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喝酒怎么能不配花生米呢!!!【新书求收藏!】
清晨……
太阳一如往昔的从地平线升起,将光与热照射在大地上。
江离也如同往常一样苏醒,他睁开双眼呆愣片刻,意识逐渐恢复清醒,一个念头跳出脑海。
迟到!!
扣钱!!!
瞬间就感觉清醒了许多!
果然压力才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钥匙。
可还不等他起身,两眼一黑,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思维仿佛分裂成无数个细小的无意识碎片。
医学上把疼痛分为十二级别,最高一级是孕妇分娩时所产生的痛苦。
而现在江离的感受就是他在生孩子,而且还是从大脑那里生的。
可一想到钱!
江离坚信,在坚定的信仰面前,肉体上的疼痛根本不算什么。
深吸一口气,运转独特的呼吸法,又把孩子重新塞了回去。
良久之后,思维终于接管了身体的所有权,江离轻轻的吐出一口浊气,满头大汗。
几年前,因为一场变故,他得了这种怪病,犯病的时候头痛的死去活来。
后来就……还是痛的死去活来。
好在,有些事情找到了乐趣就没那么可怕了。况且,他一直都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只不过发病的他的时候思维会变得无比混乱,甚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是谁。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去医院看过大夫。
可当看到雪花一样绚烂的检查单之后,江离不用看缴费单就知道,这样的事情不是他可以把握的,只好选择卑微的告辞。
有些事情虽然不知道答案,可却已经知道了结局。
他不害怕结局,只是害怕在结局前,没有完成他未完成的事。
从那以后,江离就更加拼命的赚钱,最疯狂的一段时间,他每天都要做八份兼职。
一次偶然的机会,江离下班回家的时候,路过天桥时有幸被结识了一位世外高人。
老先生仙疯道骨,慧眼如炬,一眼就看出他绝非常人。
或许是特别的缘分,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还差点打成一片,不过得知了老先生的身份后,江离便打消了这个危险的想法。
试问,一位病退的精神病院院长谁不害怕,最重要的是,一个病退的精神病院院长,动作敏捷还身手不凡。
那么请问,他到底得了什么病?
最后两人互赠礼物,老先生收到的是两块五毛钱的硬币,江离收到的是一本画着赤裸小人破旧泛黄的残书。
此书无名,封面早已晦涩发黄模糊不清,虽然咋一看不像正经的书,但内容却是一本正经的内功心法。
书中的内容极其晦涩难懂,赤裸小人上标记的穴位密密麻麻。
不过江离隐约觉得,这书可能是给精神病患者练的,毕竟这本书的来历不怎么让人安心。
可不知道怎的,他看了一遍就差不多学会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的天赋异禀,还是因为心理上作用,别说,好像还挺管用的。
从那以后,他发病的次数越来越少,基本保持在一天一到两次的节奏。
不过这种功法在止疼方面并没有什么用,该疼还是疼。
没有内裤外穿变成超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疗效。
而且副作用是记忆力增强了很多,从记事起到现在的记忆每件都清晰无比。
如果有可能,他宁愿选择忘掉所有,因为并不是所有记忆都是美好的。
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孤儿院,一个神奇的地方。
许多大佬的人生起点,小说主人公的标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送其去孤儿院。
江离打小就聪明,可谓是天赋异禀,骨骼惊奇,器大……器宇不凡。
半工半读的读完高中,还以优异的成绩去了保送大学。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或许会像小说里的猪脚那样,迎娶白富美,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就这样枯燥乏味的过完这一生。
可人生总是充满了意外,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意外哪个先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江离在路边邂逅了那个改变他一生的人,一个躺在路边的人。
江离本以为这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谁知道是应用题,到了最后才知道自己进错了考场,根本特么就不是司法考试。
有些问题一旦选错了比交白卷更为致命,毕竟有些人的人生,经不起半点错误。
幸运的是,这个世界不单有黑暗,还有光明。
如果不是有道光明指引着江离,或许他将会在黑暗中永远沉沦,直到生命的尽头。
人的记忆十分奇妙,想忘掉的,却总是不自觉的出现在脑海里。
想要铭记的,却总是想不起来。
那些帮他垫付天价赔偿的人们,江离虽然已经将他们记在心头,却还是怕有一天忘了。
所以他把这些人,这些事都记在账本上,每天早上醒来都要看上一遍,毕竟这种事情马虎不得。
得人恩果千年记,千年太久,江离只争朝夕。
只是单纯的记住,并不是江离的目的,别人可以不求回报,可他不能就这么算了。
感谢的话一定要说,欠下的账也一定要还,有些事,一个都不能少!
人这一辈子,最怕的不是烂掉的账,而是烂掉的心。
江离下意识的去摸账本,手伸到一半,就愣在那里。
因为他刚刚想起,账本已经没有账了。
他昨天已经说完最后一句谢谢。
所以,一切都结束了?
上千个日夜的坚持,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可他为什么就是高兴不起来?
江离曾经想象过这一天,他可能会哭,也可能会笑;可能会发疯的跳舞,也可能会歇斯底里的呐喊。
可他忽然很累,只想就这样躺着睡上一觉。
毕竟数年来,他起早贪黑没有休息过一天,可他不知怎的就是睡不着。
这个时候要有酒该多好啊!
不过这个办法他貌似昨晚已经用过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剩余的钱昨晚买酒已经花光了。
这叫什么事,走自己的路,让自己无路可走?
想到这里,江离生无可恋的躺在床上,双目无神的看着帷幔里透过的光发呆。
江离已经记不清,多久没有这样静静看过阳光了。
平时都是太阳还没上班,他就已经出去工作,等他下班的时候,太阳已经到了地球的另一边去上班了。
小时候天真的以为,太阳是地球的舔狗,无论什么时候,都顶着一张大大的笑脸。
就算是刮风下雨,虽然看不到那张大大的笑脸,但它都在哪里。
长大后他才知道错的离谱,太阳不仅不是卑微的舔狗,还是一个高冷的霸道总裁,不仅自己不动,还要地球自己动。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办法直视那个耀眼的存在。
不过他总感觉今天的阳光有些不对劲,可一时之间却说不上来。
片刻后,江离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是光的颜色!
不是平时正经的黄,而是成了不正经的粉!
当目光聚焦到粉红色的帷幔时,江离才恍然大悟。
等等,粉红色的帷帐!
江离咽了口吐沫,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仿佛置身于一片粉红海洋。
而他则身处一张雕花木床上,头顶上粉红的帷帐,身上盖着的绣花被子,再加上萦绕在四周那淡淡的香气,无不透露出一股春天的气息。
江离突然想到了什么,缓缓的掀开被子。
幸运的是,被子里只有他一个人,没有跳出来什么奇怪的人哭着喊着要他负责。
也没有摔杯为号,从被子里跳出五百个刀斧手拿着刀架在他脖子上。
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
努力回忆着脑海中的记忆,最后的画面是他拉开易拉罐喝了一口。
然后就……
没有然后了。
江离心中懊恼,大意了!
喝酒怎么能不配花生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