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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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写作,或是当作家,是很多人的梦想。对于那些单纯的少女来说,这更是一个像镶着蕾丝花边的公主裙一样美丽的梦想。而一旦当残酷的现实戳破了这一层轻盈的薄纱,回过头拾起的,便是那残缺却依然美丽的梦想。

    我,郜筱柔,一个狂爱写作,可以为之疯为之狂甚至为之死的女孩,终于走进了梦想中的象牙塔——蒙卡尔艺术学院。

    五岁时,好吃懒做、嗜酒如命的父亲因为忍受不了母亲成天推心置腹的唠唠叨叨,毅然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我已经住了二十年的家。他走的时候没有带走任何东西,也没有说他会去哪。就是从那天起,我的生活中没有了父亲的音讯,只是后来从他的朋友那里听说,他离婚不久后就与自己的初恋女友同居了,后来跟随那个女人移民去了加拿大。不知道是大家蓄意造的谣,还是真有其事,听说他们还有一个儿子。不管怎么样,我和母亲从来都没有拿到过他的哪怕是一分钱的抚养费。

    母亲辛辛苦苦,任劳任怨,又当爹又当妈地把我拉扯大,原指望我可以早一点担当起养这个家的责任,没想到我却自始至终对写作有着浓厚的兴趣。深知作家梦太不现实,我也不止一次地想要主动放弃,幸好我还有一个愿意花血本投资教育的舅舅,最终我才来到了这个梦寐以求的艺术殿堂,梦想也将在这里起航。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学校,可以让无数梦想披上“艺术家”的华丽外套的少男少女们为之挤破头脑,甚至只是为了进入校园一览那传说中可以迷倒爱神丘比特的风景。这绝不是一个娱乐公司,却可以让人一夜成名;这绝不是一个夜总会,但随便走到哪都有可能撞见一段永生难忘的罗曼史;最主要的,这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用金钱堆起来的贵族学校,校园里的学生很多都是知名企业的“富二代”,家里的钱据说多得可以砸死人。每个人进入这所学校的目的都不会相同吧。

    校门不是那压抑得让人想“越狱”的铁栅栏,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块比街心花园还要开阔的广场,广场中心用各色鲜花拼凑成的“MKE”图案在十月的阳光下光彩夺目。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十月的阳光不像七月的烈日那样焦灼、刺眼,秋风吹来,像是要把阳光揉碎了披在身上。

    我正站在广场的中心,那个曾经只有在报刊杂志上才能看见的梦想殿堂,此刻就在我的脚下......

    ******

    这难道真的是一个学校吗?广场两边的泊车位上停满了私家车。奥迪、宝马、奔驰、别克、本田......各种车型、各种颜色。这里真可以称得上一个汽车生产厂了,或者说这里正在进行一次别开生面的车展。

    从车里走出来的一个个少男少女应该不是从哪个模特儿公司请来的车模吧,可是他们明明长得那么有气质,再加上身上华丽的装束,也很难让人不为之销魂啊!男生们个个都长得像NoahMills,女生们就更不用说了,那脸蛋、那身材,不知道是从哪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才可以让人忍不住要多看几眼。

    相比之下,我就显得那么落魄:一个长相平平、貌不出众的女孩,天生的萝卜腿、水桶腰,从来都不懂得给自己做保养或是挑一件华丽的衣服,台湾街头的槟榔西施或许也比我更有魅力。站在这个被高贵和优雅所笼罩的校园里,我应该会是一个被遗忘的灰姑娘吧。

    正想着,我又不经意地把自己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脚上的运动鞋还是两年前买的,鞋底磨破过一次,但我舍不得丢掉,就去鞋匠那边补了一块,穿在脚上也没人看得出来。淡蓝色的牛仔裤上破了一个洞,看上去像是故意剪的,其实是我花了一下午把磨破的地方缝了又拆、拆了又缝好不容易搞出来的。全身上下,最新的大概也就是上身的粉红色T恤了吧,这是我用自己打工挣来的钱买的,一直舍不得穿,今天才拿出来套在身上。

    我写这一段并不是要别人以为我的生活真的有多么困难,也并不是要博得大家的同情。其实,在这个充斥着艺术的气息的校园里,我这种DIY的装扮也没什么不好的啊,至少它们还可以证明我挺有艺术天赋的。

    对于从小就爱做白日梦的我来说,这么想确实可以让我好受很多,也正是因为我爱做白日梦,才让我拥有了这样的能力:把坏的想成好的,把好的想成更好的。这不,在我眼前的这一栋哥特式建筑经过我的思想的过滤,就变成了维多利亚女王居住过的城堡。

    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吸进一口这里似乎充斥着金币的味道的空气,迈出大步向前走去,仿佛我正在慢慢登上女王的宝座,准备昭告全世界我就是文艺界的新一代小天后。从周围传来的男孩女孩们的说话声,在我的脑海中都变成了红毯两旁大臣们的奉承。周围有花,有红酒,有灯光,似乎还缺了一点......

    “哎呦!”我暂时还没想到缺了什么,因为眼前该死的台阶把我的白日梦摔得粉碎。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膝盖,确定我的牛仔裤没有因为这个不现实的白日梦又多两个窟窿。我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样子有多窘,如果你看见过路边活蹦乱跳却一头扎进粪堆里的哈巴狗,你大概就不难想象我现在的样子了。我试着自己爬起来,但膝盖好像确实受了伤。

    这是我到蒙卡尔的第一天,难道就要像个傻瓜似的坐在这个台阶上等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看我的笑话吗?想到这里,我的头就开始嗡嗡地响。

    “你没事吧?”这声音好像是一个人在唱歌,听上去很有节奏感,很舒服。

    我回头。一个高大的男生正弯下腰用询问的眼神望着我。阳光从他的背后照过来,他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

    这就是传说中的艳遇吗?可是这也来得太快了吧,况且我现在这么糗,一定笑死人了。

    “没,没事。”我又尝试着站起来,可是他的手却不自觉地伸上来扶我。

    “小心一点。”他说完,头也不回地朝“城堡”的方向走去,扔下我站在原地像博物馆里的雕塑一样,还没搞清楚前一秒发生了什么。

    他,是我对余明磊最初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