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诚与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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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项目部的问题

    江城工程局公司在项目上遇到了麻烦。

    前两天领导和一些部门负责人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处理事情,就是因为遇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公司承揽项目,在项目所在地一般会成立项目部,刻制项目部的章子,名称就为某某项目部。一般在业务往来中就会用项目部的章子代替公司公章。这在平时没有问题,一遇到纠纷就会有很多麻烦。比如合同主体是谁,这直接牵扯到合同效力。

    公司为了扩大盈利渠道,在江城周边的城市承揽了一些地产项目,其中最大规模的位于江诚的卫星城临城。中心城市地产价格上涨,卫星城临城水涨船高。有开发商开发大宗土地,江城工程局公司作为一级承包商承揽了大量的工程。然后在那里设立了项目部,刻的章子就叫江城工程局公司临城项目部,问题就出在这章子上。

    公司资金不够,向临城城商行申请了一笔贷款,刚好赶上国家对地产项目的资金限制:要求城商行对地产项目的放贷比例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临城城商行就已临城项目部不是适格合同主体为由,否认合同效力,拒绝放款,因为贷款合同上用的是项目部的章子。

    资金周转不开,公司需要这笔钱推进临城的项目,不然进度延缓可能面临着甲方爸爸的天价索赔,问题就会变得更加棘手。

    领导调查回来,当天就连夜组织法务部、财务部和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开会,要求两天内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法律纠纷的事情,主要任务还是还是在法务部身上。

    第二天,乔娇就组织法务部开集体会议,让几个主管发表意见。

    洪范政首先发言:“临城城商行不放款的原因大家都知道,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他们现在的理由主要是项目部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所以合同无效。内行人都知道,工程建筑领域用项目部章子签订各种合同是惯例,类似的纠纷也不少,是否认定合同效力在实践中也五花八门。我们现在应该检索各种对我们有利的案例,总结用来支撑我们合同有效的论点。”

    其他几个主管也相继发了言,内容大同小异。

    “其他人还有什么意见?”乔娇最后问道。

    “我有。”江诚主动举手要发言。大家都比较惊讶,在这样重要的事情上一个“新人”能有什么意见。虽然江诚入职也有小一年了,但是因为大家的工作年限都比较长,他仍旧只能算是一个“新人”。

    “说一下吧。”乔娇回应。

    江诚清了清嗓子,开始发言:“我认为我们的重点不能放在项目部的主体资格上,这样就掉进去了。不管是民法还是其他部门法,没有哪部法律明确承认项目部资格的。我们可以直接主张贷款协议是在江城工程局公司和临城银行之间成立且生效的,而且合同中并没有对用章有特别规定。我们应该收集合同签订前工程局公司和临城银行之间立约准备的文件材料、往来函件甚至是电话记录、聊天信息,来证明临江银行清除地知道,他们的合同对手方是我们公司,而不是临城项目部,双方有明确的合意,有约即守。我认为我们的重点应该在以上材料的收集上。”

    关于项目部资格方面的发言,江诚的发言没有什么特殊,学法律的知道。但是江诚后半部分的发言确实让在座的前辈暗自称赞,这小伙有头脑,逻辑清晰,是块好料。

    乔娇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问道:“谁还要补充?”

    没有人说话。乔娇吩咐道:“洪范政和江城一会儿留下,其他的人先散了吧。”大家起身离开,留下了江诚和他师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