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陀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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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拥风,吻花,缠雪,绵月。

    云雨禁果,含而未食。

    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江边,左手潦草,右手荒唐。

    浅州有两座一模一样的浮桥,一座立于南山大桥与世纪大桥之间,在小城的中心,另一座则立于古城墙之外。

    本该回家的我却鬼使神差地走向了城中浮桥,回想起在城外浮桥上,我与翟宣淇初见时的场景。

    宁愿宣淇来见我的心意,只是一场错觉。刚刚发生的事,瞬间就少了几分记忆,我竟像是从酒店天台直接坠到了江岸,摔傻了一样。混沌飘摇,浆糊般的思绪使我目不视物,立足不稳险些跌落水中,仿佛一名吃醉了酒的蓑笠翁。若不是被袅袅江风吹冷,又被桥上熙攘的行人吵醒,现在的我大概已在这暗江中潜泳了。

    我站在桥的最边缘,半只脚掌临空踩在江面上,仰望着那座似皇家奢华的酒店,千百扇落地窗,已分辨不出哪一扇藏有她的剪影。

    苍天捉弄,一晌贪欢,可惜雨却停了,若是今夜落着连绵无休的倾盆雨,也许就不会有来来往往的过路人,也许我就能陷入寒江迷离之中,任俗世无能狂怒,再不敢使我烦忧。

    在这般神奇的一天走到生命的终结,或许是幸运吧。但我知道,我终究不会甘于这溺水之苦。

    告别宣淇时,我好像说出了世界上最尴尬的话:“谢谢你。”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说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败情之语,但我知道“随心七七”,就如她不经意间许诺的那样,再未登陆过。无限江山,温润的她,自此断了音讯。

    云天之下,我仿佛还能听见她的声音,如大漠孤烟中,凋香自赏的断雨白莲。

    第二天,周日,晚自习的课间,曹飞宇下楼来找我一道去食堂买吃的,我心神不宁,加上这两年喜欢上了独来独往,习惯性地拒绝了他。

    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副校长和教导主任的发言突出一个义正言辞、慷慨激昂,告诫高二已经走到尾声的我们,莫忘厉兵秣马,高三风雨欲来。

    上午第二和第三节课之中间隔的时间一般是用来给全校师生绕圈跑,或者是做广播体操的,但今天因操场地面湿滑,所以这二十五分钟,就变成了一个纯粹的、足以打一场篮球的长课间。

    我想去食堂买杯豆浆喝,在楼道里迎面碰上了飞奔的曹飞宇,他只说自己急着要去找陆雨。从食堂回教室时,我又在楼道几乎同样的地方偶遇了飞宇,与他同行的还有初中班上的贺少澜和袁轶。

    袁轶同我和曹飞宇三人被初中同学戏称为黄金铁三角,可我已经很久都没见过,也没想起过那个可爱的傻小子袁轶了。

    楼道窗台的曦光洒在他们身上,曹飞宇看见我时的目光,透着些意外与惊喜。贺少澜一把揽过我的肩膀,说道:“你跑哪去了,我们正找你呢。”

    “怎么了?”我不明就里。

    少澜的脸拉出了一副大写的吃惊表情,惊讶道:“飞宇这就要走了你不知道吗?”

    飞宇也有些不解地看着我,道:“我今天走,前阵子不是和你说过了吗?”

    我顿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飞宇为什么突然就要离开了。他已经和我说过了吗?是我忘了吗?是我忽视他了吗?

    “走?去哪里啊?”

    “我要回XJ参加高考啊,所以高三得去XJ读一年。”

    曹飞宇办好了离校手续,上课铃响了,我迟迟没进教室,站在班级门口的走廊上目送他一步步走出校门,身形越来越小,身影越来越远,在栅栏外时隐时现,最终消失不见。

    是吗,直到至交好友踏出校门不再折返的这一刻,我才知道他要离开,甚至没有任何道别的话语。

    打球打游戏都勾肩搭背地黏在一起,雨后骑车时还必须得先行一步,伸手拉扯头顶的树枝,为身后的人来一场猝不及防的“人工降雨”。南非世界杯决赛时,我躺在曹飞宇家的沙发上,和他一起不眠不休可乐代酒,见证了红衣斗牛士的捧杯。为了通宵打CF和DNF,我也曾借宿于他家同吃同住同床共枕。

    篮球场上,直勾勾地初学三步上篮;沙漠灰里,拿着一杆鸟狙掩护冲锋;小酒馆内,街霸对蓝拳谁也不服谁地PK;烧烤摊、拉面馆、奶茶店、放映厅。其实这个城里城外处处都有我和朋友们形影不离的珍贵记忆,被我规避与忘记。

    三中雨过天晴,而我阴霾惑心。原来我一直都不待见自己的朋友啊,他们笑脸相迎,我却冷眼相待,这两年对身边的人,我可曾有过一丝一毫的了解与关心?

    我像行尸走肉,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又想起前日,自己如此轻易地就辜负了宣淇那一双爱笑的眼睛,也同时辜负了还放不下叶芸的自己。那天,我第一次开始衷心地祝福叶芸和郭诚,希望他们彼此的喜欢是真实的,希望叶芸说出分手后,就再没有回头看过我。

    一个坏人,不值得被善待。

    突如其来的风暴瞬间摧毁了我蜷缩的心态,原来我劳身伤神、空耗青春,努力要挽留、要赎罪,却不止负了叶芸,而是负了所有人啊!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数学课,我兀自坐在教室里,想到被我辜负的友人与岁月,和伤痕累累、恶贯满盈的自己,忍不住地小声啜泣、放声大哭。讲台上的数学老师“天师”和邻座的同学都看到了,但他们很照顾我,都默契地选择了视而不见,只从不知何方递来了一包纸巾。我强行忍耐着克制着,却还是泪流了大半节课。

    失恋的第一次哭泣,竟是在如此丢脸的场合。这两年哪怕再伤再痛再落魄,都只不过是化作深夜枕边的几滴泪痕罢了,从来就没有像今天这样哭过。

    是夜,我回到房间,看见了那张床头柜上摆着的,儿时的自己穿着小熊T恤,在上海火车站外憨笑嬉戏的老照片。

    我看着他,忽然涌起一阵剜骨噬心般的愧疚。

    对不起啊,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儿时的我啊,世界本该是你纯真的模样,现在却被我活成了一片残瘴。你读遍了周围所有的兴趣班,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家中的墙壁根本贴不下你的奖状,你可是小学的风云人物啊,从来都是邻居们口口相传的别人家的孩子。少年的你在初中那般年纪就能遇见爱你的、你爱的姑娘,她那样美好,你们那样美好。连跑带跳,你可以一口气登上黄山也不觉得累;你每天都会有奇异的想法,善于发现身边微亮的萤火;你学习成绩人人艳羡,轻轻松松就能心算出最难的数学题;你合乎内向与外向双重性格,很会照顾人,是一个快乐的孩子啊。可现在呢,如今的你却被我活成了这般模样。五年级时你悄悄拿走母亲的一百块,是为了给朋友买生日礼物,可现在你却偷钱去黑网吧上网,你为了省网费,在面馆偷天换日,在书店顺手牵羊。你昼夜不分状若癫狂地用手机看爽文,你上黄网***,你发愣,你胡为,你欺瞒,你自虐,结果近视了、散光了、肠胃坏了、成绩烂了、眼圈发黑了、下巴后缩了、丑了、病了、沉沦了、堕落了、跑不动了、没有梦了。身边的朋友头破血流,你也能无情地视而不见,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你说不是的,我是重情的,可论及情,你对得起叶芸吗,你又有哪一点,对得起那位山城姑娘呢?

    你已经失去爱的资格了啊。

    你为何会被我活成这样啊!

    能原谅我吗?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按照浅州三中的教学惯例,各个学科必须在高三之前完成整个高中知识的教学,高三后便不再学习新知识,而是用一整年的时间进行总复习以及题海试炼。

    所以高二的暑假,大家毫无怨言地补了一个多月的课,争取不要落下最后的这些新知识点,第一遍学得好,复习起来自然才能事半功倍。看着高三还没开始,周围的尖子生们就一个个紧张了起来,我也近朱者赤地被唤醒了一丝学习意识。可我一想到自己高中各学科几乎都没怎么听讲,这最后几个新知识不学也罢,所有学科干脆整整齐齐地站在同一起跑线,等总复习的时候从零开始学习便好。

    我的重心,放在了叶芸的生日上。感谢这次高三冲刺前的集体补课,让我有机会又能在叶芸生日时,陪在她身边了。这也许,是我能陪伴她的,最后一个生日。

    经几日的苦思冥想,却发现自己能做的,好像只有一件事。

    叶芸生日这天的早晨,不少同学笑着为她送上了祝福,不过身为“叶芸的陌生人A”人设的我,并不能这样做。

    我要为她放灯,放掉那一盏,初三时在烟火之地,和叶芸互赠的孔明灯。我们约好有朝一日,要再一起放灯祈愿。

    晚自习的课间只有十分钟,而且若要在操场顺利放灯,让整座田家炳楼的人都能通过百叶窗看见,则需要躲开保安的巡查和老师的阻拦。

    时间紧任务重,我邀请了两位得力助手——互为儿时好友的初中同学袁轶,和高中同学工兵。为了掩人耳目,我特意联络了家离学校较近的袁轶,把孔明灯提前放在了他家,待晚自习时再由他把灯带来。

    铃声响起,执勤老师回办公室打水,刷题的同学们不约而同地起身伸了个懒腰,我和工兵交换了一下眼神,一前一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了操场。天阶夜色下,黑漆漆的草坪上空无一人,轮岗的保安正打着手电筒,吹着口哨由主干道往校门方向走去,袁轶已经候在操场之外,门栏虽上了锁,但翻墙这种小事对我们而言完全不是问题。

    小跑到足球场的中线圆心处,工兵默契地打开了早已备好的手电筒,我借着这光,按照这些日子脑海中不断重复演练的方法,把竹篾扎好,支成方架,糊上阻燃薄纸,撑成一盏天灯,小心地把松脂放置在底盘上。万事俱备,袁轶掏出打火机,我们围在一起把风遮蔽,终于点燃了松脂。三人手握着底盘竹篾,上课铃响起,灯笼慢慢膨胀,有了祈天升腾的迹象。

    “放了吧。”我说。

    纸灯一声轻响,缓缓飘向远空。

    但愿她的高三,能够如愿以偿。

    就读三中的六年间,从未听闻过有谁曾在晚自习的操场放灯,没想到这一次,我们会如此顺利。

    放飞这盏灯,我仿佛也放走了所剩无几的希望,幻化的夜光,叶芸,是否看见呢?

    “当天上星河转,我命已定盘,借你的孤单,今生恐怕难还。”短暂的暑假,作业抄抄答案丢在角落,冷气少吹一刻都是煎熬。在看过电视上重播的剧集《射雕英雄传》后,我突然兴了转文科做导演的念头。

    英雄儿女们,义撼武林,情染江湖,此生我若不能为之,创造一个幻境,又是否能弥补缺憾呢?

    说来也可笑,从前视如粪土的文娱行业,竟如此快地就被我接纳了。

    难道是受了翟宣淇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也开始思考,是否耀眼的、镌刻的、发光发热的青春更有意义?还是我想和她拥有同样的目的地,增几分途中再见的可能?亦或是我,真如她所说那样,本就是个化风幻雨,和她相似的人呢?

    戏子们能短暂地在屏幕中,带给人们一个虚假的世界,那方天地里,有人们求而不得的侠骨柔情、刀剑大梦、逆天改命、起死回生,这些遥不可及的空中楼阁,本与现实世界无相干性,也与芸芸众人毫无关联,但也许在某个倏忽而过的瞬间,它们能成为改变自我、感化世界的力量。

    我看不起逢场作戏,因为我也善于自欺欺人。我看不起虚拟时空,因为我这些年,一直孤独地活在那里。

    因为避世,所以厌世。

    高中三年级,对于每一个人,都有殊途同归的非凡意义。无论是否金榜题名,这一年都值得被铭记,因为此番会有最壮丽的考场,和最盛大的离别。

    注定的终点,让路途更生动。

    班主任李飞重排座位,我迎来了两个新同桌——命中率百分百之三分超人、黝黑皮肤使用者、大富大贵方脸男、鸡窝式宅男发型拥立者、论坛坛主的老父亲、评论杀手、萝莉猎人林夬,以及无人能抢断运球之胯下达人、永不滑落的眼镜掌控者、卷寸齐刘海创始人、健身导师、人生教练、阅卷无数老司机、博闻强识钱树人。

    我们的座位被安排在了教室的最角落,荣幸地成为了后门看守者,由于我们三人都不约而同地偏爱这个座位,便常年霸占着这里,任山转水转,都再没有挪过窝。

    S班的同学们都为学习忙碌了起来,身边的人好像都有他们各自的目标似的,每个人的眼中都发着光,但那些光之魂,并不能抚平我的创伤。

    他人的努力使我相形见绌,明白自己与这朝气蓬勃的世界,到底是格格不入的。每当我翻开书本都无心阅读,每当我打开考卷都无从下笔。

    不是学不会,不是做不出,是找不到任何答题的意义。

    就算考上清华北大,也不能使我逃离这自责与悔恨,我已经是一个废人,又何必再争这些虚名。

    哪怕我未来过得再风光无限,我的错能更正吗?我的爱会回来吗?

    有时我会痛恨这个无用的自己,痛恨改不掉恶习的自己,痛恨无法好好地学习和生活的自己,所以,我试着找个办法让自己清醒一点。

    寂静的失眠夜里,我会站在厕所的椭圆镜子前,右手握着水果刀,横在左手手腕上,想割上一刀让自己醒来,但我却不是个勇敢的人,刀刃靠得越近,我的手就越颤抖。大多数时候,结局都只是,畏死的我冒出一身虚汗,全身无力、失魂落魄地跌跪在镜前。好不容易坚决几次,也只不过是能在掌心或指尖划出一丝浅浅的血痕。

    后来,我会拿起父亲随手放在餐桌上的打火机,躲在厕所里把门反锁,坐在冰冷的瓷砖地面上,用打火机的外焰小心地灼烧自己的皮肤毛发。火焰是不受控的,我再胆怯,这个方法也能偶尔奏效。

    十七岁的我阅历有限,只知道痛感能令人清醒。

    怅惘的人们都渴望上岸,但我唯安于深海,岸上与我而言并无意义,我亦已失去上岸的资格。爱能拉我上岸,但我将在混沌深海坠入永夜,等不到再爱的那天。

    我宁愿回到那个,眼中只看得见叶芸一人的时候,回归从前那个情比金坚、镜花水月的比翼浮梦,在那里,我好歹还是一个执迷不悟、为爱追寻的苦旅人。可宣淇的到来和飞宇的离去却让我开始看见他人,也看见自己。一旦看见自己,才发现山河破碎,断壁残垣,梧桐寂寞。

    原来我是自己罪恶的囚徒,囿于失落悲伤,护着血泪罗刹。

    晚自习的教室,总会突然在某一个瞬间变得特别安静,冥冥之中,四方交头接耳的闲言碎语会在同一刻停止,这一刻,只留下纸笔摩挲,和书页潋滟翻飞的轻响。这一瞬,我也会下意识地随着教室安静下来,收起白日里倥偬躲闪的眼神,坦然地右手托腮,左手转笔,久久凝望叶芸的背影。

    两侧百叶窗外的世界都是灰暗的,只有教室里的我们披着光。她课桌前齐眉的书山就似随手扎束的蓬松马尾一样,每天都要翻上数次,在多少沾点完美主义式强迫症的我眼中,显得凌乱。反观我身前的书山虽矮,却是纤尘未染,每天忙着反复将边角对齐。

    明天又到了该大扫除的日子,按照座位从右向左一列列轮换的顺序,这次我需要仔细打扫干净的,应当是叶芸左手边的那个座位。不过随着桌面上教辅堆积得越来越高,叶芸不知是否也会像其他同学一样,宁愿挪桌子也不愿搬书山。

    考虑到不同的可能性,干脆两套桌椅空间便一道清理了吧。

    下课铃刚刚响起,叶芸就急匆匆地收拾好书包,快步自前门离开了,大概是又为这漫漫长夜,安排了什么复习计划吧。叶芸前脚刚走,郭诚后脚也有条不紊地收拾好了书包,朝车棚赶去。不过这阵子,他俩一起行动的频率,似乎较疏了些。

    我一如既往地对着桌面上空白的习题发呆,呆着呆着,目光瞥向了自己的指甲,猛然发现自己十指指甲下方的白弧形半月牙全都消失不见了。

    按照道听途说的健康理论,我的身体莫不是已病态蔓延,就将要油尽灯枯。

    时间差不多了,叶芸应该已经和郭诚分道,这会儿大概快到南山大桥了吧。“护送”她回家的这一路,我当绝无可能会遇着她了。我是不背包的,早上两手空空地来教室,夜里再两手空空地走。

    自行车在光影稀薄的车棚里,也能轻易摸到几斑锈迹了,毕竟上了年岁经了风霜,再矫健的山地车,也总会老的啊。夜里骑车,我不得不戴着自己讨厌的眼镜,失了它,怕是掉进井盖下水道里我都反应不过来。

    田家炳楼,属于高三教室的灯也已经熄了大半,人影稀松,保安懒洋洋地靠在门栏柱子旁,眼神看管着学生们,也不需再吹着哨子维护校门秩序了。偶尔碰着几个在校园里不扶车反骑车的浪徒,再迎上前去冲他们叫骂两声便是。

    想给自己加点戏的时日,我一般会在出校门之后,就骑车拐进对街那条黑灯瞎火坑坑洼洼的小巷。这条巷子其实和大路是殊途同归的,只是难走了些。白日里,巷子口每天都热闹非凡,颇受欢迎的武大郎烧饼、杂粮煎饼、肉丸炒粉以及烧烤摊位,都集中在这儿。

    但今天我不想挑战颠簸小巷,直接走了大道。经过的第一个拐角,二楼的那家GBF餐厅,就是我和叶芸第一次相互投食的地方。当年用银质调羹,我喂她一口牛肉,她喂我一口野山椒,都得要害羞脸红到不行。

    叶芸好辣,却又吃不得辣。

    拐完第一个拐角,过了文具店就是浅州七中的地盘了,七中这片是一条笔直的小吃街,二楼开了一家琴行,曾经是我考级的地方。小吃街上的狗不理包子已经关门了,无骨鸡柳却会开到很晚,现在这个点,依旧聚着络绎不绝的馋嘴客。

    小吃街向前有一个修车店,接着是一座小型的三角花园,分开两条岔路,一道向左,途经一整条售卖手机与电瓶车的街市,通往柳巷与城中大转盘,另一条笔直向前,会先后经过袁轶和曹飞宇的家。

    初中那会儿,我陪叶芸时向左,陪兄弟时向前。如今,怎么走都无所谓。

    因为这两条岔道,最终都会相聚于南山大桥桥头的一个十字路口,先于叶芸离开教室的日子里,我便是藏在这个十字路口等她。

    人生当真空白无趣,每天走一遍叶芸回家的路,似乎已经成了人生中唯一有意义的事,有护她周全,以防万一的意义。不,或许更实际的意义,只是能够让自己心安。

    哪怕我曾做过一些对的、好的事情,可有些呵护,对别人是骚扰;有些帮助,对别人是包袱;有些感动,对别人是伤害。她背对着你,那这一切,只是在误她。

    仔细想想,叶芸自从说出分手后,每一言每一行都很决绝,哦不,她甚至再没有和我说过话。大概她的分手,就是传说中驷马难追的分手吧。我从死缠烂打苦苦挽留,到如今罪孽缠身,每天只敢偷偷摸摸地重复做这无用功。

    我该不会是个变态?

    不知道为什么,追不回她,重逢无望,做什么都是错。

    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金榜题名无用,永寿长生无用,寻旧友无用,觅新欢无用,做梦无用,回家亦无用。叶芸不在身边,世界只有不断投喂的恶果,全无生机可言。

    我啊,已经找不到出路了。

    夜色荒凉,我又行至鹿鸣大道的这个十字路口,再等一个红绿灯,便可上南山大桥。左手边,一辆棕橘色的大货车远远地驶来,睁着耀黄的眼,轰响低沉又压抑。

    我往南,在候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红灯,它向西,要过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绿灯。绿灯还有四十秒,足够笨重的它通过,而灯光闪烁转换后,我便要骑过南山大桥,去确认叶芸,是否一路平安。

    但我突然生了一个想法,我想去撞它,撞了它,我错放的命运就会归位。我没有时间过多思量,几秒后,它就会悠悠地驶到我面前,快速地通过这个十字路口。我对这个十字路口太过熟悉了,每一寸的景,我都了然于心。我知道以这辆货车的速度,当它的车头与左手边第三棵树相齐时,我只要狠狠蹬两下脚踏,那么我和它,都将再无闪躲的可能。

    心下计算着,大货车已经开到了那棵树前。

    “能行的。”这样想着,我用力踩了一下脚踏,单车冲了出去,而我眼中的世界,忽然间慢了下来。

    我本以为在最后一刻,我会问自己,问这一切这一生是否荒唐,但我脑海中却是一片空白。我的视线盯着疾驰而来的货车,竟觉得这辆车,满是脏污泥泞,实在是有些丑旧了。

    神经高度紧绷,腿部肌肉一刹那便蓄满了力,抽筋的僵痛也紧随而来,再踏一步,我便不用深陷业障,我的错误能回收,我的谎与恶,都会有向阳向善的归途。

    车笛长哮,如同炸响的洪钟大吕,听着令人悲悸。肾上腺素再度飙升,我猛地把车头急急右扭,双脚狠狠地踩向大地,握着方向的手掌青筋暴起,瞳孔一下子胀痛得厉害。

    棕橘的深色幻影近在咫尺地擦过,凛然掀起一阵冰冷狂流。我不知道自己停下的理由,就如同不知道自己欲要撞上去的理由一样。

    有好心的路人跑来查看我的伤势,我摇了摇头,略撑了撑抽筋的小腿,便无事发生一样地离开了。往返南山大桥的一路,我脑子有些缺氧,一直在不断地细声自嘲着。

    本以为我若有一天会悍然赴死,必然是为了那远高于生命的爱,为了她奋不顾身。万万没想,今日寻死,却只是放弃因果,从了这苦痛的麻木。

    抑郁可怕的不是负面情感的增强,而是,无感。

    也许那些自杀的人,不是因为哀莫大于心死,心并非是死了,而是忽然消失无踪了。突如其来的空虚,顿时令这世事全无意义,世界不需要我了,我也不再需要这个世界。既然恩怨情仇生死悲欢都无意义,我又何苦执着于存在呢?因为一切都失去意义了,所以我的所作所为便是这世间的所有,再不需要理由。只怪我上一次选择了活着,这一次碰巧选择了死亡而已。

    命中的字典已焚烬,水与城无别,雷与夏无别,鬼与镜无别,善恶生死亦无别。你说我想不开选择了死亡,其实我并没有想,也并不曾做选择。

    精神在幽冥地府游荡,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我完全凭着往昔数百遍的肌肉记忆,操控着单车,骑过浅州的大街小巷。

    路中,我忽然遇见了一双冰壶秋月般的眼眸。昏暗街灯下,身穿蓝白校服,骑着小电驴的她从我身边须臾而过。擦肩的匆匆一眼,就仿佛流转了无尽岁月,复苏的时空,把我霎时遏止在原地。

    枯枝轻吟,转身望去,她已过了马路,把车开进了供电局的小区大门。

    我慌忙地咬了咬手指,淡红齿痕告诉我,这场偶遇不是错觉。

    旧影渐渐融入黑夜,女孩的名字,我已无比明晰。在这样一个赴死的夜晚,一位六七年未见,几乎已忘却的人,只要匆匆一眼,就能轻易叩开我尘封的心门。

    月白风清,婆娑缱绻,至此凝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