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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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武二郎弩箭破芒砀,公孙胜天雷轰魔王

    重回东平府的李云泽,并没有急着回家去磨砺自己的意大利炮。

    而是带着被集中起来的京西两路精锐兵马,浩浩荡荡的杀奔芒砀山而去。

    说到芒砀山,这里可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地方。

    就是当年汉高祖刘邦斩白蛇之地。

    此地山高林密路径陡峭,而且此山四周连接多处路府州县,乃是典型的三不管,谁都不愿意主动惹麻烦之地。

    更为夸张的是,占据芒砀山的三位头领本事过硬,让不少曾经去围剿的官兵都是吃尽了苦头。

    芒砀山的三头领,乃是江湖人称八臂哪吒的项充。

    此人是沛县本地人士,善使一面团牌,背插二十四把飞刀,能百步取人,无有不中。

    而二当家的,乃是江湖人称飞天大圣的李衮。

    李衮乃是邳县人士,同样擅长使用团牌,背插二十四把标枪,能百步取人,无有不中。

    项充与李衮都算是江湖上的奇门兵器,用团牌护身,用飞刀标枪这等暗器取人性命。

    若只是如此,也算不得什么惊破天的豪雄,直接上持盾重甲士就是。

    大宋或许骑兵不多,可重甲步兵却是数量不少,尤其是穿戴步人甲的重甲士,堪称从脑门防护到了脚底板。

    真正让人闻之色变的,还是在于芒砀山的大头领,江湖人称混世魔王的樊瑞。

    樊瑞是濮州人士,早年曾在全真教修行,学会了一身的法术本领,据说能呼风唤雨。

    而且本身武力值不低,擅长使用来无影去无踪,攻人之不备的流星锤。

    因为其会法术,普通官兵们的围剿自然也就失去了作用。

    这三位头领在芒砀山上结拜为异姓兄弟,据说聚集了数千兵马在四周打家劫舍,为祸一方。

    别人不敢动的芒砀山,李云泽敢动。

    只要是祸害百姓的,他从来都不会手软。更何况这三人占据的乃是芒砀山,那是刘邦改朝换代的地方,哪怕是在汴梁城那边,也是在诸位相公甚至是那位官家面前记在小本本上的。

    李云泽想要更加深入的掏大宋的底子,这毫无疑问的是条捷径。

    大宋那么富裕,天冷披上黄袍之前不狠狠掏一把,实在是不甘心就白白的给昏君奸臣们糟蹋去。

    那么多的财富不说整军备武,善养百姓,就算是拿去享乐刺激经济发展也行,增强些鸡滴屁也行啊,居然弄去搞什么破石头!

    那破石头能有个屁用啊!

    果然不愧是历史上排名前三,除了画画写字之外干啥啥不行的昏君!

    整个京西两路能打的,基本上都跟着李云泽来了。

    数十员战将,数千军士外加临时雇佣的民夫,号称过万的大军行州过县真的是让众人感觉心潮澎湃。

    唯独李云泽对此没有丝毫的动容。

    几十万人的大规模会战他都指挥过多次了,眼前这么点的小场面算个啥,哪里有什么好激动的。

    杨志等人以往都是中低级军官,哪里见识过这种人马过万的大场面。

    新手初次挺枪,找不着门道很是正常。

    好在他们有一位老司机作为领路人,有着丰富行军作战经验的李云泽,将所有的事情都是安排的井井有条,让这上万大军能够平稳运转起来。

    甚至于,还能得闲的时候教授一些经验给众人。

    这份本事,真是让杨志等人惊叹外加敬佩。

    能让上万人马条理有序的行动而不出现差错,这就是毫无疑问的本事。

    至于某些小说之中,那些上学的时候连学习小组组长都没干过,一过来就能指挥百万大军勐攻一个小寨子的主角们,看个乐就得了。

    真要是较真,一百万人马的吃喝拉撒睡足以让任何新人统帅陷入精神崩溃。

    一路来到芒砀山下的时候,早已经得知消息的樊瑞等人已然是领兵下山,布下了战阵等着了。

    从这方面就能看得出来,芒砀山的山贼与别处不同,他们有实力而且胆量极大。

    “将主。”公孙胜策马上前来到李云泽的身边,伸手指着眼前的芒砀山言道“你看着山上到处都是挂着青色灯笼,而且还是按照九宫八卦的阵势摆放,山上必然有人精通妖术。”

    “不要如此说人家。”一直都在不断请教,跟着公孙胜学习道法的李云泽,笑着摆摆手“别是敌人就说是妖法,自己人说就是道家正统。面对有本事的敌人,要在心态上尊重对方。”

    二愣子石秀愣愣询问“那行动上该如何对待?请过来一起吃酒?”

    “废话。”李云泽瞪了拼命三郎一眼“行动上当然是砍了他!就是别学第六天魔王那样,拿脑壳做酒杯就行。”

    入山的道路狭隘,摆不开太大的阵势来。

    项充与李衮带着数百滚刀手堵住了入山的道路,向着官军这边叫嚣挑战渴望单挑。

    “脑残。”对于他们的这种做派,李云泽下了个定义之后就招呼身后军将“弓弩手伺候。”

    宋军因为缺少养马场,所以没有汉唐时期那种大规模的铁骑军团。

    以步兵为主的宋军,也开发出了属于自己的独特战术,那就是远程为王。

    宋军极为重视远程火力,甚至战场上大部分军士都是弓弩手。而开后世火药枪械先河的火枪始祖突火枪,也是宋军发明的。

    弓弩手不仅仅是体现在数量上,更是体现在了质量上。

    床弩那种射杀过萧挞凛的大玩意暂且不提,军中常用的黑漆弩,内马蝗弩,乃至大名鼎鼎的神臂弓等都是脚踏式强弩,有着极强的穿透力与射程。

    当数千宋军弓弩手聚集起来形成大规模弓弩阵的时候,对面的芒砀山贼寇们顿时有些骚动起来。

    他们当然是跟官军打过,也见识过官军的弓弩大阵。

    可却是从未见过如此规模的弓弩阵,更加没见过装备如此之多强弩的官军。

    神臂弓名为弓,实为弩,而且是这个时代最强有力的远程武器,宋军上下对其保密程度非常看重,内陆地方驻军几乎就不可能装备这种强势武器。

    李云泽这里就不同了。

    他花钱从汴梁城武库内弄了一批之后,跟步人甲一样带到现代世界里找人绘图彷制,找小型代工厂生产部件再去红楼梦世界安排人手组装调试。

    对于李云泽来说,这不过是花费一些小钱钱,以及多跑几趟路程,以及在大观园内炮火连天损失大量蛋白质的小事儿。

    可对于李衮项充以及他们手下的数百滚刀手们来说,这就是要命的大事件!

    当漫天飞舞的箭雨弩失落下的时候,滚刀手们当场崩溃。

    他们手中的盾牌顶多只是蒙上一层熟牛皮,抵挡羽箭没问题,可面对强弩却是不够用。毕竟没那么多钱去打造足够的铁盾来装备。

    数轮箭雨过后,数百滚刀手损失过半,剩下的都已经是连滚带爬的转身逃亡爬山去了。

    带着兵马前行过来的李云泽,路过一员身后背着两排标枪的好汉身边停下了马儿,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他。

    腹部被一枚强弩贯穿的李衮,挣扎着向着李云泽啐了口口水“...居然用飞行道具...不是好汉!”

    怒喝之后,李衮生命力消逝,就此躺下再也起不来。

    看着死不瞑目的好汉,李云泽连连摇头“这里是战场,不是华山论剑。真是个沙凋。”

    战场上说什么好汉不好汉的,这不是沙凋还能是什么。

    这儿就是个大du场,大家伙以性命为赌注,来上一场一次性的生死局。

    这个时候为了能够赢了活下去,当然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李云泽没在过多关注,他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到了正在出现一边的天空上。

    天上起了看着就不详的黑云,地上也挂起了怪风,飞沙走石的那种怪风。

    很明显,有人在作妖。

    连入门阶段都还没达标的李云泽,当即侧头看向一旁的公孙胜“旺...咳咳,道长,上!”

    神色凝重的公孙胜点点头,下马之后一手握着桃木剑,一手捏着符篆迈步上了山。

    漫天的黑云之下,公孙胜口中念念有词,挥舞符篆直接无火自烧起来。

    李云泽边上的石秀看的目瞪口呆,连声称赞神仙本事。

    “屁的神仙本事。”看不过眼的李云泽当场拆穿“就是符篆上浸的磷粉而已。”

    那边公孙胜已然将手中的一摞符篆给抛向了天空。

    他脚下踏着北斗七星的阵法快速移动,挥舞着桃木剑用精准的剑法将一张张燃烧着的符篆给刺穿击碎。

    认真看着的李云泽,颔首点头“没走错位置,剑法也不错。可如果没有效果的话,那就是跑江湖耍把式。”

    话音刚落,那边的公孙胜已然刺穿了所有的符篆,然后高举着通体燃起了火焰的桃木剑,剑尖直指天空之中的黑云。

    公孙胜勐然怒喝“急急如律令,天尊助我修大道!五雷天心降凡尘!”

    ‘轰隆隆隆~~~’

    天上的黑云之中闪现出数条宛如银蛇乱舞般的银色闪电,随即震耳欲聋的轰鸣雷声滚滚而来。

    公孙胜用的,正是降妖除魔之时最为常用的一招,五雷天心正法。

    简单点说就是,召唤天雷噼下来。

    果然,不大会的功夫之后,一道天雷从天而降,直接落入了半山腰的青色灯笼最为密集之处。

    那边很快传来了喧哗声响,不少道装童子尖叫着四散奔逃,跟着就是山上的那些山贼强盗喽啰们,好似被热水浇灌的蚂蚁窝一般溃散。

    天色的黑云逐渐散去,地上的怪风也是渐渐平息下来。

    神色古怪的李云泽,招呼诸将领兵去抓捕那些山贼强盗,不能让他们逃去百姓村镇之中祸害。

    至于他自己,则是策马上前与公孙胜一起来到了青色灯笼最为密集的祭坛。

    祭坛上有个道士,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因为被雷噼了,焦黑成炭啥也看不清楚,唯有散落祭坛的零碎道士袍能够证明其身份。

    如果这芒砀山上没有第二位强力道士的话,那此人必然就是混世魔王樊瑞了。

    公孙胜心头有些唏嘘,毕竟这也算是同行。

    正想着要帮忙收拾后事的时候,却是愕然听到一旁的李云泽在滴咕。

    “真是个废物,本想找你学些法术的。连雷噼都扛不住,还敢自称混世魔王?欺名盗世之徒,就这么跟你的祭坛待着吧!”

    听闻此言,公孙胜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下,当即打消了帮同行收拾残局的心思。

    真正的混世魔王,他惹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