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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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痴心妄想多情种,金蝶贝珠送佳人

    太阳缓慢的潜入西方蜿蜒的山脊,落日余晖从橙红色渐渐变成紫红色,看起来像是甜的,但鸟儿们并不关心云彩的味道,它们累了,想回到温暖的巢里,和伴侣或是雏鸟安安稳稳的踏踏实实的睡一觉。

    堇国领域地势比较高,山区居多,虽然已经快到孟夏时节了,太阳落山以后,温度就会迅速下降,昼夜温差非常大。

    此时在京都太平城中,一位女灵修士正在等待着一场约会,为了这次约会,她画了最精致的妆容,穿着最满意的那条浅绿色的裙子,她想打扮的清爽些,不想让对方觉得自己是轻浮的女人,不能太过美艳。

    她站起身来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桌子上那件黑色的长袍,时间差不多了,她心里默默地说。

    双手将黑袍抖开,轻轻地把自己裹进里面,推门走了出去。

    天色刚刚暗下来,她出了院子低头走着,虽然路上人不多,可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也不敢抬头,就这样一直走远了。

    这时一个身材消瘦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束新鲜的兰花,从墙角探出半个身子来左右张望一下,然后悄悄地向女灵修的方向追去。

    黑袍女灵修穿过几个街道,来到一座庄园门口,轻轻叩门,不一会儿里面有人开了门,小声说了几句话,她就向里面走去。

    那个身材消瘦的男人一路尾随到此,正看见她进门去,门上悬挂一块匾额,上写“大金驻外公使馆”。

    他将手中的兰花摔在地上,又用力踩踏几脚,口中骂道:

    “我赵六苦苦追求你五年,你对我爱答不理,没想到你背地里竟然是个崇金媚外的人,我真是瞎了眼!”

    骂完之后心中又泛起一股悲伤之意,看到路口恰好有一家小酒馆,摸了摸兜里仅有的几个铜钱,他心想今天就狠狠的醉一场吧,于是大步走了进去。

    此刻公使馆里面备下了一桌精致的小菜,桌前二人对坐,前来赴约的女灵修吴倩文此刻已经喝了两杯热酒,脸颊稍有些红润,那黑袍也早脱了,里面淡绿色的裙子将她的身材修饰的恰到好处,多一分嫌胖少一分嫌瘦。

    对面坐的是金国使节孙念祖,他穿了一身宽松的白袍,面含微笑,眉眼间带着一些得意之色,目光一直在吴倩文身上流连不止,北方的女子普遍身材高大,性格爽朗,自有一种与中原地区的女子截然不同的韵味。修灵士身上特有的高贵气质更让孙念祖着迷不已,有几个普通人能和女修士幽会呢。

    吴倩文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的锦囊,轻轻放在桌上,里面装着一颗硕大的珍珠,散发着几分宝气珠光,吴倩文轻声说道:

    “白天在拍卖行里人多,我不好驳了公子的颜面,所以暂时收下了,此物太过贵重了,我不能要,所以还请孙公子收回去吧!”

    说完将珍珠拖在手心里向孙念祖递过去。

    孙念祖看看眼前这如凝脂一般的柔夷,又看看粉面桃花的吴倩文,心中早已经垂涎不已,他微笑说道:

    “吴姑娘,你这可是为难我了,我来到堇国三日,形形色色的人可见了不少,能配得上这颗金蝶贝珠的只有姑娘一人,如果你不要它,让我到哪里再找一个一模一样的美人来配它呢?”

    吴倩文听了这话不禁娇躯微震,她虽然早就成了灵修士,但自幼家境贫苦,只会埋头修练灵界力,到今年不过刚满二十三岁,属于情窦晚开。孙念祖本就极好女色,在金国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三两句言语撩拨,就能将她哄得春心荡漾。

    吴倩文又羞又喜,借着三分酒力,与孙念祖四目相望,只见这白袍公子皮肤白皙,唇红齿白,与寻常堇国男子的粗犷大为不同,让人越看越喜欢,她悠悠的说道:

    “公子谬赞了,我不过是个普通的小女子,孙公子贵为金国使节,相必出身名门世家,不知道娶了哪位公主?”

    孙念祖听到这话,心道:金子永远不会白花,今晚这姑娘算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

    赵六点了两个最便宜的冷菜,喝了几碗劣质的私酿酒,坐在小酒馆的二楼,醉眼朦朦的望向窗外高大的公使馆,黝黑的围墙里面隐约能看到一点灯光。

    口中喃喃道:“倩文妹妹你怎么能那么傻,狡猾的金人只会欺骗你!花言巧语可千万不能信啊!”念及此处不禁又留下两行热泪。

    这时酒馆楼下有一对卖唱的父女,有客人花钱点了一首小曲儿,拿琴的父亲是个瞎子,摸索到琴弦,轻抚几下,曲调悠扬,隐隐约约能传到二楼,那穿着红裙的女儿接着开口唱道:

    “雨儿落了泪,不知为了谁,轻轻地哼唱,深深的心碎,深深的凝望,慢慢的回味,可怜我心为了谁,唱山歌嘞,你在等着谁,唱歌给谁听,唱山歌嘞,唱山歌,等待有情人。

    雨儿落了泪,雨儿落了泪,不知为了谁,轻轻地哼唱,深深的心碎,深深的凝望,慢慢的回味,可怜我心为了谁,唱山歌嘞,唱山歌……”

    赵六听闻此曲,正合了自己心中意境,不禁更加伤感起来。想我赵六虽然是一介草民,身无长物,但我对文倩妹妹的爱慕之情真是刻骨铭心,天地可鉴。

    从五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你,这五年中无数个深夜里我思念辗转,你的容颜时刻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你结成金丹,站在高高的红马车上,头带紫堇花环,脸上散发出迷人光彩,你笑着不停的向我挥手,全镇的人都来了,祝贺你成了我们高陌镇第一位真正的灵修士,我在拥挤的人群中为你欢呼直到声嘶力竭,为你鼓掌直到掌心充血,我不知疲倦的追逐着那辆红马车,你就是我的女神,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你,我愿意为你复出我的一切……

    这高粱酒好苦啊,我的心比这酒还要苦,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你对我没有一丁点的情意呢,为了给你买灵石我吃了一年的粗粮,为了给你最新鲜的兰花我爬了无数次的望神山,我知道我给你的并不多,但那是我的全部啊,难道感情真的要用金币来衡量吗?我好恨!

    我恨我的无能,我恨我的贫穷,我恨这段可笑的感情,我恨这个世界,我恨你,我恨你!

    赵六喝醉了,他踉踉跄跄的往城外走去,他想回到他租的那间小屋,里面有一张旧床可以让他躺下来。可是夜里的凉风激发了残余在肚子里的酒力,他感到一阵眩晕,直挺挺的摔倒在路边,浑身没有一丝力气,他蜷缩起来,像一条流浪的野狗。

    又过了一个时辰,吴倩文裹着长长的黑袍走出公使馆,她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颊,拉低了帽檐儿低头快步往回走去,刚转过一个街角,就看见地上蜷缩着一个瘦小的男人,虽然看不到容貌,但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

    吴倩文心道:相必是个伤心之人,夜风寒凉,我帮帮他吧。此时夜已深沉,她看了看四下无人,就将身上那件黑色长袍脱下来盖在了那男子身上。

    轻轻的说道:

    “希望你过了今晚,再遇皆是良人。”

    东方刚见一丝白光,白桦树尖上的鸟巢里,灰喜鹊把嘴巴藏在翅膀下保暖,它眨了一下眼,知道天要亮了,却不想动弹,想着再眯一会儿。

    堇国的早晨真凉啊,一个年老的乞丐在草堆里醒来,他摸了摸口袋里还有馍,看来今天不必担忧。他想着走动一下,身子就没那么冷了吧,于是来到街上,漫无目的的走。不久就看到了裹着黑袍缩成一团的赵六。

    真是一件好袍子,是用上好的灵羊线织的吧?他想。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天神保佑我了,兜里有馍,还拾了一件好衣裳。

    年轻的巡查兵一脚踢在赵六的背上,呵斥道:

    “天神抛弃的酒鬼,滚出太平城去!”

    赵六吃痛醒来,他下意识的跪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说道:

    “官爷息怒,官爷息怒”

    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没人多看他一眼。这不是他第一次被打,他知道只要跪下认错就会没事。

    他出了城很快就到了租住的小屋子,早已口渴难耐,于是喝了一大碗凉水,此时才发现有一颗门牙松动了,稍一用力就拔了下来,口中立刻咸津津的,流了许多血出来。

    赵六在木床上躺了半日,心里越发难受,挣扎了许久,终于下定决心,于是穿好衣服,又往太平城里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