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养条红龙当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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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夜宴(一)

    “赶快走吧,没时间了。”

    诺诺挥手,在发呆的沈醉眼前晃了晃。

    沈醉以前是对诺诺有点偏见的,但这点偏见被好看的手晃来晃去,晃到烟消云散了。

    透过指缝,是一张好看的脸。

    诺诺并不是那种‘一顾倾人城’的美女,用美丽来形容她也许并不合适,更准确的词应该是‘有魅力’。

    她的魅力在于古灵精怪,这对男孩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想要把这个女孩拉进自己的生活,或者,去阅读她的人生,恐怕恺撒是这样想的。

    但沈醉十六岁的身体里却是三十多岁的灵魂。

    所以诺诺的‘魅力’也仅限于让他觉得很可爱。

    “你是来接我的?”

    “没错。”

    “哦。”

    沈醉抱起肩膀,低头打量这个可爱的女孩,目光中带着审视。

    ‘哦’是一个让女孩很不爽的字,看着这个曾经欺负明妃的...当然明妃也愿意被诺诺欺负,他们俩之间是周瑜打黄盖的故事,沈醉几乎能想象诺诺的皮鞭如果落在明妃背上,他那张又爽又痛的脸。

    但明妃总归是被欺负了。

    沈醉打算替明妃出口气...来满足心中的一点恶趣味,而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自己没钱!

    软饭硬吃是门学问,酒红色的头发在阳光里散着好闻的味道。

    无论是高级洗发水还是女孩的体香都抵不过饭菜香,能不能吃饭就靠你了,诺诺,我的人生第一桶金!

    “你上一句话是什么?”沈醉问。

    “你这个人好奇怪。”诺诺说。

    “再上一句?”

    “随地乱扔烟头不好?”她抬起手腕,欧米茄上的银钻在阳光下亮闪闪的。“赶快走吧,我赶时间。”

    ‘老油条’沈醉以前在和客户谈判的时候学会一个道理,对方越急,你就越不用急,但又不能让对方太急,急到不和你谈。

    和女孩相处也是同样道理,一定要拉拉扯扯,简称拉扯,所以...

    “跟你走可以,但是我想先问一个问题。为什么随地乱扔烟头不好?”

    诺诺狐疑的看着沈醉,“你果然是一个奇怪的人。”目光里的潜台词是:这还用问吗,你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她继续道,“随地乱扔会污染环境,别人还要打扫...”

    “总而言之,就是不能把自己的需求或者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对吧?”沈醉笑道。

    “...没错。”诺诺其实根本没想这些,只是随口打趣的一句话,却被沈醉自己给上纲上线了,他总结的好像乱扔烟头是一件道德沦丧的事。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采纳。”沈醉恳切的点了点头,随后从地上捡起刚刚被扔的烟头,一路小跑,丢到了五十米以外的垃圾桶里。

    诺诺对沈醉的印象有些改观了。

    她跟了上去,看到沈醉把烟头丢进垃圾桶里,拍拍他的肩膀说道,“青春期的死小孩一般都有些叛逆,没想到你还蛮听话的嘛。”口气俨然是高年级的学姐。

    “你说的有道理我自然会听,可是我这么听话,你为什么骗我呢?”沈醉问。

    “你说什么?”诺诺眉毛轻挑。

    “我说你为什么骗我?”沈醉又重复了一遍。

    “我骗你什么了?”诺诺皱眉,鼻翼上有俏皮的细纹。

    “来接我的人不是你吧。”

    沈醉做出如此推断,原因有三。

    第一,现在是九月末,如果诺诺已经进入卡塞尔学院,那么她应该在美国。如果她还在上高中,她的家族不可能安排她来接自己。

    第二,就算诺诺已经是卡塞尔学院的人,有事情回到中国。以昂热的性格,绝不会让她单独来,身边应该有卡塞尔学院的人陪同,教授,或者其他专员。

    第三,刚才诺诺看了一次表,明显有些着急。她的性格虽不至于懒散,但也是个在学院遭受入侵时去山顶温泉泡脚的猛人。什么事能让她如此着急呢?

    “八成你是来捣乱的,或许你想给父母或者家族找点麻烦?”沈醉说出了自己的推论。

    诺诺的大眼睛有那么几秒处于呆滞状态。

    “你是混血种?言灵是算命一类的能力?”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沈醉摊摊手。

    “普通人怎么知道混血种这个词?”

    “昂热说的。”

    “昂热是谁?”诺诺问。

    沈醉扫了眼诺诺腰间挂着的法拉利车钥匙,又获取一条信息。

    此刻她还没入学,能开车过来说明已经有了驾照。十八岁,应该是高三,那么明妃现在应该是高二...她不会无证驾驶吧!她好像真能干出来这种事。

    “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沈醉说。

    “这样啊...”诺诺若有所思。

    看来她知道卡塞尔学院...果然是保送生。

    沈醉继续道,“我们好像跑题了,刚刚说到你骗了我,来接我的人不是你吧。”

    “确实不是我。”诺诺单手叉腰,大大方方的承认,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表情。

    沈醉指了指垃圾桶,“刚刚你说随地乱扔烟头不好,原因是,不能把自己的需求或者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那是你说的。”

    “是我说的。但你说了没错,也认同这个道理,你该不会这么健忘吧。”

    “然后呢?”

    “为了改正我的错误而不给别人添麻烦,我从那边颠颠的跑到这边。”沈醉用手指了指刚才扔烟头的地方,“大概有五十米,而你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牺牲我这个陌生人,打乱家里原本的安排,我这个未成年可能会被你拐到几十公里外。无论怎样,你也应该向我道歉吧。”沈醉继续道,“当然你也可以自食其言,无耻的拒绝,我也没法把你怎样。”

    对付熊孩子就得用熊孩子的逻辑打败她,沈醉笑嘻嘻的看着诺诺。

    原来是在这等着我呢,虽然脸长得不错,但真欠揍啊。

    诺诺皓白的拳头捏的紧紧的,漂亮的脸蛋涨的像嫣红的苹果。

    话是拦路虎,她被沈醉用话逼到这个份儿上...

    “对...不起。”最后两个字卡在喉咙里还没有出来,就被沈醉抬手阻止了。

    “青春期的死小孩一般都有些叛逆,没想到你还蛮听话的嘛。”沈醉重复了一遍诺诺的台词。

    这个该死的家伙...

    “道歉就免了,如果道歉有用的话世界上还要警察干嘛,来点实际性的补偿吧。”

    不是你说要道歉的吗!

    “你想干嘛?”诺诺问。

    沈醉的拇指和食指搓了搓,“很简单,把你身上的钱都给我就行了,我这人宰相肚里能撑船,不会和小女孩计较。”

    诺诺忽然笑了,像夏天里一夜盛放的花。

    “可以哦。”诺诺从牛仔裤里掏出两张一百,一张五十,还有一个钢镚,递给沈醉。

    沈醉一愣,他没有接,因为这看起来像是侮辱。

    “打发叫花子呢,二百五十一?你咋不直接给我二百五呢,我说的是所有的钱!”他恶狠狠的语气仿佛一个强盗在打劫。

    “这就是我所有的钱。”诺诺委屈巴巴的说道,她的大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

    “扫码转账也行。”

    “什么是扫码转账?”

    沈醉一拍脑门,这个时代还没有移动支付。

    他半信半疑的指了指诺诺腰间,“开法拉利的人身上会只有二百五十一?”

    盛放的花笑的更灿烂了。

    “我出门不带钱啊。我是青春期的死小孩啊,肯定是叛逆的偷开家里的车。”诺诺把钱揣回兜里,取下法拉利的车钥匙递给沈醉,“这个你拿去好了,我可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牺牲了你这个陌生人啊,这个就当赔礼吧。”

    沈醉看着在诺诺手里晃悠悠的红色车钥匙,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

    半晌,他掏出一根烟,惆怅的望向远方的天空。

    诺诺报了被盗用台词的一箭之仇。扳回一局的她心情大好。

    沈醉蹲在路边刚抽了一口,决定道,“我跟你走。”

    并非沈醉对诺诺有什么感觉,既然现在从她身上搞不到钱,不如投资这个‘埃及艳后’,凯撒大帝的枕边人。

    凯撒·加图索可是真金主。

    沈醉到了仕兰中学一定要和路明非搞好关系,虽然他不想参与龙族的事,但以防万一...关键时刻明非兄还是很给力的,当他兄弟是真能保命啊。

    不过俗话说得好,亲兄弟也得明算账,将来说不准他就得推开明非兄的脸,和他你推我搡的争夺凯撒大腿的归属权,诺诺对自己争夺凯撒第一顺位舔狗的位置很有帮助,这个女孩有着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你都猜到了我不是接你的人,怎么又愿意走了?”诺诺疑惑道。

    “对我来说没差,跟你走我是‘上当受骗’,不如让你称心如意对付家里。”

    诺诺忽然又不想走了。

    或许是沈醉让她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些幼稚,或许是她自己发觉这么做什么也改变不了。

    女孩的心就像盛夏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去,诡计多端。

    “家里来接你的人应该快到了,其实你可以管他们要钱。”诺诺蹲在沈醉旁边。

    “我可不想欠他们人情,人情总归是要还的,因为钱欠你们家那些人的人情,划不来。”沈醉说。

    “你真的很缺钱?”

    “不然呢,”沈醉呼出一口烟,扫了一眼蹲在旁边的诺诺。女孩的胳膊直直的伸向前,架在自己一双膝盖上,白皙的耀眼。“你的欧米茄手表不错。”

    确实很耀眼,不过沈醉看的是诺诺手腕上,镶嵌在表圈里的亮钻。

    “你有点无耻了...”诺诺撇了沈醉一眼。

    “确实,”沈醉说,“我只说要钱,没说要东西。刚刚那二百五十一呢,拿来...别给我二百五,要二百五十一!”

    沈醉把钱揣在兜里,诺诺看他的眼神有点无语。

    “你这个人...蛮有意思的。”

    “还行吧。”

    ......

    烟头再一次被沈醉随手弹飞。

    “你刚刚...”

    “我现在才想明白,对于普通人来说,烟头扔在哪儿其实无所谓,就像城市搞面子工程,不会有人在意的。”沈醉对诺诺认真道,“但对于环卫工人来说可就不一样了,如果街道一尘不染,他们就会失去工作,如果失去工作,家里的老人怎么办,孩子怎么办,那我岂不成了一个罪人。所以我只能把自己的道德标准降得低一些,做些力所能及的善事,牺牲小我,成全大我,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你还真能说啊,乱扔烟头竟然是力所能及的善事。明明长了一张高冷脸,说话却像个八婆...”诺诺忍不住打断道。

    诶?

    我现在的脸,是楚子航那种禁欲高冷型的吗?沈醉心中暗爽。

    “这算是夸奖吗?”

    “...”

    “有一点你说对了,确实我自己的事不该把你牵扯进来。这样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诺诺说。

    “不听不听,女孩的秘密最麻烦了。”沈醉捂住耳朵。

    “不是我的,是我听到家族关于你的讨论。”

    “那我就更不能听了。”

    “为什么?”

    “美人恩重,小生难以消受。”

    “说人话。”诺诺问,“你刚刚不是还想要我的手表吗,现在怎么连一句话都不敢听?”

    “好吧,”沈醉叹了口气,“要你手表只是一个玩笑,管你要钱是真的。要钱,自然是因为钱对你来说无所谓。但如果从你这知道你家里的秘密,则是另一码事。”

    “你还挺讲原则的嘛,”诺诺重新端量面前这个男孩,“不过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也只听到了只言片语,用一些小手段才了解了你的信息。他们认为秘党委托过来的人很麻烦,是个烫手山芋,但又不能不管,所以决定委托一些愿意跟家族亲近的商人来照看你。我就知道这么多,这下我们两清了。”

    “好,很有用,多谢。”沈醉说。

    航站楼前的旅客行色匆匆,路上不时有鸣笛声响起。

    机场前永远有拎着行李箱跑着赶飞机的旅客,他们无暇停下,欣赏天空的云和风中的花,所有人像蚂蚁一样熙熙攘攘,不停的奔向一个又一个目的地。

    终点是什么呢?沈醉这样过了十年,发觉终点不过是死亡罢了。

    在这个喧闹嘈杂的世界,能蹲在路边无所事事的抽根烟,身边佳人相伴,颇有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快意。

    沈醉坐在佳人的身旁扭扭捏捏,他刚才厚颜无耻的提出要去诺诺的敞篷法拉利里歇歇脚,现在才发现,跑车的座椅并没有那么舒服,比自己的大众差了十万八千里。

    路过的行人时不时把目光投向这对奇怪的男孩女孩,心里猜测他们是什么关系。

    男孩干净明媚仿佛晨光,女孩悠闲懒散如同晚风,他们的动作几乎一致,把胳膊搭在车门上,一个人看着东边的天空,一个人看着西边的天空,默然无语。

    “你讨厌这样吗?”沈醉问。

    “讨厌什么?”诺诺说。

    “尴尬的沉默。很多人觉得只有不停的说废话,气氛才不会尴尬,但如果你知道对方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就能享受这宁静的片刻,我很享受刚刚的沉默。”沈醉继续说,“可能我要重新认识你了,诺诺,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

    “这听起来像是告白的前奏。”诺诺轻笑。

    “介意交个朋友吗?好兄弟的那种。”

    “陈墨瞳。”女孩伸出手,洒脱至极。

    ......

    ......

    苏晓樯用手提了提自己的胸,绛紫色的晚礼服被高高撑起。

    因为要配露肩的晚礼服,她第一次穿这种款式的内衣,很不舒服。

    今天她经历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撒娇对老爹无效,第一次站在风中等人。

    锦衣玉食不足以形容她过去十六年的生活,只要想要就没有得不到东西,苏晓樯可以过的随心所欲的原因是她有一个做煤矿生意的老爹。

    苏晓樯以前也参加过老爹的饭局,老爹永远坐在主位,在外他霸气的挥斥方遒,在家却总是对她笑眯眯的,恨不得天天把这个宝贝女儿捧在手心里。

    “不行。”

    今天下午是老爹第一次对她说不行,印象里也是老爹第一次对她露出严肃的表情,“今晚的客人很重要,晚宴你必须参加。”

    过去的十六年里,她一直不知道‘讨好’如何写,眉梢间都跳动着骄傲,今天终于看懂了这两个字的笔划。

    委屈渐渐填满女孩的心,她觉得自己不是不懂事,只是生活不需要她懂事。

    她抓了抓自己的胳膊,好像被蚊子叮了,她低头看一眼有些红肿的地方,更委屈了。

    苏晓樯瞥了眼身旁穿着西服,拧着眉毛的老爹,老爹看上去有些不耐,妈妈怀里捧着鲜花,轻抚老爹的后背。

    三人站在红毯上,红毯旁摆着两列精致的花篮,红毯尽头是像欧洲古堡一样,金碧辉煌的饭店—亚特兰蒂斯。

    亚特兰蒂斯是一个开在郊外的饭店,能在盖起一座五星级宾馆的土地上,只建一座饭店,可以想象它的豪奢,夜色浓郁,亚特兰蒂斯却亮的耀眼,仿佛一座行宫,等待皇帝的降临。

    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苏晓樯的父亲经常在这吃饭。

    吃饭容易,包场不易,但今天亚特兰蒂斯还是被人包场了,她的父亲以煤炭生意起家,做这种生意的人在黑白两道都有着极大势力。

    但他的极大势力在陈家面前就是池塘里的一滴水,所以面对连陈家都强调了要‘格外尊重’的客人,他不得不以‘谦卑’的态度去面对,哪怕对方只是一个少年。

    一辆黑色的宝马7系停在红毯前。

    苏晓樯的心狠狠的抽动了一下,父亲需要以如此‘谦卑’的态度去面对的,竟然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年,少年有着好看的眉眼,身上随意的白色T恤和自己昂贵的晚礼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面对少年的随意,她觉得自己的精心打扮就像小丑一样刺眼。

    第一次见面,少年就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方式,狠狠碾碎了一颗骄傲了十六年的少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