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帮助路明非通过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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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诺诺学姐

    林小红向一位学姐买了几件秋冬季的衣物。

    倒不是她开始学会嫌贫爱富准备丢掉她原来的旧衣服了...好吧,大概确实是的。她10月份的奖学金到账了,而且如校长许诺的那样,确实是3倍的。按说这个时候应该请客吃顿好的,但是现在她还没有结交足够多的朋友,而原本和她关系不错的苏茜学姐也因为她加入学生会而疏远了。

    所以她决定买点东西花点钱,在交易板块向一位学姐买了一些衣服。

    “都是新衣服没穿过,有几件色差太大或是号买小了懒得退,11月的生活费没到账日子过不下去了。500美元出了,谁要啊?”那位学姐是这样描述的,并给出了衣服的尺码——这位学姐身高大概在170cm左右,林小红在163cm上下,如果号买小了大概也是合适她穿的。

    于是她们约定好了交易的时间,500美元直接打到对方的账户。

    “林红姐,这节课你听明白了吗?”林小红收起手机,就看路明非苦着脸问。

    上节课是魔动机械一级,古德里安教授代课(也真没想到,这老头竟然是个全能型高手,能文能理,真是人不可貌相),虽然他比前一段时间牺牲的龙德施泰特教授温和一些,但也无法改变这门课本身就难得变态的事实。

    路明非和林小红因为复习上一节课的内容花了太多时间,踩着点进教室,然后就发现所有的座位都坐满了——只剩下最前排是空荡荡的,因为没人愿意坐在第一排老师的眼皮子下面。当时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他俩,由于不好在人海中细细找出一两个空位,只能坐在第一排。

    路明非显然是想上课睡觉的,但是自己的导师盯着,时不时还报以期待的目光和慈祥的微笑,再困在迷茫也要厚着脸皮听下去。

    “差不多吧?”林小红毕竟没有学过类似的课程,比较生疏,但是她的学习能力很强。

    路明非撇了撇嘴,“我第一节课记的笔记,第二节课就看不懂了...”

    “那你应该练练字,写整齐点。”林小红提议。

    “可是PPT翻的也太快了吧?不写成狂草根本记不下来那么多啊!”路明非委屈地抱怨。

    林小红只是翻了个白眼,“我说,你也不是每一个字都要记下来啊!而且PPT是会群发邮箱的,难道你没有注意过吗?”

    “什么邮箱?我的QQ邮箱吗?从来没有收到过啊!”路明非傻傻分不清。

    林小红简直想给自己一巴掌,不对,是给路明非一巴掌,“你难道不知道学校每个同学都有自己学号@.cassell.的邮箱吗?密码是你生日后六位?这都开学两个星期了,你不知道这个?”

    天哪,这小子大学是怎么过啊?活在梦里吗?

    “呃...”路明非的眼睛心虚地转向别处。

    “你回去登录一下就知道了,学院不少消息都是通过这个邮箱,别告诉我你都没看见。”在分别的时候,林小红提醒他。

    “如果没记错的话,今天上午的实验课的PPT也是提前发在邮箱里的,可能只有你一个人没注意看预习报告和实验报告的要求。”

    路明非恍然大悟,“一定的,一定的...我一定回去看!”

    下课后买了一个三明治回到宿舍当晚餐,林小红刚好看见一个红发美女正搬着一个巨大的箱子从走廊对面过来。

    “你就是林红?”她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似乎永远都无忧无虑。她的眼睛也是那种罕见的暗红色,目光如炬,像是能够穿透灵魂一样。

    林小红点点头,“你就是跳蚤市场的诺诺学姐?”她认出来了,这个女孩是那天3E考试考场上的红发学姐,只可惜当时她没有问过她的名字,只记得铭牌上好像是一个姓陈的名字。

    “是啊,这些都是我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诺诺大大咧咧地走进房间,此时房屋内所有胡乱的划痕和涂鸦都已经被抹去,墙重新刷过漆,墙壁异常洁白。她显然是注意到了什么,眼中闪烁着不知名的光芒,扫了林小红一眼,然后又放松下来。

    她将箱子放在地上打开,“这些衣服价格都不便宜呢!”她说,“虽然我也不知道是多少钱,我花钱的时候从来不看价格,觉得好看就买了。结果第一次网购就翻车了,送来的都是不合适的,最后还是要在实体店购买,试了才知道好不好。”

    说着,她取出一条牛仔裤,“裤腿短了点,冬天灌凉风,但是是加厚的——你还不知道芝加哥的深冬有多么冷,能到-40℃,简直堪比东北。虽然屋内暖气烧得旺,但外面是真的冷。”说着,她对着林小红比划了两下,然后把牛仔裤扔到了林小红的床上。

    “这件风衣,我本来以为它应该是驼色的,但是寄过来才发现太棕了,我不喜欢,现在也有点过季了。但是你可以明年春天穿。”然后又是一件风衣。她脱下林小红的校服小西装,给她套上风衣。

    “看起来还不错...”林小红对着镜子说。

    “好像略微有些长了?”诺诺摸着自己的下巴,说。

    箱子里有不少衣物,包括几件丝绸衬衫和套头衫、两件毛衣,两条肉色打底裤,两条短裙——诺诺嫌弃裙子的格子颜色不够鲜艳,所以从来没有穿过。

    如果只是买这些东西的话,林小红大可用更少的钱到便宜的地方买,但是却也知道,五百美元是绝对不可能打得住的。这些小众潮牌的服饰她不了解,可那件风衣是巴宝莉的,如果没记错至少需要两千美元。

    这么贵的东西不退货而是500美元卖出去,诺诺要么是没有金钱观念,要么是同情她...林小红觉得最大概率是第一种,因为刚刚见面,她就给她一种豪放不拘小节的感觉。

    “前几天和老爸吵了一架,结果11月的零花钱不肯给我了,我也不好软磨硬泡。”诺诺气鼓鼓地说,“通常他会晚三天发放,最后还是会给,但是我就得紧巴巴地过几天了。”

    “所以卖掉这些不要的东西,我好歹能凑点钱...我这个人啊,总是激情购物,然后发现最后用不到,或者用了一两次就不要了,就挂在守夜人讨论区的跳蚤市场卖点钱,用来渡过月底的难关。”她笑嘻嘻地说。

    林小红不便评论学姐的消费习惯,“其实还是节省一些为好。”

    “为什么你在笔记本上写的名字和你档案上不一样啊,我记得你的证件上是林小红,这里把‘小’去掉了?而且你好像用Scarlett这个名字的次数居多?”她扫了一眼桌上的本子,好奇地问,“你是不是嫌弃名字是小字辈了?”

    林小红耸耸肩,“确实有点俗气。”

    “但是你不打算改,你一直都在用‘红’字,哪怕英文名字也一样——虽然说真的,我个人认为Ruby听上去比Scarlett更好听一些。你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对吧?”诺诺问。

    林小红点点头,“这毕竟是我妈起的,而且已经改过一次了,再改很麻烦。”

    听到这里,诺诺皱紧眉头,“我记得你的档案上,曾用名是‘王招娣’?你父母也太草率太重男轻女了吧?”她吐槽道。按说这样评价他人的名字和父母,实在是太冒犯了,但是林小红已经习惯了。

    她说对了,他们确实起名太草率了,她的亲生父母确实不爱她,她的养父也不爱,但是她的养母却深爱着她,甚至不惜麻烦,坚持要为她把“招娣”这个名字换掉。

    “感觉你小时候是不是经常因为名字被人笑话啊,你看你都从来不抬头看人,明显缺乏自信。要是不好就改了嘛,改名字什么的现在也不是那么麻烦,还有利于身心健康。”诺诺大大咧咧地说。

    “呃...我是领养的,已经改过两次名字了,再改也不像话,而且手续文件什么的挺麻烦。其实这个名字也不坏啦,小红这个名字不是经常出现在课本教材上吗?虽然像Mary一样老套,但也算是一个很经典的名字。”林小红回答。

    “你改了两次?你的养父母离婚了还是又找到亲生父母了?我猜是第一种,现在你整个人都笼罩着阴霾,那件事对你的不良影响还是很大的。”她那双漂亮的红眼睛似乎拥有看穿她人灵魂甚至读心的能力...难道这位学姐的言灵是预言家或者读心术吗?

    “确实离婚了,”林小红不太喜欢别人打探她的家庭,可这位师姐像是有读心术一样,什么秘密都藏不住,让她不由得有点不高兴。

    “他们想要一个儿子,是不是信了什么老和尚的话领养孩子积攒功德?”

    “封建迷信害死人。”林小红感叹,摇摇头。

    “但是没成功?”

    “最终我养母也没能怀孕,他倒是在外面找了个小三生儿子,只能闹离婚了,我就和养母过日子。”林小红气鼓鼓地说。

    “你养父真糟糕,简直就和我父亲一样,为了多生孩子延续他‘高贵的血脉’,不知道换过多少女人,还做试管婴儿,找人代孕。一切都是为了生出血统优秀的继承人。”诺诺耸耸肩,“他把孩子们当做工具,每一个都被培养成具有某种功能的东西,他希望我去攀其他豪门,简直恶心死了。”

    林小红知道这位学姐出身豪门,从她500块钱卖掉至少5000美元,甚至更多的衣服就能看出来,她大概生下来就没有为钱发愁过。可是这样的豪门生活却似乎并不那么令她感到羡慕...果然还是穷啊,以为只要有钱了就有快乐了。

    可是穷人有穷人的家庭问题,富人有富人的家庭问题,而且诺诺的家似乎更加压抑?光是听她描述就感觉窒息。

    “代孕这种东西,非法吧?”林小红记不清了,她知道PC非法,买卖卵子好像也是,而且代孕也是残害女性的身体啊!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无论如何都不会允许这样的灰色产业存在吧?

    “他在外国搞的,什么印度啊,越南啊,乌克兰啊...有的女人根本不是混血种,就是纯粹的普通人,孕育一个B级和A级混血种后子宫就萎缩了,更有甚者会快速衰老,十月怀胎后直接老了三十岁,没过多久就会因为器官衰竭死去,而他估计也没有赔偿过几块钱。”诺诺啐了一口,“简直就是周扒皮,该挂路灯。”

    这简直反人类啊!“这种人怎么在中国混下去的?”

    “新加坡国籍,不用中国女人代孕,就管不着。”诺诺无奈耸肩。

    确实,印度混乱得一塌糊涂根本没人管;越南经常有人口走私和偷渡事件,缅甸的诈骗团伙也很凶残,也没人管;东欧那边自从苏联解体后很穷,大概也是管不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林小红好像释怀了,至少自己的养父最后还是要对小三和她的孩子负责的,感觉好像也没那么渣了?世界上只有更烂没有最烂,果然没有对比就不知道差距!“师姐你好惨。”

    她可能连妈都没见过,她爹听上去也不爱她,真惨。

    没想到诺诺直接揽住了她的肩膀,感叹一声,“同是天涯苦命人啊,要不以后学姐我罩着你?”

    “呃...好吧...”林小红本来还觉得诺诺没有礼貌,整个人有点疯疯癫癫的,但是她实在是太开朗大方了,让人提不起讨厌的感觉,反而真的觉得同病相怜,“那学姐就多多担待了,我收拾一下房间,一会儿还有《古诺尔斯语》课。”

    刚才诺诺把原本折好的衣服全部搞乱扔在她的床上,导致原本整整齐齐的床榻一片狼藉。诺诺吐了吐舌头,“那你好好整理一下咯,我先走了!如果下次还要买东西,记得惠顾你师姐的帖子!”

    她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诺诺离开没多久,就听见敲门声。

    “进来!”林小红将新买的二手衣服放在衣柜里,整个身子几乎挤进柜子里,当听到有人敲门时,一抬头不小心撞在衣柜的隔层上,发出非常响亮的撞击声。

    路明非走进来时,蹑手蹑脚安静得像一个小偷,他看见林小红正在揉自己被撞得生疼的脑壳,再看看床上被扔出来的旧衣服,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学姐这是忙着整理衣柜吗?”他战战兢兢地问,眼睛尽可能向别的地方看去。

    路明非是个瘦小的男生,整个人很拘谨,但很规矩,带给人一种莫名的好感。

    所幸,林小红所有的内衣都在衣柜里没有拿出来,现在屋子里乱七八糟,就这样放一个男生进来,实在是太草率了。

    “对不起,这里有点乱,我这里已经差不多收拾好了,再等几分钟。”她急匆匆地说。

    “要不...我走吧,你这里...”路明非将自己的身体缩成一团,整个人伛偻着,看起来像一只胆怯的小白兔。

    他似乎经常被人拒绝、欺骗和讥讽,能够鼓起勇气来找她就已经用尽全力,现在看见林小红正在忙别的没有时间,就再次打起了退堂鼓。而如果这次他退出了,下一次大概根本不会再来找她。

    “有什么事吗?”林小红好奇地问,看了看手表,“距离下节课还有2小时呢?”

    所以显然他不是来结伴找她一起去上课的,难道是讨论作业?上节课有作业吗?好像只有抄写词汇吧...这还需要讨论?

    “古德里安教授希望课前你能去他的办公室找他一下。”路明非紧张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