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摆烂开始的游戏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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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复杂

    虽然方林说自己要当二把手,来辅佐彭莱。但在他加入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得由他过手一遍。

    彭莱也知道了什么才叫“专业”。

    按照方林的意思,彭莱成立了一个游戏工作室,全名是蓬莱岛游戏工作室。工作室标志是一座浮在半空的蓬莱岛。

    工作室的场地是向学校申请的,在教学东楼的北侧二楼,是一个100平米的教室。

    学校能这么大方,主要是3个原因。1是学校本身实力强;2是学校支持学生能多方面发展,比如参加社团、竞赛,组建游戏工作室也是这一方面;3则是彭莱申请时,桥梁建造师取得的成绩起了作用。

    “现在很多游戏大厂,他们都是从大学的工作室开始做起的。比如米游社的罗浩和小伟哥。”

    方林如是说道。

    两人花了一整天,收拾打扫了教室。

    彭莱身为老板,掏了几千,买了些盆栽装饰教室,还有六张办公桌——教室里原来都是书桌。

    至于为什么是六张办公桌,那是考虑到了之后工作室得补充人手。

    彭莱以为现在最需要的是游戏方面的人才,方林却告诉他:“我们需要有人来管理财务。”

    “我们工作室才刚起步,虽然你现在有20多万,足够维持一段时间了。但是我们必须要保持良好的财政状况。你去办一张银行卡,当作我们工作室的账户。以后工作室的支出和收入都要收到这个账户上,包括工资、办公用品等费用。”

    彭莱看着方林认真的表情,点了点头。

    但是事情好像有点偏离了他的想象。

    “我一开始不是只想做个斗地主游戏吗?怎么现在工作室都成立了?”

    虽然感觉哪里不对,但是彭莱还是懒得多想。毕竟事情都是方林在忙,如果说算了,感觉会伤了感情。

    方林有个玩民乐的朋友,欢乐斗地主bgm后期的工作就交给他,费用的话3000多。

    温晓曼那边,彭莱也打了电话简单说了。

    彭莱起初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是麻烦人家帮忙,后面又说不用。他有种当渣男的感觉。

    温晓曼倒是有些开心:“那行,之后有什么事的话,再来找我。”

    她最近和一个学长聊的挺开心,加上最近作业比较多,也没时间给彭莱改曲子。本来还想找时间和彭莱说的,这下刚好。

    这个学长是温晓曼在社团上认识,他也是音乐社的。虽然温晓曼还没正式加入音乐社,但是作为音乐系的学生,精通多种乐器,加上和一些学长学姐关系好,面试社团就是走过场而已。

    说起社团,这周日就是“百团大战”了,也就是一年一度的全校社团招新活动。

    学校没有限制学生参加社团的个数,也就是说只要你有精力,你可以每个社团都参加一遍。

    但其实这是不可能的,学校有六大社团——三维设计协会、音乐社、电子竞技协会、动漫社、青鸟(志愿者社团)、游戏设计协会……每个星期,这些大社团都会组织社员活动,而且都需要点名,多次没到就会被开除社团。

    彭莱还没想好参加什么社团,虽然温晓曼推荐他参加音乐社,但是他什么乐器都不懂。

    社团招新时:“同学,看一下我们社团,妹子多、福利好、活动丰富。”

    社团面试时:“这位同学,请问你为什么要参加我的社团。加入社团后有什么计划?你有什么技能……”

    彭莱想了想自己前世的社团经历,身体下意识地抖了抖,简直跟找工作一样。

    “还是找个小社团吧。”

    彭莱咸鱼地想着。小社团基本没什么面试,报名就能参加,就比如诗歌协会。

    这两天,彭莱换了个操场晨跑,因为他前天打算去操场跑步时看到温晓曼和一个男生一起跑步,有说有笑的。

    不当电灯泡、不当舔狗。

    彭莱很有自觉。

    不过有一说一,晨跑还真挺好。彭莱这几天感觉身体好了不少,跑步时也没怎么喘气。

    秋天早上有点冷,彭莱是易出汗体质。又加上他去的那个操场离宿舍比较远,懒得回去换身衣服,所以这几天出来晨跑,会在书包里备上一条干毛巾。

    盘腿坐在塑胶跑道上,彭莱拿出毛巾擦着额头、脖颈上的汗。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面前跑过,留下好闻的香气。

    “这个人好像是游戏音乐鉴赏课上的?没想到她也来晨跑啊。要不要打招呼呢?”

    彭莱望着逐渐远去的背景,若有所思。

    “还是算了吧,我给人家的印象还挺差的。我不能因为人家女生好看,就想上去献殷勤吧。”

    彭莱自嘲道,休息了一会儿,起身在打卡机上刷了卡,背着书包像食堂走去。

    “那个人叫彭莱吧。不是说天天下午起床,不去上课吗?怎么还会晨跑。”

    谭亦涵记性很好,自然认出了他。不过也没多想,就把这事抛到脑后。

    ……

    早饭是一碗咸豆腐脑配上1个肉包、1根油条。

    每次做完运动,彭莱就想吃点咸的。

    就在他刚坐下,就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喊他——“彭莱。”

    “嗯?”

    彭莱回头看去,是温晓曼,她旁边还坐着一个男生。

    “早上好啊。”

    虽然有点不想,但基本的礼貌还是需要的,彭莱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这几天都没见你出来晨跑,是不是又偷懒了?”

    温晓曼嘟着嘴,红润的脸,显得十分可爱。

    “没有啊,我是看西操场那边环境更好,就去那边晨跑了。”

    彭莱挠了挠头,看了眼旁边的男生,有些尴尬地说道。

    “这旁边的是她的男朋友,和前世一样啊,只是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认识了。”

    彭莱在心里想到,前世毕业晚会上彭莱见过他,和温晓曼合奏了一首钢琴曲。他不知道曲子叫什么,只记得很温柔很好听、台下起哄的声音很大——“亲一个、亲一个……”

    “这样啊,那还挺好。我们也打算明天去那边跑步。音乐学院的教室就在西操场那边,学长的宿舍楼离那边也近。到时候一起跑步咋样?”

    温晓曼微笑着说道。

    “可能我明天有点事。其实我挺喜欢一个人的,不习惯和别人在一起。比如吃饭、学习、跑步这样。”

    彭莱有些受不了了,坦言道。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宅男,不善言辞,讨厌和别人尤其是女生说话。每次和女生相处,他就浑身难受。

    “哦,这样啊。那就算了。”

    温晓曼还是保持着微笑,但是情绪却沉了下去。

    “抱歉,有点失态了。我是觉得你们俩情侣,找我跑步当电灯泡,不合适吧。”

    彭莱说完,也没胃口吃饭了。去食堂旁边买了个面包,就往教室走去。

    “晓曼,这……”

    宁翰墨也没见过这么低情商的,一时竟不知怎么安慰对方。

    “还好啦,我觉得他是误会了什么……”

    温晓曼心里有些难受,又不知道为什么。

    其实彭莱说的没错,她和宁翰墨之间互有好感。虽然还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彭莱如果一起来跑步,他确实是个电灯泡。

    “都这样子了,我为什么还要邀请他来跑步,难道我是个海王吗?”

    温晓曼在心里想到。

    “我这邀请应该只是客套,他应该能看出来吧。为什么彭莱反应这么大,而我感觉心里还有点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