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先来一场文斗
楚歌有些烦闷。
于是离开是朝歌帮变回小侯爷去了红袖招。
如今却忆江南乐,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作为天京城最高档的青楼,来者无不是达官显贵。
据说陛下偶尔也会乔装而来,见识别样风情。
这里不仅有千姿百态的各国美人,甚至是胡人,异族也应有尽有。
只要你能拿得出银子。
“这不是小侯爷吗?您可好久没来了!”
红袖招的林妈妈看见楚歌眼睛一亮小跑着凑了过来。
可不是嘛,上一次逛窑子,差点命都没了。
楚歌点点头。
“您来的可真是巧啊!今天是明月姑娘的出阁之日,要我说啊今天的入幕之宾非小侯爷莫属了!”
林妈妈三十余岁,风韵犹存。
“哦?是吗?这明月姑娘有何妙处?”
自从头几天见到杨盛都开始朝着玩家下手,楚歌甚至有些怀疑这个明月是不是玩家了。
“明月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生的一张国色天香的小脸蛋,今天的恩客可是数不胜数,都是为了来拔得头筹。”
楚歌明白了。
商家炒作,哄抬批价。
从古至今,长盛不衰。
他没什么兴趣,但是不妨碍他看看热闹。
半响,明月姑娘也终于适时出现。
她一身白裙,蒙着面纱,但是仅仅露出的一双似水双瞳便已经勾魂摄魄,黛眉如柳叶,身段虽是薄纱遮掩,还是挡不住前凸后翘,让场中所有男人都不由咽了口唾沫。
琴音响起,樱唇轻启。
是那种江南小调。
声音婉转又长,似是哀伤于自己的不幸。
曲调似慢实快,又在感叹自己未遇良人。
曲终。
……
场中众人久久不能回神。
“好!”
“明月姑娘我要定了!”
这时,二楼环廊上出现了一个人。
薛凌一眼便认出了叶权。
他暗运内力,立刻压倒了场中众人。
“野犬,还以为你近日改了性子,没想到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得知明月姑娘出阁就忍不住来了。”
薛凌故意将叶权说成“野犬”,大声嘲讽引得红袖招众人纷纷侧目。
大多数人都是认得京城二纨绔的,但是也有一部分外面的人并不知晓。
楚歌不由看向出声之人,眼中蓝光闪烁……
【姓名】:薛凌
【身份】:少掌门
【所属势力】:归元宗
【境界】:四品中
【功法】:基本武功(圆满)无法提升,归元正法(旷世绝学)(第十七重重)
【装备】:【青城】(神兵),【羽夜风华衫】(璀璨)【黑玉龙形佩】(璀璨)【飞羽靴】(璀璨)
“我来此是赏花,却无心品花,而不像某人嘴上道貌岸然非公主不娶,没想到却是个伪君子做派,拉出来的屎竟然可以一口一口的吃回去,还是当着在座众人的面吃。”
“叶权,你不用逞牙尖嘴利,你的来意我亦是知晓,既然如此,你我比武之前不如先来一场文斗。”
楚歌原本一下来了兴致,原本愁闷的心情也斗志昂扬起来。
“怎么比?”楚歌淡淡道。
“你我各写一首诗,就以明月姑娘为题,她选中哪个便是胜者。”
“有点意思。”
楚歌忽然来了兴致,由于道心种魔大法让他的精神力异常强大。
所以他现在前世很多忘却的事都变得十分清晰。
诗词就在其中。
薛凌简直是在自取其辱。
忽然又有些兴味索然。
没意思。
所有人都大声叫好!
但是也有人大喊道:“凭什么由你们二人竞争?将我们在座这么多英雄好汉置于何地?”
薛凌不由皱眉不屑道:“哪里来的土包子?”
说着他使了个眼色。
“你疯了!那人你惹不起!快走!”
“他有什么了不起的,要知道……”话还没说完。
很快他的侍卫就一拳将说话那人打出了红袖招。
在天京城。
除了要给几个皇子一些面之外。
他们两大纨绔可谓是横行无忌。
别人家的公子或许可以在权势地位上可以和他们相提并论。
但是他们二人都是家中独苗,真是备受宠爱。
而其他家的人都是妻妾成群,多子多孙。
薛凌大声喊道:“笔墨侍候。”
红袖招虽然不太愿意今天的活动被破坏,但是也没有办法。
况且两大纨绔出手同样阔绰。
碍于面子,从来不会让他们吃亏。
薛凌还象征性的走了七步,正好走到桌前。
然后薛凌提笔便书……
多情问我太匆匆,
亦知恩爱到头空。
而今幸遇佳人笑,
不愿国色锁樊笼。
字中规中矩,至少不至于让人嘲笑。
大意是自己以前太滥情,最后弄得一场空。
如今遇到这么国色天香的佳人,只想带她出去见识笼子外面的世界。
写的很直白,简单明了!
一时间好事者无数都是大声叫好。
“薛少此诗一出,谁与争锋!”
“薛少弃文从武实在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作为国师之子,薛凌的狗腿子不可谓不多。
就算是写的全是狗屁也得吹上天!
薛凌很是得意,仰头望向楚歌。
他偶尔会找几个大先生学学作诗写文。
为的就是能压叶权一头。
叶权常常自诩品花之人,在这方面一直压他一头。
让他十分嫉妒!
下人很快将笔墨送到楚歌身前。
楚歌略作思索。
宫阙深寒不似春,
孑孑只影点绛唇。
我本有心伴白雪,
奈何白雪不屑人。
……
一旁的红袖招侍女慢慢将诗一字一句的念了出来。
此诗一出全场顿时鸦雀无声。
“我本有心伴白雪?奈何白雪不屑人?不应该是明月吗?”
“这你就不懂了吧!过几日二位要在进行一场决斗,输得放弃娶公主!而公主的闺名就有雪字。”
“原来如此!谢谢兄台为我解惑!”
薛凌看到这首诗一下子就炸了!
这小子不讲武德。
世人皆知,公主名叫杨凌雪。
先不说押韵平仄对仗如何。
如果两人都写的花魁,那么顶多算是争风吃醋。
他薛凌写的是花魁,而楚歌写的是公主。
这一对比,自然高下立判。
到时候外面说的是他薛凌爱花魁,而叶权只钟情于公主一人。
此事闹得如此之大,明天定然要在京城传的沸沸扬扬。
到时候他还有什么脸与叶权决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