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关
法骨道心霹雳指,格物致知闭言轮。
一千块万通币,就是我们的主人公余敬一现有的全部资金。而他的目的地,是被称为化外东荒第一城的凌荒城。
王化之地与化外之地的分界线,便是那道通天彻地的上古结界。上古结界的内侧是王化之地,外侧便是化外之地。穿过结界之门,进入化外之地,就可以过上“居蛮夷之地,与魑魅为伍”的生活。
拉着自己亲手改装的厢式平板车,给守门士兵缴纳了一块钱的过界费之后,余敬一迈开大步,向着凌荒城的方向而去。
你问他去凌荒城干什么?实话实说,不干什么,他就是想去化外之地看看风景。看看百族共存的凌荒城,究竟与王化之地的人类城市有什么不同。
今天和他一同出関的,除了三三两两的散客,还有一支百余人的车队。只不过,人家的车是马车,余敬一的车是人力车。从他们出来的関口,到化外东荒第一城凌荒城,相去有千里之遥,两地之间只有一条大道相连。按日行百里来计算,也需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如果旅途不顺,花费个把月的时间也不稀奇。
这次,顺风堂派出了一支由二十五辆马车组成的车队,二十五个车夫、十名护卫、三十五匹健马,护送六十多位客人前往凌荒城。每一辆马车的车厢上,都插着顺风堂的杏黄色标旗,上绣“一路顺风”四个篆字。
虽然知道以自己眼下的经济条件是坐不起顺风堂的马车的,可余敬一还是有些好奇,坐车从関口到凌荒城,究竟需要花多少钱?于是趁着人家打点行装的工夫,余敬一向一位搭车的中年乘客招呼道:“这位大哥,我想问一下,从関口到凌荒城,坐这顺风堂的马车,一个人要多少钱?”
那被搭讪的中年乘客看了他一眼,感觉他也不像什么坏人,于是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说道:“不包饭食,一个人一千块钱!”
余敬一听的连连咋舌:“好家伙,那可是一个田舍郎一年的收成啊!怪不得人家说顺风堂的客人非富即贵,看来所言不虚啊!”说罢,向那中年客人道了谢,识趣的退了回去。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唉,还是先拉着我的平板车到凌荒城再说吧!”余敬一摇了摇头,拉起自己的平板车,继续向凌荒城进发。
余敬一的平板车厢里,也算是别有洞天,睡觉的床榻、放食物的橱柜、放衣服的衣箱、放工具的百宝箱、储水的牛皮袋,可谓是一应俱全。为了打造这样一辆让自己满意的厢式平板车,余敬一花费了三年的时间,一遍遍的测量计算,一次次的修改打磨,花费了自己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他终于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落实到位。
转眼之间,六个钟头就过去了,顺风堂的镖头马行空惊讶的发现,在这六个小时的旅途当中,余敬一的人力车居然丝毫不逊于他们顺风堂的马车,对方由始至终都保持着跟自己相同的速度,而且看对方闲庭信步拉车的样子,似乎并未使出全力。马行空的脸色开始变得阴晴不定,眼下的情形让他有些捉摸不透——每次出发前,顺风堂都会尽可能的对同路人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看看其中有没有可疑分子,毕竟顺风堂的乘客,十个中有九个人非富即贵。稍有疏漏,就有可能给顺风堂造成巨大的损失。
“这个余敬一,不是说是一个普通的田舍郎吗?一个普通的田舍郎,怎么会有如此精深的修为?”策马而行的马行空有些郁闷,顺风堂使用的马匹,都是经过品种改良的宝马良驹,其速度和耐力,都远非普通马匹可以相比,更何况是人呢?一个普普通通的田舍郎,纵然是天生神力,也不可能连续六个钟头都与四条腿的宝马良驹保持相同的行进速度,除非他不是凡人!
“如果这个余敬一不是凡人,那他又是什么东西?灵族,妖族,人类修行者,亦或是人、灵混血,人、妖混血?”马行空的脑袋飞速运转,思索着下一步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