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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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节 死胡同

    “凤倾城,救救我!”忆蝶眼露哀求。凤倾城有没有风度救人,忆蝶心中没有底。她更不敢再想绑架她的两个男人是不是凤倾城的手下,因为在这样绝望的时刻,能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孔,那怕那个人曾经三番五次要杀她,也好过面对那些或冷漠活或看戏的脸孔。

    凤倾城本是追逐忆蝶而来。正如忆蝶判断的一样,他就没打算轻易放过她,尤其是在她再一次设计了他一次之后,他就更加要穷追不舍了。不过因为两人一开始分别的方向恰恰相反,她又多次转变逃跑路线,他来晚了一步罢了。

    正当他寻找得有些心烦气躁时,他见到了那个让他憎恨至极的女人。她被两个身体壮硕的地痞劫持了,街上虽然还有不少行人,但都由于怕惹祸上身不敢上前帮忙。

    想不到那样剔透,口齿伶俐的女人,每次都把他气得牙根紧咬的女人尽然也有这样无助的时候。可见女人终究是女人,即便再强悍、勇敢和机智,在面对男人的蛮力时,也不得不变成弱者,受其胁迫。

    挟持她的地痞明显心怀叵测,说不定是要掳走她,进而把她给卖了。

    如今,恐惧盈满她的双眼。能看到她这般恐惧、惊慌和无措,凤倾城本应该觉得十分解恨,欢天喜地再加一把柴火,让那两个地痞赶紧把她给处理掉,让她尝尝堕入地狱,受尽欺凌后再痛苦地死去的滋味。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他心中的恨意。

    凤倾城无数次告诉自己,这不就是他想要的吗!他现在应该立即转身大步离去,把这个女人和以往的一切都抛到脑后。

    可是,当看见晶莹剔透的泪珠自那双乌黑发亮的目子滑落,当她双眼满含祈求,无声地向他求救的时候,他的双腿怎么也迈不开步。

    就是这迟疑间,忆蝶已经被挟持她的地痞拖入了无人的小胡同。凤倾城那让她又惧怕又痛恨的俊脸像被一道墙壁硬生生给隔绝开来般,同时也打碎了她所有的希望。

    难道这两个地痞真的是凤倾城派来的!她真地就要被卖了吗?她的人生难道就要这般轻易地毁在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地痞流氓手中!她不甘心!她不甘心!

    站在另外一面的凤倾城此时正在进行天人交战。他的理智告诉他,他应该对她此时的危险置若罔闻,可是他的脑海中不断闪现那含泪的双眼,虽然不是绝美,却在他的心中反复萦绕,那双目子里的恐惧甚至像不断攀爬生长的藤蔓,瞬间爬上他的心脏,让他尽然平白生出强烈的不忍和疼惜。

    “该死的女人!”凤倾城有种想骂人的感觉。

    他仰头看了看已经渐渐转黑的天空,快步追了上去。

    最后的一丝希望破灭了,忆蝶心灰意冷,但却不甘心。或许是太过于不甘心,又或者是仍旧惦记着落入王尚书圈套却全然不知的父亲和母亲,在被拖入无人小胡同时,忆蝶做了最后一次挣扎。

    她收回刚刚在地上摩擦的双腿,拼命地往后方甩去,双腿狠狠地踹在那地痞的小腿上,随后双腿往地上一站,双臂借着那地痞的臂膀一个奋力的翻转,来了记漂亮的过肩摔。

    或许是那个地痞从未想过已经被全然制服的女人会有这般的反抗,忆蝶尽然硬生生地把那个地痞翻倒在地。但听砰地一声,那个地痞的背部狠狠地砸在了坚硬的石板路上。

    身体脱困,忆蝶闷头就往前逃跑。她的步伐快得堪比麋鹿。期间,她听到没受伤的地痞似乎扶了那倒地的地痞一把。

    忆蝶心中高兴,他们越是拖延时间,她逃跑成功的几率就越大。隔了一会儿,劫持她的地痞跟了上来。不过他们的脚步似乎很慢。

    难道他们不打算掳她了?忆蝶心中的疑惑不断扩大,可是时间紧迫,她实在是没什么时间去考虑其中的缘故。

    忆蝶焦急的奔跑,满以为没有了那两个地痞的追逐,她就能摆脱危险,可是当她跑到胡同的尽头时,她绝望的发现,这条小胡同尽然是个死胡同,长长的胡同,只一家住户。

    慌不择路的她,想也不想就推开了虚掩着的门,冲了进去,大喊救命。

    进了院子,她也不管主人家在不在家,抄起门旁的铁锹站在门口,虎视着门外徐徐而来的两个地痞,打算他们要是敢进来,她就给他们一铁锹。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挥舞铁锹打人,她的后脑勺就狠狠地挨了一下。

    忆蝶顿觉眼冒金星,双腿不受控制地软了软,身子往前倾倒,软到在了门边。

    忆蝶回头一瞧,只见在她身后站着一个身材瘦削,满眼算计和市侩的女人。她手中拿着一根小臂大小的短棒。

    就在这时,劫持忆蝶的地痞也进了门。一见到躺在地上已经有些半昏迷的忆蝶,刚刚在忆蝶手下吃过亏的地痞一脚踹在了忆蝶的腰上,啐了一口,骂道,“臭女人,尽敢摔老子!今日老子就算少挣点银子,也要要好好教训你,让你尝尝老子的厉害!”

    “悠着点!”刚刚用木棍打忆蝶后脑勺的女人开口了,“人要是打坏了,老娘可是不收的,我这儿可不养闲人,更不收病秧子!”

    “朱妈妈,您就放心吧!供货这么久,我刘三啥时候坏过您的规矩啊!只不过今日这个女人是个刺儿头,让我吃了两次亏,若是不帮您教训教训,以后您也不好管理!”刘三的臭脚仍旧踩在忆蝶的背部。

    忆蝶这时候才明白,自己原来是跑进了买主的家里。从三人的对话来看,这里应该是歌坊一类的后院,而那个叫朱妈妈的人应该就是老板娘。怪不得刚刚她逃跑时,那两个地痞不追她。

    “你们送来的货物,要怎么处理我管不着。但有一点,这雏鸟和二手货价格可是差了足足三倍。”鸡婆细细地打量了一下忆蝶的容貌,道,“

    这个女人的下巴上虽然长了颗痣,肤色也不怎么白皙,但五官十分端正,身材也还算看得过去,若是能以雏鸟的身份竞价,想必能卖个不错的价格!嗟嗟,真是白白便宜了刘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