吗?”

    我也笑:“是啊,还是他。”

    如果当年知道路一白会是我孩子的爸爸,我想,我们应该不会给青春留下那么多的遗憾吧。

    初恋是甜蜜美好的,也是忧伤和遗憾的。

    初中毕业后,我们去了不同的高中。

    年少的爱情,开始得容易,结束得也通常草率。

    那时,我们留下的唯一联系方式,是久不登陆的QQ。

    高中时代,身边都有了新同学和新朋友,关于初中的记忆一去不复返。

    偶尔想起路一白,是那个温暖如初的少年。

    考上大学后的某天,我突然关注到路一白的QQ空间,发现他有了女朋友。

    看到初恋的消息,难免伤感,但也没有刻意去打扰他的生活。

    毕竟,彼此的人生已经没有交集了。

    再次联系,是大学毕业后。

    我和当时的男友因为异地分手,回了老家登州,在一家电视台实习。

    回到熟悉的环境,日子缓慢而空虚,整日在街头采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常常觉得人间不值得,也会在QQ空间写一些既矫情又泄气的文字。

    有一天,路一白的头像突然闪了一下,问我怎么回登洲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不管分开多久,其实并不陌生。

    你紧闭的话匣子,会在他面前不自觉地敞开,这大约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聊天中,我得知路一白和女友也因为异地分手了。

    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旧情难忘,我们有了很多的感同深受。

    而那些分开的岁月,慢慢凑成一张完整的拼图。

    路一白毕业后去了泉城,成了一名程序员,前女友去了魔都,最终嫁给了他最好的哥们,当然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

    他在QQ上说:“我过几天要回登洲办事。”

    我几乎是脱口而出:“那一起吃个饭吧!”

    他欣然同意。

    接下来的日子,莫名充满了期待。

    我们约在母校附近见面,见到他那一刻,我的心跳加快,他还是从前那个翩翩少年。

    吃完饭,他提出送我回家,我们沿着海边,聊聊走走。

    秋风微凉,海风把他的衣襟拂到我脸上,初恋的感觉,好像又回来了。

    好几次,我想主动牵他的手,但始终没有勇气。

    随着这次见面,我们恢复了联系,经常在QQ上分享彼此的生活和工作。

    那会微信还没普及,我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登陆QQ,对着电脑屏幕傻笑。

    可以确定,我还那么喜欢他。

    他呢?

    我不知道,也不敢问。

    在QQ上聊了两个月,我做了一个冲动的决定,辞职去泉城。

    那时,我在网上向路一白表白,但被他无情的拒绝了。

    他说:“林小七,我现在不适合谈恋爱,没钱也没事业,也没能力对你的未来负责。”

    他话是这样说的,但我能感觉到,他只身在外打拼的孤独与迷茫。

    我努力说服父母,想去大城市闯一闯,开拓一下眼界。

    他们到现在也不知道,当年我的执拗与坚持,是为了一个男孩。

    我的到来,给了路一白莫大惊喜。

    他有些语无伦次地说:“你怎么这么冲动,说来就来,住的地方找好了吗?”

    说着就要帮我联系酒店。

    我告诉他,我住在表哥家,这次来就不打算走了。

    路一白嘴上说我冲动,但有时间就会陪我去找工作。

    我们陷入爱情未满,但友情多多的状态。

    我没有逼他要答案,而是把缘分交给时间。

    转眼,到了端午节,身在异乡的我们约好一起过节。

    那天,我们去超市买了很多菜,宿舍的门卫大叔笑他,什么时候找了女朋友,他也没有否认。

    洗菜的时候,他突然从身后环抱住我:“林小七,做我女朋友好吗?”

    虽然内心早就窃喜万分,但我还是故作矜持:“你不是说,还没能力对我负责吗?”

    他有点害羞地说:“不负也得负啊,你都来泉城投奔我了。”

    少女时代看张爱玲的书,说不管你是否愿意,人生总会与初恋情人再度重逢一次。

    看上去像是人类的宿命,但很庆幸,命运给了我们不再错过彼此的机会。

    确定恋爱没多久,便迎来了第一次考验。

    我终于拿到泉城某电视台的入职OFFER,体检时却意外发现,身体有一个囊肿,需要做切除手术。

    我不敢告诉父母,怕他们担心,只好打电话给路一白。

    他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安慰我:“别怕,没事的,我会陪着你。”

    做手术前,医生问我选哪种手术,我想都没想,就选了最便宜的那种。

    进了手术室,医生却对我说:“你男朋友对你真好,让我给你做最贵的那种,他已经去交钱了。”

    我心里暖暖的,那些不安和害怕,好像突然消失了。

    一场手术下来,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

    对此,路一白说:“钱没了可以再赚,你的身体最重要,未来的日子长着呢。”

    仅此一句,便胜过人间无数。

    都说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就看他为你花钱的态度。

    出院后,为了方便照顾我,路一白从公司宿舍搬了出来。

    他提前预支了工资,租了一套小房子。

    我们还一起去宜家挑了喜欢的生活用品,亲手布置这个小家。

    后来,他知道我喜欢狗狗,又特意买了一只泰迪送我。

    他明明为我做了很多很多,却说:“林小七,谢谢你,让我在泉城有了一个家。”

    他几乎没说过我爱你,但总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满足我所有愿望。

    这样的他,给足了我安全感。

    三毛说: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细节中去,是不会长久的。

    所以,好的爱情,都是从谈钱开始。

    这一点,路一白做得非常好,他从来没让我在钱上为难过。

    一开始,他的工资并不高,但为了给我一个稳定的未来,总在不停学习解锁新技能。

    他很努力,我也不差,我们齐头并进,互相鼓励加油。

    他不断升职加薪,我也从普记者转岗成了幕后编导。

    他常常需要加班到深夜,我则为他留灯煲汤。

    在异乡,我们就是彼此的依靠。

    有一次,他和同事去应酬,忘了告诉我,结果手机没电关机了。

    我联系不上他,急得差点报警。

    那天回到家,他直接把工资卡塞到我手里说:“对不起,让你担心了,工资卡给你,以后我的人和钱,都归你管。”

    他在升职演讲时说,因为我,他才有了自己的英雄梦。

    而我因为他,才有了做梦的底气。

    PS:借用幼儿园一把手的人物名:路一白、林小七,致敬《黑夜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