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节 牛肉面
“你笑什么?”凤倾城觉得忆蝶的表情有些怪。
“没什么!没什么!”忆蝶连忙摆手,可是凤倾城依旧盯着她,一脸的不信。
忆蝶只好补充道,“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觉得挺有趣的,所以就笑了。”
“这里能有什么趣味!”凤倾城不甚赞同。
“你们男人不是都很喜欢这种地方吗?”忆蝶疑惑了,难不成凤倾城是孤芳自赏的水仙,不爱女人?
“瞎说什么!”凤倾城用眼神警告了一下忆蝶,责备道,“你个闺阁小姐管男人的闲事干什么!”
“哦!”忆蝶只能低头不看他。
凤倾城加快了步伐,跟在后面的忆蝶虽然还想再看看热闹,却不得不赶紧跟上去。
可是站在街道两旁招揽客人的女子可不会这么轻易地放了他们。
眼见倾城美男要离开,有几个美艳且胆大的女子尽然冲了过来,呼啦一下把凤倾城和忆蝶围了起来。
其中一个女人甚至直接扑到凤倾城身前,一边去拉凤倾城的手臂,一边道,“大爷,咱们迎翠楼姑娘可美了,您进去坐坐吧!”
凤倾城的那双桃花眼立即挟了寒冰,但见他双臂一振,那名往凤倾城身上扑倒的女子被振飞了出去,啪嗒一声落在三丈开外的地方。
那女子从高空跌下,立时觉得五脏移位般疼得不行,吐出了一口鲜红的血液。而其他女子也因为那股气流被振得倒退了十步。
忆蝶虽然觉得五脏受了一振,但却不严重,不过短暂的眩晕,立即便站稳了脚。看来凤倾城是想杀一儆百,这样既不伤人,又能达到警醒其他人的目的。
“还不快过来!”凤倾城理都不理那些呆若木鸡的烟花女子,转身变走。
忆蝶紧忙提步追了上去。
忆蝶一边走一边暗想,刚刚那些女子那般美艳,凤倾城却连瞧都不瞧,难不成他真是从断背山来的?如果是那样的话,真真是可惜了那些对他一往情深的名门闺秀了!
两个人,一个胡思乱想,一个疾步前行,一句话也不说。
等出了烟花巷后,凤倾城突然停下脚步,问道,“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为何不喜欢女人!”忆蝶不自觉地把心中所想说了出来,说完后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掉了。
“谁说本王不喜欢女子了?”这只灰蛾子的脑袋坏了吧,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忆蝶不知自己是不是应该把实情说出来,可是不说,他肯定不能信她。
“刚刚那么美的女人,你都不为所动,我就以为……”后面的话忆蝶就自动省略了,他明白她的意思就好。
凤倾城有些气急败坏了,道,“是美人本王就该动心吗?若真是那样,本王的府邸岂不是要女满为患了!”
“难不成王爷的府里没有美人?”若说在男权社会,身为王爷的他,后院没有美女,忆蝶才不信呢!
“有自然是有的,只不过本王……”凤倾城突然掐断后面的话,气道,“本王跟你说这些做什么!快走吧,再不快些,天都要亮了!”
随后,他转身大踏步往前走去。
忆蝶看了看刚刚爬上来的月亮,闷声跟在后面。
走在前面的凤倾城此时外表看着沉静,内心却在翻江倒海。他平素少言寡语,即便是同父皇母后及同胞兄长太子说话也都尽量精简词语,可是面对这只灰蛾子,他尽然多次出口解释。他这是怎么了?她误会他喜欢男人又怎么了!她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呗!
自他打成年,不说那些讨好巴结他的官员,就是父皇母后往他府邸不知送了多少美姬,可是那些女人自打进了王府就被关在后院,就如同后院的花草般,长的虽美,他却从不关注,不过是自生自灭罢了!
以前,他偶尔也曾听过后院的女人传言说他不喜女子,好男风。他每每听了,都只付之一笑,转身便抛之脑后,更别说解释了。这种与平素完全不同的失控之举让他的心中生出了几分烦躁。
“咕噜咕噜”忆蝶的肚子突然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这时候,忆蝶才想起,她除了中午的那碗馄炖,一个下午她都没吃东西了。
她有些羞赧地抚了抚干瘪的肚皮,道,“王爷,不知还要多久方能到楚啊?”
凤倾城瞅了瞅忆蝶的表情,此时月光柔和,照在她洁白的脸颊上,好似晕出了柔光般,小巧的鼻翼轻颤着,秀丽的美貌微蹙,双颊的两抹红云带着羞赧。他突然觉得她其实长得挺美的,那种虽然不惊心动魄却不容忽视的美。
打小生长在宫廷,美女看到厌的凤倾城此时尽然不想把视线从她的脸上移开了。
忆蝶发觉了凤倾城的注视,以为凤倾城觉得她不够淑女,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脸更红了。
她撇了撇嘴,躲开凤倾城的注视,跑到凤倾城的前面去了。
凤倾城注视忆蝶的背影良久,才跟了上去。之后,两个人走路的顺序颠倒过来,凤倾城在后面想事情,忆蝶走在前面却如芒在背。更重要的是,她不知道回家的路,走在后面的凤倾城也又一言不发,即使是到了路口,他也不说要往哪边走,结果她只好凭自己的直觉瞎走一通。
“牛肉面!香喷喷的牛肉面嘞!”孤零零的小灯笼下,一家面瘫摆在巷尾,老板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吆喝。冒着热气的汤锅和扑鼻的牛肉香味立即把忆蝶身体里好不容易才压下去的馋虫给勾了起来。
“咕噜咕噜”她的肚子再一次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过去吃碗牛肉面吧!反正都这么晚了,也不在乎再晚那么一会儿!”凤倾城突然开口。
忆蝶立即如久缚枷锁的人放开束缚般飞奔向面摊。她那宽大的灰袍子在风中飘舞着,从背影看,还真有些像一只灰色的大蛾子。
凤倾城如然抿嘴笑了起来。
古代的牛肉是纯天然的,不加任何防腐剂和添加剂,再经过长时间的熬炖,放上胡椒、香菜和葱,拌上软滑的拉面,忆蝶差点没把舌头给吞下去。
“你这哪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样子,女子吃成这般,真真是一点气质也没有!”凤倾城的吃像明显比忆蝶的吃相文雅百倍。
“气质能当饭吃吗?”忆蝶一边胡吃海塞,一边道,“把那些大家闺秀饿她个三五天,看他们还能不能保持什么气质!”
民以食为天,肚子都没填饱呢,谁有那功夫去管别的。
“你这般粗鲁,以后恐怕只能配个莽夫了!”凤倾城微眯着他那勾人的桃花眼。
“莽夫就莽夫!”忆蝶不在意地摇了摇头,“就算是一辈子不嫁人,我也不怕!”
古代的女子婚姻很少有幸福的,就算她是嫡长女,以后嫁给他人做了当家主母,也不过是死守着男人的家业和老人兢兢业业地过活,一个弄不好还会被丈夫弄出个小妾什么的,若是遇上了野心极大的妾氏,还要日夜担心被妾氏夺了主母之位。这样的生活,没有自由,缺乏乐趣,除了勾心便是斗角,她只怕会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