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指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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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九 震惊!这就是无证指凶

    时间拨回至第一现场,叶子文通过凶手使用的工具,看到了他的真容,又在相应员工照片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寇继伟。

    叶子文得知凶手后,决定画出线索,并写明得出这一线索的过程。

    叶子文走后何可收队,并单独带走了寇继伟。而要明确的是,对他的调查只是怀疑,并不是确认为罪犯,因为本案中没有任何一项证据,哪怕是确认为与案件有关的线索,而怀疑建立在叶子文的推理上。

    [凶手对自己出入的现场做了大量工作,他细致的对地面以及周边做了清扫,对埋尸处的土地做了掩盖,注意,凶手为什么要做掩盖,因为地表与地表下泥土呈现两种颜色,而在我看到那把铁锹时,我想到了某种可能。]

    叶子文在下面画了两样东西,一双鞋子鞋底,一把铁锹背面。

    [在赶时间与细处理的问题上,凶手做的不错,但人在出入一个环境后,一定会留下或带走些什么。他没留下任何东西,那么他一定带走了什么。我确认凶手不是职业犯罪者,当他的精力放在不留下什么时,他一定不会再意识到,他带走了什么。]

    [仔细看那双鞋底,它会把泥土完好的带走。支持我这一推断的,是那把铁锹后留下的土。那么,谁穿的鞋底有残留泥土,谁就使用过那把铁锹,那么他就是挖掘埋尸坑的人,同样也是杀人凶手。]

    [我们必须要在凶手注意到这一问题时及时做出反应。而我的建议是,先将寇继伟带回审问。]

    审讯室里。

    当警方查看寇继伟的鞋时,他慌了,有那么一瞬间他意识到了什么。他的鞋子上残留着埋葬马德泉(死者)坑中的泥土。

    而他的辩解是:“那只狗刨出尸体时我在现场!是那时留下的!”

    “那只狗刨土时将土刨在你的鞋面上了吗?那么点土,你是怎么让它们进入你鞋底纹路深处的?而第一发现人并不是你,并且,为什么围观人很多,只有你的残留如此特别?要知道,警方在下到坑底后,也只是在鞋底面上留了浅浅一层,而只有那些用力挖坑的工作人员,才有与你相同的现象,你怎么解释?”

    你的特殊是因为你的鞋子会自己吃土吗?

    “你的辩解已不具有任何意义,我劝你积极主动一些。”

    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说多错多。因为他对于自己这样一种失误而跌入到了警方的节奏里,在他说出那句辩解时,就已经注定了他的失败。

    何可对于这样一个结局感到不可思议,因为那位年轻的专家到达现场后只是随意看了看,听了听简易案情,便做出了直达真相的推理。要知道,仅仅是推理,没有证据!

    时间继续,来到第二案。

    秦宇峰在全是警察看守的教室内,看着叶子文留下的推理,审讯了殷茜茜。

    [大学生不可能没有手机,手机不可能不随身携带。如果在她的宿舍依旧没找到,那么问询她的手机号后,开启定位,我想会有意外收获。]

    [可以联系运营商,让其提供具体的通话记录,会得到周荃死前的最后通话。]

    叶子文在下面画了两幅人物动作,一个是被推,一个是跳下。

    [可以参照过往所有自杀视频,自杀的人不会站在护栏后,一定是站在护栏外,所以周荃小腿迎面骨的伤痕值得细究。而我认定,她就是被人推下去的,来不及反应,小腿磕在低矮的护墙上,从而形成头朝下的坠姿。]

    [本案我偏向于多人作案,而殷茜茜就是其中一位。支持我这样想的理由是周荃的手机,在排除不可能把手机落在宿舍后,有能力在第一时间拿走周荃手机的,就是第一发现人殷茜茜。而另一个支持我认为多人作案的理由是,杀她的人必然和她有矛盾,那么这样一个人在叫周荃上天台时,她是否会答应,而我认为她不会答应的理由是,所有人都知道她融入不了团体和个人,而且遭到大部分人的排斥,显然这不全是外在因素,和她本人也多少有些关系。]

    [我建议首先控制殷茜茜,进而通过她来找出其她凶手。]

    教室里。

    秦宇峰将周荃的手机摆在明面上,让她看个清楚。在叶子文的事件重演中,这位女孩是没有戴手套的,那么必然留下指纹。要知道,这是个不懂世事的学生,尽管被电视电影侵染,可当真发生时是两种结果。

    她浑身颤抖,颤颤巍巍地说出了那个推周荃下楼的人,佟舒舒。

    一个富家女孩,逼迫了殷茜茜帮其杀人。佟舒舒看到那些杀人手法时,很想试试,而杀谁呢?周荃是最合适的,将她伪装成自杀,再适合不过。

    随后两份通话记录被披露,即使佟舒舒的父亲再厉害,在两份铁证前也没了脾气。一份通话中明确出现了杀死周荃的话,并且有详细的过程安排,两个女生就在电话中肆无忌惮地那样聊着。

    随后单独审讯佟舒舒后,秦宇峰让她开口承认,即使辩解,也完全没有意义。

    秦宇峰想到了拜师的念头,决定付出行动。他震惊于叶子文只用了十分钟就想通了这些事。

    来到第三案。

    周立泉在家中找到了亲子鉴定结果,再一次询问刘明,段姿,他的妻子为何会回老家。他显得有些慌乱,而一屋子的亲戚也都起身看向他,如若不是有警方在,他的下场难料。

    [正常来说,很多男人比较排斥一种说法,那就是孩子不像自己。]

    [而客观事实是,他的孩子确实不像他,神似母亲,但是没一处像他哪怕是神似。可以过问一下邻里,这种说法可能较普遍,所以我认为,他的妻子段姿回老家,可能与孩子不像自己有原因。]

    [要清楚的是,成年人失踪的概率较小,要么遇害,要么被绑架,而不管那种,百分百是会留下线索的,我们不妨逆思维,所谓失踪是刘明的自导自演。]

    [这不是我的猜想,也不是毫无根据的。解开这一切的关键其实就是找到他妻子,我建议寻找范围确定在她老家附近,利用警犬对无人区域的土地进行找寻。]

    叶子文画下了具体范围,以及首先要找寻的地点。

    周立泉亲自带队,赶往了段姿的老家,按照叶子文所画,被他称为的最佳和最安全的地点。而其实不用警犬,因为这个地方的土质明显有被翻动过,随后周立泉震惊了。

    他是怎么知道的?

    随后通过尸检,发现了段姿指甲中残留的皮肤组织,经检测,那是刘明的。

    他向警方坦白了因为自己妻子不忠行为,而起了杀人的心思。

    “我拿着鉴定回家,我尽量控制自己的脾气,问她,孩子是谁的……她立刻开始和我大吵,我将鉴定甩在她面前时,她沉默了,除了哭泣便再无话可说。我气不过,得知她为我生下儿子,我们全家是那样对她,她想干什么都没人说二话,她乱发脾气我们都忍着。讽刺啊,我拿着别人的孩子当宝。

    我不是不能接受别人的孩子!我接受不了欺骗!!她可以和我明确的说出来,只要她认真忏悔!我可以和她商量再生一个!哪怕是个女孩……我把她当作珍宝,她把我当作什么!!!

    所以我要杀了她!我揪着她头发狠狠扇她!我恨死她那张脸了!我恨死她满嘴谎言的嘴了!我在无人的荒地痛打她!直至她死去……”

    刘明的反差感十足,疯癫的样子像极了魔鬼。他自己承认了罪行,又一幢案件告破。

    来到第四案,金家国主办的案子。

    一队的效率是很恐怖的,在确定谁是嫌疑人后,随即就展开了调查,并且数十分钟后,便调查到沈松亭有第二处住所。他目前所居住的,是他家人所购买的,而第二处住所,则是他租住的,那么调查方向也有了。

    在他目前的住所中没有任何线索,那么在他租住的家呢?金家国要求他立刻带警方去往他的第二处居所,但是沈松亭比较抗拒,除非有搜查证,否则免谈。

    他很清楚警方没有证据,最多只是怀疑,所以有些肆无忌惮。

    但是金家国不吃他这一套,直接带人砸门,而有意思的是,他租住的房间就在他现居住的楼上。尽管他异常亢奋,但是被鞠佳丽的父亲束缚,并且耍心机地打了他两拳。

    金家国完全不惧没有线索的后果,他是完全信任叶子文的,叶子文说沈松亭有问题,那房子里必然是有些什么的,而且沈松亭如此抗拒,不打开看看是不可能的。

    咚!!

    当门打开的一瞬间,一个妙龄女孩被五花大绑,就搁置在客厅。她的衣着很少,嘴被堵着,一直在流泪。

    此情此景,鞠子福直接按倒沈松亭就开始暴揍,警方默默地看了数十秒,随后紧急把他拉开。就沈松亭那瘦若的样子,再打真出事了。

    解救了鞠佳丽,随后简单的询问了一些问题。

    而鞠佳丽就说了一句话:“他白天是我仰慕的授课老师,夜晚是让我恐惧的变态魔鬼……”

    案情结束,叶子文又一次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