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阳春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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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简凡创世

    “我二十五岁那年的冬天,从西凉城来了一群狗娘养的土匪抢了我家三头黄牛,有一头配种的公牛,几只贴了秋膘的肥羊”。一个酒嗝打上来,霍刚抹了一下嘴,又开始了他的疯言疯语“家母和妹妹吓得马上跑了,也倒是,让这群狗娘养的抓住她们,那就不单单是抢几只牛羊的事了”。塞满了一小酒馆的男人们哈哈大笑起来,继续听霍吹嘘他的“传奇故事”。

    “我晚上才从集市上回来,一看这阵仗,气得我胸都快炸了,我抄起家伙,夜奔五十多里追上这帮土匪,这帮人正在阳渠边上烤我家羊”。“接着呢?”酒馆里的人听着来劲了,纷纷起哄了起来。“我一看他们也没几个人,我偷摸的靠近,趁这帮土匪不注意,一个箭步上去先砍倒一个留胡子的,剩下几个人抄家伙的时候也被我收拾了,一个被我破了膛,一个被我砍了脖子,剩下的一个人高马大最后求我放了他,撇下牛羊就跑了”。霍刚越说越来劲了,趁着酒劲开始夸大自己如山如铁的男子气概。“你们这群软脚鳖说一说,我霍刚是不是这个镇子上斩钉截铁的真男人,啊!”霍刚拍着胸脯说起了他父亲“刀是我父亲留给我的,这刀曾经取过成百上千的野子的狗命,我父亲都他妈知道是谁吧?啊?”。酒馆里的听众们纷纷回应到“霍刚真男人,霍老爷子真英雄”。

    这群邋遢且无能的男人一是喝酒,二是听霍刚吹吹牛,在这个寒冷且贫穷的小镇上,这是这群男人唯一的生活乐趣。大家伙也都明白,就连酒馆里的小跑堂都知道霍刚其实是个瓜怂,放牛羊看见几只野狼都能被吓破胆的一块料。当年夜奔五十多里去劫土匪的并不是霍刚,而是曹云。不过霍刚没有吹牛的是,也是这不大点镇子上人们拍胸脯赞美的英雄,霍老爷子霍青!

    十五年前,地处西北地区以游牧民族为主的大绒越过漓水,冲破马玉关。没有任何宣战,没有任何的征兆向奉贤国发动闪电般的突击战。面对大绒国骁勇善战的骑兵,野蛮且无所畏惧的作战方式,地处奉贤国北方的边陲小城毫无招架之力,高头大马的骑兵犹如踩倒稻草人一般的碾压过这些小城邦的守军,城墙犹如用松散的锯沫堆砌的一样被一冲就垮。大绒骑兵不到半月攻下奉贤国西北方的石岭城,牧口城,杀过牧口之后,北方地区再无任何屏障保护定远城,骑兵不到五日便可踏着广袤平坦的北方草原兵临定远城,奉贤国调兵遣将增援定远城需要些时日,定远城城主许国昌召集城中将士以及民间的好汉死守城门,即使粉身碎骨也要拖延到援军到来,许国昌明白定远城的沦陷意味这什么。

    离城区东北方不到二十里的夜雨镇百姓揭竿而起,带头的正是霍青,霍青曾是一名优秀的将士,只因天下太平以久便退伍还乡,现国家危难之际霍青彰显英雄本色,带着一干村民支援战场,其中就有二十岁出头的曹云。战斗异常惨烈,索性定远城军民一心,还是拖到援军到来,定远城易守难攻,急于胜利的大绒国经不起消耗战,久攻不下损兵折将,只好退兵,撤回漠西。霍刚口中的“野子”正是大绒的草原游牧士兵。奉贤国同样伤亡惨重,霍青战功显赫,可惜也英勇就义,战死沙场。夜雨镇为其树碑立传,英雄被人歌颂,只可惜苦了他的妻子和还未成年的儿子霍刚还有襁褓中的女儿。曹云在残酷的战斗中幸存了下来,战后他厌倦了战争和不安定的生活,急流勇退,深藏功与名,因为在他的故乡有他的父母,有牛羊牧场,有粮食田野,最重要的是还有他的爱情。对一个年轻人而言,真挚美好的爱情抵得过所有的功名利禄。

    比起寒冷,弥漫在北方的冬天的死寂令人颓然,只有偶尔刮过的一阵阵的寒风卷起砂石和死败的枯草树叶才会让人觉得这番景象这不是一副色彩暗淡的画。树木虽然粗壮,没有夏天热烈的绿色装扮,只有干枯树杈和死灰的树干突兀的竖立在小道俩旁,冬日的斜阳不再耀眼,懒洋洋的发散出没有穿透力的光芒。

    黄牛拉着吱吱作响的木车悠悠的前行,不过曹轩阳可没有坐在木车上用厚厚的衣物包裹自己去消磨时间。在这个十一岁的生命体内,蕴含着无限的好奇和活力,好像只有睡眠可以让这个生命安静以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这个生命都是在探索,求知,运动,游戏。曹轩阳在路边的杂草中捡到一根又长又直的葵花杆在手中把玩,“父亲,我能让这棍子一次在手里转一圈,你看”。曹云看着小儿子认真的玩耍那条棍子笑眯眯的说道:“别把手划破了”。

    “父亲,我已经不小了,别总是担心我这个担心我那个”说着他跳上牛车,顺着车辕爬到牛背上。“我长大了要当个大英雄,像你一样,父亲”顺势他把棍子反手背在身后,摆出一副上阵杀敌的,气势如虹的将士的姿态。“我还想听听你打仗的故事呢”。

    曹云从背后看着小儿子的架势颇感欣慰,儿子虽小,但是在举手投足之间已经显露出了男子汉的气概。“回去给你讲故事吧,马上到小河边了,还有别总是想着打打杀杀的,先把书读好了再说”。牛车上还坐着曹轩阳的妹妹,全身包裹着厚重的衣服,好像那厚重的衣物就可以把她支撑起来一样,憨态可掬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露出的双眼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还处于幼年的她做任何事情没有理由,也没有动机,她只想跟着哥哥,即使她完全不知道哥哥要去干什么,“在哥哥身边”这是指导她行动和生活的唯一宗旨。曹轩阳也对妹妹呵护有加,不管做什么也都要带着妹妹,有好吃的也从不贪嘴,总会给妹妹留一份,谁也说不清,这可能就是从出生就产生的纽带和依附的关系。

    终于来到了河边,曹轩阳带着妹妹先在结实的冰层上玩了一会滑冰,曹云在浅水的河边上开凿冰层。曹轩阳跑过去接过父亲手中的铁镐,开始像父亲一样一下一下的凿达冰层,不过他能举得动铁镐已经很费力气了。

    “如果你不想躺在家里过节,就注意点脚,别把脚砸了”。曹云看上去很像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一样,让一个十一岁的小孩扛着沉重的铁镐砸冰的确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过曹云明白,这样的劳动可以锻炼儿子的肌腱,磨炼儿子的意志,男孩所有宝贵的品质,譬如一个健康的身体,坚强的性格,强大的意志力,好奇心上进心,细心和爱心以及敬畏之心都是在小时候的生活中慢慢培养出来的,即使儿子犯了错误他也不会横加指责,慢慢的引导和教育修正他错误的思想观念和做事方法,显然,曹云是一位仁慈明智的父亲。

    “看好了父亲,我要砸一块最大的冰做一个村子里最大的冰人”。很显然,他的气力不足以撼动厚重的冰层半分,直到他累到再也举不动铁镐,这才又开始和妹妹玩起了滑冰,曹云接过铁镐,不一会就凿下一大块冰,用牛车拖了回去。

    过俩天就是寒食节了,家家户户开始着手准备过节,曹家今年宰了一只羊,曹夫人也从城里买了一些过节的物什,并给家人做了新衣服。其实传统的寒食节并没有如此隆重,最开始的寒食节家家户户仅仅熬一锅红豆小米粥,还不能趁热喝粥,需要放置到室外凉到有一丝丝冰凉才能喝粥。寒食节经过上千年慢慢演变成一种隆重的喜庆的节日。不过有一项传统沿袭至今,那就是家家户户会做一个大冰人矗立在庭院。曹云卸下冰块,曹轩阳用小锤子和小凿子把冰块慢慢修剪成一个冰人的样子,其实就是一个圆圆的头和圆圆的身体,妹妹曹囿蓉给冰人添加了一些幼稚的装扮。

    “莲芸,天黑之前我们去趟霍家,送些红豆和牛羊肉,这几年霍家不好过,过节了别让他们太难。”

    “早就准备好了,不过曹云,该说的话得说,你得好好教导教导这个霍刚,这么多年了不干正事,整个镇子上就咱家能看得起他了”曹云的妻子孟莲芸是个贤惠并通情达理的女人。

    “这我知道,虽然我比霍刚年长一些,但是霍家对我有恩,没有霍青叔我早就死在战场上了,教人做事的话我怎么能说的出口”曹云随即脱下厚重的羊毛棉服,大口的喝了一碗热腾腾的红豆汤。

    孟莲芸从灶台走了过来,调皮的抚摸的丈夫硬朗的脸颊“这可不像你,如果你也是这么胆怯羞涩的人,当年我可不会远嫁过来成为你的妻子哦,我的骑士”

    曹云握住妻子的手抿了抿嘴笑了笑。

    曹轩阳拉着妹妹冲回屋内迫不及待的炫耀他们的杰作,像一位优秀的猎人炫耀他的战利品一样“阿爸阿妈,快看我们做的冰人”。

    “这可能是阿妈见过最完美的冰人了,假如简圣人看到肯定会很开心”。

    “简圣人?”轩阳疑惑的问道

    “你在学堂里没学到吗”

    “阿妈快给我讲一讲,我最喜欢听故事了”。曹轩阳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就像大海一样好似永远都填不满。

    “我想你先做完功课,练习完写毛笔字再听故事会更美妙的”。曹云拍了拍儿子的肩膀。

    “我想你的父亲是对的,做事要分清先后阳儿,睡觉之前我可是检查背诵的”。孟莲芸附和道。

    妹妹曹囿蓉抓起火炉上烤的糖菜片塞进哥哥的嘴里,自己也塞进嘴里一片,拉着哥哥坐到书桌旁。

    “东西准备好了,现在就去趟霍家吧”。曹云夫妇随即便动身。

    “阳儿,别让灶台里的火灭了”

    “好嘞,我看着呢”

    霍刚的妻子正用用厚厚的宣纸糊破败的窗户,看见曹云夫妇提着东西打开栅栏门进来,着急的洗了洗的手出门迎接。

    “曹哥,莲芸嫂快进屋吧,委屈你们一下,我正收拾屋子呢,家里乱糟糟的”。曹云的妻子笑脸相迎。

    “弟妹,早点说今天打扫屋子好让莲芸过来帮一下忙”。说罢就把带来的红豆和牛羊肉递到霍刚妻子的手中。“,趁着霍刚不在把这些东西收下吧,他看见肯定不会要的,都是自家人,别见外”。霍夫人低着头难为情的收下了。

    “家里还有什么事情,缺什么东西跟我们吱个声,把节日咱们过的体体面面的”。孟莲芸也关切到。

    曹云夫妇过分的关切终于击垮霍刚的妻子朱兰芳那对丈夫失望和对生活疲惫的心,她坐了下来,低着头捂着嘴开始啜泣,她竭力的压抑悲悯的情绪,但是曹云夫妇还是能从那微弱的啜泣声中感受到朱兰芳数年累积的委屈和疲惫。朱兰芳控制了一下情绪扭头看向窗台,也许是不想被曹云夫妇看到她红肿的眼睛和失态的表情。“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子。”

    莲芸走了过去替她擦了擦眼泪,这让朱兰芳的确好受了很多。她又接着哭诉到,“霍刚夏天的时候去牧口城擀毡子挣了点辛苦钱,前些日子刚回来,这你们知道的。”接着她又是一口长出气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刚归来没俩天就出去喝酒,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他以为自己在人群中间有模有样,别人吹俩句就不认识自己几斤几两了,喝醉了又去赌钱,这辛辛苦苦挣回来的钱输光了不说,还把家里不多的积蓄也输了”。这时躲在门后的小女儿也跑了出来给母亲擦了擦眼泪。

    曹云听了也是长吁一口气,咬紧牙齿腮帮子一鼓一鼓的。“你放心,在生活上我们曹家肯定会支持你们母女的,至于霍刚,我会好好跟他说的”。说罢就从长袍里拿出来一包铜钱留给朱兰芳。

    “兰芳,请务必收下,不管怎么说,先过了节日再说,过了节冬天也就快过去了,开春后一切都好说”。

    “大哥,我跟你苦诉这些不是为了让你们可怜我和孩子,我就是活的太难太委屈了”

    “这不是谁可怜谁的事情,这是必要的帮助,有时候接受帮助要比施舍帮助有更大的勇气,请一定乐观坚强的生活”莲芸也宽慰道。

    曹云夫妇的造访让朱兰芳轻松了很多,她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是从牧口城嫁过来的,在她还未出嫁的前几年,夏天的干旱和漫长寒冷的冬天在牧口城肆虐数年,造成了惨绝人寰的大饥荒,由于粮食短缺无数人被活活饿死饿死,逃难的路上尸横遍野,朱兰芳只能经亲戚介绍,远嫁到定远城这个偏远的镇子上。原以为霍刚是名门之后,找了个靠谱的男人可以幸福的生活,没想到大英雄霍青的儿子竟然是个底儿掉。她不求富贵,只希望她的丈夫有朝一日能回心转意,好好的生活,好好爱这个家庭。

    第二天就是寒食节了,曹轩阳兴奋的一晚上没睡安稳,他在半睡半醒的恍惚状态中熬过了一晚,好像这个节日是他一年中最翘首以盼的日子,他悸动的等待着黎明的到来。天还没有完全亮,莲芸已经起床开始熬粥,炖肉,装扮庭院。一声炮响终于惊醒了被窝里的曹轩阳,他立马从床上跳下来,喜庆的气氛让他忘记了饥饿,他穿好新衣服稍加梳洗就跑出去找他最好的伙伴刘子义。在他去子义家路上的同时,许若尘也向着他家奔来,俩人就在路上相遇了。“轩阳,我送你个好东西。”得意的笑容在许若尘的脸上绽放开来,接着他从新长袍里拿出一个精美的小盒子。“你打开看看”。

    曹轩阳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小盒子,里面有很多灰黑色的珠子和俩颗长牙。

    “这是?”

    “狼牙,不过那些珠子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

    “是真狼牙吗”曹轩阳激动的问道,虽然夜雨镇是个北方边陲小镇,居民一直过着半农半牧的生活,但是他还没有见过真正的狼,只是偶然从老人口中听狼叼走小孩的事情,不过也是为了吓唬他们不要玩的太晚回家而编造出来的假故事。现在子义送给自己俩颗稀奇珍贵的狼牙,他激动的不知所言。

    “你可以把这些珠子和狼牙串起来当项链”。子义边说边解开新袍子的领结,向曹轩阳展示用同样珠子和狼牙串好的项链,看上去虽然并不精美甚至有些粗糙,但是足以让曹轩阳爱不释手了。

    “我会让阿妈做一个很好看的项链”。

    随后,他们便像其他小孩一样彼此炫耀新衣服,比谁家的冰人更大更漂亮。

    午后,镇子的集市上已是张灯结彩喜迎节日,小商贩们布满了整个集市,叫卖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炒板栗和奶酥茶还有熟肉的香味,镇子的事堂和剧台上也挂满了红灯笼,男人簇拥在棋盘上和赌场上你推我嚷,女人门逛着集市买些好看的布料或者瓜果蔬菜。小孩更是像采蜜的蜜蜂一样倾巢而出,穿流在镇上的各个角落嬉戏打闹。寒食节,这个传统清贫寡欢的节日经过上千年的演变已然变成另一番某样。轩阳和子义站到事堂门口张贴的大红榜前,快速的抄写红榜上的谜语,这是他们最喜欢的节目,事堂在每年的寒食节都会张贴三张大红榜,上面写满了谜语,有打字谜,打物谜,还有成语谜语,谁能最先猜到谜底就会奖励一些奖品,谜题越难,相应的奖品就越贵重,反之,奖品会轻贱一些,已经被猜到谜底的谜题会被划去。今年出了九十九道谜题,就在此时,红榜上已经被划去不少的谜题,说明有人已经猜出了谜底。轩阳和子义着急万分,如坐针毡,显然这些谜题对于十一二岁的小孩子俩讲颇有难度,他们俩虽然已经猜到了一个非常简单的谜题,但是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求胜欲和对奖品的渴望。就在轩阳和子义抄写谜题,准备回家翻阅书籍或请教大人来破解谜题的同时,事堂里出来了一个人又划去了俩道谜题,这下他们更加的焦急和不安。他们一溜烟的奔回轩阳家开始逐个研究,他们还没有认识足够的字,为了猜出打字谜的谜底便开始翻阅书本,但是收效甚微,他们竭尽脑力也只猜出俩个字谜,没有办法的子义向莲芸求助“姨母,快来帮我俩猜一下这几个谜语”。

    莲芸走了过来看了一眼谜题,这些简单幼稚的谜语令饱读诗书的莲芸暗暗发笑。她说道“只有你们自己找出谜底才会有意义,同样,人生的谜底就只能你们自己去寻求”。轩阳和子义还不能理解这些晦涩空洞的话,直到多年之后他们长大成人被历史的洪流裹挟着,在取舍和选择之间飘摇,在信念和生死之间徘徊之时,他们才知道,想要找出人生的谜底是一个多么痛苦难熬的过程,命运的艰难之处就在于,要求他们付出的代价和经历的痛苦是具象的,而馈赠给他们的恩惠却是虚渺,不确定的。

    轩阳和子义忙活了一个下午,只猜到了俩个字谜和三个物谜,申时马上就要过去了,猜谜语的活动时间也快停止了,他们急匆匆的带着智慧的成果去事堂换取奖品。很不凑巧,他们猜中的五个谜底已经被人抢先猜到三个,虽然有些沮丧,不过他们还是去事堂找到卢先

    生领取奖品。

    卢先生身形枯槁,干硬的皮肤就像风化的石斑一样,他胡子全白,但是还有几缕黑发,他依着拐杖颤颤巍巍的走到轩阳和子义面前,看上去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不过明亮的眼睛透露出他还有很旺盛的生命力。没人知道先生从何而来,因为看上去没人比他更年长,人们只知道他一生未婚,年轻时云游四方很有学识,早在几十年前就来到这个偏远的小镇,置办起一个学堂,子义和轩阳八岁的时候进了卢先生的学堂开始学习。谜题也是由老先生来出。

    卢先生看到轩阳和子义呵呵的笑了起来,看上去慈祥并睿智“虽然有点晚了,我想你俩一定会来,你们猜中了几个”。

    “猜中五个,老先生你今年出的题目太难了,去年我们还猜中十个哩”。轩阳有点小小的沮丧。

    “你俩过来,这里有你们最爱吃的”,卢先生招了招手,递给他们用宣纸包的奶酥糖,这是一种用糖菜片和牛奶配合一些其他辅料熬制成的糖块,只有过节轩阳和子义时才能吃到,他们开心极了,各塞进嘴里一块,满意的相视而笑。

    轩阳还是一如既往的保持着旺盛的求知欲,他和子义开始向老先生请教其他未解的谜题,卢老先生也耐心的一一解答。

    当卢先生解答道一个字谜的谜底是一个“简”字的时候,曹轩阳突然想起前天晚上阿妈给他讲过的简圣人的事情,好像跟他做的冰人有着某种联系,亦或者跟寒食节存在着某种联系,他便又撇开了话题“老师,您能给我讲讲简圣人是谁吗,他做过什么事情,他是什么时候的人”。

    “我也听过简圣人的名字好几次了,但是我也不知道他是何人,老师请赐教”。子义也问道,子义和轩阳一样拥有旺盛的求知欲,他们也像其他小孩一样喜欢玩耍,但是更喜欢探究和思考游戏背后的原理,也很喜欢听父母和老师讲故事拓展自己所了解的世界的边界,这也是他们能成为好朋友的根本原因。

    卢先生摸了摸胡子又呵呵的笑了起来,笑了一会他又满意的点了点头,“我能留给世人的只有这几十年的智慧和故事了”。他又继续说道“我很高兴为你们讲述故事”。

    事堂虽然是小镇行政办公的地方,但是内饰非常简单甚至有些简陋,只有一张大桌子和几条板凳,而且还破旧不堪,看上去有些年代感,桌子上摆着笔墨纸砚,还有一盏昏暗的煤油灯。轩阳和子义抽了一条凳子乖巧坐在上面,静候卢先生讲述他们从未听过的历史。

    “没有人知道他从何而来,不知道他是哪个家族的人,甚至有人怀疑他从未存在过,不过世界已然成了这个样子,这就是他真实存在过的根据。”老先生看看了俩个孩子迷惑的眼神说道“你们听不懂的时候就问,人活的太久就是讽刺,喜欢自言自语”。

    轩阳和子义点了点头,并没有因为老先生耐人寻味的话失去半点的兴趣。老先生也并没有把轩阳和子义当做小孩子一样看待,至少在他讲述故事的时候他非常认真,他左手握着右手有些发抖,小臂依在桌面上,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轩阳和子义,面色凝重。

    “不知道你们对自己的国家和家园有什么样的认识,我想你们认为的世界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其实不然。至少一千多年以前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奉贤国一直都是处在百川和涯河的北方,这你们是知道的吧”。

    轩阳和子义又点了点头,他们好像顾不上说话,轩阳更是直挺挺的坐在凳子上,深黑色的双眸好像一个深洞一样,他半张着嘴,继续听老先生说。

    “北方的混乱已经持续二千多年了,经过上千年的战乱,融合,吞并,一直到一千二百多年以前,逐渐形成了五大家族占据了北方”。“哪五大家族呢,”轩阳问道。

    “最接近涯河的是秦家,他们统治着涯河以北大部分肥沃的土地,他们的粮食吃不完,他们有最多的人口,最强的军队,所以秦家是最强的”。卢老先生往粗糙的泥碗里倒了一碗水喝了一口,抿了抿嘴接着讲述到:“今天我们奉贤国的都城陵云城就是千年前秦国的国都。”

    “那我们定远城是属于哪个家族的呢”子义问道。

    “不急不急,听我慢慢讲吧”卢老先生咳嗽了一下,他好像并没有因为轩阳和子义的年少而有任何的不认真或者含糊的态度。

    “秦国气候温暖而且土地肥沃,一年可以种俩次庄家,他们有最好的工匠,可以建造出精美宏大的宫殿,相传他们还会制已经失传的黑火药,用黑火药制成的武器抵御南方的蛮族,他们的都城尚歌非常的繁华,那里的宫殿有数十丈高,街道可以同时跑八辆马车,人声鼎沸,歌舞升平,即使是夜晚尚歌也是灯火通明,不分昼夜,来回的商旅川流不停。”

    卢老先生又喝了一口水“很难想象这是千年之前的景象了,现在的陵云可不是那番景象。”

    “老先生您去过陵云吗”轩阳问道。

    卢老先生并没有回答只是轻声的笑了笑接着讲述到:“在秦国的东北是严国,严国靠着海,所以严国的老百姓靠种水稻和捕鱼为生,他们的商人也会乘船来北方贩卖鱼虾,相传他们的祖先是从大海里出来的,当然着只是传说,离海岸百里之外有一座岛屿,周围还有些零星的小岛,相传那里犹如仙境,大海给予他们丰厚的馈赠,也赐予他们灾难,有时候大海会像暴走的野兽一般张牙舞爪的发动攻击,那就是海啸,海啸会淹没他们的庄家,摧毁他们的屋舍,夺走他们的生命。”

    “在秦国西北地带是穆国,其实穆国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国家,只是当时穆家在西北地区是势力最大的邦落,却没有管制整个西北地区的能力,只是在面对共同危机的时候,其他邦落会跟穆家共进退,比如在自然灾难来临的时候,穆家的人会通过他们祖先遗留下来的占卜术来躲避灾难,相传他们通过星宿来进行占卜,西北地区没有春夏秋冬,那里的游牧民族只会跟着雨水迁徙。”

    “在秦国,严国,穆国中间的国家是许国,相传也是简圣人的出生地,也许只可能在这种睿智的国度里才会出现简圣人这样的人物,他们的国度四面受敌,不间断的战乱使得这个国家千疮百孔,上天赐予他们苦难,但也赐予他们智慧,许家更是人才辈出,他们苦心经营国家,就像你们的父亲经营自己的牧场一样,他们的农民有自己的土地而且赋税很轻,他们的每个城,镇,村都有公办的学堂和武堂,不管是皇家贵胄,还是农民的儿女,都享受着同样的教育,国家选拔人才的机制也是能者为先,他们会通过层层考试选出最有才能的人,所以历史上有名的文人墨客,文韬武略的才俊,可歌可泣的英雄大多出自许国。”

    “在四大国的最北方的地区地势极高,这片土地极为辽阔,只有广袤的草原和戈壁,落叶松树林和一些抗寒的树木林,这里干燥而寒冷,只有短暂的夏季,冬季犹如地狱般恐怖,在最冷和最暖和的时候会出现连续的夜晚和白昼,自古以来这里的人民就过着游牧生活,相传这里的人民来历也是一个传说,就不多讲了,这就是丰叶国。也就是我们现在生活的地方,丰叶国的更北方就是无垠的冰川,没有人踏足过极北的地区,《栾经》中记载了很多关于极北的传说,但是《栾经》本身就是记载神话故事的,你们大可不必相信”

    “有什么传说呢,我想听听”轩阳问。

    炉火烧过了,屋子里变得清冷,卢先生戴上他那顶泛黄的羊绒帽,又喝了一口热水。

    “传说北极是这个世界的尽头,因为没有人知道那里是什么,传说那里也是世界的起点,世界伊时大地一片混乱,到处流淌着滚烫的岩流,空气中弥漫着浓烟和毒气,那时还没有大江大河,更没有花草树木和人,《栾经》中记载了一只巨大的冰凤凰从天而降,冰凤凰双翼达上百公里,它挥舞的双翼洒落下漫天的冰凌慢慢的将大地冷却,这才有了成型的大陆,融化的冰凌变成江河湖泊,它还用它的喙雕刻大地,从此便有了山川平原,沙漠丘陵。它散落的羽毛变成了花草树木,爬虫走兽,还有人。自此世界才变成今天的样子,为了维护这个世界的稳定,冰凤凰飞到北极之地用一块巨大的玄冰雕刻了世界之树维持这个大地的秩序”轩阳和子义暂时还没有辨别真假的能力,他们全神贯注的听着卢老先生的讲述,只是作为一个接收信息而无法输出反馈的容器,他们错愕的表情告诉老先生,他们宁可相信这是真是存在的。

    “记载简圣人出生在许国显赫的家族,原名简凡,他自幼爱学,在他青年时期就博古通今,也有一些野史记载他气力过人徒手可与野兽搏斗,这样的优秀的人,即使在人才济济的许国也是出类拔萃的,所以在他青年时就当上了士公。但是谁也没有料到这样拥有光明仕途的人会走上另一条完全不一样的道路,正因为如此,他才被后世誉为圣人。简圣人在世时正是天下大乱时,五大国相互之间发动过无数大大小小的战争,他的父亲在一次对抗秦国的防御战中战死,体弱多病的母亲由此相继离世,这对于刚刚二十岁的简圣人来讲无疑是个巨大的痛楚,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仇恨,仇恨使他快速的成长,他二十岁参军入伍立誓为双亲复仇,二十五岁便当上前将军,他军工卓越,但是他享受胜利的同时,并没有减轻双亲离去的痛苦,但是令他更痛苦的是,战争带给他的创伤。在他行军打仗的这几年,见证了太多的死亡和鲜血,他目睹过老年丧子的孤寡老人哭瞎的双眼,等不到丈夫归期的姑娘,被玷污去自尽的女人,活活饿死的孩童。。。。。所有的这一切给他更深的痛楚,他不能理解,不能接受,更不能拯救那个地狱般的世界,他开始思考世界的本质,但是无论他多么的学识渊博,还是找不到答案,所以在他二十七岁的时候,他放弃了所有的权贵,放弃了争夺,放弃了浮华,走上一条救赎自己,救赎世界的道路,他开始游学,开始苦行,他不再只去学习书本上干瘪的知识,更多的是用双眼见证,用双手践行,他拜访过德高望重的贤人智者,也向农民学习,书中记载他走遍了世界各个角落,从严国天堂般的岛屿,到穆国荒凉的沙漠,从万里冰封的北极走到涯河以南的嗜血森林,随着时间的推移,年龄的增加,他的阅历愈加丰富,知识愈加广博,本领和技能愈加高超,他不仅观察人,也观察自然,终于在他五十岁时顿悟了,他从自然的运行中总结出数十条规律,简圣人的主要思想就是,自然的规律是这个世界的本源,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当遵守自然运行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长治久安,反其道行之必遭灾难和灭亡,为了更好的让世人理解他的思考,他发明了五行学说,将世界的本源具象为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从五行学术中衍生出新的政治学,农业学,医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简圣人从五十岁到六十岁之间在五大国之间传播他的学术,十年间他的学生就达数万之众,门生从权贵到平民,从老叟到孩童,学生将他的学术奉为圭臬,随着追随者越来越多便形成了奉贤教,此外他还研究占卜术,传说穆国的观星术就是简圣人的研究的学术,他准确的预测了一次世界级的灾难并且成功化解。”卢老先生好像越讲越兴奋了,完全没注意天色已晚,今日的夕阳格外的红艳,就好像天空中打翻了一个巨大的红色染缸,颜料把整个天空渲染成血渍般的殷红,整个世界处于一种压抑的笼罩中,卢老先生停下来讲述打开门,这样的夕阳也是他第一次见到,他痴痴的望着天空,感觉到后背一丝凉意,莫名的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突然袭来。

    “什么灾难呢,老先生?老先生?”子义疑惑的看着卢先生的背影。

    卢先生底下了头若有所思了一会,回头对着轩阳和子义说道“故事还没讲完,我给你们讲完吧,但是故事又是讲不完的”。

    刚刚产生的不安让老先生很不适,他踽踽的走到桌子旁边坐了下来,他蜷缩了起来,盯着轩阳又若有所思了片刻,继续讲述了起来。“灾难是来自百川和涯河以南的恐怖森林中,不过还是从头讲起吧,纵使奉贤教越来越壮大,简圣人的影响力扩展到整个北方大陆,奉贤教经典也应用到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说医学,农业学和礼学等,但是五大国的政治还是保持相对的独立性,简圣人的新政理念一直被五大国的掌权者们排斥,不过这也是在意料之中,在那个荒蛮的年代,人类就像在森林里的野兽一般,他们总是在对抗和争夺而并非想过合作,简圣人的新政理念实在是不符合那个年代的主流文化。花甲之年的简圣人开始游说五大国,但是基本没有收效,他足以改变世界,让百姓脱离战乱和不安的新政政策看似只能落空了”卢老先生好像放松了不少,他捋了捋花白的胡子,脱下羊绒帽整理了一下稀疏的长发。

    “然后呢,这与那个灾难有什么关系吗”。轩阳已经入迷了,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咕咕作响的肚子,太阳快落山了,天空却愈加红艳,集市上的人群也渐渐散去,但是晚上还会有更加热烈的烟花和戏剧表演,那是轩阳最期待的环节,但是此时此刻的他完全沉浸在卢老先生讲述的世界中。

    “简圣人算准自己大期将至,自己的最终的夙愿却无法达成,可怜英雄迟暮壮心不已,在他晚年时回归了家乡,准备在他出生的地方迎接生命的终点,书中记载在夏季的一个傍晚,那是非常热的一天,简圣人在河边散步,那天的傍晚和今天的一样,天空红的令人害怕,飞鸟倾巢而出,飞成一团向北方迁徙,简圣人有些疑惑和不安,临到夜晚,他观星占卜,一颗南天的星辰平时黯淡无光,那日却发出格外明亮的红色,此外书中记载了一些令人难以捉摸且残缺的占星术,不过最终简圣人占卜到灾难将要降临,是银家向北方发起战争”

    “银?家?”

    “对,金银的银,家族的家,他们本是生活在南方森林中的一个小小的部落,后来统一了南方各个部落形成了国家的雏形,银家能够统一南方各蛮族与他们会施展法术的传说有关。”

    “施展法术?”

    “是的,这不仅仅是传说,也有大量的史料记载了他们这一特殊的能力,他们能通过施展法术来控制树木,使树木变成活物,也就是‘树人’,他们可以随意的操控‘树人’替他们做任何事,这些‘树人’可以是奴隶,可以是工具,更可以是他们的士兵。银家的古文更是记载了他们是精灵与人类的后代。但是只有银家的女性才会有这种操控能力,男性并不具备这一能力,传说银家的女人成熟后美的像仙子一般,她们的皮肤白的发光,头发会慢慢蜕变成暗绿色,眼睛会发出淡淡的蓝光,她们的耳朵也会变得很尖。”

    “卢先生,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是真实存在过的吗?”轩阳虽然对此很疑惑,但是他过分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迫使他相信这是真实的,就像每个孩子的睡前故事一样。

    “我想这是真的,各国的史书都有记载,而且银家是南方的蛮族,各个方面都处在很野蛮的阶段,如果没有那种操纵树人的能力,以他们的实力是不足以向北方各国发动战争的。但是历史也是令人迷惑的,史书并没有记载发动战争的原因,只有野史记载了一些荒唐的原因,但是野史记载的原因是没有根据的,直到现在也无从考证。这是历史的迷惑之一,迷惑之二是,在战争之后到现在上千年,银家鲜有能力操纵者的诞生,在最近的二百年,银家更是没有出现过一位能力操控者。不过这也许是一件好事,这样的能力操纵者对世界来说是个不安定的因素。直到现在,我们已经和南方的银家相安无事几百年了,偶尔会有一些小的摩擦,但是不会升级到古代战争那种局面。”

    “简圣人预测到银家将在一年之内向北方五大国发动战争,所以他立刻动身继续游说五大国的掌权者,做好抵御南方蛮族的准备,为了说服五大国的掌权者,他用解散奉贤教来做担保,因为这关系到天下苍生,关系到简圣人和奉贤教经典的传承,终于五大国被说服,都按照简圣人的作战计划准备着,不到半年,银家带领南方各蛮族,还有他们令人胆寒的能力操纵者带着浩浩荡荡的树人大军北上,树人有数丈高,它们的树枝裹挟着巨石,这根本不是人的血肉之躯能够阻挡的,五大国虽然前所未有的保持一致,但是面对这种未知的恐怖战力也是节节退败,简圣人最后决定在许国的野望谷与之决战,野望谷地形复杂且窄小,不利于树人作战,而且简圣人利用他发明的黑火药在这场战争中制作成了武器,树人在野望谷终于被消耗殆尽,从此战争局面开始扭转,历时三年的战争,给北方大陆带来前所未有的创伤,五大国最终战胜南方蛮族,银家上下百十口人被五大家族屠戮殆尽。南方蛮族从此退回森林,再无北上的可能。若干年之后,一个自称银家的幸存者重新整顿了南方各蛮族,建立新的国家,这就是今天南方的枫丹尼国,当然这是音译过来的,他们说的是克莱金语,枫丹尼的意思是‘绿色的梦’,那个自称银家的幸存者、枫丹尼国的第一任国君叫银雀龙。”

    “由于嗜血森林的阻隔,枫丹尼国也鲜有能力操纵者的出现,,所以枫丹尼国与北方和平相处到今日”

    “那后来呢,战争之后简圣人死了吗,我们如今的奉贤国是怎么来的?”轩阳问道。

    “由于简圣人准确预测了银家北犯,而且带领五大国成功抵御了强敌侵略,所以简圣人的名望再次提升,他的影响力再次扩大,奉贤教也更加的壮大,几乎所有的人都将他当神一样崇拜,把他的话和教义奉为圭臬,这就包括许国的新国君许威昌,许威昌是第一个接受并且实施简圣人新政的国君,新政包括土地改革,教育改革,文化改革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政体的改革,为了让新政平稳过渡,简圣人的改革相对柔和,第一:国君任然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者,有最高的决策权和行政权以及军事权,各个贵族也是地方的最高行政官,第二:奉贤教参政,由于奉贤教代表绝对的理性和务实,代表着世界的真理,所以教会组成法论会,制定国家法律和各个领域的标准,法论会成员由教会选举产生。此外,法论会还承担了另一份重要的职责,监察和监督行政官,也就是国君和地方各贵族。新政不仅维护了原有统治者的权利,而且使奉贤教参政。由于不少的贵族都是奉贤教的教徒,所以在许国推行新政还算比较顺利。”

    说道这里轩阳和子义有点听不进去了,因为他们对政治没有任何兴趣,卢老先生好像也读出了他们的无趣,捋了捋胡子笑了起来,黑黄且干瘪的皮肤形成的皱纹让他看起来慈祥且智慧。

    “故事马上就说完了,我希望你们一会走出这扇门的时候能对这个世界有新的认识,在夜雨镇上有必要学会放牛耕田,但是也没人阻碍你们去学习和思考。肚子饿的话不妨再多吃俩块奶酥糖。”

    轩阳和子义由于醉心于听讲,忘了这次猜谜语的战利品,他们又吃了一块奶糖满意的相视而笑。

    “许国改革之后不久,简圣人也去世了,许国为他举行国葬。事实证明,他的新政是正确的,改革以后的许国国力日益强盛,不到二十年就全面超过了秦国,而且由于法论院的监督和限制,许国很难在道义上说服法论院发动战争,许威昌也是一位仁义的国君,在他执政的期间不曾发动过一次战争,而且体察民情,实行了新的土地和赋税政策,百姓对他也是爱戴有加。很快,许国便成了五大国最富强,最先进,最文明的国家。其他四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不甘心就此落后于许国,而且,其他四国也无法保证如此强盛的许国永远不会发动战争,所以其他四国从百姓到贵族,也纷纷提议做出新政改革,不到百年,五大国都完成了改革,但是好景不长,许威昌在位五十二年,他的儿子先于他去世,他的孙子许连城继位,许连城却是个荒淫无度,残忍的暴君,在他在位期间,在民间强征美女以供他寻欢作乐,不理朝政残害忠良,不顾百姓疾苦加强赋税,强征劳力为他修建宫殿,更荒唐的是他想跳过法论会向严国和丰叶国发动侵略,法论院成员目睹到这样的情况发动政变,最后许连城被逼退位并被流放,立许恪法为新的国王,但是许恪法却没有实权,自此,法论会成了许国实际的权利掌控者”。

    卢老先生突然剧烈的咳嗽了几声,他那树皮一样的脸色终于憋起了一丝血光,慌乱的倒了碗茶水喝了下去。

    “老先生?你没事吧?”

    “老毛病了,这只是刚刚开始,为了不让你们被我的丑态吓到,我就马上结束这段故事吧”。卢老先生极力稳定了下状态,闭了一小会眼睛继续讲述下去。

    “自从许国的国家权利转移到法论会后,秦国和严国的法会院接管了国家的权利,这里有太多的故事我就不讲了,而且**会成员均出自奉贤教,他们继承了简圣人的意志和最终的理想,那就是天下归一。终于在五百年前,奉贤教把五大国合为一国,便是我们今天的奉贤国。五大国的国君组成统治会,是国家最高的权利机构,国家的任何法规都要通过统治院审批和实施,统治会成员为前五大国的国君且世袭,法论院承担监督和监察义务。”

    卢老先生咳嗽的更厉害了,轩阳和子义见状,上去给老先生捶背送水。

    “天色不早了,你们回家吧,我倒是希望自己能一个咳嗽再也喘不上来气,人活得太久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了,不过今天很开心为你们俩个小英雄说故事。”卢老先生挺了下腰板,举手示意轩阳和子义该回家了。

    轩阳和子义走出事堂,集市上人群开始散去,亮起的灯火像火蛇一般照亮了夜雨镇的每个街道,整个小镇笼罩在一片温和的光里,商贩还没有退去,等晚饭过后,还有烟火和戏剧表演,那正是他们生意最好的时候,而寒食节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纪念那位千年前的简圣人,他们俩个相伴回家,在人声鼎沸的人流中他们却异常的安静,那些绚烂的灯火也没有吸引到他们,他们的脑海里开始自动绘出卢先生所讲故事的画面了,是的,卢先生的讲述足以颠覆和打破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对于俩个从来没有走出过夜雨镇,教育程度也很有限的男孩来说,世界原来存在着雪山,树林和田野以外的其他风景,他们开始憧憬蔚蓝的大海,精美的岛屿,西方的浑厚的荒漠,南方的森林和枫丹尼国,他们以为夜雨镇就是整个世界但是世界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广大,他们以为故事很简单,但是故事远比他们想的复杂,火红的余晖与越发明亮灯火交相辉映,远方的雪山千万年矗立在那里从未改变过姿态,纵横的田野和牛羊就像诗的温床,轩阳和子义热爱他们的家乡,热爱这里的一切,但是对于远方的渴望在他们心中铺展开来。

    晚饭过后,集市上又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气氛又活络了起来,绚烂的烟花在空中祥和的绽放,这是一年只有一次的盛景,年轻的男女们会相约共赏烟火,然后男孩羞涩的尝试去握女孩的手,顾家的男人会陪着妻儿一起欢度这温馨的时光,孩童们会从母亲那里要几个铜钱然后穿梭在大街小巷,老人们早已在剧场找好了座位,今天也是妻子对丈夫宽容的一天,所以赌场和酒馆里挤满了人,有意思的是,在夜雨镇,凡是有聚集活动的场所,比如节日的酒馆,婚礼的宴会上,必然会发生一场男人之间的打架事件,就好像不打一架不足以说明这里很红火热闹,打架的理由更是奇怪的令人发笑,比如有个人少喝了一杯酒,就会被用“你他妈的是不是看不起我”这样荒唐的理由开战,再比如说“他妈的你看我媳妇作甚?”。其实打架的都是些平时相处较好的熟人,好在他们也不会因为在这种场合下打架斗殴会记仇,第二天都会相安无事。就在刚才,霍刚在赌场里跟人打了一架,作为一个“要脸”的男人,在这种时候他必须打一架成为场面上的焦点,他进赌场前喝了点酒,他的一个朋友叫二虎也在赌场,二虎赌的正欢,没有注意到霍刚进赌场,霍刚就借此机会大吼到“虎子,我进来你连屁也不放一个?”,然后俩人就扭打在一块,打完以后霍刚又输了点钱,骂骂咧咧地从赌场走了出来,碰上正要去剧场的曹云夫妇。

    莲芸看见灰头土脸的霍刚,又想起朱兰芳那天的哭诉,给了霍刚一个白眼把头扭向另一边。霍刚虽然对谁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是对曹云夫妇还是非常尊敬的,一方面曹云夫妇这么多年对他视如兄弟,另一方面,曹云是他父亲的部下,是军人出身,他对军人的尊敬,甚至对他父亲霍青的敬重延续到曹云的身上。他整理了一下头发,挺起腰板像若无其事的走向曹云。

    “那天我和你大嫂去你家,你正好不在,兰芳她是个好女人,不过我听说她们母女生活的不太好,你作为丈夫,作为父亲,你尽到你的责任了吗?”这是曹云第一次带着责问的语气向霍刚问话,他也是看到霍勇从赌场里颓丧的走出来不由自主的心生怒气。

    “曹哥我好久没来赌场了”

    “我没有问你这个”

    霍刚长吁一口气不做声响,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尽到作为丈夫作为父亲的责任。

    “我的大哥,也是你的父亲,当年那是何等的受人尊敬,你再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对不起,也许我的话有些伤人,但是在你父亲战死前我答应过要照顾好你和你母亲。”

    “曹哥我知道”

    “当年你父亲带我走出镇子上前线打仗,你父亲的话既是军令,也是对我的关心,所以他的话我一直都言听计从,我视他为长兄,所以我们是一家人,霍刚你能听我一句劝吗”

    “曹哥你说”

    “你才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赌钱会害你一辈子,把赌瘾戒掉,我很严厉的跟你说,不要再赌钱了,哪怕一次。”

    霍刚惭愧的耷拉着脑袋,顿了一下点了点头,算是对曹云的一种默许。

    “再有就是二里沟那里有我的几块好田,等开春了你去种吧,你家的田我看了,已经种不成庄家了。明天去我给你送几只羊羔和牛犊,你回去养,但是这次决不能再卖了”

    “曹哥,我。。。。哎。。。。”

    “你怎么了”

    “我怎么可能去种田呢,”

    “我想在夜雨镇不会因为种田放牧而降低你的身份吧。除非你有更好的活法,但是目前你好像别无选择。”

    “还真有个不错的营生”霍刚自信的说道。

    “什么营生?”

    “淘金,穹山那边的河里有黄金,我准备和二虎去,还有以前认识的几个朋友”

    “穹山就在我们眼前,我怎么没听说过河里有黄金”

    “不是咱们这里了,在牧口和石岭那边,而且黄金也是最近才突然有的”

    此时,突然有一阵热烈的锣鼓声从剧场传来,看来是要开戏了,人们你拥我挤的汇入剧场抢占一席看戏的好位置,莲芸给曹云一个眼色,曹云也只好结束这段对话。

    “既然这样,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事,第一,你要保证你的人身安全,第二,你是个男人,做事要有始有终。第三,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赌徒,我希望你能信守你刚才的承诺。”

    “好的曹哥,我会记住你的话的”。

    “好的,我相信你,我去看戏了,你回去也把兰芳和你女儿带出来看看,男人要多陪陪家人的。”

    “好嘞”说罢霍刚就捏了一把曹轩阳的脸蛋,霍刚很喜欢曹轩阳,也很喜欢逗他玩,这一把捏的有点疼,曹轩阳不爽的向他做了一个鬼脸吐了吐舌头。虽然对霍勇了解不多,不过在轩阳眼里他是个“离经叛道”却颇有意思的怪叔叔,在霍勇口中有听不玩的有趣的故事和笑话,虽然不知道他的那些讲述是不是真的,不过轩阳的确见识过霍刚做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业,他当过兵,做过铁匠,倒卖过兽皮,还不知道从哪学来的爆米花手艺令轩阳一饱眼福和口福。所以在轩阳眼里霍刚是个有趣的人,不但不讨厌,甚至还有些喜欢他。

    曹云一家在剧场找到了个好位置,好戏开始了,演的正是曹云最喜欢的《秦毅正九过崂山》的戏码。人们看的津津有味,看到绝妙之处不忘拍手叫好,高潮的戏份一浪接过一浪,虽然起风了,空气也变得有些刺骨,但是并没有影响人们观戏的热情,在这个文化资源匮乏的小镇,看戏成了人们唯一高尚的文化娱乐活动,而这种视听盛宴一年不过一俩次。莲芸抱着曹云的手臂,脸颊轻轻靠着他的肩膀,不管发生过什么,还是她放弃过什么,她感觉现在的生活安心且幸福,这就足矣了。

    曹轩阳起了个大早,而且忙忙碌碌跑了一天,他开始犯困了,他靠在父亲的怀里便睡着了,在他和沉重的眼皮做较量的时候,在他模糊朦胧的视野中,出现在剧台上的却不是那些穿着打扮的花花绿绿的戏子,而是看到了简圣人风尘仆仆的游走在五大国之间,看到了银家操控的树人,看到了那只创世的冰凤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