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鲜能知味也
“四哥,布朗克说想去京城最热闹的地方玩,可你也知道,我这米利坚国的话说的不是很厉害,正常的交流还是可以的,但是要介绍我们国家的特色,还是有些吃力。”
布朗克很喜欢京城的事务,对许多东西感到新奇,有时候逛着逛着就会来一句:“what'sthis。”
有时候他还答的上来,可有时候就卡住了。
特别在做日的时候,他突然跟他说:“washroom”
他尴尬了好一会儿,后来经过交流才知道他要更衣。
“若你也不会,只能贴一张告示。”男人冷眸微转。毕竟这个米利坚的语言他也不会。
这边四爷为了米利坚的使者费脑。
那边唐让嚼劲脑汁的看着这些个不大认识的字。
延禧宫内,唐让坐着端正,形式到位的坐在圆凳上,聚精会神的看着手里的书。
过了几分钟,她好像有点苦恼,那姿势也由原来的端正到这会儿的颓废。
甚至还一边敲着脑壳子,一边叹喈着三百年前的文字为何这么难。
但为了要给弘历做个榜样,她还是颓废着挺立身子,全神贯注的盯着书上的字。
虽然很多不认识,但为了弘历,她还是非常认真的把下面这一段话支支吾吾读了一遍。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这个什么者过之,什么者不及也。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也,我知之矣:什么什么什么之,什么什么什么不及也。人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也,什么什么知什么也。”
虽然一句话也没多少字,但是她却读的大汗淋漓。
这件事比干架还难啊。
“算了。”直接废弃的唐让顿时如一摊烂泥躺在案桌上。
“读书可谓不是捷径,唐让,要不考虑考虑朕的提议。”男人一身便服月华如练,直直吸引着唐让的眼球。
唐让有那么一瞬间要沦陷的感觉。
不过,她又其实个为色所迷的硬骨头。
一想到是这,她重新鼓起了勇气,将书翻过去盖了起来。
“今日到这就算了,明日我继续读。”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你若不懂可以问朕。”
“四大爷,你叫一个理科生被书,是不是太为难我了。”其实她连一个正牌的理科生都算不上,最多只能算是会算数出类拔萃的兵。
“朕不为难你,朕找你有事。”他要与布朗克还有十七弟出宫游玩,知道她喜好出宫,所以过来问问。
男人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左手顺势的搂过唐让的腰肢,那温柔的气息带着三分挑逗在她耳边挠痒痒。
唐让嘶的一声正要避开,就见男人深深然道:“出宫,可要一起。”
“一起。”唐让喜出望外,这回答着,一转头,红唇上悄然一热,这才发现自己应对过激,自己的唇正准确无误的跟男人的唇紧贴在一处。
她惊愕的正要移开,就见男人的大掌扣在她的后脑勺上。贪恋,享受,在她唇边徘徊。
“嗯……”她好像每一次都会有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