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网购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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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女儿被劫走

    董勇回来了,带着他变卖家产的十三万五千四百两白银。

    他的夫人白氏,忠仆董大,小厮董二柱,还有七八个家仆,拉了五辆大车,车上装的是董家世代收藏的古籍字画古董宝石珍珠玛瑙等宝贝。

    外围是一队保安队员全程护送。

    只不过,董勇一家人都是满面愁容,董夫人一脸憔悴,受到了很大的心理打击。

    董勇一见到林易就哭出来了,一把鼻涕一把泪,就往林易身上抹,

    “贤侄,贤侄!我老董的命可太苦了!进入崮山地段,小女被强人给掳走了!”

    “啊……保安队怎么没有保护好你们吗?”

    这次跟着董勇前往护送的小队长叫樊辕,也是和庄人。

    他一脸羞愧对林易说:“少爷,辜负了少爷的重托,我们中了那厮的调虎离山之计,让他钻了空子,把董小姐给劫走了。”

    “老董不要担心,我帮你找回来不就得了?”

    “真的?”

    董勇并未怀疑过林易的能力,这才放下一半的心。

    “你闺女是在崮山被劫的?”

    “对,就在崮山脚下的张家店里。”

    “我去看看。”

    董勇可是宝石山的金主,这次入伙还了十几万两银子还有古董宝物不可估价,他的事就是宝石山的事。

    “贤侄要带多少人去?此去崮山还有五十多里,这是一千两银票,路上当盘缠。”

    “我自己去,人多了反而不方便。钱你留着,以后免不了花你的。”

    “你一个人去?不行!太危险了。”

    “没关系,人多了反而会打草惊蛇。对了,有没有你闺女的照片?”

    “啊?何谓照片?”

    “画像。我去找她总得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吧?”

    “小女尚是闺阁幼女,没有抛头露面,怎么会有画像?”

    也对,明代还是很保守的,只有风尘女子才会让人画像。

    “那你总得告诉我她的长相吧?”

    “倒不是我吹,小女长得天香国色,皮肤很白,头发很黑,气质如莲花一样高洁。”

    “……行吧,你随时等在办公室,我如果找到了会飞鸽传书给你。”

    为了金主女儿的安危,林易这次要亲自出马。

    他悄悄换上了傻根的面具下了山。

    反正山上有叶九主持大局,现在已经入冬,什么活都干不了,山庄暂时也没有新的工程,保安队和巡查队自然有条例让他们继续训练,保持战斗力。

    林易实际上就是甩手掌柜。

    到了没人的地方,他网购了一辆国产越野车,朝着崮山方向开过去,惊动了飞鸟无数。

    五十里地,二十五公里,二十分钟就杀到了。

    根据董勇的描述,他来到了张家店附近,放出了几十架伪装无人机,还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套人脸识别系统,凡符合年轻貌美特征的少女,无人机都会记录下来,返航带林易过去。

    一连搜寻了两个小时,毫无音信。

    林易有些烦燥,看到有座破庙,就走了进去。

    说是破庙还真的破,里面残垣断壁,蛛网丛生,还有老鼠和长虫出没。

    林易戴上头灯,把寺庙的各殿都转了一遍,看到那些泥塑佛像,失望而归。

    这些佛像连金身都没有,嘴里眼睛也不塞点夜明珠,差评!

    寺庙正院有一口比人还高的巨钟,触手冰凉,是金属的,看色泽是铜,林易伸手去抬,纹丝不动。

    看这尺寸,怕不得两吨重啊。

    铜的价格差不多四十块钱一斤,80块一公斤,一吨重就要八万块钱。

    好像也没多少钱啊。

    林易的胃口已经撑大了,等闲的小钱看不上眼。

    围着铜钟转了好几圈,发现钟身和下沿有几个地方很明显常年用手摩挲的痕迹。

    忽然,他听到有个清脆的女孩声音。

    “放开我!坏人,你不用白费心思了,我是不会同意的。”

    卧槽?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喂,小姑娘,你是不是姓董?你爹是不是董勇?”

    “你……你是谁?怎么知道家父的名讳?”

    “我姓林,是你爹请我来救你的。”

    “太好了!你快点把这座破钟掀开,放我出去!”

    林易围着铜钟转了一圈,这玩意儿这么沉,谁能掀得动啊?

    “你确定这玩意儿是人能掀动的?”

    “不好了!那坏人回来了,你快点躲一躲!”

    “躲?也好,我正好看看这人是什么来路。”

    林易冷哼一声,躲到了暗处。摸紧了手中自卫的武器,那柄喷子。

    这时,庙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这人好高啊。

    身高足足两米有余,全身又粗又壮,活似一个大猩猩。

    这人大踏步走进寺庙,旁若无人,好像回家一样。

    他朝着林易的方向走过来。

    面对这样的巨人,林易摸了摸手中的喷子,才找到一丝安全感。

    壮汉并没有发现林易的存在,他来到巨钟前,一手抵住钟身,一手抓住钟沿,沉声提气,钟竟然被他抬起来,露出了里面藏着的那人。

    还真特么是大力士,参加奥运会应该能拿金牌吧。

    女孩被倒绑双手,她年纪不大,大概和林易小一两岁,明眸皓齿,眼神极为灵动,一顾一盼都有动人之姿,竟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果然是青春无敌,豆蔻年华。

    “小娘子,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呸!你长得跟个大马猴儿似的,也敢痴心妄想?我嫁给谁也不会嫁给你!”

    “呵呵呵,这荒郊野外,你不嫁给我还能嫁给佛祖?再说了,你被我劫掳出来,又过了一天一夜,名节早就没有了。不嫁给我又能嫁给哪个?”

    “你!你无耻!你别碰我,你碰我我就,我就咬舌自尽!”

    “嘿嘿,小娘子,咬舌是不能自尽的。”

    “你不要过来呀!”

    林易叹了口气,走出来,“喂,长得跟猩猩似的大马猴子,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不对了。”

    “哪来的野小子,敢管你吴大爷的闲事!”

    “什么鸟毛吴大爷赵大爷。我手中拿着的才是大爷!”

    林易知道这人长得雄壮,公平战斗肯定干不过他,面对这种强抢民女的混蛋,杀一百次都不为过。

    咔咔!

    喷子上膛,

    砰!

    砰!

    两枪,

    轰在壮汉的身上,血汩汩流了出来,七窍出血。

    壮汉用尽力气,一边吐血一边说:“想不到我吴六一……竟然折在一个无名小辈……”

    砰!

    再补一枪在脑袋。

    林易看着壮汉的尸体倒地,吐了一口唾沫,“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