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靖执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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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明日上坟,登门祭酒

    那个白发男人笑吟吟坐在门槛上,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或许所有人都想过眼前此景,或许所有人都不敢去想,但除夕这天他真的回来了,风雪归人。

    秦芳痴痴看着瑰流,自家儿子好像比上次见面更魁梧了,这一路该说是磨砺还是磨难呢?但他真的做到了,从一个声色犬马的废材太子变成武评第十的大宗师,便是天下人再不愿相信,但他们不得不捏鼻子承认,那个天下第一大的纨绔,练武练出来个了不起的名堂,竟然能和白衣拳仙对敌且位于不败之地。

    就如次次离家万里后返乡,瑰流第一眼便看向自己的妹妹,即便她此刻已经心如止水,但他还是看见了她不曾有过的失态。

    “剑南烧春给我留了吧?”瑰流对她笑道。

    瑰清犹豫一下,冷淡道:“干嘛要给你留?”

    狐媚子悄悄拽了拽她的袖子,就连瑰启都以为是自家女儿又在耍性子了,桃枝的脸色更是微微冰冷,唯有秦芳和瑰流,一个温柔笑着不说话,一个不知不觉红了眼眶。

    曾有那么一天,秦芳找到瑰清,说了很多很多掏心窝子的话,待秦芳离开后悄悄折返回来,便看见自家女儿坐在亭子里,深深埋头。

    有些深情是默默的,润物细无声,不知不觉流淌进那颗冰冷地把一切拒之门外的内心。

    对瑰流来讲,什么最可怕?不是当年在青钱城差点被酒痴打死,而是怕自己用命护住的剑南烧春,她一口也不喝。就好像当年送出去的镯子,整整三年的心血,却被她摔的粉碎。

    瑰流笑着看向瑰启,“爹,怎么感觉你又胖了?”

    随即恍然大悟,“我懂了,原来是没人和您老人家抢肉吃啊。”

    “那正好,儿子回来了。”

    很轻很轻的一句话,但是打在瑰启心上很重很重。“臭小子。”这个头发已经花白不成样子的男人低头揉了揉眼睛,自言自语:“哪来这么大风沙......“

    猛地拍桌,滚烫汁水溅出火锅,瑰启高声道:“愣着干什么?赶紧入桌!”

    秦芳忽然皱皱眉,语气陡然冰冷,“姒之呢?”

    瑰流半截身子向门外探去,悠悠道:“我娘都生气了,还不进来?”

    在场所有人只见瑰流身子踉跄一下,好像是......被踹了一脚?

    然后有个美人评上真正国色天香的女子出现在瑰流身边,一身雪白和瑰流如出一辙,胸前捧着一只圆滚滚的白猫,气质不落俗尘。那双妖艳美丽的鲜红眼眸平添了几分妖娆之感。

    她将白猫放下,不难看出她很紧张,但是作为豪阀世家的女子,她自有大家气度,从容不迫对众人施了个万福。

    秦芳长呼出一口气。拍拍胸脯,“吓死娘了,娘还以为你和姒之吵架了,然后你自己一个人跑回来过年了。”

    瑰流眨了眨眼睛,怎么感觉这话说的有点不对味呢?

    秦芳像是能洞察他心思一样,微笑道:“要真是那样的话,你也就不用回来过年了。”

    瑰流扯扯嘴角,好一个女尊男卑的家庭,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要怪就怪自己有个不争气的爹,要是爹的地位比娘高,那么做儿子的自然跟着水涨船高。

    圆桌本就不大,忽然又挤进来两个人,所以略显拥挤,但却更显出了年味。

    瑰流早早就看准火锅里一块即将熟透的牛肉,刚从秦芳手中接过筷子,像是捕鱼猛地扎下,速度之快,瑰启根本反应不过来,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下锅的牛肉被瑰流塞入嘴中。

    瑰流一口咽下,哈哈大笑,“上酒!”

    因今日是除夕,家家吃团圆饭,所以宫女该回家的都回家,这也是大靖王朝开一代风气之先河。桌子上不知不觉没有酒了,除了瑰清一人独饮的那坛剑南烧春,秦芳站起身说道:“我去拿酒。”

    “还剩半坛,中午不用喝那么多酒。”

    说这句话的不是别人,偏偏是整日酗酒的瑰清。

    在瑰流的诧异目光下,瑰清把剑南烧春推到他面前。

    知道自己这个妹妹从来都是仰头豪饮,瑰流受宠若惊之余打趣道:“不嫌弃我啊?”

    话音刚落,瑰清又递给他一个杯子。

    “当然嫌弃你,但你不许嫌弃我。”

    瑰流愣住了,瑰清已经主动起身给他倒酒。

    二人共饮半坛剑南烧春。

    恰有一阵寒风卷帘吹进,瑰流立马低头揉揉发红的眼睛,轻声呢喃:“眼睛进沙子了......”

    永霜十六年开春以来,这天除夕迎来一场久违小雪。

    小雪静静的落,京城悄悄染白。吃过团圆饭,离晚上的年夜饭和群臣大宴还有好几个时辰,秦芳把王姒之和轻雪留下收拾碗筷,瑰流便揉着发撑大的肚子和三个丫鬟回宫赏雪去了。

    走在小雪消融的青石板路上,左手牵桃枝右手牵金栀,瑰流借着些酒力轻声念道:“渺万里曾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桃枝笑了笑,柔声道:“道逢捕雁者获一雁,杀之矣,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瑰流任凭她那双纤纤玉手伸入衣襟,自顾自说道:“当年我一个人走了很久很久的路去陇州,在那里海边滩涂我碰见了一个捕雁人,说起来有些好笑,还是他教我唱会这首词。”

    回忆起从前,瑰流眼神恍惚,轻声道:“那段日子很想家,又不敢想家,每天只有念这首词的时候心才能宁静下来,一晃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记得当初还在陇州青楼听过歌姬唱这首词,先不说唱功如何,而是听者有故事。”

    桃枝笑问道:“什么故事?”

    瑰流没有笑,手指用力狠狠弹她的眉心,语气有些冰冷,“明知还故问。如果那个时候你在霜花城死了,我一定会把你忘得干干净净,一定一定。生死相依,去他娘的。”

    金栀一脸漫不经心,瑰流忽然用力掐了掐她的腰肢,“说她没说你是吧?我对桃枝说的话,你也给我好好听着。若是再让我这个当主子的操心,我就狠狠罚你。”

    桃枝那双侵入的手始终没有安分,顺势摸到瑰流温暖有力的胸膛,作为天下数一数二的杀人武人,她极为熟悉气息流转,悄悄摸准某处之后,她眯起眼睛,微微用力按下。

    瑰流当即身子一僵,然后便觉腿软无力,幸亏得金栀搀扶才没有倒下。

    “殿下虽然儒释道气运傍身,体魄却脆如薄纸,方才奴婢只是轻轻按了一下,若是以后对敌武评上那些擅长刺杀的宗师,殿下可就要小心了。”

    瑰流站稳身子,严肃道:“如何淬炼体魄?”

    桃枝想了想,忽然凑近瑰流耳朵,娇声软语道:“奴婢知道一种双修之法,若是殿下感兴趣,不如......”

    金栀一把将桃枝拽开,冷笑道:“狐狸尾巴要翘到天上去了,收收味。”

    桃枝并不恼,嫣然一笑,“呀,金栀妹妹吃醋了呢,殿下您还不快哄哄人家。”

    这句话换个说法就是:“嗟!来食。”

    针尖对麦芒,瑰流夹在其中,两边都是刀割般的锋利目光。

    “放肆!争什么争?”

    瑰流往后一倒直接躺进雪地里,随意薅掉一根枯草嚼在嘴里,悠闲道:“桃枝,今晚群臣大宴是不是有你的歌舞?”

    桃枝很不拘小节的躺在他身边,嗯呢一声。

    见金栀不愿躺,瑰流一把拽住她的袖子,迫使她扑通一声倒在自己身边。

    “如此甚好,就让他们好好开开眼,教坊司三千舞女之首算什么?这天下第一舞女的头衔,必定是本公子身边的丫鬟。”

    “金栀,过几日江南金缕制造局会把半成的衣服送过来,我信不过他们缝制的手艺,所以刺绣蟒袍一事还是交由你来做,时间还是比较紧迫,这几天你就开工吧。”

    金栀嗯了一声,轻声道:“奴婢冒昧问一句,殿下可是有什么重要安排。”

    瑰流犹豫一下,还是不打算遮掩,轻声道:“过完年有很大可能要去一趟大奉王朝,可能一过正月十五就要出发,国师和我娘为我策划了一盘棋,那边有很多事情需要我这个做太子的亲自解决。”

    桃枝怔怔无言,眼眶泛红。

    金栀沉默许久,忍不住轻声道:“所以说是陛下和娘娘的意思?”

    “想要登基称帝,此番游历大奉是必须的。”瑰流呆呆望向飘雪的天空,轻声道:“我没有开疆扩土青史留名的野心,也对那张龙椅不感兴趣,历代皇帝是谁,和我存在着什么关系,我也不愿知晓。哪次去祖庙我也说不上几个皇帝的牌位,都是我爹一遍遍给我介绍,我再一个个贡香跪拜。除了当神仙,天底下最无聊的第二大事就是当皇帝,你看我爹天天累不累,他要是能养怡清净,也不至于现在这么苍生,我走的时候他的头发还没全白,这才几个月回家,他就已经满头雪白了。我家就我一个男孩,如果我不坐上那张龙椅,我爹就得被拘束在那个位置直到老死,所以我不做由谁来做?难不成将几辈祖宗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拱手让给外姓人?我走这一趟大奉王朝,如果能够活着回来,三十岁之前必定会登基称帝,那个时候我爹就能够休息了,能够天天陪在我娘身边,我爹吃过的苦,比我吃过的饭都要多,做儿子的,没理由不替他分担。”

    见二女情绪都有些低落,瑰流笑道:“好了,大过年的不说这些烦心事,离晚上还早,等会儿我把轻雪叫着,咱一起出城逛一逛?”

    桃枝和金栀同时嗯了一声,情绪仍是不高。

    此去大奉王朝,路途遥远且凶险,归来何年?

    瑰流双腿盘坐,恰有寒风吹过,树上落雪如乱梅。

    “金栀,明日备件丧服放在我床前。”

    瑰流闭上眼睛,心思清澈如溪水见底,他缓缓哼唱一首曲子,忧伤从内心的深潭里涌出,愈演愈烈。

    “别来春半,触目柔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仙人最有情有义之处,便是让世人死后保存魂魄,可以转世投胎。仙家修士的道侣去世之后,他们往往会来到世俗王朝,寻找自己道侣的这一世,有的又在一起了,又的却只能驻足远望,默默陪伴她一世又一世。

    但无论如何,只要能再见到一面,那就是最好的。

    可是她不一样,她的魂魄一点一滴燃烧殆尽,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明天上坟,登门祭酒。