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巫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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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一个很可怜的人

    如果不是实在无法拒绝,沈醉并不想跑到西州来杀人。

    事实上离开吴州对沈醉来说都是一种负担。

    因为沈醉是状元郎沈浪和买命山庄大庄主沈事的小弟弟。

    对于沈醉来说,两个过于优秀的哥哥,永远的他人生的阴影,他这一辈子,都是在两个哥哥的阴影下活着。

    因为沈浪是这世上唯一一个文武状元,以弱冠之年,拿下文武举的第一,这是自从有了科举以来,蝎子拉屎——独一份。而二哥沈事,是十年前武林盟主在华山打败天下武林高手之后,他说,“现在武林中能打败我的几乎没有人,但是能杀了我的,还有一个沈事。”

    从此沈事名声大噪,成了天下刺客联盟头一把交椅,买命庄的大庄主。

    而沈醉,人们只会说他是沈浪和沈事的弟弟。

    在两个哥哥的笼罩着的人生中,沈醉一直都很不自信,因为他在沈家,谁都打不过。如果不是曾经一剑连挑吴州十八派掌门,证明自己还不赖,沈醉这辈子估计都不会离开沈家的老宅。

    沈醉不喜欢杀人,却常常杀人,当你杀了第一个人开始,你就不能收手了,总有些什么人,什么事,让你不得不去杀人。杀的人多了,所以渐渐的沈醉在江湖中有了些名头,有人叫他“病书生”,也有人叫他“要命书生”。他真的是个书生,有病,而且要人命!

    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而不是沈浪,或者沈事的弟弟。

    沈醉在杀人前,很喜欢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他希望对方知道,杀他的是沈醉,而不是谁的弟弟。

    所以沈醉见到玄易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好,我叫沈醉”。

    “我来杀你,为了还债”。

    目的,缘由。清清楚楚。

    在江湖行走,多少会有些债要还,其中最难还的,就是人情债。所以沈醉人不下鞍,马不停蹄,奔赴西州来劫杀玄易。

    “你好,我是玄易”,玄易下马,这是礼貌,即使眼前这个人要杀自己。

    当两个书生准备要打架的时候,场面总是有些和谐的。两人像是普通朋友见面一样寒暄几句,就像总要问一句“你吃了吗?”“我吃过了。”说一些不算废话的废话。

    无论如何,碰到礼貌的总是会让人愉快一些。所以两人即使接下来就是是你死我活,但依然很愉快。

    沈醉把出了自己的剑,告诉玄易,这把剑一旦出鞘,每必饮血,所以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饮血”。

    玄易没有剑,别的武器也没有。只有一把折扇,紫竹做的扇骨,宣纸扇面,其他一点纹饰也没有,更没有名字。

    扇短,剑长。一寸长,一寸强。当折扇碰到剑柄的时候,沈醉就知道自己输了。因为玄易很快,快到沈醉还没来得及看清,自己就已经输了。

    “我输了!”沈醉很干脆利落,大概丈夫的风骨,便是如此。

    输就是输。

    “告辞”!玄易上马,唐仪也跟着策马离去,古道上,只留下一阵风沙。

    “沈醉是个很可怜的人。”唐仪追上玄易,与他并肩骑行道。

    “他就是那种每天都在听着你看看你哥哥怎么样,你怎么样之类的话,成长的!”

    “出道五年,我还没听说过他有过什么败绩,当然这和他武功很高,而且不算活跃有关,不过最重要的是,居然他是不敢输的。”唐仪对江湖上的事知道的很多,这大概才是一个正常的江湖人应该具备的基础。

    “不敢输?”玄易有些奇怪,“胜败乃兵家常事,有何不敢输的!”

    “你知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不要丢老子的脸”?”唐仪笑了笑,大家族的子弟,永远会比寻常人背负更多,寻常人输了就输了,无所谓,最多是自己丢脸。而大家族的子弟,输了丢的是家族的脸。

    玄易收住缰绳,“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沈醉千里迢迢来杀你,但是又杀不了,这对他来说是最丢人的事,这叫做没有金刚钻,偏揽瓷器活。”唐仪正色道:“像沈醉这样一辈子活在兄长阴影中的人,是极其卑微不自信的,也是极其狭隘偏激的。他来杀你,你们二人之间就只能有一个活下,他输了,他就得死,你不杀他,他也活不了。”

    玄易调转马头,便回身要走。

    “站住”,唐仪拽住玄易,猝不及防之下,白马人立而起。

    “松手”,玄易控制住白马。

    唐仪不为所动,“你此时去,是对他的侮辱!”

    “这个江湖,很复杂,人心更复杂。你去,是否阻止得了他都不重要,对他而言反倒是一种怜悯!而这种怜悯,是真正的羞辱。而在江湖中人看来,那就是一种嘲笑。”

    这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江湖,是卑劣的。

    “松手吧!”玄易淡淡道。

    唐仪欲言又止,但终究什么也没说,松开了手。

    玄易默默的看着远处,秋天的山峦有些萧瑟,草色枯黄,连绵不断的悲哀。

    不要去看一个可怜的人赴死,这是一种尊重。

    这个江湖,有它的规则,无论好坏,总有它的道理。

    白马慢悠悠地向着北方走去,“其实如果你什么都不说,会更好!”

    唐仪突然笑了起来,很大声,完全不同于她之前柔弱的气质,更像是一个豪迈的江湖女侠。

    “不知道,就能心安理得了吗?”唐仪笑的很恶劣,“其实这样子的你有些优柔寡断,又过于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很没有大丈夫的气概。”

    玄易幽幽的叹了一声,“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就是江湖,不是吗?”

    唐仪留下这句话,挥鞭策马,向下一个小镇赶去。

    那是一个叫做“杏花”的小镇,镇上的杏花酒很出名,一直以来都是皇室宫廷的贡品。

    天下酿杏花酒的地方很多,而这里的杏花酒最出名,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出了杏花镇,在往北五十里就是属于北疆的地界了。也是往北疆最后的一个关口,多少不得志的迁客骚人,在这里留下诗词,然后投身漠北,再也不回中原。

    是不回吗?是不能!

    漠北,是一个吃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