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四三章 妖族新的出路
北俱芦洲,本是一片蛮荒之地,大山林立,烟瘴丛生,是大妖的乐土。
不过自从当年天地圆满之后,地仙界灵气充沛,北俱芦洲已经改善了许多,后来又在此地修建了通天浮屠祭坛,地脉迁移,灵机汇聚,使得这一大部洲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了不输中圣灵洲的沃土。
北洲有五百仙郡,巫妖二分天下,坐拥五分之四的广大疆域,实力雄厚无比,虽比不上独据南州,又在其余部洲遍地开花的人族,但也不知超过了上古巫妖多少量级。
妖族古老始祖复苏,整个妖族气运沸腾如潮,在三界六道中激起无边涟漪,惊动了整个天地间的修士。
帝俊不仅是上古妖庭之主,对妖族来说,他影响更深远的身份却是妖族创世人,集始祖和帝皇身份于一体,是妖族不可绕过的气运源流,这也是当年他无法摆脱大劫的原因。
“妖帝陛下,你已经死了,就这么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不好么?为什么又要回来,给这波谲云诡的局势,平添无数变数呢?”
众妖之中,尤其是上古残留的众妖,惊喜者固然很多,但内心抵触,不愿看到昔日君王重新归来的人也不少。
当年帝俊手段酷烈,将妖族高层视为家臣奴仆,许多人并不是真心效忠,他在位是如日中天,自然无人表现出来,但自他死后,这些人不是加入天庭,就是称霸一方,不在忠诚于金乌一族。
”丞相大人,先帝回归,我等当如何自处?“
天庭白泽府邸之中,天庭上古妖族出身的天神齐聚一堂,都来询问白泽的看法,打算取的共识。
白泽手中羽扇轻摇,静静的坐着,目光注视在人道长河中那两道丰碑,闻言淡淡道:“我们虽然是妖,但更是天庭神灵。连现任妖皇都不能擅自将你我如何,纵然妖帝回归,又能有什么影响?”
一个大罗境神灵仍有些不放心,迟疑道:“我等担心的不是妖皇、妖帝,而是嫦曦娘娘。帝俊怎么说也是娘娘的姐夫,假若羲和娘娘恳求,怎么知道嫦曦娘娘会不会让我们重新回到妖帝身边,为妖族而战呢?”
白泽扫了眼众人,见大多数人都深以为然,显然都担心这个问题,只有少数如商羊、钦原、盘瓠等人稳如磐石,并不担心。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如今正在大劫之中,假若大劫继续爆发,天庭并不会阻拦各族之人入劫为自身族群而战,如果嫦曦娘娘真下了命令,这些人不听也不行。
想到这里,他暗暗一叹,一入妖族深似海,从此身不由己,总是被动卷入漩涡之中,为他人野心而浴血奋战。
“众位也别担心,娘娘怎么说也是天帝后妃,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强行命令我们为妖族而战的。”
勾陈大帝座下三才元帅之首的商羊美目一闪,轻声道:“但假若妖族真到了生死存亡之时呢?以那位先帝和当今的秉性,妖族于他们,不过是千千万万颗棋子,为了达成目的,牺牲再多也不算什么。这般理念,必然有一天会将妖族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白泽呵呵笑道:“商羊元帅是勾陈大帝麾下第一重臣,又曾追随少帝千多万年,这份情谊不可谓不深厚。有如此坚挺的靠山,嫦曦娘娘的命令,有千万种办法化解,何必担心?”
盘瓠狗头摇摆,瓮声道:“我们是不担心,但在场的还有许许多多没有此待遇的兄弟,假若嫦曦娘娘有令,不可能人人都能求到少帝头上吧?”
白泽轻摇羽扇,见众人都期待的看着自己,指望自己这妖族智者,如今在天庭有很有地位的丞相指条明路,不由暗暗摇头。
看来帝俊父子连续折腾,又心如虎狼、刻薄寡恩,是真的失掉了许多大妖之心。
不说眼前这些在天庭享受利好,早已换了效忠主子的人,就说如今妖庭,有多少是忠诚于妖皇,又有多少是怀有二心,等待机会跳反的,就谁也说不清。
他又瞄了眼盘瓠,心中点头,暗道这条宠物狗还挺讲义气的,作为少帝的萌宠,除非天庭天庭统治有倾覆之祸,否则肯定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在这样情况下,还肯为众妖发声,算是相当难得了。
“既然诸位看的起贫道,那我就随便说说,诸位听听就好。”
白泽也不想妖族这些隐隐以自己为首的妖族兄弟们重蹈上古年间的覆辙,当下徐徐道:“中所周知,自上古天庭灭亡之后,我妖族归勾陈大帝掌管。虽然后来妖皇出世,重立妖庭,妖族又归于妖皇统治之下,但天庭并没有明文撤掉勾陈大帝对妖族的管理权。”
众妖仔细听着,有机灵的已经有所明悟,其中一位大妖开口道:“意思是,勾陈大帝其实仍然具有对妖族的领导权,若肯庇佑我们,妖皇命令亦无效?”
白泽一看,见这位大妖是众人中头面人物,已经修成了准圣,本体虎躯猊首,白毛黑纹,尾巴很长,乃是罕见的仁兽,几乎不杀生灵,和瑞兽白泽习气相近,和他关系不错。“驺虞好友所说,正是我的意思。新任勾陈大帝还有另一重身份,他是嫦曦娘娘所生太子,具部分妖族血统,统领咱们岂不是天经地义,比金乌一族更有资格?”“对呀,丞相说的太对了,不愧是我族第一智者,老牛佩服的五体投地。”
另一个魁梧大汉大笑着猛点头。他顶着一对弯弯的犄角,是洪荒异种九彩神牛化形,一向以憨厚耿直著称。
连这憨厚的牛精都听明白了,其他人怎么会不理解丞相的意思?
那玄康太子有妖族血统,又是勾陈大帝,若振臂一呼,不知多少妖族愿意归拢在他羽翼之下,纵然妖皇又能奈他何?
更重要的是,若玄康太子出面,嫦曦娘娘立场就不会一面倒的倾向妖族了,在姐姐和儿子之间,哪一个更亲更重要,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