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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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仙履奇缘

    “世林哥呢?”

    “不知道啊!”

    大牛二狗三毛几人寻找遍整个张府,仍旧找不到张世林,几人在城内找了一遍。

    “张老爷啊,黄昏时快要关门的时候,他一人笑着出城去了。”守卫看着大牛几人告知道,却是想起快要关城门的时候,张世林一人独自走出去。

    “难道你们就没有阻拦世林哥,可知道他说要去哪里?”大牛一听,登时吓了一跳,外面强人那么多,世林哥又是失魂症,这要是遇到强人,可如何是好,且他一个人,没吃没喝的,又能去干嘛,心中当即便担忧了起来。

    “门卫大哥,世林哥往哪个方向走了?”二狗连忙问道,张世林出城去了,对他们也不太好去干什么,可万一世林哥遇到什么好歹,可就跟他们干系很大,指不准要被问责,且自己对世林哥的事情也很上心。

    “这……奇怪了,我居然不太记得……倒是听到他走过城门时碎碎念什么凡尘了结之类的话,具体我也不知道。”门卫仔细想了想,却是很奇怪,自己刚刚明明记得很清楚,张世林到底是往哪里走的,可现在却记不清了,倒是他说的那句碎碎念更加记得。

    “唉……二狗,你去叫几个青壮,我们连夜去找,分开两路,你们往北宫方向去找,我带人往西边去看看,三毛,你去拜托郡守老爷也帮忙一二。”

    大牛唉声叹气一声,递给门卫三十文钱,立马看着二狗跟三毛说道。

    “行。”

    “大牛哥我这就去找郡守老爷,不管找没找到,天亮都要回来。”三毛点了点头,立马离开,朝着临江城中跑去。

    大牛和二狗返回各自家,叫来二十多人,众人商议,其余人分开成两路去寻找,拿着火把武器,夜晚外出,不仅要小心强人等人灾,更得警备那些畜生。

    ……

    临江城千里外,张世林一步三晃间,便是数十丈,行进速度之快,四方草木皆被其远远的扔在身后。

    “三年尽孝,如今却是完成,现如今,却是该要继续我的事情了。”方成仰天大笑,有了肉身,却是可以着手进行自己的事情。

    身为神,怎能不为了自己的道统发展而考虑呢,更何况还是主神,通过三年来的观察搜集,他是明白,此方世界,老百姓信仰神灵存在,可实际上,这个世界并没有神,甚至只有武道存在,且也是非常弱小的武道。

    仅仅能通过武道来获得比常人更强的力量,倒是比较相似武侠小说中所描述的江湖武林,最强者,也抵挡不过千军万马,方成却是要去干其他的事情。

    行出万里,到了云海州,面对着朝日,掌中手持一捧金色榜文,临时起意,随意捏来些金土制成,学那神话中的存在,将此命名为封神榜。

    顾名思义,此物便是用来记载成神之人该做的事情,方成看着封神榜,第一卷第一位,该写谁呢?

    “我该写谁呢,一个世界的正常运转,必然要存在领头的……既然如此,那么……”方成碎碎念着,思考半天,金色榜文上出现一行大字。

    玉虚太始天尊,先天第一位天尊,乃是天之极,奉天而行,掌封神榜,为万神万物之首。

    看着自己给自己取的一行大字,方成满意的放开榜文,在他的划分中,自己身为六道世界的主神,那么便是至高,以天尊之名代替,能承担得起这样的称号。

    翻过不知多少页,方成始终找不到地方下手,登临神位,神多了,天宫有了,自己的六道神轮回自然便能建成。

    “独阳不生,孤阴不长,万物承载相同,有神便得有鬼,相互作用……”方成寻思着,从至高神玉虚太始天尊一直设计到寻常工具人一样的职位,都设计完成。

    至此,方才一朝的神鬼大纲便完成,看着职位后空空如也的空白,现在要做的就是往上面增添人手。

    “什么对老百姓影响最深刻呢?”方才凝眉寻思,神吗,自然得要有人信,才能够成为真正的神。

    “姻缘,除了吃喝,姻缘乃是人们最关心的大事,既然如此,牛郎织女该出场了。”方才自言自语的嘀咕着,越说越兴奋,自己这是要将神话上演出来。

    “苏州刘氏烟言,生的是貌若天仙,少见之人,本应该是凤凰之身,一国之母,啧啧,改一改,成为姻缘女神,不错不错,配给是,牛郎吗,淳朴为奸,不错,充满人性的恶与神的美好,这才叫神话。”

    方成喃喃自语着,封神榜上,迅速的出现了刘烟言与牛郎两个人的名字,分别列在姻缘女神与姻缘守护者之一,定下特殊的日子,并做了些修改,以二人私奔到相见,再一同赴死的日子定义为七夕节日。

    “完美,这个神话故事,看着都让人向往。”看着手中的封神榜记载,方成满意的点点头,什么叫神话,这才叫神话。

    感人至深,流传万古,哪怕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也能听懂的存在,在他的认知里,神话就得有神话的样子,不应该那么的晦涩难懂。

    要通俗易懂且容易记住,才能激发出老百姓对他们的信任与爱戴,方成是主神,可也不是这个投身世界的主神,此地无神,那便自己创造出神。

    毕竟除了这个山神之外,三年中他也走过临江城许多大大小小的道观寺庙,发觉那些所谓的神灵,都只是雕像,根本就没有任何神力可言。

    “看来我猜测对了,你们就好好办,不要辜负我对你们的栽培哦。”方成美滋滋的看着手中的封神榜,果然没有任何反应,看来自己判断的没错,这个世界可能是太过于没逼格,所以连个正经的神都没有。

    倒是武林高手不少,甚至有的能达到内力外放的境界,在方成眼里,江湖侠士的手段真的的很弱,可在凡人眼中,江湖侠士都是功夫了得,飞檐走壁般的存在。

    这么认为也没错,神就是神,统御天地之权,执掌万物轮回四季,大神他倒是不着急,毕竟大神之位,都要品行端正且知恩图报,心系天下的人才行。

    仙履奇缘,想想就兴奋,穷苦小子知恩图报,遇到老黄牛开窍,使其得到仙女的青睐,与其结为连理,后来发现其是个仙人,因为严肃父亲不得不夫妻分离,在其抛下相公儿女返回天宫途中,老黄牛报恩,使得穷苦小子能追上妻子,成就一段仙履奇缘。

    炙手可热的故事,丰富的情节,情感至深,方成想想就开心,这样好的模板,也不怕自己弄坏了,只要去办就行了。

    “首先,牛郎得有牛才行啊。”方成嘀咕着,身躯化为流光,朝着远方激射而去。

    ……

    歪歪斜斜,住在村后头的破烂茅屋里,年老的父亲躺在床上,死气缭绕,方才七八岁的幼子懵懂的跪倒在床前,并不知晓,眼前的慈父,即将远离自己,永久的离开这个世界。

    “牛郎,阿爹放心不下你……你还这么小……我走了之后……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当老父亲说完最后一句话,彻底失去了声息,牛郎尚未看得清楚,立马就被一只手挡住了眼睛,没看见父亲睁大眼珠子离开的模样。

    “唉,大哥走了,小牛啊,以后你就跟着我生活吧。”牛郎叔如是说道,为大哥办理了身后事之后,歪歪斜斜的小屋内便剩下牛郎与他的叔叔。

    “叔,阿爹呢,他会回来吗?”老父亲入土第一天,年幼的牛郎捧着白米饭,坐在屋外的草地上,看着远远回来的阿叔,开心的喊道。

    今天有饭吃,白米饭,不是往常那样的粗粮,好开心,可惜阿爹阿叔还没回来,自己不能吃,要等阿爹回来一起吃。

    “大哥去远方做生意去了……我们先吃吧,今天可是做了好菜,牛郎多吃点,才能快快长大。”年轻的阿叔看着牛郎稚脸上天真的笑容,心中不忍这么早告诉他这个残忍的事情。

    “嗯,等阿爹回来,要让给阿叔说个叔母。”牛郎点头笑道,将手中的木碗递给阿叔,自己跑去屋子里又装了一碗。

    “你这小子,倒是操心起阿叔来了。”阿叔被逗得开心,心中的负担放下一些,大哥的离去,没有对牛郎造成影响。

    望着远处的夕阳,犹如大哥即将离开时的模样,如此熟悉,生命就此结束。

    阿叔每天都很早离开去干活,到夜幕才回家,牛郎一天天长大,从七岁开始,每天晚上都会坐在家门口,看着阿叔回来的方向,满是笑容,期望着有一天,父亲也会随着那条小路上回来,跟自己一起吃饭。

    牛郎也愈发懂事,七八岁开始自己会做饭等阿叔回来一起吃,直至,十岁那年,阿叔成亲了,村里人给他说了个隔壁村子的女人,这个女人还有个儿子,比自己小两岁。

    “牛郎,这是你弟弟文轩,以后你可要跟弟弟好好相处,多让着点他,不能打不能骂,听到没。”年轻的叔母,在跟叔叔的新婚之夜,如此告诉年幼的牛郎。

    “牛郎,你叔母人很好,要听她的话。”送走宾客,喝得有点多的阿叔看着牛郎笑道。

    “嗯。”牛郎点头,将叔叔叔母的话牢牢的记在脑子里,看着不远处好奇打量四方的文轩,这是我弟弟吗,我也有弟弟了,以后……我也有弟弟了。

    次日早晨,叔母很欣喜的做了蛋炒饭,只给牛郎吃,而文轩只能喝粥,叔叔见此,笑着点头,很满意这样的结果。

    连续数月,牛郎每日都吃着蛋炒饭,而文轩只喝粥,人越来越胖,个子也高了起来,而文轩则是日渐消瘦。

    某日

    “阿珍,我跟村里的行脚商们去买卖货物,家里就拜托你照顾了。”叔叔背着个背篓,多拿了几件衣物,站在家门口,看着妻子说道,再望向不远处玩耍的牛郎跟文轩,心中满意,妻子肚子也大了,日后也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

    “阿郎,你放心的去,家里交给我,你还不放心吗,不会亏待你侄子的。”阿珍点头,看着阿郎,满眼不舍,眼中满是舍不得的离别之情。

    “有事就去找村长,我走了,保重。”阿郎点头,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家,这是朝日,而非夕阳。

    风吹来,在山坡上玩的牛郎,忽然看到阿叔的背影在小道上越走越远,他不知为何,有点害怕,害怕叔叔也会跟父亲一样,一去不复返。

    “你看什么?”文轩久久见牛郎没反应,抬起头来,看向小道那远去的背影,放下手中的泥巴,立马起身朝着家里跑去。

    “文轩你去哪,等等我……哎呦!。”牛郎看文轩跑了,立马站了起来,想跟上去,可却踩到了刚刚被丢在地上的湿泥巴,摔了一跤。

    牛郎想叫文轩扶自己一把,可文轩好像没听到一样,一溜烟的跑到家门口,他看到叔母手上拿着的盘子,不仅是饭,还有小小的肉块,想去吃,可脚实在太疼了。

    “叔母对我那么好,肯定会留给我的。”牛郎如是嘀咕着,慢慢的挪动小脚,等待疼痛消退,能勉强走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回到家里,刚刚入屋,便看到文轩将几块肉扔在地上。

    “我不吃,这个不好吃,我要吃鸡,阿娘你去买鸡回来,我就要吃鸡,不然我不吃。”文轩发着小脾气,对着桌子上的饭不理不睬。

    “好好好,阿娘买,待会就去买,晚上咱们吃鸡。”阿珍如实珍宝般将文轩抱在怀里,摸着他的头安慰道。

    牛郎听着吞咽口水,鸡,好久没吃了,可鸡好贵的,阿叔要帮人家干好几天的活才能赚回来,想到此,忍住鸡肉的诱惑开口道:“叔母,鸡肉好贵的,家里还有腊肉,咱们吃腊肉别吃鸡了吧。”

    “哼,你知道什么,野小子,仗着阿郎喜爱你,你有资格跟我们家的事情扯上关系吗,你爱吃不吃,我儿子想吃,就得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