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阳春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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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激战

    横亘在奉贤国最北疆的穹山东西跨度达俩千余里,一出挟龙关便是穹山在最西边的发源地,这里地势极高,终年极寒,空气稀薄,错综杂乱的一道道山脉上积压着比传说更古老的冰雪,这里的群山比任何生命都要年长,却比天地来的更为年轻,像大地的疤痕凝固了万年的岁月。北风没有那么张狂了,温柔地把阳光的温度传送到山峦的每一处褶皱里。曹轩阳感到很舒适,只是有些气短,置身于如此复杂的地形中非常容易迷路,许国厚年轻时来过此地,就因为迷失于重重山峦中好几日,硬生生的冻废了双腿,手臂也不那么灵活了。好在有熟悉此地的人带路,段九离和曹云一队人马才能穿山过河,中央军的铁蹄跨过河叉浅滩,绕过贫瘠的山脉,无误地向穹山深处挺近。

    “金沙河不远了,我们在此处修整一晚,明日便可以抵达。段将军,曹将军,可以制定作战计划了。也许明天就得和雷诺人短兵相接。”引路的士兵说道。

    炫目的阳光使段九离半眯着眼,他抬起右手遮在眼眶上,环视了一周。“这些人是怎么在这种鬼地方发现金子的。”

    曹云又开始担心起霍刚,不知道这个不着调的东西是死是活。在夜雨镇给他找麻烦就算了,曹云万万没想到跑到这天涯海角来解救他。“秃鹫隔着百里就能闻到腐肉,人也一样。”曹云随口一说。

    “段将军,父亲,在金沙河淘金的人不是聚集在一起,所以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最好兵分三路同时出击。这样打个雷诺人措手不及。”曹轩阳骑马走上前去,严肃地说道。

    段九离转过头看了看曹云,眼中透着轻俏。“你有个比你聪明的儿子。不过他现在还不是领兵打仗的料,曹云,我带五十人攻打下游,兆和将军去中游,你带一百人去上游,看好你的儿子。”

    曹云呵呵冷笑一声,“别忘了,当年当兵打仗的时候,是你钻到我咯吱窝底下才活到现在的。那我们就此分兵吧。”说罢曹云就从从随军中带走一百人向河流上游进发,曹轩阳,阎老大和拐把儿也紧随其后。

    不知为何,曹轩阳在出发前的紧张和不安一扫而光,就算明天就可能面临一次真正的战斗,现在的他却毫无胆怯,反而无比的兴奋,思绪也愈发敏捷,在他脑海里已经预演了好几遍和雷诺人的战斗,不过有关于雷诺人的传说令他很困惑,包括他们的来历和谣言。“雷诺人真的吃人吗?”曹轩阳问道。

    阎老大洗了洗鼻子,抬起他枯槁的眼皮看向曹轩阳。“你这种毛都没张齐的,他们连你的骨头都要嚼烂咽下去。”

    曹轩阳不能接受被这么小看,听到阎老大如此轻蔑的调侃他,一股酸楚和不服从内心涌起,“就是我这个毛没张齐的,把你俘虏了。”

    阎老大冷笑一声,“俘虏我的不是你,是你们,你应该知道我说的谁吧。”

    曹轩阳又想起许若尘对他说过的话。“你想获得别人的认可,自己先做些成绩。”如果自己不行的话,连一个阶下囚都看不起你。不过阎老大的话并没有让曹轩阳沮丧,反而激发了他强烈的斗志和取得胜利的决心。

    北方冬日的夜晚来的很早,太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直落西山,留下一片绚烂的彩霞,黑暗便从群山后面蔓延过来。曹云带着一百骑士绕到了离金沙河上游不远的山谷中,眼看天色已晚,便在此安营扎寨。中央军不愧是帝国的精兵,即使在冰天雪地中依然保持着军人的威风和气魄,天寒地冻只能冻结他们的盔甲却不会冰冷他们的热血。曹轩阳还是沉浸在被人小看的情绪中,吃过晚饭后便走出帐篷,找了一位年级很轻的中央军骑士陪他练剑,曹轩阳的确是一个颇具天赋的士兵,在经过为数不多的几次训练,便觉得原本沉重的刀剑变得得心应手。战斗的方式已经不单单是靠蛮力挥舞武器,更加依靠技巧和敏锐的判断力突进。这里是他实现理想的舞台,所以他不敢有些许的怠慢,而且不知从何时开始,许若尘已经是他假象的竞争对手和追逐的标杆了。他们既是朋友,也是战友,更是竞争的对象,所以曹轩阳爱戴许若尘,尊敬许若尘,同时也欣赏许若尘的才华和胆量。自从与许若尘结识以来,曹轩阳非常认可并仰慕许若尘所有高贵的品质和才华。作为拥有帝国最高权力家族的后人,许若尘竟如此平易近人,仁义大度,偶尔还会幽默打趣,在关键时刻表现出说服力极强的决策和领袖气质。曹轩阳如此庆幸拥有这样一位朋友,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卑微和弱小,他决心改变这一切,成为一样优秀的人。

    军账里的曹云探出头看了看苦练剑术的曹轩阳,瘪了瘪嘴巴,心中却是无比欣喜。他看着地图和沙盘,分析思考如何扫清控制淘金者的雷诺人。二十年过去了,他又重新嗅到了战争的味道,蛰伏在他内心深处的激昂已经蠢蠢欲动了。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战役,也有很大的把握拿下,曹云同样也会严阵以待,准备充分。

    第二日,穹山顶上翻滚着黑压压的乌云,彻骨的阴风中夹杂着碎零零的冰凌和雪花,曹云命令中央军卸下全部辎重,准备打一场风驰电掣的突击战。因为雷诺人在金沙河非常分散,也不好分兵去一一击破,只能用短平快的作战方式在短时间内横扫金沙河上游。行军在茫茫的雪原中犹如一列列微小的蚂蚁缓慢且坚定地地向前移动。曹轩阳绷紧了全身的肌肉,甚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的。拐把儿和阎老大紧跟在他身后,曹轩阳看到拐把儿终于把他引以为傲的流星锤换成了更加得心应手的大刀时,不由得嗤笑了起来,便玩笑地说道,“拐把儿,你终于学聪明了。”拐把儿当然听懂了曹轩阳开的玩笑,“我他娘的要。。。要是真学。。。学聪明了,就。。。就应该回去喂。。。喂马,不是来这。。这喝凉风。”拐把儿边说边把脖子缩在领子里。就这样,行军在沉闷和严寒中默默前行,不知过了多久,从另一边的山坡上传来了人的说话声。曹云顿时警觉起来,他转头命令军队匍匐前进,以免打草惊蛇。曹云曾经在许国昌手下做过侦察兵,侦查的手段非常娴熟老练,在军队将要靠近金沙河时他勒令停止前行,只身一人匍匐向前,他悄无声息的爬到山坡上,果然山坡下就是金沙河,视野中有六七队的淘金人,旁边就是雷诺人在虎视眈眈的监工。曹云简单数了下有多少雷诺人,不到三十人,然后回头用手语指挥,示意中央军向俩边扩散,形成包夹之势,一会发起攻击时让雷诺人无处可逃。

    待中央军分散开来,曹云下令冲下山坡发起攻击。对于中央军的突击雷诺人未察觉丝毫,声势浩大的中央军顷刻间就冲下山坡,前后包夹了雷诺人。被控制的淘金人看这阵势喜出望外,心想终于可以得救了。雷诺人纷纷拔出弯刀准备以死相抗,他们形式各异的纹身从脖子里面蔓延到脸上,雷诺人身材也非常高大,眼窝深邃,一种比深渊更加幽暗的恐怖藏于他们的眼神中。他们相互之间嘟囔着听不懂的语言,这让曹轩阳耳目一新,他认真的观察着,分析当前的局势。阎老大看到了一斗一斗的金沙,晦气地吐了口吐沫,“早知如此还当什么强盗。”

    曹云命令不要轻举妄动,在这种剑拔弩张的紧张时刻,他冷峻刚毅的脸上依旧神态自定,他不紧不慢地将剑插回剑鞘,厚实的铠甲和随风而起的披风使他极具威严之势。他走上前去说道:“这条河里面都是黄澄澄的金子,我们没有必要再让它变成红色。只要你们肯离开这里,交出金子和奉贤国的子民,我确保这里没有人会找你们麻烦。”

    一个扎着粗辫子的雷诺人走出来,身披黑色斗篷,脸上不仅布满了纹身,还有几条渗人的刀疤。他说着僵硬的奉贤国语,好在都能听懂。“让我们留下金子和淘金人再离开这里,这已经是最大的麻烦了。我们族人需要黄金,为了一个高尚的理由和重新获得自由的机会,而不是像你们一样只为满足那肮脏的贪欲。”

    “我不知道你们那个高尚的理由。不过对不起,这是奉贤国的土地,你们奴役的也是奉贤国的子民,我们绝不会容忍你们这么做。”

    那个雷诺人冷笑一声,“是哪个神告诉你这里属于奉贤国,金子是蝎神赐予我们族人的重获自由的机会,我不认为我们做错了任何事。”

    这时曹云由重新拔出了剑,他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杀机,“这条河是天下的祸害,不是你们所谓的神的馈赠,如果真是你们神的馈赠,那么你们神就是邪恶的。你们可知道饮河水的后果吗?”

    “哦,当然知道,不过放心,那些已经发疯的淘金人已经被我们吃掉了。”那个雷诺人指着河堤傍边的一堆白骨说道。

    “所以你们又多了一个不能离开这里的理由。”

    “我们不打算离开这里,我们已经做好战死的准备了,不过我告诉你,我们的族人不会放弃这里的黄金,一会将要发生的一切将会是战争的开端,我们在这里为蝎神献祭是无上的荣耀。”说罢,所有雷诺人架起弯道,半蹲着做好迎战的准备。

    曹轩阳一看事态已经无法控制,便也紧绷全身的肌肉,做好战斗的准备,双方人数悬殊,想必会很轻松就会取得这场战斗的胜利,急于表现的曹轩阳可不会躲在中央军后面浑水摸鱼,他要冲在最前面,真刀真枪地大战一场。随着曹云的一声令下,中央军发起进攻,顿时刀剑齐鸣,嘶吼震天,势单力薄的雷诺人却也毫无惧色,英勇地抵抗着势如破竹的中央军,这些雷诺人可不是阎老大和拐把儿一样的战五渣,如若不是与精兵强练的中央军交手,就算人数处于绝对的劣势,他们照样不会落入下风。一马当先的曹轩阳正与一名雷诺人相互砍杀,他的剑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有很大的提升,加之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他有的是蛮力,战斗中也游刃有余,可是雷诺人身材高大,臂展也很长,这方面的劣势是技巧无法弥补的,不一会曹轩阳就难以招架,他吃力地裆下对手砍来的每一刀,光是防御就让他拼尽全力了,一种失败的念头窜入他的脑中,他的动作不再那么灵活,刚才的气势也烟消云散。“搞不好,会被杀掉”曹轩阳甚至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他呼吸杂乱,每次接招他都会向后退,敌人却越战越勇,失败和死亡的念头彻底控制了他,那个雷诺人转身全力一劈,曹轩阳竭力接下这一刀,强大的力量把他震翻在地,曹轩阳躺在地上,他瞳孔放大,心想这下完蛋了,雷诺人抬起刀,准备给曹轩阳最后一击,可能是绝境中身体机能的自然反应,也可能是曹轩阳急中生智,他抓起地上一块石头砸向敌人的头部,雷诺人被石块击中,顿时乱了阵脚,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曹轩阳起身一剑刺入了敌人柔软的腹部。那个雷诺人顿时瘫软下来,刀慢慢从他手中滑落,曹轩阳看着他,他也看着曹轩阳,这是一次活人与死人的对视,是信仰和浑噩的碰撞,他的眼神毫无对死亡的恐惧,甚至有些安心,像是在告诉曹轩阳,这是我期待已久的归宿。他的嘴角流出血液,轻轻地说了一句“我将重识你的模样。”随后他的身体向后倾倒,从曹轩阳的剑上抽离下去,重重地摔在地上。这是曹轩阳第一次杀人,也是第一次直面死亡,他难以相信眼前的事情,一切发生在电闪雷鸣之间,他无法理解这次别开生面的盛宴。战争,死亡,胜利,失败,荣耀,这些到底意味着什么?

    随着战斗的进行,雷诺人渐渐的死伤殆尽了,嘶吼声,刀剑声慢慢平息下来。令曹云吃惊的是,所有的雷诺人全部战死,只有一人投降,可怕的是投降的这个人还不是雷诺人,他脸上也没有纹身,也没有佩戴弯刀和身穿黑色斗篷。阎老大和拐把儿当然不会在这里卖命,他们浑水摸鱼了一场,现在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黄金。

    曹云问那个俘虏,“叫什么名字。”

    “獴逊。”

    “听着像是大绒的人。”

    “是的大人,我是大绒的人。被雷诺人俘虏,当向导。”

    “告诉我,这上游还有多少雷诺人?”

    “大人,上游的雷诺人不多,这里已经算最多的了,因为上游水流湍急,不好淘金,东边和西边还有零零散散的几拨人。”

    曹云命令道:“战士们,我们分开俩波人,一拨人向西,一拨人向东,俩日内扫清上游全部的雷诺人。现在就分头行动。”接着曹云回头对那个俘虏说,“你要是敢说假话,我就先把你舌头割掉,然后再砍了你脑袋。”

    “不敢,大人,我刚才说的句句属实。”

    接着曹云安顿好淘金人,就带一队人向西进发,却在手忙脚乱中忽略了曹轩阳,曹轩阳刚刚尝到了胜利的甜头,想要获得更大的功劳,所以才不会跟着曹云,他知道,只要曹云在他身边,他只能做一只听话的羔羊,所以趁着曹云无暇顾及,他偷偷摸摸的跟着向东的队伍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