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金市
在这之后的一整天,沈归对于这座繁花似锦的长安城,一直都提不起什么兴致来。因为在他的内心之中,始终都在被一件事情困扰着:那位被人叫唤作‘赤钟’、如今又化身为‘黄家醪’内掌柜的老妇人,到底会是个什么来路呢?
其实当初在巨鹿县的时候,颜书卿与赤钟也算有过‘半面’之缘;而且她还被人家随手丢出去的一根短棒、牢牢地‘锁’在了小黑屋中,最后还是靠着‘跳窗’才逃出来的;但当时的谛听赤钟,与方才那位‘黄大娘’,在五官上并没有什么差别;但之前那一身弥漫的桀骜与怪诞之气,却丝毫不见了踪影;即便面对面地仔细查看,也与寻常上了年纪的普通妇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而且面对着香气四溢的油泼面、与三只葫芦鸡的共同诱惑之下,颜书卿要是还能把她认出来,那才是真的见鬼了呢!
正所谓‘鸡肉通神,美酒通仙’;如今这神仙一般的美食当前,无论有什么重要的事、始终都比不过一个‘吃’字
如果说长安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是沈归等人所居的东市坊附近;那么整座长安城、乃至整个北燕王朝,商业吞吐量最大的集市,就是太白诗仙在
《少年行二》’当中,所描写的‘金市’了。
这座坐落于城西金光门以内的西市坊,乃是‘外邦商人的专属集散市场’。由于此处距离西城门极近,更是前朝大燕开辟的‘丝绸之路’起点;直到今天为止,各国商贾仍然还在此处云集、互相交易买卖;也顺带着聚集起了大量的财富,所以才会被世人称之为‘金市’。
不过这‘太白诗仙’的诗句,虽然读起来极为浪漫;但这座‘金市坊’若是只从外观上来看,更像是沈归心中的‘跳蚤市场’。除了那些开门迎客的商铺之外,即便是那些衣着富贵的大商人,也只能租一个‘竹棚’这样;而其他的小商小贩们,大多都只能席地而坐、至多再铺上一块美轮美奂的‘叶尼地毯’做为摊位,一半为了展示自家的货品、一般也是为自己占下一块位置。
在这座金市之上,除了华禹大陆上最常见的黑、白、绿三国大食商人之外,更有着全民皆商的栗特人、天生的流浪民族——罗姆人,以及那些一衣带水、毗邻而居的新罗人、扶桑人等等等等……
至于他们所贩售的那些五花八门的货物,也足矣晃花沈归等人的双眼:五颜六色的香料草药、拳头大小的宝石玛瑙、花团锦簇的‘手工拜毯’,膘肥体壮的西域宝马……可以说在这一座金市之中,无论你兜里有多少银子,也不用发愁如何把它花光!
不过由于沈归现在满脑袋想的都是‘赤钟’,所以根本无心逛街。于是他伸手招来了聚集在牌坊下面‘趴活’的几位牙人,又对着齐雁耳语了几句之后,便独自往回走去。
他想要摸清楚‘赤钟’这个神秘妇人的底细!
在这座长安城中,上到公卿大夫,下到市井百姓,都沉湎于杯中之物,而且尤爱甜酒;而那些胡商手中的葡萄佳酿虽然滋味美妙、但无奈价格有些偏高,脱离了‘人民群众’;喝起来讲究很多,也有些刻板的束缚感;所以这三秦大地本土出产的黄桂稠酒,就成了老少咸宜的‘流行饮品’。
由于三秦大地日照充足,所以即便如今还是‘乍暖还寒’的时节,但在长安城中最有名的‘长乐黄家醪’,如今也早已人满为患了。沈归回到自己的客房之中,叫来了一壶胡商配好的‘薄荷陈皮茶’,便透过四敞大开的窗子,仔细观察起了那位正在酒客当中穿梭忙碌的内掌柜…
沈归足足看了一个多时辰,也始终不敢相信这位手脚麻利、面带春风的贤惠妇人,竟然还是一位身怀绝世武艺的武林前辈;即便她在赶走几个‘罗姆小偷’的时候,脸上仍然还是笑吟吟的;就连踢向那三个半大孩子的腿脚,看起来也是极为笨拙不堪、更惹得诸位酒客看了之后、都发出了放肆的笑声……
一壶茶,一盏酒;一个人满为患的小酒铺,一个斑驳狭窄的小酒馆;一位不善言辞的瘦掌柜,一位手脚麻利,性情柔和的妇道;这幅画面既热闹又宁静,让沈归不自觉地沉醉其中……
他有些想家了。
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长安城的钟鼓楼便齐声传出了一通鼓响;此时在街上巡逻的巡城吏,也齐齐敲动手中的铜锣,扯着嗓子大喊道:“要出城的可都紧着点啊,一刻钟以后,城门可就要关了!”
此时正坐在墙边饮酒的几位新罗商人,一听城门马上就要关闭,都互相搀着彼此,晃晃悠悠地站起了身子。其中年长一人朝着内掌柜‘嘿’了一声、随即一扬手,丢出了一块小银角之后,便踉踉跄跄地朝着通化门的方向走去。
在长安城的上流社会当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讲究’:昆仑奴、新罗婢、波斯姬、菩萨蛮。这四个‘专有名词’,指的就是时下在长安城的富裕阶级之中,最为流行的四国番邦‘奴仆’:昆仑奴,指的就是肤色较华禹人士更深一些的外邦男仆。这些人不光身强体壮,力大如牛,而且性格敦厚,心思单纯;再加上语言不通这个‘优点’,最适合当作力士或者跟班豢养了;
而剩下的三种‘配备’,指的便是由各地被贩运儿来的婢女或舞伎了。
其中的‘新罗婢’、其实就是这些新罗商人的‘主打商品’;他们从本国购买或拐骗来一些强壮的妇人或待嫁的少女,不远万里运至北燕王朝以后售出,再换回大批的丝绸、茶叶、手工制品、奢侈品等等,再运回本国售出,谋求两地巨大的货物差价。
不过这‘新罗婢’虽然价值不菲,但终究也是个有手有脚的大活人;正所谓‘家有万贯,带毛的不算’,从新罗到长安城之间的距离,又何止千里之遥?一路上这些女子‘死走逃亡’的损耗,还不算在其内;光是养活她们的口粮、以及到达北燕之后的‘培训费用’,就已经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本钱;所以这贩卖人口的利润,远远还比不上贩运‘死物特产’来的更加丰厚。
所以这些新罗商人也根本没有多余的银子,能够让自己居住在长安内城的客栈。如今关闭城门的鼓声一响,即便这几位新罗人已经喝了个摇摇欲坠,仍然还是得强迫自己站起身来,回到城外的便宜客店落脚休息。
这城门鼓一响,也自然宣告了东西两座市坊,迎来了‘关门清场’的时候。没过多久,那四位逛了一下午街小姐少爷们,一人坐着一顶花里胡哨的轿子,回到了客栈门前;在轿子的后面,还跟着四位神色兴奋的牙人,以及八位身体漆黑、一脑袋卷毛的昆仑奴。他们每个人都或抬或抱地带一大堆商品……
沈归光看那些牙人脸上的神情,就知道这些四位‘活祖宗’、定然是没少‘消费’……
不对啊!他们哪来的银子呢?
沈归急忙忙跑下了楼,只见那几个牙人正吆三喝五、手脚并用地指挥着昆仑奴往客栈前厅里‘卸货’;而齐雁也从怀里掏出了一锭二十两重的银元宝,向年纪最长的一位牙人丢了出去:
“你们这些四位牙人、还有那八个‘小黑人’,自己拿回去分吧。”
沈归看着出手阔绰的齐雁不禁浑身一颤,迅速反手摸向自己的内兜与腰间的银袋子……
怪事,一个铜板都不少!沈归眼珠一转,立刻眉头紧皱地对齐雁说:
“我说大雁啊……你带着两位‘堂客’(女子)出去‘吃攒儿’(去庙会、市场等热闹地方偷窃),就不怕祖师爷怪罪?”
齐雁摇头晃脑地嘿嘿一笑,伸出了自己两根齐平的手指头,对沈归低声说道:
“知道不知道什么叫‘贼吃贼,越吃越肥啊’?我这也是给长安城里的同道长长能耐!瞧见了没有?要是没有我跟着的话,他们这三个空子,一准连脚上的那双鞋,都得让人家给顺走了!”
说完之后
,齐雁朝着齐返那宽阔的后腰随手一拍,便在桌面上摆出了不下二十个五颜六色的银荷包……
沈归看着这些‘战利品’、脑门上已经开始见汗了:
“我让你护着点他们,又没让你去招惹本地的‘江湖’!你走路的时候直接把右手隐在袖子里,告诉他们你是‘门里人’不就得了?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咱们刚进长安城,又没有在这里‘戳杆报号’(闯地盘)的打算,何苦去招惹他们呢?”
齐雁反手从袖管里顺出两根‘黑铜条’、在沈归面前一晃:
“这还用你教吗?本地的江湖我是一个都没碰!至于这些个荷包嘛,全都是属于那些罗姆人的!这些番邦人干活不讲究,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用这‘玩意儿’生生往下拽!你说,这不就等于‘明抢’一样吗?这我要是都不伸把手的话,才会被祖师爷怪罪呢!”
齐雁的话音刚落,门外便响起了‘三长两短’的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