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马城。
临时充当起传讯责任的男仆小跑着来到了马场,手里捏着一封信。
还没靠近就听见马蹄声如雷震耳欲聋,满天烟尘滚滚,不小心吃了一嘴的沙。
也不知道领主大人究竟弄了什么东西,大概是魔法?在领主大人的奇特能力之下,母马一个个的都配种成功了,让马马城专门负责配种的马夫们一个个竖起大拇哥。
要说还是领主大人专业啊,就没他配不上的!
神奇的很。
整个沙漠,至少说马马城,从上到下都知道自己家的小姐不是什么索菲亚公主。
不过有的话说多了自己也就信了。
瞧那些最底层的一个个就十分相信,恨不得拔出剑插在地上宣誓效忠,可惜不论他们怎么表现都没用,阶级不是那么好跨越的,想宣誓效忠还得排队呢,不缺人才。
马马城内,尤其是城堡内的人知道,自家小姐是李奇大人的人。
想起这件事,男仆就觉得古怪。
雷瓮城麾下的大小贵族也有几十号人,在知晓李奇是真正的统治者之后,便开始动心思想把自己的姐姐妹妹,女儿侄女外甥女送过来和他交朋友。
以舞会致命邀请,火漆信就有几十封了。
亲自上门邀请的,坐着马车专门过来溜达一趟的,等等,那可真就数不胜数了。
尤其是李奇大人长得俊美,不留胡须的时候俏的很,留了胡须又男人味十足,就算他没有这层身份,想爬上他床的夫人小姐就不在少数。
要说这也算不上什么,玩玩嘛,贵族里都默认了。
很多没什么感情的贵族夫妻甚至能在一场舞会上达成默契,各玩各的。
贵族结婚都是利益,有感情的在少数。
李奇大人却没搭理任何一个,其中有的长相可不比丽苏差,还比她白。
白,瘦,娇弱,才是主流审美,如果走三步吐一口血,那就太完美了。
但人家李奇大人就是对这群人不感兴趣。
你要说他不喜欢女色,那冲冠一怒抢国王未婚妻的事迹可不是胡编的。
还有他的未婚妻斯塔茜,据说两人的感情也很不错,当初他抢了国王未婚妻逃离王城到时候,未婚妻还亲自率兵前去营救,一大家子怎么看都挺和谐的。
甚至丽苏的事也没怎么藏着。
否则非亲非故的,为什么偏偏使大力气为她打造一个“索菲亚公主”的身份,要说方便借她的身份掌控沙漠吧,也能说得过去,但那么多人呢,为什么专挑好看的。
最后只能归咎于,李奇大人对感情真挚。
别人一天换两个女人,李奇大人二十多岁了,才三个女人,纯情,真纯!
作为同时身兼伺候起居的贴身男仆,他跟在李奇的身旁时间也不短了。
铺床,端水洗脚,帮忙搓澡,刮胡子等等从大到小的活儿他都会跟着做,这可是别人红着眼珠子抢都抢不过来的好工作。
也是因为跟着的时间长,他才知道领主大人不是没爱好,美人也爱,但很一般,其真正的爱好很古怪。
他喜欢看人修马蹄!
怪的很啊!
如果有哪匹马脚掌不舒服,或者要换马蹄铁,领主大人一定会跟着观察许久,一开始男仆还以为领主大人太看重马马城的战马了,说别的马马城可能不行,但就培育战马这方面,整个沙漠马马城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领主大人看重骑兵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一匹战马值数枚金日啊,可是不亚于盔甲的珍贵资源,寻常贵族领主得到几匹战马组建起骑兵,就能在村与村的土豆和鸡蛋争夺战中占据绝对优势,毫不客气的说十几个骑兵能杀穿三个乡绅的民兵队伍,外带一个用酸苹果酿酒的落魄男爵。
可是时间一久,他就察觉出不对劲了,领主大人根本不是关注战马,他就是单纯的喜欢看修马蹄子。
盯着发呆。
所以在刚才接到一封信以后,男仆第一时间就朝着马场赶过来,一是因为这个时间点领主应该和骏鹰一家子一起培养感情,二是因为有两匹马的马蹄铁磨损的厉害,今天要更换,领主大人肯定在!
果然,当他赶到以后就看见了举着一个圈,训狗似的对着小骏鹰们训练的领主大人。
“飞毛腿,跳!”
“导弹!到你了,哎,做得漂亮!”
“来,斩斧……”
“大人!”
男仆老远便伸出手,一副气喘吁吁的模样,中途又大口啃了几嘴的风沙,牙碜又涩口,还带着一股马粪味。
怎么在上位者面前表现也是一门技巧,你慢悠悠的走过来说明你不重视,但你要真跑的飞快,说不出话又耽误事,速度快的同时还要表现一下才是最关键的。
上位者不会在意你的小心思,但会很在意你的态度,他不知道你跑过来累不累吗?当然知道,但表现得恰到好处比快那么一两秒重要。
男仆没有过分的表现自己,反而努力压制着自己粗喘气的打算,将信递交到李奇面前:“公主殿下送来的信。”
大家都知道丽苏不是公主,但所有人都说她是公主,不是也是。
等再过几年,谁敢说她不是公主,谁就是屁股有问题。
“哦?”李奇诧异。
他把丽苏派到恩铎纯粹是一步闲棋,不说太多花里胡哨的理由,就一点,他今年得回到铁谷结婚了,你说是带着丽苏呢,还是不带呢,李奇大人脸皮薄,渣的有底线,毕竟是自己在这个世界唯二发生过关系的女人,名分没有,但也不能把人拽到婚礼上给自己送祝福吧。
加上知道对方收不住心思,所幸丢到恩铎去。
打开信,李奇嘴角勾起,暗道一声不愧是沙漠珍珠,小雌豹终究还是要在草原上驰骋啊,拴在身边做花瓶家猫,简直暴殄天物。
“嗯”然后将信攥在掌心,再摊开,信已被高温烤红,随着一阵风吹过迅速焦黄,然后转变成炭黑,被风拽着飞向远处。
在魔法钻研上他越来越深入,不说威力有多强,但无声施法真没有多大问题。
丽苏在信上说了她的经历。
一路走到黄金草地的猎人领,然后和本地土著发生了冲突,且意外的被卢卡认出来那个本地土著部落就是当初买走了他兄弟姐妹的贵族。
关于这点丽苏只是在简单一笔带过,在她看来除了卢卡的龙裔血脉兄弟姐妹们,其他的根本不算什么大事。
别以为沙漠领主是软柿子,和整个恩铎比肯定不够看,但要拿捏一个几千人的小土著,就跟玩似的。
就是凶名赫赫的蛮鬃部落,也不想无缘无故的发生冲突。
让李奇觉得有趣的是后面内容,丽苏没打算和双头鹰家族硬碰硬,而是选择了做商人。
卖刀剑等武器,甚至还要把队伍随行带着的一些用火油制作的燃烧弹卖过去。
用动物毛皮交换,给出的价格都很高。
不仅如此,还会用毛皮换粮食。
现在部落土著们最缺的是什么?当然是粮食,他们虽然有着肥沃的土地,但没几个人愿意种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大半年,最后收成好坏还要看天意,哪有拿着刀直接出去抢来得快。
对丽苏的行动,李奇十分认可,
近两年各地也算风调雨顺,没有发生什么大规模的天灾,粮食收成不错。
像是船头堡,就和李奇有不错的关系,粮食也都是优先卖给他的,恰好李奇买粮食不压价,你卖多少我就要多少,不缺钱。
所以在对付恩铎的部落土著时,丽苏就表现出了一种态度,粮食我来供应,武器我也供应,你们只需要负责自相残杀。
信上也说了,丽苏只是写信来通知一声,其实在信送出来以前,她已经行动了起来。
草原部落土著们得到了能碾压敌人的武器会怎么样?看似对外一块铁板,实际上各个部落各自为战,有了武器军火支持,肯定有怨的报怨有仇的报仇。
丽苏只要保持好自己商人的身份,一切都不是问题,又有一批超凡者在身旁守着,土著们想倒反天罡也没那个能耐。
能干掉一个殿堂尸鬼还有一群超凡的实力,不如去干掉仇敌。
而且我可是沙漠来的,你不会认为我会跨越那么远,专门来抢你的地盘吧,根本不现实嘛,所以安心买武器吧,好刀好剑统统滴有,尤其是火油制作的燃烧弹,更没有问题,这玩意技术上没多厉害,问题是资源搞不到啊,火油虽然不是什么太珍贵的资源,但一般人也不会向外出售。
一切事情和战争牵扯上关系,都是敏感资源,有价无市。
就像现在因为李奇的火药,一些材料都没那么好买了,幸好李奇手里存货不少,加上他有钱。
你尽管涨价,等我用钱砸。
不要钱?就是不卖?那我就动手抢了啊。
对李奇来说,这只是一件不太起眼的小事,下半年更重要的是应付白龙伯爵,对方可不是个安分的主,万一真的发生了冲突,还得考虑怎么从中保证自己的利益。
如果能干掉那条龙肯定好,干不掉的话李奇只能尽可能缩着不去招惹对方。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搞火龙,不知道霍夫曼亲王什么时候有消息。
还有就是结婚,他领地越来越大,又增添了几十万人口,领地急需一场大型庆典来凝聚人心。
没什么比庆典更能加快差异文化的融合了。
他思索着要不要写封信给丽苏,但是他也承认在兵法上自己没什么能耐,大多数时候都是凭借着“全图视野”的开挂能力,强行占据优势,真的看手段他还真未必比得上丽苏,斯塔茜等女强人。
思虑再三,他还是给了一封回信。
不求这封信有能发挥多大的作用,算是给丽苏提个醒,用得上就用,用不上就算了,咱们又不是硬实力打不过他们,现阶段只是不想打而已,毕竟手底下压着的事情还不少,否则直接大举进攻推平了恩铎,好吧,强行推平恩铎还是有些难度的。
不过推平一个双头鹰家族,还真不算什么……
10只小骏鹰已经能灵活奔跑,如今在李奇的训练下虽然做不到展翅飞翔,但滑翔的问题不大。
“终究还是血脉稀释了,无法避免啊。”
虽然不想承认,但这10只小家伙确实比不上当初破壳的火箭。
它们体型和小马驹差不多,但却没有火箭灵活,且前蹄的鹰爪也有很大的不同,更纤细了一些,好像是骨骼上更靠近普通马匹,正常骏鹰的前蹄别看是鹰爪,但实际上骨骼非常的粗大。
按照这种情况,估计再和普通的战马配种几代,以后产下的就只是普通的战马,血脉稀释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让李奇用血脉药草来喂养这些小家伙,李奇又不愿意,血脉草药现在也没剩多少了,用一点少一点,他还想等以后发掘出更珍奇的神奇宝贝之后再用呢。
大不了就辛苦火箭,能者多操劳。
想什么来什么,就在李奇准备动身回东峡时,霍夫曼亲王那边来信了。
准确的说是地下城内来消息,霍夫曼亲王真的邀请他一起去屠龙。
就在下个月。
“真看得起我”李奇润了润嘴唇,那可是火龙啊。
搞一头肯定很有意思。
虽然他已经有一头小雏龙了,但大的谁不喜欢啊,别管男女,都一样。
大就是好,好就是好大,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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